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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員工加班管理制度2篇 高效員工加班管理:提高產能,保護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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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將針對公司員工加班管理制度進行詳細介紹和討論。加班管理對於員工的工作休息平衡及身心健康至關重要。我們將從加班的概念、加班的必要性以及加班管理的具體措施等方面展開分析,旨在爲廣大企業提供一個規範合理的加班管理框架,以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與幸福感。

公司員工加班管理制度2篇 高效員工加班管理:提高產能,保護員工

第1篇

爲規範員工加班審批程序及有關費用的計算,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範圍:

1、各部門負責人:加強本部門工作的計劃性,提高工作效率,嚴格控制加班;

2、分管副總經理:審覈批准加班,監督加班時效性;

3、人力資源部:制定加班管理制度,抽查加班實際執行情況,計算加班費用。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每天規定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方可申請加班。

2、員工加班應提前一天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覈、分管副總經理審批,送交人力資源部審覈備案後,方可實施並計算加班。

3、臨時任務,不能提前填寫《加班申請表》的,需在加班完成的`次日將《加班申請表》填寫完畢,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副總經理審覈,總經理批准後,上交到人力資源部進行備案,方可計算加班;

1、延時工作:原則上不計算加班,由部門內部安排調休;

2、公休日及法定假日加班:加班時間以4個小時做爲計算起點,當月加班4小時以上不足8小時的計算0.5個加班,當月加班8小時的計算1個加班,加班時間不得跨月累計。

3、車隊管理人員(不包括調度)、保潔隊管理人員、維修中心管理人員、信息部、安全部的加班實行定額加班制度,即按每月實際節假日天數批准部門總加班數,超過部分不計算加班。各車隊休息日保證2名管理人員同時在崗,信息部、安全部、維修中心、保潔隊休息日保證1人在崗。

4、結算部、稽查部、綜合部食堂管理員、採購部的庫房管理人員實行月固定加班,部門應於每月25日前將下月的排班計劃及部門負責人、分管副總經理審覈簽字的《加班申請表》上交至人力資源部進行審覈備案,方可實施並計算加班。

5、員工參加公司會議、培訓課程、出差等情況,不計算加班。

1、《加班申請單》經分管領導批准後,不得擅自修改。

2、加班期間應服從加班管理人員的指令,不得無故離崗,按照加班計劃完成工作任務,並按照工作程序和標準要求執行。否則,除不能享受加班待遇外,並按《人事勞資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3、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的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工資,並視情節輕重懲處。

4、爲獲取加班補償,採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並覈實,取消加班補償,賠償相應損失,並處以200元的罰款。

5、加班打卡: 無論是休息日或是法定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並作爲加班審覈的基礎依據。

6、根據實際情況需撤消加班的,部門主管必須於加班前書面通知分管領導及加班人員,撤消加班申請,並交至人力資源中心。

1、員工加班原則上實行調休,確實調休不了的,公司予以計算支付加班費。

2、實行標準工時制的員工按照公休日加班60元/天,法定假日加班100元/天的標準支付加班工資。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休息日工作不支付加班工資,法定假日工作按照100元/天的標準支(敬請期待本站推出更好文章:)付加班工資。

3、加班費以月爲單位結清,由人力資源中心覈實後月底隨工資一起發放,不累計、不順延。

5、部門負責人及考勤人員應認真記錄員工考情情況,嚴肅考勤紀律。

2、本辦法與公司《人事勞資管理制度》、《薪資管理辦法》配合執行。

公司員工加班管理制度2篇 高效員工加班管理:提高產能,保護員工 第2張

第2篇

1.爲規範公司員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3.保證公司運營的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1.加班:指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工作者,稱爲加班。加班分爲兩種:即計劃加班和應急加班。因工作崗位不能斷續,需週末或國家法定節假日繼續工作,稱爲計劃加班。正常工作日內因工作繁忙、臨時性工作增加需要在規定時間外繼續工作,或休息日突發事件稱爲應急加班。

2.計劃加班員工應填寫《加班申請單》(附表一),經部門主管同意簽字後,送交人事部審覈備案,由人事部呈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實施加班。

3.特殊原因(下班之後因緊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發事件加班的)可以事後補填《加班申請單》,並註明“補填”;非特殊原因一律不得事後補填,否則不認定爲加班。

公司鼓勵員工在每天8小時工作制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原則上不安排加班,由於部門工作需要必須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審批程序進行。員工需有計劃的組織展開各項工作,提高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1)一般週一至週五工作日內,因工作需要每日加班不超過4小時的不算加班;

(2)每月累計加班一般不應超過36小時,超過36小時按36小時計算。

3.健康第一原則:在安排加班時,必須結合加班人員身體狀況,對加班頻次、時間長短及與正常上班時間的間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

員工加班後,原則上優先安排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計算加班費。

5.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或處於哺乳期(即產假結束後至嬰兒滿一週歲)內的女職工,公司不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當日22點至次日6點之內從事的勞動和工作)或加班加點。

①在正常休息時間和節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須連續作業的;

2.公司所有員工按公司規定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繼續工作均算加班。

3.值班不屬於加班,對被安排值班的員工。(值班是指公司爲臨時負責接聽、協調、看門、防火、防盜或爲處理突發事件、緊急公務處理等原因,安排有關人員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時間內進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工作任務。)

(1)由於正常工作任務未按要求及時完成而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利用公休日、節假日完成的;

5.週一至週五加班算平時工作日加班,週六週日算公休日加班,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算節假日加班。週一至週五下班時間後接到新任務算加班,因個人原因導致工作時間內不能完成任務而需延長工作時間的不算加班。週一至週五因公司需要延長工作時間4小時內原則上不算加班。

