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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仲裁請求申請書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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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環境的變遷,每個人使用到申請書的次數越來越多了,你知道如何寫一篇具有號召力的申請書嗎,下面是本站小編爲您分享的補仲裁請求申請書7篇,感謝您的參閱。

補仲裁請求申請書7篇

補仲裁請求申請書篇1

申請人:趙湘羣,男,1970年5月2日生,漢族,住平江縣城關鎮西街112號

被申請人:方藝龍,男,1971年10月4日生,漢族,住平江縣城關鎮寺前6號

申請事項:將原告訴訟請求變更爲“對合夥事項予以清算,並將原告的應得分紅款項償付原告”。

事實和理由:

20xx年6月27日於昂奧趙湘羣與被告方藝龍訂立“平江鴻星牆材有限公司股份協議”,由原告入股20萬元,共同組建平江鴻星牆材有限公司,佔20%股份。同日,被告方藝龍出具加蓋收原告入股資金20萬元。此後,該公司一直未發起成立,被告卻與李蹦陽等人合夥成立鴻星頁岩磚廠(普通合夥企業),並將原告入股平江縣鴻星牆材股份有限公司的資金帶入鴻星頁岩磚廠,被告在未徵得原告同意的情況下,違反原告本人意願,將原告的股東身份改爲了隱名合夥人。導致原告不能行駛合夥人權利,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20xx年4月至20xx年9月23日,該磚廠多次分紅,被告卻僅支付原告一次分紅款七千餘元,也不將磚廠經營和分紅等真實情況告知原告,原告向被告詢問時,原告的知情權和財產權都得不到保障的情況下,被迫起訴,請求判令被告返還入股資金。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法庭認爲合夥關係成立,向原告釋明“你是否要求變更訴訟請求”。現根據前

實際情況,要求變更訴訟請求爲“對合夥事項進行清算,並將原告的應得分紅款項償付原告”,同時,申請追加鴻星頁岩磚廠作爲第三人蔘加訴訟。請法院准許。

此致

平江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xx年x月xx日

補仲裁請求申請書篇2

申請人:國網山東郯城縣供電公司,法定代表人:嶽寶強,職務:總經理,地址:郯城縣人民路271號。

被申請人(被告):陳召剛,男,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址:xxxxxxxx。

申請人訴被申請人(被告)供電合同糾紛一案,貴院已經受理,現變更訴訟請求如下:

一、撤回對被申請人(被告)起訴書中有關利息主張;

二、判令被申請人(被告)返還將農業灌溉用電性質的變壓器改爲工業用電電價之間的差額元,並支付擅自改變用電類別所產生的電費違約金元。

變更事實與理由

20xx年5月,在申請人按照縣有關部門的行政指示下,對被告違法開採鐵礦的行爲進行協同執法,並對其進行停電整頓處理;被申請人(被告)在申請人不知情的情況下,擅自恢復用電,共產生電費元並一直欠交,經申請人向法院依法主張權利後,被申請人(被告)償還了本金,但經深入調查後發現,被申請人(被告)所使用的變壓器的申請用電標準爲農業灌溉,而被申請人卻用於鐵礦工業生產,並一直按農業灌溉用電支付電費,遠低於被申請人(被告)實

際用於的工業生產用電電價標準(農業灌溉電價爲元/千瓦時,工業標準爲元/千瓦時),截至對被申請人(被告)依法暫停供電之時,被申請人(被告)共產生電量千瓦時,涉及電價差額元和電費違約金元未支付。依據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章規定,申請人依法向被申請人(被告)下達了相關通知書,告知了其行爲違法性,多次書面和電話要求其到公司接受處理,但被申請人一直未到公司進行調解處理,爲確保國有資產回收,特此申請!

此致

郯城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xx年x月xx日

補仲裁請求申請書篇3

申請人:***

變更仲裁請求爲:1、裁決被申請人支付拖欠的工資1665元,並支付加倍賠償金1665元;2、裁決被申請人支付賠償金14500元。

事實和理由:

貴仲裁委員會受理之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上海……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勞動仲裁一案,申請人從20xx年起每月工資1450元。被申請人應支付申請人自今年6月1日到7月15日的工資2175元,但僅於8月14日支付了510元,剋扣申請人應得工資1665元。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5條"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之規定,被申請人按應付金額百分之百應加付賠償金1665元。

從20xx年9月入職至被申請人違法解除雙方勞動合同終止用工關係時止,申請人工作年限即將屆滿5年,被申請人應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按合同解除前申請人12個月的`平均工資標準計付經濟補償金7250元(計算方法:1450元/月×5月)。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7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規定,被申請人應向申請人支付賠償金14500元。

現根據重慶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勞動爭議案件審理中當事人增加、變更申訴請求以及提出反請求若干規定》申請變更仲裁請求,盼準!

