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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教育知識內容中學生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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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教育的目的是爲加強對學員法制與交通安全的教育與管理,使學生增加法制觀念,做到知法、守法,能確保身心健康,平安完成學業,制定本制度,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交通安全教育知識內容中學生三篇》,以供參考。

交通安全教育知識內容中學生三篇

  交通安全教育知識內容中學生1
  
  一、步行交通安全常識
  
  每位同學必須牢記如下步行安全常識:
  
  1、指揮燈信號
  
  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行;黃燈亮時,不準行人通行,但已進入人行道的行人,能夠繼續通行;紅燈亮時,不準行人通行;黃燈閃爍時,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2、人行橫道信號燈
  
  綠燈亮時,准許行人經過人行橫道;綠燈閃爍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能夠繼續通行;紅燈亮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
  
  3、行人必須遵守的規定
  
  行人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靠右邊行走;穿越馬路須走人行橫道;經過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遵守信號的規定;經過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顧右盼,注意車輛來往,不準追逐,奔跑;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經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有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的,須走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不準爬馬路邊和路中的護欄、隔離欄,不準在道路上推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4、行走時,哪些情景最危險呢
  
  (1)橫穿馬路很容易出危險。
  
  (2)三五成羣橫着走在非人行道上,這樣最容易發生交通事故。
  
  (3)上、下班高峯過後,馬路上車輛稀少,因爲路中車少人稀思想麻痹。麻痹加麻痹就等於危險。
  
  (4)行走時一心兩用,邊走邊看書,或邊走邊想問題,或邊走邊聊天,邊走邊玩……這樣做,可能車子不來撞你,你倒自我去撞車子,所以也十分危險。
  
  二、騎車交通安全知識
  
  1、不滿12週歲的孩子,不能在道路上騎車。這是交通規則規定的。
  
  2、不打傘騎車。
  
  3、不脫手騎車。
  
  4、不騎車帶人。
  
  5、不騎"病"車。
  
  6、不騎快車。
  
  7、不與機動車搶道。
  
  8、不平行騎車。
  
  最終還要注意,在惡劣的天氣如雷雨、颱風、下雪、或積雪未化、道路結冰等情景下,也不要騎車。
  
  三、交通安全:乘車安全知識
  
  1、上車前先看清公共汽車是哪一路,因爲公共汽車停靠站,往往是幾路公共汽車同一個站臺,慌忙上車,容易乘錯車。
  
  2、待車子停穩後再上車或下車,上車時將書包置於胸前,以免書包被擠掉,或被車門軋住。
  
  3、上車後不要擠在車門邊,往裏邊走,見空處站穩,並抓住扶手,頭、手、身體不能伸向窗外,否則容易發生傷害事故。
  
  4、乘車要尊老愛幼講禮貌,見老弱病殘及孕婦要主動讓座。
  
  5、乘車時不要看書,否則會損害眼睛。
  
  交通安全教育知識內容中學生2
  
  1、安全走路
  
  走路誰不會呢?
  
  其實不然,如果我們不注意交通安全,走路就會闖禍。
  
  所以上學讀書、放學回家、節假日外出時走在人來車往的交通繁忙的道路上,要遵守交通規則,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走路要走人行道。
  
  沒有人行道的地方,應靠道路右行走。
  
  走路時,思想要集中,不要東張西望,不要邊走邊玩耍,不要邊走邊看書,不要成羣並排走,不要亂穿馬路,更不要追趕車輛嬉戲打鬧。更不要在馬路上踢球、輪滑、做遊戲。
  
  因爲以上這些行爲,一旦被車輛撞倒,後果將十分嚴重!
  
  2、汽車不是一剎車就停
  
  有的學生認爲亂過馬路沒什麼關係,反正駕駛員會剎車。
  
  其實,汽車不是一剎就停的。由於慣性,剎車後車還會向前滑行一點。就像人在奔跑中,突然停下來,還會不由自主地往前衝幾步一樣。
  
  何況還有可能駕駛員不注意,剎車不靈等。所以亂穿馬路十分危險,不少交通事故就是因爲行人亂過馬路造成的。
  
  3、不在車前車後急穿馬路
  
  有人總喜歡在汽車前、後急穿馬路,這是很危險的!
  