(1)員工加班後除法定節假日外,一律安排調休,儘量在適當時間安排員工調休。

(2)員工有權要求將加班時間累積到一起調休,但調休時間最長原則上不得超過三天。具體調休時間由員工領導安排。

2.員工確因工作任務繁忙不能調休的,按《勞動法》規定支付加班補貼。

加點工資=基本工資/月計薪天數/8×延時加點工時×1.5倍 公休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月計薪天數/8×公休加班工時×2倍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月計薪天數/8×法定加班工時×3倍

a.平時工作日加班:每小時按員工小時工資標準的1.5倍計算;

b.公休日加班: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每小時按員工小時工資標準的2倍計算;

c.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每小時按員工小時加班工資標準的3倍計算。

3.下列人員(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原則上不享受加班費: (1)中層以上員工

(2)臨時工人、司機、實行業績提成工資的.員工因工作情形有別,其薪資給予已包括工作時間因素在內以及另有規定,故不報支加班費。

1.公休、法定假日加班時作息時間與正常工作日相同。 2.加班人員必須記錄好當日《加班工作內容記錄》,並於加班結束後的兩天內提交給人事部,無加班日誌者其實際加班視爲無效。相關負責人應切實負責加班申請的審批,如果發現弄虛作假,謊報加班出勤者一律嚴懲。

3.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加班人員、頻次、時間安排不合理,公司責令有關部門限期改正,並對主要責任人予以批評。

4.爲獲取加班補償,採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並覈實,公司有權取消加班補償,並處以一定數額罰款。 加班管理規定二

1.1爲提高效率,兼顧公平,對員工正常工作外勞動進行合理補償,保證公司生產經營的有序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1公司各部門負責本部門人員的加班管理,對本部門及基層班組的加班情況進行例行監督檢查,同時按規定將本部門人員的加班情況報至人力資源部。

2.2各部門經理應承擔控制本部門年度加班時間總量的責任,加班時間原則上控制在批准的年度總加班小時以內(其內容詳見

2.3人力資源部協助各部門作好員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檢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門的執行情況,對加班異常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4人力資源部負責按照《加班申請單》的加班結算方式及規定標準計發加班工資和累積調休小時數;負責每季度統計各部門加班執行情況並通報給各部門經理和分管副總。

4.1效率至上原則。各部門須有計劃的組織生產經營、開展各項工作,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

4.2調休優先原則。員工加班後,應優先安排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方可計算加班工資。

4.3總量控制原則。對各部門加班時間參照歷史數據進行年度總額控制。

5.1.1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時間工作,包括遇緊急事件需要在非工作時間到工作現場進行處理。

5.1.2雙休日加班:即安排在每週六、日工作,包括四班三運轉員工的倒班週末。

5.1.3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工作。 5.2加班認定

5.2.1各部門只有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時,纔可組織員工加班:

在正常休息時間和節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須連續生產、運輸或作業的。

須利用休息時間和節假日停產時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工程施工的。

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生命財產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較大負面影響,需要緊急處理的。

爲完成公司下達的緊急任務的。 5.3加班審批程序

5.3.1員工加班前須填報《加班申請單》(見附件),寫明加班時間、地點、事由,由部門經理及主管副總審覈。原則上各部門申請的加班申請單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前,把經過批准的加班申請單交到人力資源部,收到加班申請單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5.3.2遇緊急情況的,經部門經理批准,可先實施加班,並在加班後下一個工作日內補填《加班申請單》。

5.3.3任何未按上述規定履行加班審批手續的,均不視爲加班,不得計發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5.4.1公司所有員工按公司規定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如:元旦、春節、清明、五一勞動節、端午、中秋、十一國慶節)繼續工作均算加班,計算加班工資。

無論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節假日加班,員工均需如實打卡(上、下班),記錄加班時間。人力資源部覈算加班工資時,需將員工的加班打卡記錄與實際加班情況統計覈對。覈對發現沒有加班打卡記錄或與加班打卡記錄不一致的行爲。

不辦加班審批手續和未經批准擅自加班的行爲。

5.4.3下列人員(除文件內容中5.4.1款外)不享受加班工資:

因工作性質特殊,實行綜合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的銷售、售後類員工,和其他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員工。

約定加班工資計算的基數:參照珠海市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國家法定假加班工資(日)=約定加班工資計算基數/21.75x300%

週末加班工資(日)=約定加班工資計算基數/21.75x200% 延長工作時間加班工資(小時)=約定加班工資計算基數/21.75/8x150%

根據考勤表排班規律,倒班員工如遇倒班週末與法定假日重逢,按200%計發工資。

員工工作所產生的加班時間,所在部門(車間)經理應優先在適當時間安排員工調休。

員工可以要求將加班時間累積到一起調休,但每次調休時間原則上最長不得超過一週。具體調休時間由員工所在部門(車間)經理安排。

5.6.1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的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並記警告一次處分,扣罰績效工資100元。

5.6.2爲獲取加班補償,採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並覈實,取消加班補償,並記大過處分一次,扣罰績效工資500元。

5.6.3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虛報加班的,按照500%的加班工資扣罰,其中50%由部門經理承擔,50%由申請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擔,並根據情節輕重對有關人員進行處分。

5.6.4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本屬正常工作時間完成的工作任務卻安排加班的,按照300%的加班工資扣罰,其中50%由部門經理承擔,50%由申請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擔。

5.6.5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加班人員、頻次、時間安排不合理,公司責令有關部門限期改正,並對主要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6.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同內容規定自行廢止;如有與公司其它規定相牴觸的,則以本制度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