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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協議書8篇 《施工安全協議:爲工地安全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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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協議書是建設工程施工的規範性文件,是由建設單位與承包方簽訂的,用以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注意的安全問題和應採取的安全措施,以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

施工安全協議書8篇 《施工安全協議:爲工地安全保駕護航》

第1篇

爲確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業主/租戶)裝修工程區域裝修期間的安全,遵照吉林省政府的有關規定及本商廈的管理規定實行安全管理責任制,現__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處(甲方),與______(業主/租戶)及其委託的裝修工程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訂立裝修安全責任協議書如下: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就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爲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繫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簽發工作票,對工作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並履行工作票許可手續。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級,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1、負責裝修區域施工期間的各項安全責任,並保證施工人員不得在本商廈內喧譁、賭博、酗酒、偷盜、鬥毆等行爲。

2、乙方施工人員名單應送到甲方備案。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名單核發臨時出入證,所有施工人員,裝修、裝飾材料應從指定的電梯及路線進出,乙方施工人員一律禁止到非工作範圍亂走。

3、在裝修方案獲得有關部門審批後三日內提交甲方有關施工進度表,以便甲方安排乙方進場施工事宜。

4、設立現場安全負責人,向甲方瞭解與施工相關的消防安全事宜,並對施工安全負責。

(1)電器操作人員應有電工操作證,應出示原件,並將複印件報甲方存檔備案。在用電前應向甲方提出申請,管理處則有償提供配電箱給該業主/租戶。由供電至配電箱範圍之保養則由管理處負責而從配電箱之後至該單位範圍則由裝修公司負責承擔。

(2)所有的裝修材料須是非燃性材料,所有木器材料必須塗上防火漆如有玻璃門及玻璃隔牆,應選用安全玻璃。

(3)乙方於施工現場需配備足夠滅火器。施工照明禁止使用碘鎢燈,每具照明燈具不得大於60w,並需安放遠離易燃物品的地方。

(4)用水應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請安排,得到書面許可後方可進行。

(5)進行動火工作時,應事先到甲方辦理動火證,操作應由有執照的焊工進行,嚴禁違章操作。

(6)一切超重負荷之設備必須提交管理處審批之後方可裝置。

7、一切易燃物品必須呈報管理處批准後方可帶入,並定點專櫃負責,物品存放量不易過多,以當日使用量爲限,施工完畢後,須將剩餘物品帶離現場。

8、施工區域禁止吸菸,並保證已開通煙感,溫感探頭不受遮擋。

9、施工區域應配備消防器材,手提滅火器數量不低於1個/50m2。發生事故應及時處理,迅速通報甲方,並如實報告事故原因,保護現場,配合調查。

10、現場當日裝修廢料應該及時清理,不得留在單位內過夜,施工廢料或垃圾嚴禁阻塞消防通道,嚴禁遮擋、挪用消防設施,保證現場清潔。以上工作須有專人負責。

11、乙方施工人員下班前,應認真檢查施工現場,防止留下火險隱患,人員離開前須將電氣設備電源切斷。

12、乙方應嚴格按照消防局審定的實際方案,設計修改應重新申報消防局審批,審批後纔可施工。

13、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乙方對甲方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積極配合,並制定安全制度。

14、指定承包商辦理項目請參照指定承包商項目附件。

第五條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作爲《勞務施工承包合同》的附件,與《勞務施工承包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六條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七條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管理處及業主/租戶、裝修公司各執一份。

施工安全協議書8篇 《施工安全協議:爲工地安全保駕護航》 第2張

第2篇

爲了確保用戶正常供熱,維護好供熱秩序明確雙方責任,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1、甲方負責提供給供熱企業換熱站機房及供熱管線設備通水通電。

2、配合供熱企業及用戶供熱系統設施的維修及維護。

3、甲方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協助配合供熱企業及用戶收取2個採暖季的供熱費用及有關退熱費的處理。

1、乙方室內供熱系統出現任何問題,由此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供熱季內若因種種原因達不到供熱標準由乙方自行解決,或告知供熱企業解決處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3、若因室外管網、室內系統的.原因達不到供熱標準,則按照供熱企業的相關規定退還居民供熱費,甲方應協助解決。

4、乙方擅自改裝、拆除、遷移用熱設施,私自擴大供熱面積造成的故障或隱患由供熱企業按有關規定與乙方共同解決。

供熱前的系統充水由供熱企業及甲方負責,充水期間因乙方家中無人給用戶造成財產、人身等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本合同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雙方均不得修改或廢止。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通過供熱管理部門調解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3篇

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1、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爲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2、甲方指派王樹國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繫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3、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查。

