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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合同範文錦集4篇 "合同變更範文:優質合同模板大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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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爲大家提供了一系列關於變更合同的範文,涵蓋了各種不同情況下的變更合同格式及內容。無論您是從事法律領域還是企業經營管理,這些範文都能爲您提供參考和借鑑,幫助您完成合同的修改和調整。無需擔憂因修改合同而導致繁瑣的程序,我們爲您提供了簡單且規範的範本,希望能給您帶來幫助和啓示。

變更合同範文錦集4篇

第1篇

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同意對本合同作以下變更:

我們雙方於20xx年xx月xx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因______________等原因,現根據《廣州市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的規定,似對原勞動合同的第______條第______款第____項的`內容作如下變更勞動合同的其他內容不變。

是否同意變更,請於七日內作出書面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爲同意變更勞動合同。

本人(單位)已收到單位(職工______)於20xx年xx月xx日發出的《變更勞

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同意對本合同作以下變更: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

變更合同範文錦集4篇

第2篇

由於物業一方在此次裝修期間內停水原因,造成施工無法正常進行,通過雙方友好、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定(蓋章)後生效。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篇

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用工單位”)

爲配合丙方的運營與發展,丙方調整人力資源管理服務機構,現就更換用工管理機構所涉及的勞動合同用人主體變更及其他權利義務等相關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經三方協商一致,簽訂本變更協議。

1、 乙方原與“凱迪 ”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用人主體變更爲“上海海之源人才服務有限公司”,其他勞動合同條款不做任何變更。

2、 原勞動合同期限雙方確認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 甲方負責辦理乙方的用工與社會保險繳納、代發工資等相關手續。

4、 丙方認可此次管理機構所涉及的'用工主體調整,不影響乙方在丙方的服務年限連續計算。

5、 變更協議從20xx年10月1日起經三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第4篇

1.編號。爲了方便整理、保存和查對,公函需要加上編號, 編號寫在信封的左上角。如,京字第92號

2.寫信人的地址。信紙的右上角必須寫上寫信人的地址。

(a)正文的開頭寫收信人的稱呼,後面必須加冒號:不空格。

(b)可以用普通的稱呼:如王先生或在姓氏的後面加職銜王經理。也可用經理先生這樣的稱呼。

(c)自稱:可用我、本人、我校、我會、我所、本部、本局。

(b)標題寫在稱呼下面的中央位置,標題下面必須畫上橫線;

正文是公函中的主體部分,要求把合同需要更改的原因、內容寫清楚。有時爲了方便閱讀,視內容性質的不同,可加上序數號碼。

(c)署名後,一般用啓,爲了表示慎重,可以用謹啓, 或爲了表示尊敬,可以用敬啓。

寫在編號下面,通常可用中文或阿拉伯文寫出。 例如:

如果公函還附有其他文件,必須在左下角列明。 如,附表格等。

我 (舊)公司於 年 月 日與貴公司簽訂的週轉材料租賃合同,合同編號爲: 因我公司自身原因,現將全部權利義務於 年 月 日轉至 公司。原合同項下 (舊)公司的權利義務由******(新)公司承繼,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1、原*****舊)公司與貴項目部簽訂的週轉材料租賃合同(合同編號: )繼續有效,其權利義務,債權債務自 年 月 日由(新)公司承繼,並繼續履行至合同終止。

2、截止 年 月 日雙方已確認累計產生租賃費 元,共支付租賃費 元,其餘未付款項 元及後期產生的所有租賃費用由******(新)公司代爲承繼。並請貴公司將租賃費用直接付至******(新)公司賬戶內,開戶名稱: 賬號: 開戶銀行: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由****(舊)公司承擔,與貴公司無關。

3、******(新)公司全部接受原合同內容中乙方應承擔的責任與義務。

附件: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並加蓋各自公章、雙方法人身份複合件加蓋公章本人簽字。(舊)公司名稱(章)法人簽字:日期:附件: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並加蓋各自公章、雙方法人身份複合件加蓋公章本人簽字。

(一)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關係合同變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礎上,通過當事人雙方的協商或者法律的規定改變原合同關係的內容。因此,無原合同關係就無變更的對象,合同的變更離不開原已存在合同關係這一前提條件。同時,原合同關係若非合法有效,如合同無效、合同被撤銷或者追認權人拒絕追認效力未定的合同,合同便自始失去法律約束力,即不存在合同關係,也就談不上合同變更。

(二)合同變更須依當事人雙方的約定或者依法律的規定並通過法院的判決或仲裁機構的裁決發生合同變更主要是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的結果。我國《合同法》第77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在協商變更合同的情況下,變更合同的協議必須符合民事法律行爲的有效要件,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欺詐、脅迫的方式來欺騙或強制他方當事人變更合同。如果變更合同的`協議不能成立或不能生效,則當事人仍然應按原合同的內容履行。①如果當事人對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應視爲未變更。此外,合同變更還可以依據法律直接規定而發生。例如,根據《合同法》第54條的規定,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以及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不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遵守規定

(三)合同變更必須遵守法定的方式我國《合同法》第77條第2款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依此規定,如果當事人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手續的情況下,未遵循這些法定方式的,即便達成了變更合同的協議,也是無效的。由於法律、行政法規對合同變更的形式未作強制性規定,因此我們可以認爲,當事人變更合同的形式可以協商決定,一般要與原合同的形式相一致。如原合同爲書面形式,變更合同也應採取書面形式;如原合同爲口頭形式,變更合同既可以採取口頭形式,也可以採取書面形式。

(四)合同內容發生變化,須有合同內容的變化合同變更僅指合同的內容發生變化,不包括合同主體的變更,因而合同內容發生變化是合同變更不可或缺的條件。當然,合同變更必須是非實質性內容的變更,變更後的合同關係與原合同關係應當保持同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