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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

就業形勢 閱讀(1.13W)


2007,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

2007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495萬人,比2006年增加82萬,增幅達20%。在全社會就業形勢比較嚴峻、城鎮新增就業崗位有限的背景下,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壓力仍然非常突出。目前大學生就業壓力主要是源於結構性矛盾,這是由於我國區域發展不平衡、城鄉發展不平衡的大背景造成的。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創新型國家,必須加快廣大中西部地區、農村地區、城市社區和中小企業的發展,而高素質人才的缺乏正是制約這些領域發展的瓶頸。
爲使大學畢業生能夠在更適合的崗位發揮才智,進行合理的人力資源配置,在國家建設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業,根據2007年就業的新形勢和新特點,國務院、相關部委及地方各級政府、就業工作系統相關部門總結近幾年就業工作經驗,針對工作中發現的問題,不斷完善積極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政策,初步構建起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政策框架體系,探索了在充分發揮市場配置人力資源作用的基礎上,強化政府職責、積極促進就業的政策支持。

關鍵詞 就業全面服務年
在2007年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會議上,根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精神,教育部賙濟部長明確指出:要把引導和鼓勵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作爲重中之重,持之以恆地抓下去;加大宏觀調控力度,積極強化政府促進就業職能;加快建設和完善對高校畢業生的社會保障體系;加強機構和隊伍建設,儘快完善高校內部就業工作體系;完善評估督查機制,促進高等教育規模、結構、質量和效益協調發展;推動社會就業觀念的轉變,營造有利於大學生就業的輿論氛圍。
2007年4月,國務院專門召開部際聯席會議,隨後又召開全國電視電話會議,下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7]26號)(以下簡稱國辦發[2007]26號),明確要求各級政府要從增加崗位、政策支持、加強服務、社會保障、加大投入等五方面,實施更加積極的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並明確將2007年定爲"高校畢業生就業全面服務年",要求全力以赴做好服務工作。 這是根據2007年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新形勢和新要求,由國務院牽頭、教育部協調各部委意見並起草的指導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系統的、配套的政策,是對過去歷年政策的集大成,是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文件。
文件具體從以下八個方面對2007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進行了部署:一、充分認識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二、充分發揮政府職能,實施更加積極的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政策;三、進一步落實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有關措施:加大力度,拓寬畢業生就業渠道;大力支持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就業; 積極鼓勵、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進一步放寬高校畢業生在城市落戶就業的政策;做好離校後未就業畢業生的就業服務工作。四、認真組織實施好引導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各類計劃和項目五、積極開展就業信息服務,大力提升就業服務水平六、重點幫助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落實就業七、以就業和社會需求爲導向,進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八、認真做好宣傳引導工作,形成促進就業的良好輿論氛圍。
2007年4月,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下發了〈〈關於做好2007年高校畢業生就業有關工作的通知〉(勞社部發[2007]13號),要求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切實做好畢業生離校前後的就業服務工作,對登記失業畢業生開展重點服務,組織開展"大中專技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周"、"民營企業招聘周"等公共就業服務專項活動;加強勞動力市場管理,嚴格勞動保障監督執法,加強對畢業生待就業人數較多的重點地區工作指導。
2007年4月國家稅務總局針對困繞企業和高校的實習成本問題出臺了 關於《企業支付實習生報酬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7〕42號),規定支付給在本企業實習學生的報酬,可以在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時依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扣除。
2007年11月,團中央、國資委、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聯合簽發了〈關於開展"中央企業牽手高校畢業生"活動的通知〉(中青聯發[2007]43號),以"服務就業,促進和諧"爲主題,以實施崗位支持、提供就業見習和落實就業政策爲內容,採取積極措施,促進高校畢業生特別是家庭經濟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實施崗位支持,提供就業見習,落實就業政策。

關鍵詞 基層就業
2007年4月,中組部、人事部、教育部、財政部、農業部、衛生部、國務院扶貧辦、共青團中央共同制定了《2007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人事部下發了關於印發《2007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37號),要求各地方組織更精心、部署更周密,以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
2007年7月,人事部與衛生部聯合簽發了《關於支醫"三支一扶"大學生在農村基層服務期間參加執業醫師考試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從2007年起,選派到鄉鎮衛生院服務的醫學專業 "三支一扶 "大學生,第一年試用期滿,由當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幫助他們辦理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有關手續,確保他們能夠順利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爲他們到基層醫療機構獨立開展臨牀醫療活動創造條件。
2007年6月,人事部下發了《關於規範人才招聘會管理改進人才招聘服務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94號),要求加強對就業市場的管理,切實維護好畢業生的合法權益 。
2007年8月,人事部下發了《關於進一步發揮政府人事部門職能作用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107號),強調要進一步發揮人事部門職能作用,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以積極有效的政策措施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推出強化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服務,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招聘會監管,應屆畢業生參加招聘會免收門票、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報考機關、事業單位免收報名費、體檢費等十項措施,認真實施"三支一扶"計劃"和"見習示範基地建設計劃"。人事部人才開發司表示,"十大舉措"中有的是已經開展起來的工作,下一步要繼續做實做細,有的是創新的政策措施,需要各地探索實踐,總結經驗。

