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簡歷模板館>熱點>其他文案>

安裝施工安全協議書7篇 施工安全協議:確保施工安全

其他文案 閱讀(1.92W)

安裝施工安全協議書是對安裝施工現場進行合理佈置和協調安全措施的一種協議。它涵蓋了安全責任、安全防範、安全監控等方面的內容,爲安裝施工過程中的安全保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據。

安裝施工安全協議書7篇 施工安全協議:確保施工安全

第1篇

我公司屬化工企業,多種物料屬於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品,物料管道、各種設備以及其他不確定的危險隱患,可能對人員造成傷害,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生產場所。

1、 施工單位必須遵守國家、集團公司和我公司有關安全的規章、制度和規定,服從生產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

2、 施工單位要爲承擔施工工作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安全的機械、工具和設備以及必要的合乎標準的勞保器具。

3、 施工單位要根據國家、集團公司和我公司有關安全的規章、制度和規定的要求,爲承擔施工工作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4、 施工單位要制定確保工程項目安全進行的安全技術措施,並交建設單位審覈。

1、項目建設單位的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施工單位人員(包括民工、臨時工)進行入廠安全教育。

2、項目建設單位負責對承包商作業現場提供安全的作業環境,提出具體的安全要求,重點、關鍵部位應設專人監護,並根據承包商的合理要求給其創造施工作業的安全條件,在施工過程中項目建設單位有權查處、制止其違章作業行爲,並根據有關規章制度給予處罰。

3、承包商應自覺接受建設單位的安全教育,並以隊班建制,選配專(兼)職安全員,實行隊(班)長負責制,自覺遵守建設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要求,加強管理。

4、承包商違反項目建設單位的禁菸、動火、用點、破土、用水、用風等安全管理規定,工程主管部門、施工所在生產單位和安全管理等部門均可按規定進行處罰,因乙方造成甲方事故的.,有安全管理部門按規定加重處罰。

5、承包商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有權向建設單位提出合理的安全要求,有義務遵守建設單位的安全要求並落實在施工過程中。

6、承包商在現場施工作業中遇有特殊情況以及危急安全生產的情況,應及時向建設單位和有關主管部門報告,並落實應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7、承包商單獨承包的施工項目,所發生的事故及造成的損失,由承包商負責調查處理,建設單位概不負責。

安裝施工安全協議書7篇 施工安全協議:確保施工安全 第2張

第2篇

爲了加強承發包工程的安全管理,明確甲、乙雙方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確保雙方現場工作人員和設備的安全,經雙方商定,就工程(含技改、故障搶修)中的安全管理責任簽訂協議如下:

1、 負責審查乙方的施工等級資質,負責審查乙方工作負責人和現場工作人員的安全資格。

2、明確指定專人負責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負責向乙方工作負責人進行工程情況交底,交待現場工作內容、作業區域、停電範圍、一般安全措施和危險點告知。

4、負責審查乙方制定的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並對安全和質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6、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每項工程款的5%作爲安全保證金,乙方在一年內沒有出現任何安全質量事故的情況下一年後歸還。

7、有權制止乙方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等不安全行爲,督促其及時改正,必要時可終止其工作。對因乙方責任造成的事故和損失,有權按規定扣除安全風險抵押金,直至訴諸法律。

1、提供本企業營業執照和施工等級資質證明,確保與承接工程所需的資質相符,提供所有工作人員施工必要的技術等級和安全資格證明以及繳納保險證明,確保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2、負責制定工程施工的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並正確安全的組織實施。

3、負責組織全體工作人員學習《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和技術質量標準等相關法律法規,瞭解工程特點和施工安全措施,督促、監督工作人員遵守甲方有關規程、規定與規章。

4、負責工作前對工作人員交待安全注意事項,並結合實際進行安全教育;對工作票的會籤和施工安全措施票的簽字負責,對現場工作負責人的選派和工作人員資格負責。

5、負責對施工工作積極採取有效安全措施;施工現場按規定設置安全設施,對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負責,對成的工程質量和作業環境保護負責,保證工完場清、保持現場整潔。

6、保證施工機械、起重、運輸,防護設施,安全工器具等以及個人防護用品的數量和質量,保證使用前的例行檢查和定期校驗。杜絕使用劣質和未經試驗的產品。

7、整個施工期間,自覺按照《施工現場規範圖冊》的相關歸個進行現場圍擋、標識及規範化作業。

8、自覺接受甲方檢查和監督,對被查出與施工過程中所出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直至甲方驗收審覈通過方可繼續施工。