4、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特、重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乙方作爲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按照各種操作規程進行操控作業。

3、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少於30人者設兼職)。乙方指派朱寶作爲安全工作聯繫人。

4、乙方用與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及設備損壞負責。

5、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工作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6、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7、乙方施工過程中需要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9、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0、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1、 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 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4篇

乙方: 通遼格瑞德複合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三棵樹國小新建餐廳空調安裝達成如下協議:

承包範圍和內容:中央空調系統工程的安裝、調試、驗收及維保。

2、向乙方提供開展工作所需的有關技術資料,並對提供的時間、進度和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4、負責現場水電供應,以滿足乙方正常施工、調試。

1、乙方保證全部按照合同條款的規定和竣工期向甲方提供合格的服務。

2、乙方應按《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43-20xx)進行施工組織和具體實施,保證質量。

3、乙方施工人員應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注意施工安全並委託專職安全檢查員,若發生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任。

2、付款方式:合同簽訂三日內,甲方支付乙方材料款:即 10000.00 人民幣,工程完成後,甲、乙雙方共同驗收,合格後付清餘款:即 10000.00元人民幣

第四條 質量標準、驗收及工程質量保證:

2、質量標準:《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

3.2、乙方提交竣工資料和報告後,甲方應在三日內組織驗收;如甲方在三日內不組織驗收,則視爲驗收合格。

4.1、產品自交付調試完成後保質24個月。在質保期內,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乙方負責排除,費用由乙方負責。由於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乙方負責排除,費用由甲方負責。

4.2、乙方在接到甲方維修要求後,將立即委派工程技術人員10小時之內趕到現場,及時排除故障。

1、甲方或乙方不能按本合同條款約定內容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及發生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爲,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2、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未按合同約定工期完成工程施工內容,每延誤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工程延期超過五天,每延誤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百分之三的違約金;工期延誤超過10天,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如由於其他專業造成乙方無法按期施工,或現場不能滿足乙方施工條件等原因,造成的乙方未按期完成施工內容,經甲、乙雙方確認後,乙方不負違約責任。

凡有關本合同或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辦商解決。如不能解決,則向通遼市人民法院訴訟解決。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

3、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即直接產生權利與義務關係,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應按照《合同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4、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在不違背本合同的原則下協商解決,協商結果以“紀要”形式經雙方蓋章記錄備案,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篇

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就瀘州酒業集中發展區道路交通安全設施施工的相關事宜協商一致,具體內容如下:

(三)工程範圍:道路標線施劃、道路標誌標牌安裝,具體施工內容見附圖。

合同總工期以實際進場施工之日起計算,約五十三天,竣工日期爲20__年11月25日。

3.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乙方停工累計超過24小時;

(三)乙方滿足工期順延條件後1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順延要求,甲方在收到報告後1個工作日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視爲同意順延工期。

1.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施工允許手續,協調各方面關係。

2.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要求,無償爲甲方設計施工規劃,在合同簽定後七個工作日內,將規劃方案提交甲方。

3.乙方自接到甲方施工方案審查合格的通知後,七個工作日內完成主構件的加工並運抵工地現場。

4.乙方嚴格按照施工圖紙中的要求進行採購和加工,並提相關材料供質量保證書

5.乙方應嚴格按照施工允許憑證中明確的'施工要求文明施工,因未按要求野蠻施工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並接受甲方代表的監督檢查。

乙方應嚴格按照《鋼筋混凝土設計規範》gbji0-87、《公路交通標誌和標線設臵規範》jtgd82-20__明確要求施工,保證工程質量。

1.乙方提前十個工作日將竣工驗收通知,以書面形式送達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期參加驗收,須在三個工作日內書面回覆乙方,並另行商定驗收日期。

2.甲方收到乙方的驗收通知未提出異議,但到期未組織驗收的,視爲工程竣工併合格。

3.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自驗收合格次日起三個工作日內辦理工程移交完畢。

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次日起壹年內爲工程質保期,乙方對工程負責保修,質保期內除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程維修外,涉及的材料費、人工費等所有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質保期屆滿後,乙方提供終身維護服務。

(一)合同金額:人民幣貳佰捌拾叄萬陸仟肆佰捌拾叄圓,小寫¥2,836,483元。

(二)自合同簽訂後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的30%作爲第一階段進度款。

(三)自設施安裝完成後七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的50%作爲第二階段進度款。

(四)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次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的15%,作爲第三階段進度款。

(五)合同總額的5%作爲質保金,保修期壹年,在質保期內未出現質量問題的,甲方於質保期界滿後十個工作日內,將質保金全額支付給乙方。

因甲方原因未能按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造成乙方工期延誤,甲方應承擔因工期延誤產生的材料保管、誤工等附加費用。