按照國辦發[2007]26號文件精神,許多省區根據地方實際,認真分析研究高校畢業生就業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根據本地區人力資源配置情況,制定並細化相關的政策,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實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
亮點之一:基層就業 重中之重
鼓勵青年知識分子到實踐中去、到基層和艱苦地區去,經受磨練,健康成長,是引導畢業生到基層建功立業、深入瞭解社會、培養造就既有現代科學文化知識又有基層工作經驗和強烈社會責任感的優秀青年人才的重要途徑。
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是解決畢業生就業結構性矛盾的根本途徑。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工作重點。根據國務院和相關部委引導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政策和項目,許多省區結合實際,爲引導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制定了代償助學貸款、考研考公務員加分、發放生活補貼、戶口檔案遷轉、權益保障等優惠政策,針對基層服務期滿畢業生的後續安置問題,有些省區在編制、經費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採取了切實有效的措施。
北京
2007年1月18日,《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07年北京地區高等學校科研單位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京教學[2007]1號),2007年2月25日,北京市人事局《關於做好2007年北京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京人發[2007]18號)根據文件第四、2007年繼續採取公開招聘的方式,聘用3000名高校畢業生擔任京郊農村黨支部書記助理、村委會主任助理職務,第五、積極選派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開展"三支一扶"工作,根據目前郊區農村教育的實際情況,採取公開招聘的形式,從師範院校畢業生和具有教師教育條件的高校畢業生中聘用一定數量的畢業生到鄉鎮及以下中國小任教,同時繼續做好引導和鼓勵醫學院校畢業生,到遠郊區縣支援農村衛生工作。第六、要繼續開展首都大學畢業生基層志願服務團工作。按照公開招募、自願報名、擇優錄取、定崗服務的程序,繼續招募1500名左右高校畢業生到京郊農村基層組織開展志願服務活動。通過以上措施,2007年北京市在全國率先實現了"村村有大學生"目標。
江蘇
在2006年12月,江蘇省下發《省政府關於切實做好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意見》(蘇政發[2006]150號),積極爲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創造良好條件。對參加實施"大學生志願服務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等面向基層就業的志願者,及選派到蘇北地區縣城以下農村中國小任教的高校優秀畢業生、對自願到蘇北地區縣級人民政府駐地以下地區(不含縣級人民政府駐地)基層單位工作,服務期達到3年以上(含3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實行更加完善的優惠政策。
2007年5月19日,江蘇省發佈《省委辦公廳 省政府辦公廳 轉發省委組織部等部門〈關於選拔千名大學生到經濟薄弱村任職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蘇辦發[2007]22號),結合省"十一五"期間"一村一社區一名大學生工程"的實施,做好選拔應屆高校畢業生到蘇北地區1011個經濟薄弱村任職工作。 注重選拔農村基層緊缺、急需的專業人才。文科類以中文、法學、社會學、會計學、外經外貿、經濟管理等專業爲主;理工科類以農學、園藝、水產、畜牧、食品、林學、水利工程、村鎮規劃、建築學、計算機應用、環境工程(科學)等專業爲主。 文件對選拔標準、選拔程序、職務安排激勵及保障措施做了明確規定。選拔到經濟薄弱村任職的大學生享受列爲全額撥款事業編制、享受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資待遇, 任職滿三年,報考碩士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優先錄取,在校期間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償還有困難的,學校可爲其辦理暫緩償還手續。任職滿3年的,可全額免除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利息,由省級財政代爲償還。(爲保證工資待遇的落實,由省財政按每人每年1.8萬元下達工資專項補助經費,不足部分由所在縣(市、區)財政補貼。省財政安排一定經費用於安家補助,經費使用管理辦法另行制定)等優惠待遇。
廣東
2007年8月,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粵府辦[2007]62號),按照文件精神, 開展了"三支一扶"計劃、"西部志願者服務計劃"、"山區志願者服務計劃"等專項計劃,並積極爭取省財政專項資金1200萬元用於這些畢業生的生活、保險和交通費等方面的補助;從2008年起,廣東省將對大學生到農村中國小任教採取"上崗退費"政策,按照工作年限退還其在大學時的學費和住宿費。
陝西
2007年9月,陝西省政府出臺《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切實做好我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陝政發[2007]32號), 積極引導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落實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有關政策及項目。對現有的政策進行了研究和梳理,以省政府的名義出臺了更加符合高校畢業生下基層的各項政策。①推動出臺並落實艱苦專業基層就業獎學金政策;②落實對自主創業畢業生的小額貸款和相關收費優惠政策;③落實畢業生到基層和非公單位就業的相關人事政策;④落實有關升學考試加分政策。通過各種政策的出臺,建立了人才投身基層導向機制,構成了人才用得上的使用機制。重點突破落實好四個項目:①繼續做好"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2007年共招了500多名大學生到基層服務;②組織實施了農村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公開招聘了1964名大學生到兩基攻堅縣學校任教;③落實陝西省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的目標及任務,今年招考到基層從醫、從教的大學畢業生的人數爲1918名, 省教育廳與人事廳密切合作積極組織宣傳,保證招考、錄用人數的落實;④今年共選調451名大學生到基層鄉鎮一級任職。
甘肅
2007年4月,甘肅省出臺"促進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行動計劃"。
2007年5月,甘肅省人事廳下發《關於做好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和"進村(社區)"選拔考試工作的通知》(甘人通[2007]58號);
2007年6月,《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批轉省人事廳關於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意見的通知》(甘政辦發[2007]79號),
2007年11月,甘肅省出臺《關於對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貧困縣以下基層就業工作實行獎勵的通知》
針對引導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各類計劃和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組織力量分散、行政費用較大、考試考覈標準不統一、各市進度不一,選拔程序較多,考生及家長負擔較重以及項目之間政策不統一、缺乏後續配套措施等問題,甘肅省重視和關心在基層服務期滿畢業生的後續安置問題。從2007年起,甘肅省對高校畢業生從事"三支一扶"和"進村(社區)工作"實行全省統一考試選拔,人事廳已制定了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2007年,政府花錢"購買"6000多個崗位(由政府發工資),安置更多的畢業生到基層就業。經費已經一次性劃撥下去。截止到目前,已有350名畢業生通過選拔考試到基層工作。 公務員招考2000人,有相當部分是持有《擇業通知書》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和基層服務期滿的畢業生, 。