此致

重慶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xx年9月13日

附相關法律條文:

勞動合同法

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金按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85條規定,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第87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85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8條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的職工名冊,應當包括勞動者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號碼、戶籍地址及現住址、聯繫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時間、勞動合同期限等內容。

第24條 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第25條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了賠償金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

重慶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關於印發《勞動爭議案件審理中當事人增加、變更申訴請求以及提出反請求若干規定》的通知

勞動爭議案件審理中當事人增加、變更申訴請求以及提出反請求若干規定

各區縣(自治縣、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現將《勞動爭議案件審理過程中當事人增加、變更申訴請求以及提出反請求的若干規定》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勞動爭議案件審理中當事人增加、變更申訴請求以及提出反請求若干規定

第一條 爲規範當事人在勞動爭議仲裁活動中的行爲,保證案件及時審結,保障當事人權利的充分行使,結合我市勞動爭議仲裁案件處理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當事人對請求事項中金錢給付數額提出變更的,應當在仲裁庭調查結束之前以書面形式提出,並由該案仲裁員進行確認。

第三條 當事人依據申訴的事實增加、變更申訴請求的,應當在仲裁庭開庭前提出,由該案仲裁員予以審查。

增加的申訴請求符合勞動爭議受案範圍的,辦理受理審批手續,併案審理。

第四條 開庭審理時或開庭審理後至裁決之前當事人增加、變更申訴請求以及提出反請求的,應另案申訴。

第五條 當事人提出反請求,應當在開庭審理前以書面形式提出。當事人提出的反請求由該案仲裁員予以審查,符合提出反請求條件的,辦理立案審批手續,併案審理。

第六條 當事人依據申訴事實之外的其他事實增加、變更申訴請求或提出反請求的,另案申訴。

第七條 對方當事人對增加、變更的申訴請求或反請求的內容享有答辯期。仲裁案件的審理時限同時作相應順延。

第八條 增加、變更的申訴請求或反請求不屬勞動爭議受案範圍的,不予受理。

第九條 當事人依據本規定第二條 提出變更申訴請求的,應當根據請求數額增減情況被繳案件處理費或申請退還預繳的案件處理費。

第十條 當事人依據本規定第三條 增加、變更申訴請求以及依據本規定第五條 提出反請求的,應當在辦理受理手續時預繳案件受理費,或在辦理立案審批手續時預繳案件受理費和處理費。

第十一條 本規定由重慶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補仲裁請求申請書篇4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男,漢族,19__________年7月16日出生,住__________省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市保安服務總公司城管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大街218號__________公園藏經樓西南側50米

申請事項:

變更勞動仲裁請求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訴__________市保安服務總公司城管分公司勞動爭議一案業經貴委受理,其在勞動仲裁申請書中請求判令被申請人賠償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停工留薪期的工資、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及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通過認真得蒐集證據及覈實相關單據,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向貴委請求增加仲裁請求:依法判令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860元、賠償金1720元、加班工資2166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8608元及變更補發工資爲5月份工資、鑑定費爲1910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9684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19368元。

__________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請時間:_________________

補仲裁請求申請書篇5

尊敬的學校領導、各位老師:

您好,我是__級學生__。由於去年在__考試中作弊,學校給予記過處分。給學校的同學和自己帶來了損失,影響極壞。在上一學期裏,痛定思痛,我認真作自我反省、努力學習,同學的幫助和老師的耐心教育使我終於認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受益頗多,思想有了提高,學習也有巨大進步。按學校規定,特此向學校申請取消處分。

考試中作弊的行爲,違反了學校紀律,造成了考試的不公平。不公有害於同學,同時也打擊了自己的信心。我爲自己做的錯事感到內疚,至今後悔莫及,唯有改正錯誤才能彌補以往的過失。向尊敬的老師和親愛的同學們說對不起,爲自己的錯誤向你們致以內心的歉意。

人無完人,都有自己做錯事的時候,重要是自己犯的錯主動承認錯誤,及時改正,以免再犯相同的錯。從上學期以來,一直對自己進行反思,對作弊事件分析,認真總結經驗教訓。__考試之前,對它沒有嚴肅對待,導致最後沒有做好準備。考試期間,攜帶與考試有關的紙條,動機不純。其次,老師打過招呼不允許小動作,也還是沒聽。直到老師逐個收卷子到跟前時,腦子裏一片茫然。此事雖然過了很久,但還恍如昨天發生一樣。感覺與自己平時不注意生活細節有一定關係。平時思想懶散,沒有及時糾正,終成大錯,現在我深深地後悔那學期沒有認真學習basic的基礎知識,荒廢了學業。也很後悔沒有聽老師不停的警告。但世界上沒有後悔藥,改正不良習慣和糾正錯誤纔是最根本的。下來之後,老師找我談過,進行了思想交流。我虛心接受老師的批評和建議,同學們也熱心幫助我,使我能逐漸樹立信心。現在我有了較大的進步。以往做事拖拉,現在做事緊湊。原先睡覺晚、起牀晚,現在基本改掉。不喜歡看課外書的我,現在常常拿着教材鑽研。利用閒瑕時間背英語詞彙,學習之餘聽聽音樂,鬆馳有度。既培養興趣愛好,又提高了學習效率,一舉多得。時時謹記“光陰似箭”一去不回的道理,閱讀有益的書籍,拓展視野,增強學習動力.我也努力地掌握專業基礎知識,以傑出優秀的人爲模範,專攻網頁設計和項目管理,樹立遠大理想,做自己的軟件。抓住剛步入21世紀的機會,全身心投入到學習中,堅持錯誤的不能盲從,正確的始終不變 。做一個嚴格要求自己,一步一個腳印,能無私奉獻、博學多才的人,併爲實現人生目標堅持奮鬥。感謝老師能給我改過自新的機會。 因此,我衷心希望老師能根據平時的表現,懇請老師准予撤銷處分。經過老師的教育和薰陶,感化着我向品學兼優的方向發展。