1.除不可抗因素,由於乙方的原因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全部竣工驗收合格,每逾期一日,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千分之一違約金,計算至全部工程驗收合格之日時止。

2.因乙方造成工程質量問題未能正常投入使用,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10%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各項損失。

3.乙方施工過程中未按安全生產規範要求,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因事故給甲方帶來的各項損失。

甲乙雙方在工程中遇到爭議的問題應儘量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訴。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6篇

爲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保證設備安裝質量和施工安全,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衛生環境,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定本施工協議。

三.施工地點:中船動力配套有限公司缸頭、連桿車間

1.乙方進場安裝設備前,須經甲方同意,並指定安裝負責人,安裝現場設立安全監督,便於安裝過程中的協調、聯繫。甲方盡力爲乙方提供便利條件和服務;

2.乙方安裝前,必須經安全監督對安裝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與本公司簽定安裝安全協議書;

3.安裝人員進入現場須穿戴勞保服裝,特種作業人員還必須攜帶特種作業操作證,便於甲方人員和上級主管領導檢查;

4.乙方應在安裝區域設置明顯標誌,對於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項目要做封閉處理,安裝人員應在安裝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安裝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5.安裝人員的安全防護器材必須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則將不得開工作業;

6.安裝過程中如需使用水、電等,設備廠家必須填寫申請單,經甲方同意,由專業人員指定接水、電、地點,電器線路和管路連接規範,並由施工單位安裝合格計量儀表後方可使用;

7.乙方安裝牽涉動火,必須向甲方專業人員申請並填寫施工動火單;

8.安裝過程中甲方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爲進行處罰或責令安裝人員停工整頓;

9.乙方在安裝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儘量當日清理乾淨。設備安裝結束後,乙方應對安裝現場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隨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場地內,否則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罰款、扣除部分甚至全部風險抵押金。對施工中發生的操作、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第7篇

凡來我公司施工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施工單位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規,負責本單位承擔的施工任務範圍內全部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保證安全施工無事故。

第二條: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對施工人員的日常安全教育、技術培訓和考覈的制度,並嚴格組織實施;施工單位不得安排未接受過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考覈不合格的施工人員上崗作業;施工單位應針對重大危險因素建立安全預案,並組織職工進行演練。

第三條:從事電工、金屬焊接、起重機械設備操作等特殊工種作業的人員,應當由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專業培訓,經考覈合格後持證上崗。施工單位不得安排未取得有關特殊工種考覈合格證明的作業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

第四條: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的項目負責人爲所在施工單位負責施工安全管理的責任人,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開始前,根據工程的性質、規模和特點,至少配備一名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員,並明確其施工安全管理的具體職責和範圍,每天進行安全檢查。

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有關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在施工現場設置安全防護設施,並達到下列要求:

(一)根據工程的施工進度、季節或天氣特點,及時調整和完善安全防護設施;在施工現場的事故易發區域,設置專項的安全防護設施,並進行相關的安全檢查;

(二)現場各類危險警示標誌齊全、整潔、設置合理。對深槽、基坑和高空等危險施工現場,夜間要懸掛警示燈。

第六條:施工單位安裝、使用施工機械、機具和電氣設備,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在設施安裝前,應當由施工方專業技術人員向綜合部提供有關設施數據的資料,並辦理相關手續,經批准後方可安裝;

(二)在設施使用前,應當按照規定的安全技術標準進行安全性能試驗,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三)在設施使用期間,應當指定專人負責維護、保養,保證其完好、安全。

施工單位應當遵守施工現場電氣安全和防火安全的有關規定,並達到下列要求:

(一)保持變配電設施和輸配電線路和處於安全、可靠的使用狀態;

(二)來公司施工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的檢查監督;

(三)確保施工作業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規範,施工現場必須備齊足夠的`消防器材,擺設位置合理,並對其定期維護保養,確保靈敏有效;

(四)來公司施工單位動用明火前,到綜合部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並帶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證複印件1份和滅火器材抵押金200元,動火證辦理後,方可動火施工,否則公司有權停止一切施工;

(五)施工單位動火前應清理現場易燃易爆物品,消除隱患,待確認安全後方可動火施工;動火後及時清理火源及其它危險品;

(六)動火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動火前要制定防火應急措施,備好滅火器或其他防範設施,並指定專人監護;

(九)禁止焊割有壓力的容器、管道及未清洗處理過的各類油桶油罐;

(十)施工現場搭建的臨時房屋,應符合防火規定。消防通道經常保持通暢,寬度不少於3.5米;