針對農村部分鄉鎮教師短缺和大學生就業難問題,省人事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等單位已對省基層教師情況進行了摸底,並制定了公開招聘5000名大學生去鄉鎮當教師的方案,此舉不僅可以解決部分大中專畢業生就業難問題,而且對解決師資短缺問題、提高基層學校教育水平都有重要意義。日前,甘肅省實施選拔5000名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中國小任教項目,(內部明電 ),按普通公辦教師待遇,財政全額撥款,畢業生報名踊躍,這一措施解決了2004年以來80%的待就業畢業生的就業問題。
另外,省財政每年拿出50萬元,對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進行獎勵。非本地生源本科畢業生到老少邊窮的慶陽等市(州)的縣級以下單位和省列貧困縣就業,均一次性獎勵2000元,研究生獎勵3000元。
山西
2007年5月,山西省政府辦公廳下發《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07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晉政辦發[2007]66號),2007年10月,山西省委組織部下發《關於印發〈山西省高校畢業生村(社區)幹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晉組通字[2007]38號),對大學生村官任職條件、待遇、培養及考覈做了明確規定。根據此通知精神,山西省委、省政府積極組織"村官"計劃的實施,廣大高校畢業生踊躍報名,報名人數突破8萬人,經過筆試、面試等層層篩選後, 8500名大學生脫穎而出,入選村官。山西是2007年村官項目規模最大的省區。
遼寧
2007年6月,遼寧省出臺《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07年全省普通高等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遼政辦發[2007]40號),
《遼寧省教育廳 遼寧省財政廳 遼寧省人事廳 遼寧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實施遼寧省縣以下農村中國小一校一名師範類本科生計劃的意見》(遼教發[2007]053號),
在繼續實施"三支一扶"計劃、"遼西北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計劃"的同時,從2007年起,遼寧省啓動實施"遼寧省縣以下農村中國小一校一名師範類本科生計劃"。通過政府購買崗位、待編安置方式,全省44個縣每年公開招聘不少於20名(其中人口超過50萬人以上的縣不少於30名)擇業期內的普通高校師範類本科畢業生到縣以下農村中國小任教,逐步實現農村中國小一校一名師範類本科畢業生的目標,其中九年一貫制學校逐步達到一校五名以上師範類本專科畢業生的目標,尤其是外語、計算機、音樂、美術等專業教師崗位必須做到每年安排至少一名師範類本專科畢業生。其工資、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等按當地中國小教師標準執行,所需經費由省、市、縣財政按4:4:2的比例分擔。可將該計劃一定比例的名額用於擇優聘用"三支一扶"計劃、"遼西北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計劃"中服務期滿的普通高校師範類本科畢業生。凡到縣以下農村中國小任教的畢業生,在校期間申領國家助學貸款且服務期滿兩年以上的,其貸款本金和利息由政府代爲償還;無助學貸款債務的,工作滿四年,其學費由政府一次性返還。
截至12月中旬,全省44個縣中已有31個縣啓動這項工作。此項工作由市、縣兩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下達招聘計劃、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確定擬聘學生名單,並按當地實際工資情況覈算出申報工資總額等,目前全省共上報971人。省教育廳、財政廳相關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復核後,省、市、縣財政部門將按文件規定的4:4:2的比例向各縣教育局撥款,保證擬聘師範生正常上崗,以確保此項計劃能夠順利落實。
福建
2007年7月,福建省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於切實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閩政辦[2007]132號),省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協調小組印發了《福建省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任務分工方案》(閩畢辦〔2007〕9號),對做好2007年及今後一個時期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做了全面的部署和安排。轉發了人事部《關於進一步發揮政府人事部門職能作用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107號),並結合本省工作實際,對各級人事部門提出貫徹落實的意見。
認真實施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重點項目。今年福建省"三支一扶"計劃招募了325名高校畢業生,"選調生計劃"選調了538名優秀高校畢業生,"大學生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招募了272名志願者,目前三個項目進展順利,招募和派遣工作圓滿結束。與此同時,各地積極實施地方項目,福州市、泉州市、廈門市已分別招募了49名、22和3名高校畢業生奔赴基層開展"三支一扶"服務。在此基礎上,着手實施"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畢業生計劃",研究擬定了"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畢業生計劃"實施方案,按照公開招募、自願報名、組織選拔的方式,選送優秀大學畢業生擔任村主任助理。各地也結合實際,啓動實施了地方計劃。泉州市惠安縣今年開始實施"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首批招聘50名大學生,力爭通過3年基本實現"一村一名大學生"的目標。
做好服務與管理,關心和愛護在基層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各地、各部門、各單位持續關注已經下基層的畢業生,積極創造良好條件,幫助解決實際問題,在人員安置方面,儘量做到基層需要與學生所學專業對接,促進畢業生在基層學以致用、建功立業。省"三支一扶"辦出臺了2007年福建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畢業生考覈辦法、招募及管理辦法和"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辦法等一系列文件,加強了對畢業生的服務管理。
建立鼓勵和引導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長效機制。 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引導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面向在基層服務的高校畢業生,補充新增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省、市招考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主要面向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表現優秀的高校畢業生中招收。人事部門將爲參加上述基層就業項目服務期滿二年以上考覈合格的畢業生,組織專門的公務員考試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2007年,福建省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公務員,從基層招考的名額佔70%。
四川
2007年3月,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省教育廳、 省財政廳 、省農業廳、省衛生廳 、省扶貧開發辦、團省委聯合簽發《關於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願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2007〕16號)規定三支一扶"計劃志願者服務期間享受的政策和服務期滿後的待遇。
