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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安全施工協議書2篇 《安全施工協議書,共築安全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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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協議書》是指建設工程承包商與建設單位簽訂的一份文件,以確保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和順利。該協議書規定了雙方在安全施工方面的職責和義務,明確了各方需要遵守的規定和要求,是建設工程順利進行的重要保障文件。

關於安全施工協議書2篇 《安全施工協議書,共築安全工地》

第1篇

爲了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管理,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安全生產方針,保證職工在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確保施工生產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意見一致,現雙方自願簽訂如下安全生產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政策、法律、法規。

第二條: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一)甲方負責制訂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三)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人員違紀作業,並按規定給予處罰;

(四)甲方有權對安全意識差、不聽安全生產指揮的乙方人員責令退場。

(一)乙方施工時是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制度;

(二)乙方負責爲所有乙方施工人員辦理醫療及工傷社會保險,並根據需要爲從事高度危險工作的人員購買適當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負責;

(三)乙方應對現場施工的行爲完全負責,乙方施工人員不得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能疲勞作業,並按規定做好保護工作;

(四)乙方在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有配備齊全的安全防護用品,不能滿足安全施工需要時,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第五條: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和服從現場安全規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現場必須做到:

(三)現場內不得赤腳,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業不得穿皮鞋和帶釘易滑鞋;

(四)未經甲方施工負責人批准,不得隨便拆除已架設的安全防護設施及安全裝置和安全標牌;

(五)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電線,保護工地上臨時用電電纜及配電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壓砸電纜電線,確保用電安全;

(七)不得從高處向下拋扔任何物資、材料,堆放時不得超過支撐限重的70%;

(九)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處臨邊豎立放置工具和線材;

(十)使用電動工具,必須按操作規程和說明書要求正確佩戴防護用品;

(十二)不應疲勞作業,不得在操作面上及樓層上睡覺。

(一)發生重傷和死亡事故,應由甲方主管部門牽頭,雙方參加,組成事故調查組,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的處理意見,並按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政府主管部門報關;

(二)由於乙方沒有盡到自身安全責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主要和相關責任者已觸及刑律的,報檢察院或勞動監督部門處理;

(三)乙方施工人員違章違紀作業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負全部責任,並由乙方事故責任者承擔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終止。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監理一份。

關於安全施工協議書2篇 《安全施工協議書,共築安全工地》 第2張

第2篇

甲乙雙方根據約定,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建築和設備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 安全目標:消滅重大事故,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1、開工前甲方應對乙方承擔本工程安全施工的能力進行審覈,將本單位安全管理要求、本施工區域設施、設備等情況對乙方進行全面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報甲方備案。對乙方在危險性的生產區域內作業所制訂的施工安全措施,甲方應審查並督促實施。

3、甲方指派專人負責聯繫、檢查與協調乙方執行有關安全工作規定。

4、甲方有權對乙方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施工中發生的甲方事故,由甲方負責調查、統計上報。

乙方作爲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承擔由於自身管理不善,或因乙方施工人員過失,所造成的人身傷亡、設備和工程質量事故、工地火災以及一切人爲責任事故的全部責任,而不應爲此增加甲方費用或延遲施工進度。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承包工程勞務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臨時用電規範》、《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登高﹑動火﹑破土﹑下罐(坑)﹑起重等有關安全施工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爲施工人員配備勞動防護用具、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配有專職安監人員,(少於30人者設兼職)。同時乙方指派_ _作爲安全工作聯繫人。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協調、監護工作。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施工。

在有危險性的區域內作業,有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生產設備停電﹑停運事件時,必須指定專門監護人,制定專項施工安全措施,經甲方審覈、許可後監督實施。

6、大型獨立施工項目還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經甲方及監理單位審查合格後監督實施。

7、乙方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必須滿足施工需要,經過檢驗符合安全規定,在施工過程中應經常進行檢查維護。

8 、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試,並將考試合格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9 、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施工,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10、乙方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並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1、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並反饋

12、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同時,乙方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調查處理,並由乙方歸口統計上報。

13、在施工過程中,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及火災等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負責賠償甲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五條 對由於第三者原因所造成的與本工程有關的責任事故,由所牽涉到的一方自行解決。

對於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所引起的安全事故,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對於乙方應預料到、或已預料到,但未採取防範措施所引起的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條 甲乙雙方聯繫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繫單、傳真、電傳等書面方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繫時,應於 8 小時內予以響應。

乙方在工程承包合同簽訂後,開工前應當交付給甲方 5000元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行爲,未發生人身傷害、設備及以上事故,於工程竣工驗收後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不計利息);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情況,扣除相應比例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火災﹑倒塌﹑吊裝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輕傷事故、火災﹑倒塌﹑吊裝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發現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行爲,每人次扣款100-200元。

1、乙方提供的資質證明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2、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本協議的規定,造成施工安全事故,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 1000 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3、乙方未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或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 100 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但尚未造成後果,乙方按 100 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7、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未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 100 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8、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倒塌﹑吊裝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爲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 元/次的違約責任。

1、進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正確穿戴勞動保護用品,登高必須系安全帶,下罐必須用36伏以下安全照明,現場有易燃物動火必須開動火票,違章每次承擔1000元違約責任。

第十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雙方同意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20xx年5月28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安全責任有效期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修期期滿之日止)。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4、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