此致

敬禮

申請人:___

日期:

補仲裁請求申請書篇6

申請人:上海_________建築安裝有限公司

住所地:上海嘉定永新_________號_________

法寶代表人:_________

被申請人:陸_________,漢族,1969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生,住上海市嘉定區塔城。

請求事項:

1、請求依法撤銷嘉勞人仲(20_________)辦字第1914號_____裁決書

2、判決本案訴訟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一、上海嘉定區勞動人事爭議_____委員會做出的_____裁決適用法律錯誤

被申請人(陸_________)在申請人(上海安裝有限公司)處工作,雙方簽署過一期勞動合同期限自20_________年4月1日至20_________年3月31日。被申請人於20_________年3月31日自行填寫離職申請單,申請離職。在_____庭審時,申請人向嘉定區勞動人事爭議_____委員會出示了被申請人的填寫的離職申請單,被申請人對此也是予以明確確認的。從以上的事實和證據可以看出,被申請人是自行申請離職,不與申請人重新續簽勞動合同,不屬於勞動法和_____中規定的用人單位需支付補償金的情形。

二、上海嘉定區勞動人事爭議_____委員會做出的_____裁決中被申請人故意隱瞞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

1、_____裁決認定被申請人20_________年1、2月份未發放的1000元爲剋扣工資錯誤。根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署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500元爲效益工資,該部分工資是按照申請人的經濟效益以及被申請人的工作情況而給予是否發放的。但令人遺憾的是被申請人在申請人處招商工作進行了將近一年之久,卻一直毫無進展,爲此,申請人對被申請人進行調崗,並且被申請人對此是接受的,因此,申請人不發放該部分的工資是有依據的,是合理、合法的。

20_________年1月,被申請人陸出勤天數爲12.69天其應發工資爲1668.03元,但當月陸領取工資爲20_________.37元。

2、裁決書認定被申請人20_________年3月份全勤工作錯誤。被申請人20_________年3月份在申請人處工作天數爲11.38天,此項有被申請人以及申請人雙方確認的“刷卡彙總表”和被申請人提供的請假單等證據證實,所以申請人三月份得工資爲1226.7元。而不是裁決書上的2566.43元。

3、裁決書遺漏被申請人未爲申請人辦理車牌,以及被申請人承諾離職工資在辦理車牌後再來申請人處結算的事實。被申請人在工作期間,承諾爲申請人辦理好一張車牌,並且在離職時填寫離職申請單時也明確寫明離職工資在辦理車牌後再來申請人處結算。此事宜有被申請人的承諾以及離職申請單證明,並且在仲庭審時,被申請人是予以確認的。而_____裁決對此事一字未提。

此致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上海_________建築安裝有限公司

二○一_________年七月二十三日

補仲裁請求申請書篇7

常州市天寧區勞動人事局爭議仲裁委員會:

貴委受理的申請人葛紹達被申請人常州市xx服裝有限公司勞動爭議糾紛一案,現申請人變更仲裁請求爲:

1、被申請人立即向申請人支付賠償金2415.78x1.5x2=7247.34元。被申請人立即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助金2415.78x1.5=3623.67元。

2、

1)被申請人立即向申請人支付20xx年因考勤錯誤欠發的工資1634.62元(20xx年1月我滿勤,但只發9天工資865.38元)。

2)被申請人立即向申請人支付20xx年2月份停發的工資2491.00元(20xx年2月春節期間我實際出勤15天,滿勤15天)。

3)被申請人立即向申請人支付20xx年3月份停發的工資1761.00元。

3、被申請人立即向申請人支付加班費(因單位不允許複印考勤表,缺20xx年4月份考勤表,暫時統計爲3931.99元)。

4、被申請人立即向申請人支付因延長一個月試用期而欠發的工資276.54元。望貴委依法查明事實,支持申請人的申請請求!

特此申請

申請人:xxx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