參加"三支一扶"省項目計劃的志願者服務期間的生活補助標準爲:在實施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縣的(名單附後,以下稱艱苦邊遠地區縣)鄉鎮及以下基層工作的,每人每月補助1200元,在其他地區鄉鎮及以下基層服務的,每人每月補助800元。所需經費省財政負擔50%。對完成工作目標、服務期每滿1年且考覈合格的,增發一次性生活補助。參加省項目計劃的志願者按每人每年1000元標準發放,所需經費由省財政承擔;市(州)組織的項目,補助標準由各地自行制定,所需經費由當地財政承擔。志願者服務期間,可依據國家規定的最低專業技術工作年限參加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定或考試,其服務年限可計入基層工作經歷,計算爲專業工作年限。在鄉鎮工作的,可免於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需要評定專業技術職務的,通過縣級以上政府人事部門人才服務機構代爲申報。此外,還有檔案管理、休假、保險等規定。
"三支一扶"志願者服務期滿且考覈合格的可享受以下優惠政策:被國家機關、國有事業單位在編制內錄(聘)用的,其服務期限計算爲連續工齡。被艱苦邊遠地區縣以及鄉鎮(不含縣城所在地的鎮)的國家機關錄用或國有事業單位聘用的,試用期間執行試用(見習)期滿後的工資待遇,試用期滿,按所任職務比照同等條件人員確定工資待遇。連續兩年考覈優秀,符合選拔條件的,經本人申請,縣級組織、人事部門考覈,市(州)組織、人事部門審覈推薦,可按選調生選拔程序充實到選調生隊伍中。在農村、社區連續工作2年以上的志願者,報考公務員時,每工作1年且經縣級組織、人事部門考覈合格,按比例摺合後的筆試成績加1分,符合其他加分規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規定加分,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加分最高不超過5分。錄用後,基層服務年限可視同新錄用公務員下基層鍛鍊年限。經縣級組織、人事部門考覈合格的志願者報考事業單位的,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週年,筆試總成績(指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知識筆試按比例摺合後的筆試成績)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規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則加分。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
中央編辦下達的週轉編制,用於招錄到西部和艱苦邊遠地區鄉鎮工作的高校畢業生。鄉鎮機關專門面向"三支一扶"志願者招考公務員時,經省編辦批准可使用週轉編制。
艱苦邊遠地區縣區域內的事業單位有編制空缺需補充人員時,可在參加我省"三支一扶"等志願服務計劃且服務期滿、考覈合格的志願者中定向統一招考。
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班畢業生,在艱苦邊遠地區縣的鄉鎮(不含縣城所在地的鎮)參加"三支一扶"志願服務且服務期滿、連續兩年考覈優秀的,經縣級政府人事部門審批同意,鄉鎮事業單位在編制內可直接考覈招聘。
政策的效應是長期的,通過面向基層就業政策引導,使更多畢業生到最需要的基層就業。政府部門還要關心到基層就業服務的大學生的成長和發展問題,努力形成良性循環的長效機制。

亮點之二 :戶口放開 人才無障礙流動
天津
2007年2月,天津市教委、發改委、公安局、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聯合簽發 《關於做好我市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津教委德〔2007〕5號),做出了進一步完善引進外地優秀畢業生進津就業的有關規定。繼續執行引進不受進津指標限制的政策,加大引進重點院校和急需緊缺專業的畢業生。凡取得本科以上學歷並獲得學士以上學位的優秀畢業生,在津有接收單位的,均可進津就業,公安機關辦理落戶手續。①外地院校外地生源畢業生,憑市教委編號蓋章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以下簡稱《就業報到證》),以及《戶口遷移證》、《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以下簡稱《畢業證》)和《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就業協議書》)到市公安局戶口辦公室開具登記戶口通知書,再到落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②外地院校天津生源畢業生(含高職畢業生),申請回津恢復戶口的,由本人憑市教委編號蓋章的《就業報到證》、《戶口遷移證》、《畢業證》和《就業協議書》等證件,直接到落戶地派出所辦理。③天津市高等學校畢業生,憑市教委核發的《就業報到證》、《戶口遷移證》、《畢業證》和《就業協議書》到落戶地派出所辦理。
公安部門爲高校畢業生落戶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簡化畢業生在津落戶手續,爲畢業生提供"一站式"服務。符合在津落戶條件的畢業生可持報到證、畢業證等相關證件直接到落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放寬在津落戶條件,在本市找到工作的外地高校畢業生,准予在用人單位上集體戶口;用人單位不具備上集體戶口條件的,公安機關可安排畢業生在人才、勞務機構落戶;不準以上集體戶口爲名額外收取費用。
爲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西部就業,在戶口遷移上也有優惠政策,取消落戶限制。高校畢業生如到西部縣以下基層單位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實行來去自由的政策,根據本人意願,戶口可留在原籍或遷往工作地區;工作滿5年以上,選擇迴天津工作就業,凡落實了接收單位的,准予落戶(不含非津生源高職畢業生)。高校畢業生如到各類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就業,將簡化落戶手續,可登記集體戶口或在親朋處登記家庭戶口。
重慶
爲進一步做好2007年重慶市外院校大中專畢業生(含畢業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方便來渝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辦理有關手續,根據重慶市2007年5月下發的《關於接收2007年重慶市外院校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有關問題的函》(渝畢辦[2007]2號),凡自願到重慶市就業的畢業生,只要本人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就業協議(或勞動合同)的,進渝不受學校、專業、學歷和生源地限制。對已落實用人單位且單位主管部門同意接收的畢業生,請直接派遣至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有檔案保管權限的,學校可按單位和畢業生的要求將檔案直接寄到用人單位或單位人事代理部門。
武漢協定
2007年9月27日,在武漢召開的第十四屆副省級城市畢業生就業工作聯席會議上,武漢、瀋陽、大連、長春、哈爾濱、南京、杭州、寧波、廈門、濟南、青島、廣州、深圳、成都和西安15個副省級城市的人事局就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相關事項達成共識,共同簽署了《武漢協定》。建立副省級城市高校畢業生無障礙流動機制。副省級城市生源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在其他各副省級城市就業,未辦理過畢業生就業手續的,按畢業生就業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對改派的畢業生,副省級城市間相互認可;已辦理過畢業生就業手續的,按人才引進的程序辦理相關手續,戶口可以轉往就業地,也可以留在生源地;副省級城市人事部門簽發的就業報到證相互承認,並據此辦理畢業派遣、戶口遷移、檔案轉寄等相關手續。
安徽
出臺了《關於開闢引進人才"綠色通道"的實施意見》,凡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以及我省新興產業、支柱產業急需的特殊人才、高層次人才,願意爲我省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的,均屬於引進人才的範圍。 對符合條件的引進人才實行"綠色通道", 簡化工作程序。對自願來安徽省工作的大學本科以上畢業生全部放開接納。暫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實行"先落戶、後找工作",由縣以上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實行人事代理。全省企、事業單位(含非國有單位)接收的各類大專以上畢業生或引進的具有中級以上任職資格專業技術人員,憑本人有效證件和與用人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或縣以上政府人事部門出具的接收函(其中財政撥款事業單位需要進行考試考覈,擇優選用),直接到工作單位所在地辦理行政、工資關係及落戶手續。政府人事部門及所屬人才服務機構對用人單位申報的引進人才,應簡化手續,特事特辦。