(十一)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險物品,要專人保管,專庫存放;有相應的安全措施;有嚴格的領退料手續和審批制度;

(十二)氧氣瓶、乙炔瓶和液化氣瓶等壓力容器要專人保管,單獨存放,氣瓶上有橡膠保護圈等國家標準規定的安全附件;氣瓶要定期檢驗,並向檢查人員提供相關檢驗合格證明。

施工單位應當及時向施工人員提供施工安全所必需的、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手套、防塵面具等。

第九條: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應當達到下列安全作業的要求:

(一)按照施工安全技術標準和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

(二)按照國家勞動保護的有關規定,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着裝符合有關施工規定,女職工長髮要盤入工作帽內;特殊作業要按國家有關要求着裝;在機械轉動環境中作業的着裝要防止纏繞;進入現場戴安全帽,高空作業繫好安全帶;

(三) 發現施工現場有異常情況,應立即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並向安全管理員或施工安全管理責任人報告。施工人員對管理人員違反施工安全技術標準或安全操作規程的作業指令,有權拒絕執行,並可以向施工安全管理責任人或安全管理員報告。

施工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施工現場日常的安全巡視和檢查,施工管理人員應每天對現場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督促施工人員遵守本公司的有關規定,發現安全事故隱患、違反施工安全技術標準或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爲,應及時予以制止或者糾正。

公司安保科對施工單位進行定期檢查或者抽查。發現安全隱患或者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作業,可以責令施工單位或施工人員立即改正或限期整改。

(一)現場禁止設置宿舍,現場生活管理措施、衛生管理制度,要分解責任到人;

(二)臨時設施必須符合企業有關要求,搭設整齊,內外整潔;

(三)現場配備急救藥箱,能夠緊急處置突發性急症和意外人身傷害事故;

(四)施工現場禁止做飯。飲水用具定人管理,做好防病、防疫工作,確保無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二)提供施工方項目負責人、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第十四條:施工方簽訂合同前按合同額大小需向xxxx有限公司繳納安全抵押金xx—5000元。

第十五條:對違反以上規定和標準者,第一次予以警告糾正,以後每發現一人次扣罰安全押金100—500元,連續三次受到處罰者責令停工整頓,停工期間的經濟損失由施工單位承擔,本公司概不負責。造成安全事故者,扣罰安全押金1000—5000元,並由肇事單位承擔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對嚴重違反規定,屢教不改者我公司有權取消施工資格。凡安全施工無違章者施工結束後押金予以退回。

第十六條:施工方自行負責安全生產工作,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任何事故(事件),由施工方全部承擔責任,xxxx有限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七條:此安全協議書一式三份,外來施工單位一份,公司施工主管部門和安全主管部門各一份;解釋權屬於公司安全主管部門。

第8篇

爲堅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實施和執行,落實“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嚴格消防監督管理,加強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災發生,減少火災損失,保障巨龍古玩城(簡稱本城)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員、財產的安全,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中山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規的要求,特簽訂本消防安全協議書,具體約定如下:

一、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責任界定原則,甲方將本城區屬乙方購買所有或租賃的商鋪範圍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委託給乙方負責。

1.負責本城區消防安全防範的組織工作,定期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宣傳和消防逃生演習活動,定期安排防火檢查,對火災隱患及時上報或整改。

2. 負責本城區公共消防設施設備的管理維護工作,貫徹執行各項消防管理規定,認真落實安全管理措施。

3. 負責在本城區發生火警時及時組織撲救和協助政府消防部門進行消防滅火施救工作。

4. 其它作爲本城區物業管理公司所應承擔的消防責任義務。

1. 積極支持配合和參加甲方組織的消防安全防範活動,自覺培養消防意識宣傳消防重要性。

2. 不在所屬住宅房屋或車輛內貯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3. 不違規使用電器、不超容量用電和不違規使用液化氣、管道煤氣等燃氣具。

4. 教育和培養家庭成員特別是小孩學習消防逃生技能、會報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煙花爆竹。

5. 遵守裝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範。

6. 在有火警緊急情況下能冷靜準確向119報警並滅火、指引和協助他人逃生。

7.在政府組織的相關職能部門,對乙方自己搭建的鐵棚或雨棚等檢查時,如需進行整改或拆除時,所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做任何補償。

8.乙方自己搭建的鐵棚或雨棚等其它物品,因颱風或其它原因對他人造成傷害或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9. 其它作爲本城區業主或住戶所應承擔的防責任義務。

四、甲乙雙方對上述各項消防安全管理責任義務應認真執行,若有違反,承擔相關法律後果。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約定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甲乙雙方簽名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