  駕駛員看不到的地方,被稱爲“視線死角”。要是有人在車前車後駕駛員眼睛看不到的“視線死角”內急穿馬路,就會造成車禍。
  
  所以橫過馬路要注意左右來往車輛,先向左看,後向右看,當看清沒有來車時才橫過馬路。在有“人行橫到”和“人行天橋“上行走,這樣才安全。
  
  4、禮貌乘車
  
  在等公車時,應在站臺有次序地候車。要做到等車停穩後,讓車上人先下,然後依次上車。車輛行駛時,要坐好或站穩,並抓住扶手,防止緊急剎車時摔倒。不要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
  
  5、過馬路要遵守信號燈
  
  過馬路要遵守紅燈停,綠燈行的規則,綠燈亮時,准許行人經過人行橫道;紅燈亮時,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可是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能夠繼續經過或者在道路中心線處停留等候。
  
  6、過馬路要走過街設施和人行橫道
  
  過馬路時,有過街天橋或地下通道時,要首選過街設施,節省了等待紅綠燈的時間,人車分離,過馬路更加安全。沒有過街設施時,應當從人行橫道經過。
  
  7、不要扒車、追車、拋物擊車
  
  不要因爲好玩,就去追趕行駛中的車輛,要是撞上行人、電線杆或電話亭等物體,會傷的不輕。如果扒着車,跟着車跑,車輛突然停下來,還有可能直接被車輛撞倒.另外,汽車在高速行駛時,撞上飛來的物體,衝擊力十分大,往往會造成十分可怕的後果。
  
交通安全教育知識內容中學生3
  
  一、中學生不良的交通行爲表現
  
  中學生的交通行爲是比較廣泛的,但主要表此刻行路、騎車、乘車、乘船等方面,下頭就這些方面中學生不良的交通行爲作一列舉。
  
  ⑴中學生在路上的不良行爲:
  
  1.在道路上行走時不走人行道;在沒有人行道的道路上行走時,不是靠路的右邊行走,而是在路的左邊或中間行走。
  
  2.橫過車行道時不走人行橫道、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而是任意橫穿,或在車輛來臨時突然橫穿。
  
  3.只顧行路,不注意道路和車輛信號的顯示,不服從交通指揮和管理。
  
  4.在車行道、橋樑、隧道或交通安全設施等處逗留、玩耍、打鬧、拋物、潑水等。
  
  5.穿越、攀登或跨越道路的隔離設施。
  
  ⑵中學生騎自行車的不良行爲:
  
  1.未滿12歲的中學生上路騎車。
  
  2.在人行道、機動車道、逆行道上騎車;在機動車道上學騎自行車。
  
  3.騎車橫衝直闖,爭道強行,只顧自我行駛,不管前方情景和左鄰右舍的安全,當機動車臨近時也毫不相讓。
  
  4.騎車遇路口轉彎時不減速,不向後望,不打手勢,突然猛拐。
  
  5.經過路口時猛蹬猛騎,遇有禁行信號時搶行或闖行。
  
  6.騎車時雙手離把或單手持物,或再牽引一輛車,或馱帶他人。
  
  7.騎車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打鬧或曲線競騎。
  
  8.三五人騎車並列行駛或扶肩並行。
  
  9.在沙土路面遇機動車輛爲搶佔風頭,突然駛向路左或路或。
  
  10.緊隨機動車後面行駛,或手扒機動車行駛。
  
  ⑶中學生乘車乘船的不良行爲:
  
  1.候車時不在車行道上,或在車行道貌岸然上招呼出租車。
  
  2.不按秩序依次候車候船,在上下車船時擁擠爭搶。
  
  3.上車船後,不坐在座位上,隨意走動、打鬧,或將身體探出車船之外,或向車船外任意拋投物品。
  
  4.在車船上隨意觸動車船上的設施。
  
  二、道路交通安全常識
  
  ㈠行路常識
  
  行路是中學生最基本、最常見的交通方式。所以,應當加強這方面的安全教育,掌握如下一些常識。
  
  1、路上行走要走在人行道上,沒有人行道的要靠路邊行走;羣體行進要列隊,橫排不要超過兩人。
  
  2、橫過車行道,須走人行橫道、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在沒有這些標誌、設施時,須直行經過,不要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長隊伍橫過車行道時可視情景分段經過,有條件的可佩帶明顯標誌,如小黃帽等;不準橫過劃有中心實線的車行道。
  
  3、行路時要注意各種信號燈的指示,尤其是路口紅綠燈、人行橫道信號燈和車輛轉向燈的變化。
  
  4、當公共汽車站設在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隔離設施上時,上下車要避讓車輛,並直行經過非機動車道。
  