亮點之三: 做好全面服務
天津
2007年5月14日,天津市教委、市人事局、市勞動局聯合簽發《關於認真做好大學生就業服務努力減輕畢業生求職負擔的通知》(津教委德〔2007〕19號),爲努力減輕畢業生求職負擔,積極援助就業困難的重點人羣,提出"五個免費,兩個補助,一個確保,一個優先"的指導原則和具體措施。五個免費:政府所屬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人才交流服務機構、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機構,應向高校畢業生提供免費職業介紹服務;舉辦的就業招聘會,對應屆高校畢業生免收門票;免費爲畢業生髮布求職信息、提供政策諮詢;對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檔案免費保管兩年;對到無人事代理權中小企業就業的經濟困難大學生的檔案免費保管一年。兩個補助:學校和用人單位對經濟困難的高校畢業生要給予與就業有關的交通費、通訊費補助或提供方便。一個確保:各學校對經濟困難的高校畢業生要確保至少提供一次推薦機會。一個優先:對離校後回戶籍所在地的"零就業"家庭未就業畢業生進行逐戶逐人登記,優先安排進入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給予見習補貼,並實施重點幫助,提供有針對性的就業服務和公益性崗位幫助。對用人需求較多的單位,高校要積極協調其來學校招聘或進行網上面試,對目前還暫不能提供遠程面試服務的學校和用人單位,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將提供服務。
今年市教委投入180萬元,完善天津市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建設, 大力拓展網絡服務功能,努力實現畢業生網絡招聘求職服務的常年化,促進就業服務信息化建設的跨越式發展。今後還要繼續加大對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的投入力度,堅持用於建立和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網絡聯盟。
重慶
2007年6月9日,《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07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渝教學[2007]9號),
2007年6月11日,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渝辦發[2007]166) ,
以人爲本,不斷提升就業服務能力和水平。 重慶市堅持以爲畢業生提供全方位、公益性和個性化服務爲宗旨,對2008屆應屆畢業生參加就業雙選活動實行免費入場,向全市11.5萬畢業生免費贈送了《2008屆重慶高校畢業生擇業與就業實用指南》,並將贈送的門票和《實用指南》送發到高校。同時,在畢業生檔案戶口託管手續辦理方面,採取了主動到高校上門服務的做法爲畢業生提供方便。爲提高畢業生戶口辦理的效率,重慶市簡化了辦理手續,採取在派出所設立辦公點,選派專人辦理等方式,將戶口辦理時間由原來的近兩個月縮短爲一天。
2007年11月7日,重慶市人事局、財政局、教委、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聯合簽發《關於開展重慶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的通知》(渝人發〔2007〕163號),決定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 通過政府財政補助的方式,鼓勵和支持用人單位接收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幫助其提升職業技能,增強就業競爭能力,儘快實現就業。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重慶籍未就業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畢業生持個人簡歷、身份證、畢業證、報到證等材料直接到見習基地報名。符合條件的參加面試,面試合格者由見習基地安排見習,安排時應優先爲困難家庭(主要包括城鎮"零就業家庭"、農村"零轉移就業家庭"、農村建卡貧困戶家庭和"低保戶家庭"等)畢業生提供見習機會。
廣東
2007年1月,《廣東省"十一五"期間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意見》(粵教畢[2007]4號)
2007年9月,《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公安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我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招聘活動管理的通知》(粵教畢[2007]22號),
2007年8月13日,廣東省《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粵府辦[2007]62號), . 以政府購買服務形式,爲畢業生提供公益性免費就業服務。做好對畢業生的各項就業服務尤其是信息服務,是畢業生順利求職、充分就業的重要保障。根據連續幾年調查顯示,廣東省70%以上應屆畢業生是通過以高校爲基礎的招聘活動實現初次就業的。廣東省已形成了傳統的分科類供需見面會、行業專場招聘會、區域性市場活動、高校內部小型招聘會四種形式相結合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市場模式。爲進一步充分發揮這一主渠道作用,切實按照國辦發26號文件關於減輕高校畢業生求職成本的要求,廣東省教育廳積極、主動地向省人民政府爭取到專項經費,每年安排專項資金800萬元,用於支持舉辦系列畢業生供需見面會。省教育廳充分發揮了專項資金的作用,專款專用,把招聘活動門票免費發放到畢業生手中,從而真正讓畢業生享受到公益性的免費就業服務。
大力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快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化建設進程。從2005年起連續三年每年由財政撥款300萬元,用於"廣東大學生就業在線"網站專項建設,並不斷增加服務模塊,加大帶寬流量,完善網站功能,方便畢業生和用人單位訪問。教育廳推動高校對已開通的就業信息網進行升級,不少高校開通了網絡學堂和手機短信平臺,真正做到了集就業管理、就業指導、就業服務等多位一體的網絡信息平臺系統。
江蘇
2006年 12月17日,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簽發〈省政府關於切實做好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意見〉(蘇政發[2006]150號),
2006年12月29日,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重點任務分解方案的通知》(蘇政辦發〔2006〕145號)
2007年7月25日,《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勞動保障廳等部門關於促進零就業家庭就業和創建充分就業社區意見的通知》(蘇政辦發[2007]90號)
2007年9月6日,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規範社會中介服務機構舉辦高校畢業生就業招聘活動管理意見的通知〉
江蘇省將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重點任務進行分解,各部門重點落實。建立健全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體系,將舉辦畢業生就業活動、就業推薦、就業見習、檔案託管、集體戶口管理、就業指導與培訓、就業信息服務等納入統一的就業再就業服務體系,同級財政應給予適當支持。(省勞動保障廳、財政廳) 積極培育校園畢業生就業市場,大力推動高校畢業生就業市場、人才市場、勞動力市場相互貫通。2007年1月1日起在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市場、人才市場、勞動力市場內互設服務窗口,爲畢業生提供一站式就業服務。(省教育廳、人事廳、勞動保障廳) 加快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信息化進程,儘快實現國家、省、高校三級聯網,高校畢業生就業市場、人才市場、勞動力市場等網絡互聯互通、資源共享。依託網絡聯盟,教育、人事、勞動保障等部門定期聯合舉行網上招聘活動。(省教育廳、人事廳、勞動保障廳)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供求信息發佈制度,用人單位主動申報需求信息,教育、人事、勞動保障部門定期發佈高校畢業生求職和崗位需求登記信息。(省教育廳、人事廳、勞動保障廳)