9、乙方爲施工安全責任主體,要加強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與監督,杜絕各類不安全的作業行爲。因違章作業、野蠻施工、工作失誤或安全措施不力導致安全事故(包括人身傷亡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損失的,乙方應負責經濟賠償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三條 本協議爲年度安全協議,有效期一年,自甲、乙雙方簽字後即時生效。未簽訂本安全協議的乙方,不得承接甲方工程。

第四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安監部門持一份備案。

第五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若有條款與上級頒發的文件精神不符,則應服從上級文件款,不再重新簽訂。

第3篇

爲了搞好_x60米煙囪維修美化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人身安全,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相關規定的基礎上,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簽訂此協議。

1、甲方在乙方進入作業現場前,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告知,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告知乙方人員安全方面的獎懲制度。

2、甲方在乙方進行施工時,有權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對於檢查當中發現的問題,甲方將依據公司相關的獎懲制度進行處罰、狀況嚴重,責令停工整頓。

3、作業過程中出現人員傷害狀況,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事故的處理工作,防止事故的擴大化,協助相關部門做好事故的取證工作,但事故發生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職責

1、乙方負責人是本次工程安全的第一職責人,並應制定該項目工程施工安全方案(操作程序),乙方務必設立專職安全員,負責作業人員的安全防護告知,安全操作規程培訓。

2、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於作業時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採取措施,予以消除。

3、乙方在作業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將由乙方承擔全部職責,若對公司造成損失,乙方賠償損失。

4、乙方在作業過程中,禁止酗酒,疲勞作業,違規作業,甲方將不定時進行抽查,在抽查過程中若發現違規行爲,甲方將依據公司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

5、根據“一崗雙責”的規定:乙方的項目負責人,也是安全負責人,負責施工人員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並對乙方作業人員的安全負責。

6、在作業開始前,乙方項目負責人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防護措施教育,並有文字存根以備檢查,不得安排未經教育的員工進入現場。

7、不得隨意進入非該施工作業項目區域外的場所及觸摸、啓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設備,否則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全部職責。

8、乙方所使用的工具應對其安全防護措施負責並承擔安全職責。不得隨意進入非該施工作業項目區域外的場所及觸摸、啓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設備,否則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全部職責。

三、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條款,履行各自職責,搞好禮貌作業。

四、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項目結束,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4篇

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爲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5、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7、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乙方作爲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程和甲方關於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爲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5、乙方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6、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並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8、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9、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0、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1、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2、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繫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繫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繫時,應於4小時內予以響應。

甲方預留工程款的0.12%作爲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網和設備及以上事故,於工程竣工驗收後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網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網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爲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爲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爲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9、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爲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條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5篇

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1、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爲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2、甲方指派王樹國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繫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3、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查。

4、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特、重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乙方作爲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按照各種操作規程進行操控作業。

3、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少於30人者設兼職)。乙方指派朱寶作爲安全工作聯繫人。

4、乙方用與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及設備損壞負責。

5、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工作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6、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7、乙方施工過程中需要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9、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0、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1、 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 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6篇

根據“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爲關心、愛護施工人員的安全着想,使“安全第一,生產必須安全”真正有效地落實到實處,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此安全協議書:

一、乙方進場施工前,必須對施工現場進行細緻的安全檢查,查看外牆腳手架搭設是否安全、完備,查看腳手架扣件是否牢固、有無鬆動,若達不到安全施工要求,必須上報甲方及土建方,經整改達到安全施工條件後方可進場。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用腳手架以及竹排,但竹排的質量檢查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在本工程使用質量不合格、老化、腐爛的竹排,並承擔竹排檢查不力造成的.安全責任及有關的一切經濟損失。

三、乙方施工作業時必須佩帶安全帽、安全帶(安全帽、安全帶由乙方自備),承擔因不戴安全帽、不繫安全帶造成的安全責任及與之有關的一切經濟損失。

四、施工過程中,乙方應服從現場業主、甲方、監理公司的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並認真聽取各方對乙方安全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意見,及時補救和更正不符安全要求的操作,乙方承擔不服從現場安全管理、不按安全操作規程施工所造成的安全責任及與之有關的一切經濟損失。

五、乙方負責甄別僱請的施工人員身份,不得僱傭童工、刑事犯罪人員以及不適合外牆施工作業的人員,負責監督僱請的施工人員不得帶家屬和小孩進入施工現場,所有施工人員作業前禁止飲酒,施工現場及作業時禁止嬉戲打鬧,禁止使用、移動與施工無關的機械設備及標誌牌。乙方承擔上述甄別不力監督不到位所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與之有關的一切安全責任和經濟損失。