  5、不要在車行道、橋樑、隧道或交通安全設施等處逗留;不要在路上玩耍、拋物、潑水、散發印刷廣告或進行妨礙交通的活動。
  
  6、不要穿越、攀登或跨越隔離設施。
  
  ㈡騎自行車常識:
  
  目前我國中學生上、下學大多以騎自行車爲主,異常是在城市,這一現象更爲突出,有的學校甚至絕大多數學生都騎車上、下學,這就使得加強這方面的安全教育,掌握騎自行車的安全常識列爲必要。
  
  1、不滿12週歲不能在道路上騎車;沒有車閘或沒有安全保證的自行車不能上路;不要在人行道、機動車道上騎自行車;不要在車行道上學騎自行車。
  
  2、要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在混行道上要靠右邊行駛,不能在機動車道和人行道上行駛。
  
  3、以過較大陡坡或橫穿四條以上機動車道時應當推車行走;雨、雪、霧等天氣要慢速行駛,路面雪大結冰時要推車慢行。
  
  4、轉彎時要提前減速慢行,向後瞭望,伸手示意,不要突然猛拐;超越前方自行車時,不要與其靠的太近,速度不要過猛,不得妨礙被超車輛的正常行駛。
  
  5、不要手中持物騎車,不要雙手離把騎車,不要兩人騎一輛車;騎車不要曲折行駛,不要相互競駛,不要兩輛以上並排行駛。
  
  6、兩輛車行駛時,兩人不要相互勾肩搭背,相互擠抹,相互追逐。
  
  7、不要騎一輛車,再牽引一輛車,不要緊隨機動車後面行駛,不要手失機動車行駛。
  
  ㈢乘機動車的常識:
  
  乘機動車是學校組織師生外出活動的主要交通方式之一,也是廣大中學生出行經常選擇的交通方式,所以應當教育中學生掌握如下一些安全常識。
  
  要選好車,異常是學校組織學生的團體交通活動,要取得與交通管理部門的聯繫,並在他們的指導下,確認駕駛人員的準駕資格後,選擇有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有準運資格的,質量優良的客運車;發現駕駛員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的,不要乘坐該車;發現駕駛人員無駕駛證或飲酒的不要乘坐該車;發現機動車不具備載客的準運資格或明顯質量問題的不乘該車;不乘超載、超速、拼裝、報廢等車輛,。
  
  不要在機動車道上等候車輛或招呼出租車,應當在車站臺上或指定地點依次候車,車來後,待車停穩時,再順序先下後上;不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上車。
  
  上車後,應找座位坐好,沒有座位時,應當抓好把手站穩;乘坐小型客車,前排的要主支系好安全帶;不要乘坐貨車或拖拉機;乘坐二輪摩托車必須要12歲以上,並戴好頭盔,在駕駛員身後兩腿分開跨坐,不能偏坐或倒坐。
  
  在車輛行駛中,不要與駕駛員閒談或妨礙駕駛員操作;不要隨意開啓車門、車廂,不能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車外,不要向車外拋投物品;不要在車內隨意走動、打鬧。
  
  車到站後,下車不可擁擠搶下;在車行道上不得從機動車左側下車,開關車門時不能妨礙其它車輛和行人通行;下車後,需橫穿車行道時,應在確定沒有車輛過往時,從車尾部穿行,切不可從車頭部貿然經過。
  
  機動車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須在車行道停車時,除救險外,乘車人須迅速離開車輛和車行道。
  
  三、交通安全應急常識
  
  在交通活動中,首先應當做好交通安全的防範工作,避免出現交通危險或發生交通事故,可是儘管如此,有時也還會有預料不及的危險出現和事故發生。一旦出現交通危險或發生交通事故,如果當事能夠迅速果斷地採取應急措施和進行一些救護、自救,那麼就會爭取時間,緩解險情,減少或者避免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所以,懂得一些這方面的常識是十分必要的。
  
  應急措施
  
  首先要堅持頭腦冷靜,切不可驚慌失措,要抱以進取的態度對待出現的交通危險或發生的交通事故。
  
  要緊急請求救援,其方式有:
  
  撥打“120”救護電話和撥打“110”“122”報警電話,或經過撥打“114”查詢電話,查詢並撥打當地交通管理部門的電話等,請求緊急求援。
  
     如果交通危險出此刻飛機、輪船和火車上,由於這些載客工具都有較完備的交通安全設施和較嚴密的組織、指揮系統,所以必須要聽從這些載客工具上的工作人員的統一指揮和安排,不要擅自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