加強對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服務和社會保障工作。離校後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可到政府部門所屬的人才流動服務機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機構登記求職並享受免費職業介紹服務(省教育廳、人事廳、勞動保障廳)有就業願望的應屆畢業生當年9月1日前仍未就業的,可到其戶籍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登記,相關部門應免費提供專門的就業服務。畢業半年後仍未找到工作崗位並有就業要求的高校畢業生可由其戶籍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發給《就業登記證》,對符合就業困難條件的發給《再就業優惠證》,憑證享受規定的稅費減免、社保補貼、崗位補貼、小額擔保貸款、免費職業介紹和職業培訓等優惠扶持政策。(省勞動保障廳)高校畢業生因短期無法就業或就業後生活仍有困難的,及時按照有關規定爲符合條件的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或臨時救助。(省民政廳)制定特困家庭畢業生就業援助辦法,對城鎮特困職工家庭、低保家庭畢業生實行重點推薦、優先安置;對零就業家庭畢業生,採取政府安排崗位等多種方式實行保底就業。(省勞動保障廳)建立100個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爲尚未就業的畢業生免費提供3至6個月的見習培訓,見習單位和地方財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基本生活補助。(省人事廳、財政廳)
建立零就業家庭高校畢業生綠色幫扶通道,使高校畢業生求職有門、就業有路、困難有助。各地要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基層勞動保障工作平臺設立專門服務窗口,爲回原籍登記失業的零就業家庭高校畢業生提供"一對一"的就業援助,優先按規定爲其辦理失業登記手續,領取《就業登記證》和《再就業優惠證》,享受再就業優惠政策;優先安排其進入就業見習基地見習;優先給予免費職業技能培訓和技能鑑定;優先幫助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和享受規定貼息;優先提供崗位信息並推薦就業;優先安排公益性崗位實行保底就業。
陝西
2007年2月15日,《關於切實做好2007年全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陝教生[2007]5號)
抓好家庭經濟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做好全省零就業家庭、城鎮低保家庭、農村貧困家庭和殘疾人家庭的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援助特別是兜底安置工作,是解決貧困和事業代際轉移的治本之策。今年,我們協調有關部門和高校把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的就業作爲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建立了援助困難家庭畢業生的聯動機制,各高校將就業幫扶作爲就業工作的重點,免費爲貧困生尋找單位,優先提供公益性崗位。西安石油大學今年撥出近5萬多元專項經費,指派專人走出去幫助300多名貧困生聯繫了就業單位。
加強高校畢業生的社會保障工作。主要建立了"五項制度":一是待業求職登記制度。我們對今年9月1日後仍未就業,到入學前戶籍所在城市或縣勞動保障部門辦理失業登記制度,二是免費服務制度。對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免費爲其提供專門的就業服務,組織其參加職業培訓或就業見習。三是臨時救助制度對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因短期無法就業或就業後生活仍有困難的,協調民政部門及時按照有關規定爲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或臨時救助,幫助他們度過難關。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要求學校可根據本人意願,將其戶口、檔案轉回入學前生源所在地,也可轉到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交流機構,或者兩年內繼續保留在原就讀學校。四是優先安排就業制度。對城鎮特困職工家庭、低保家庭畢業生實行重點推薦,優先安置。對於零就業家庭畢業生,採取政府安排崗位等多種方式實行保底就業。五是建立就業見習制度。通過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爲尚未就業的畢業生免費提供見習培訓。
此外,陝西等地狠抓就業崗位開發,對吸納畢業生多的企業優先安排貸款貼息。
遼寧
2007年6月,《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07年全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遼政辦發[2007]40號)
《遼寧省教育廳 遼寧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遼寧省財政廳 遼寧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實施遼寧省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援助工程的意見》(遼教發[2007]051號)
《遼寧省教育廳 遼寧省財政廳關於印發遼寧省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援助資金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遼教發[2007]054號)
實施"遼寧省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援助工程"。2007年,省政府設立"遼寧省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援助資金"3000萬元,各市政府根據實際情況設立不低於300萬元的就業援助資金,專項用於爲零就業家庭、城鎮低保家庭、農村貧困家庭和殘疾人家庭等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提供求職補貼、爲未就業的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見習補貼以及購買一定數量的就業崗位等。
對困難家庭大中專畢業生,尤其是普通高校畢業生實行政府兜底安置政策。各市、縣政府要培育和購買、儲備一批社區文化指導員、智能樓宇管理員、社會調查分析師、信用管理師、家庭營養保健師等適合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公益性崗位,並通過貸款貼息、稅費減免、崗位補貼等政策,在企事業單位建立一批適合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安置基地,提供即時崗位援助、實行政府兜底安置。年底前使所有返回生源所在市縣登記失業的困難家庭畢業生全部就業。
將困難家庭畢業生的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納入普惠制培訓政策範圍。各市、縣政府要充分利用10大培訓集團、254個再就業培訓基地等各類培訓資源,爲困難家庭畢業生提供免費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鑑定、職業介紹服務,提高困難家庭畢業生技能就業的穩定率和收入水平。
逐步建立起援助困難家庭畢業生的聯動機制。省政府建立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援助工作季度調度通報和年度考覈評估制度。各市、縣政府建立困難家庭畢業生就業登記、就業援助工作機制,每季度向上級政府報送困難家庭畢業生就業援助工作情況。省教育廳建立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臺賬和數據庫,通過教育、人事、勞動網絡平臺,實現省市縣三級政府、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及成員單位共享共用、動態管理。各級人才交流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將已進行失業登記的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作爲重點,設置專門窗口,爲其提供就業服務。民政部門要按照有關政策和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給予最低生活保障或臨時救助。
"遼寧省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援助資金"專項用於爲貧困生提供就業援助。其中2000萬元爲貧困生提供求職補貼,按500元/人的標準,補貼遼寧籍省內高校貧困生求職過程中發生的費用;1000萬元用於支付貧困生的就業見習補貼,按600元/人·月標準執行,同時,購買、儲備一定數量的就業崗位,用於安置貧困生。