六、乙方及其施工人員因觸犯法律法規或違反《武漢市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以及在施工現場以外發生的事故(事件),其責任自負,與甲方無關。

七、本安全施工責任書,甲、乙雙方一經簽字則具有法律效律。

八、本安全施工責任書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增設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武漢__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甲方代表(簽字):聯繫方式:

第7篇

按照公司《安全生產環境管理控制措施》安全管理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爲確保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3主要工程內容:______鉛礦職工住宅小區_______工程及臨時設施、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材料及物資上下車、施工機械的操作與維護等。

2.1施工安全責任地段(範圍):、整個施工工地;、各種施工物資及材料製作、堆放場地;施工圍牆外的人行道;施工單位(乙方)保證在這一地段(範圍)內進行施工作業,並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

2.2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證體系,實行安全逐級負責制,本工程項目施工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工程的施工安全,工程項目現場安全負責人,常駐施工現場,負責現場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2.3結合本工程性質和特點,保證安全的安全防範內容爲現場施工人員、機械設備設施安全使用狀況、周邊車輛及行人安全。

主要安全防範措施是執行《安全生產法》,建立安全保障體系,設專職安全員,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執行安全措施,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施工現場搭設雙排腳手架、圍欄等進行施工隔離防護,材料進出堆放、垃圾清運,保護環境,四口五臨邊防護,工地消防保衛等工作,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4向管理單位(甲方)提供相關的施工計劃安排、方案、現場施工組織機構、現場施工管理人員等資料,以利管理單位(甲方)掌握工程施工情況,全過程監督施工安全。

2.5切實做好對通訊、電氣、給排水等設施設備的防護,如因施工防護不當造成通訊電氣、給排水管網等既有設備的損壞,須及時恢復到原設備狀態;造成通訊電氣、給排水管網等既有設備的損壞,須立即通知設備管理單位,配合設備管理單位進行修復,並承擔全部修復費用,由於施工防護不當損壞設備而影響正常生產(工作)、生活或造成事故,負全部責任。

2.6堅持文明施工,加強施工周邊環境,行人、車輛安全的防護及施工機具、材料的管理,如因施工管理、防護不力和機具、材料工程廢棄物放置、管理不當影響正常生產(工作)、生活或造成事故,負全部責任。

2.7加強對施工作業人員的人生安全保護和管理,如因管理不善,保護措施執行不力造成人生安全事故,負全部責任。

2.8因工程施工,需拆除、遷移通訊電氣、給排水管網設備,按規定與設備管理單位辦理相關手續。

2.9主動接受管理單位對施工安全的監督和檢查,並對檢查出現的安全問題按要求限期整改。

1、乙方應積極配合管理方切實做好自身安全防護措施及現場安全防護工作,避免責任事故發生。

2、乙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所造成的人員、設備、車輛等安全事故將負全部法律責任。

3、乙方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後乙方負責人應及時組織安排進行救護處理,不得找藉口推諉延誤,事故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2.11乙方應加強對施工人員的管理,嚴格遵守《雲南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的有關規定,施工期間工地上不得留宿與工程無關的人員。施工人員必須手續齊全,所僱傭的工人必須持有身份證和暫住證,並報一份完整的名單到甲方,再由甲方報轄區派出所備案,以便加強管理。

2.12施工方應做好施工現場的防火、防盜、防爆和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工地上應按甲方規定懸掛、配置消防器材,嚴禁各類事故的發生,如發生上述事故,一切責任均由施工單位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2.13施工隊應加強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嚴禁閒雜人員和小孩進入施工現場,由此引發的一切責任事故均由施工單位負全部責任。

3.1對本工程施工中涉及人員、設備、車輛安全的施工進行全過程監督。

3.2因施工造成通訊、電氣、給排水管網設備損壞,應及時組織搶修,盡力減少損失和影響。

3.3積極、主動做好安全監督、檢查和配合工作,盡力爲工程施工提供條件。

3.4管理方(甲方)在乙方施工期間有權對乙方施工中所造成的安全質量隱患及違章行爲進行教育及處罰,視情節危害大小給予100元-5000元不等的罰款。

5.1本協議雙方簽章並報項目部主管負責人批准或核備後生效,工程完工且有關費用清算完畢後即告失效。

6.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7.此協議作爲分包合同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