亮點之四:創業激勵 戰略性就業政策的核心
就業是民生之本,創業是就業之源。 賙濟部長在2007年在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指出要"創造條件大力扶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 2007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7]26號)要求 充分發揮政府職能,實施更加積極的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政策,大力扶持畢業生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進一步落實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有關政策。今後,對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之日起3年內免交登記類、管理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對自主創業且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在其自籌經費不足時,可向當地經辦銀行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對從事微利項目的,貸款利息由財政承擔50%。對以自由職業、短期職業、個體經營等方式靈活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各級政府要提供必要的人事勞動保障代理服務,在戶籍管理、勞動關係形式、社會保險繳納和保險關係接續等方面提供保障。有條件的地區,可通過財政和社會兩條渠道籌集"高校畢業生創業資金"。
江蘇
2006年12月,江蘇省政府辦公廳簽發《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重點任務分解方案的通知》(蘇政辦發[2006]145號),要求各部門加大對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的扶持力度,並將有關任務進行分解:今後3年在全省建立10至15個省級高校畢業生創業孵化基地,每年從高校遴選一定數量具有創業項目和創業能力的畢業生進入,併爲其提供資金支持、政策扶持、項目論證等一站式服務及公益性服務,推動創業活動健康發展。由省教育廳、科技廳負責落實;建立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資助機制。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興辦企業需申請小額貸款的,納入"江蘇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扶持資金"和再就業人員"小額貸款省級擔保基金"擔保範圍。由省財政廳、勞動保障廳、人民銀行南京分行負責落實。
四川
2007年5月,共青團四川省委出臺《四川省大學生就業創業基金管理辦法》。團省委通過各種途徑籌集大學生創業基金,用於開展四川省服務大學生就業創業行動,幫助大學生進行知識創新和自主創業,對大學生開展就業創業培訓和職業生涯指導。大學生就業創業基金是四川省青少年發展基金會的一項專門基金。
基金的使用範圍:扶持有市場前景的大學生創業項目,對其進行資金投入;組織有創業意願和潛力的大學生進行培訓;組織創業導師和項目實施人員進行培訓;舉辦青春創業大講堂、就業專場招聘會、創業大賽等活動;
基金使用的審批和監督機構爲共青團四川省委。基金下設基金管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團省委青工部),負責基金的募集、管理、使用。
項目申請:符合基金支持條件的培訓項目,由市(州)團委或高校團委向基金管理辦提出申請。 符合基金支持條件的創業項目,所需資金在5萬元以內的由大學生以個人名義經所在縣(市、區)團委或高校團委初審報市(州)團委後向基金管理辦提出申請。符合基金支持條件的其他項目,由市(州)團委或高校團委向基金管理辦提出申請。
基金管理辦負責項目的審查和立項。報共青團四川省委審批。
使用基金的各單位必須將資金使用情況報基金管理辦備案,基金管理辦定期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於截留、挪用和擅自改變資金使用用途以及其它違反財經法規行爲的,按照國家及我省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遼寧
2007年6月,《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07年全省
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遼政辦發〔2007〕40號)
《遼寧省教育廳 遼寧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遼寧省財政廳 遼寧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關於實施遼寧省大學生創業工程的意見》遼教發[2007]052號,實施"遼寧省大學生創業工程"。省政府設立"遼寧省大學生創業資金"5000萬元,專項用於對高校畢業生創業的資金扶持。各市政府根據實際情況設立不低於500萬元的大學生創業資金,其中瀋陽、大連兩市不低於1000萬元。進一步完善自主創業小額貸款擔保機制,尚未設立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小額貸款擔保基金的地區,今年必須全部設立;已經設立小額貸款擔保基金的地區,要適當降低貸款擔保門檻,充分發揮擔保基金的使用效能。各市每年獲得貸款的高校畢業生不少於50人,瀋陽、大連不少於100人。
構建省、市、縣、高校多層次大學生創業培訓和孵化體系,爲高校畢業生創業搭建孵化平臺。省教育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年內要完成"遼寧省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建設並投入使用。市縣兩級政府和各級各類經濟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工業園區、工業團地年內至少建立1個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
2007年,省政府投資建立總面積1.1萬平的省級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預計2008年投入使用,各市、高校認真貫徹省政府文件精神,積極建設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全省高校已經建立校級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創業中心)16個,正在建立和規劃建立3個,還有一些學校正在研究相關事宜。目前已建立的孵化基地總面積達17290平米,在孵大學生創業項目54個。此外,2007年,省政府設立大學生創業資金5000萬元,分三年落實到位。省教育廳與省財政廳聯合制定了《遼寧省大學生創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目前省教育廳正研究制定資金髮放、使用的細節問題,並計劃在省級孵化基地項目評審結束後啓動資金申請和發放工作。
"遼寧省大學生創業工程"進展情況
全省共安排大學生創業資金1.3億元,專項用於對高校畢業生創業的資金扶持。其中,省政府設立大學生創業資金5000萬元,大連市設立創業資金1000萬元,鞍山、撫順、本溪、遼陽、盤錦、朝陽、葫蘆島等市分別設立大學生創業資金500萬元,瀋陽市面向社會設立創業資金2億元,其中一部分用於對大學生自主創業的資金扶持。瀋陽、鞍山、撫順、本溪、遼陽、盤錦、朝陽、鐵嶺、葫蘆島等市採取不同方式,建立了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遼陽市還下發了《關於印發遼陽市普通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通知》(遼市人發[2007]30號),在全省率先確立了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小額貸款擔保機制,爲全省各市起到了典型示範的作用。目前,全省高校已經建立校級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創業中心)18個,正在建立和規劃建立3個。目前已建立的孵化基地總面積達17290平方米,在孵大學生創業項目54個。積極創建多層次大學生創業孵化體系,積極建設"遼寧省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目前孵化基地改造工程已經進入施工階段,預計2008年可以入住使用。
陝西
《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全民創業促進就業工作的指導意見》(陝政發[2007]55號,完善和落實創業促就業的各項政策,鼓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小額擔保貸款扶持範圍擴大到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
《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切實做好我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陝政發[2007]32號)中提出,要加強對高校畢業生的創業意識教育和創業能力培訓,爲其提供有針對性的項目及信息服務。爲從事自由職業、短期職業、個體經營等方式靈活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對自主創業且符合條件的畢業生,提供人事勞動保障代理服務、戶籍管理、社會保險繳納和保險關係接續等方面的服務。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國家限制行業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之日起3年內免交登記類、管理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性事業收費。自主創業且符合條件的畢業生自籌經費不足時,可向當地經辦銀行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對從事微利項目的,貸款利息由財政承擔50%。
  西安市人事局出臺《推進全民創業辦事指南》,高校畢業生在本市創業可享受5年內免費求職登記、免費推薦就業、免費進入人才庫等多項優惠政策。此外,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可持畢業證書、報到證、自主創業項目計劃書或營業執照,填寫《西安市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申請表》,經審覈批准後,發給自主創業證。在辦理工商登記以及人事代理等各項業務時,還可憑自主創業證享受有關優惠政策。
浙江
2007年6月,《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浙政辦發〔2007〕56號)提出,要加大力度,把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文件要求,有條件的地方,可通過財政和社會兩條渠道籌集"高校畢業生創業資金",鼓勵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對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自工商部門註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交有關登記類、證照類和管理類收費。對自主創業、自謀職業而有貸款需求的高校畢業生,在其自籌經費不足時,可向當地經辦銀行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小額貸款額度一般爲2-5萬元,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到期還款的,由當地財政給予50%的貼息。
2007年9月,杭州市人事局、市財政局聯合簽發《關於印發〈杭州市高校畢業生創業資助資金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爲進一步落實《關於印發<杭州市高校畢業生創業資助資金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精神,2007年11月,《杭州市高校畢業生創業資助資金實施辦法(試行)操作細則 》,市財政每年從人才專項資金中安排一定數額的資金專項用於資助符合條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在市區創業,激勵和支持大學生創業創新。資助分爲商業貸款貼息和項目無償資助。申請人畢業後兩年內可獲得銀行商業貸款,政府將對實際應支付的貸款利息給予50%貼息,最高額度爲1萬元。項目無償資助則根據申請人創業項目的具體情況,分2萬、5萬、8萬、10萬元4個等級給予資助。
上海
2007年11月,上海市人事局發佈了扶持大學生創新創業的四大新政策,"上海市大學生創業企業信用擔保基金"同時推出。具體內容爲:上海人才發展資金向創新創業大學生開放。按照上海市人才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結合大學生創新創業的特色,設立大學生創新創業資助資金。資助額度5-20萬元人民幣。人才評價服務向創新創業大學生開放。本市各類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專業技術考試、職業資格考試和專業技術水平認證向創新創業大學生開放。符合條件的人員,可以通過本市各人才服務窗口、考試報名點或在網上報名參加相應的考試、評審等。辦理人才引進、人才居住證提供政策傾斜。按照《上海市吸引國內優秀人才來滬工作實施辦法》、《引進人才實行(上海市居住證)制度暫行規定》等有關文件精神,鼓勵大學生創新創業,提供人才引進和《上海市居住證》政策傾斜。大學生創新創業企業的創辦人員可以辦理《上海市居住證》;大學生創新創業企業創辦一年後,科技開發、經營穩定,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具有相應學位的人員可優先辦理人才引進;大學生創新創業企業中參與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的人員可以參照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人才的相關政策,辦理居住證或人才引進;大學生創新創業企業爲本單位申請人才引進和申辦《上海市居住證》時,可不受企業註冊資金的限制。開闢大學生創新創業人才服務綠色通道。上海市人才服務中心設立專門服務窗口,對享受創新創業資金資助企業、對大學生創新創業優秀人才和團隊實行免費服務:建立長效服務機制,對享受建立長效服務機制,對享受創新創業資金資助企業人才、對大學生創新創業優秀人才和團隊進行跟蹤服務。強化人事專員服務機制,實施24小時人事、人才服務響應制度。 爲大學生創新創業企業和人才保駕護航。

亮點之五:監測評估 加強就業指導能力建設 保證就業服務質量
河北
2007年6月,《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若干意見》(冀政辦函[2007]38號),強化畢業生就業工作對高校發展的約束作用。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定期公佈高校畢業生就業率。今後在確定教育事業發展規模、調整院校設置和學科專業結構、進行學校教學評估和研究生教育質量評估、增列碩士學位授權點等工作中,要將畢業生就業狀況作爲重要依據或評估指標。對就業率連年偏低的學校和專業,要暫停招生或減少招生,同時相應減少財政對該校的投入。
2007年10月,《河北省教育廳關於加強普通高校大學生就業指導與服務工作的意見》(冀教學[2007]25號),切實落實"一把手"工程。進一步加強組織機構與隊伍建設,創建完善的就業工作體系和運行機制。將就業指導人員納入職稱管理範圍,大力推進就業指導的專業化、職業化和專家化進程,繼續完善職業指導課程體系建設,努力提高大學生職業素養和就業能力。努力開拓就業市場,有效推薦畢業生實現就業等。認真開展評估檢查,推進各項工作做出成效。結合形勢發展和實際需要,省教育廳對《河北省普通高校大學生就業指導與服務工作評估指標體系》(後附)進行了修訂和完善。請各高校認真對照評估指標體系,進一步深化內部管理運行機制改革,認真做好大學生就業指導與服務工作。
河南
2007年11月,《河南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與服務工作的意見》(教學[2007]823號),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與服務工作內容,加強就業宣傳、統計與科研工作,強化對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與服務工作的保障,加強對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與服務工作的監測與評估,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開展專項評估,保證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與服務工作質量。
2007年,省政府先後兩次召開專門會議,安排部署畢業生就業工作,並調整充實了全省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領導。各省轄市把畢業生就業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和就業再就業工作的整體規劃,強力推進。教育廳作爲牽頭部門,把畢業生就業工作列入年度重點工作,作爲紮實辦好人民羣衆關心的實事之一狠抓落實。組織、人事部門面向全國考錄2240名公務員,認真落實基層就業高校畢業生筆試成績加3分的政策。對就業困難畢業生開展"一對一"、"一幫一"的就業指導服務和重點推薦,幫助他們順利走上工作崗位。加強就業監測,保證就業服務質量,建立了"畢業生就業情況定期報告制度",在10所不同層次高校設立就業狀況監測點,對畢業生就業狀況進行實時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