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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按揭合同範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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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當下社會中我們使用頻率較高的應用文體,一般而言,合同是指私法上的法律行爲,下面是本站小編爲您分享的房按揭合同範本8篇,感謝您的參閱。

房按揭合同範本8篇

房按揭合同範本篇1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

爲確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_________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同意將其購買的而尚未付清餘款的房地產抵押予乙方,作爲到期還清貸款的擔保。甲方保證提供的資料真實合法有效。爲此,甲、乙雙方根據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購買的該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_建設面積_________m2,系_________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的商品房,商品房預(銷)售合同號_________,土地使用權性質爲出讓(劃撥)。

第二條 甲方同意將上述房地產及其附着物之全部權益設立抵押權抵押給乙方。

第三條甲方購買房地產的價格爲¥_________萬元,甲方已交房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抵押貸款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

第四條 設立抵押之房地產擔保範圍爲被擔保債務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五條抵押期限從借款開始至還清所欠款項爲止。

第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由甲方佔管。甲方在佔管期間應當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乙方有權檢查抵押物的管理情況,甲方不得拒絕。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將抵押物轉讓、出租、再抵押、拆除、改建;不得改變其用途;未通知乙方,上述行爲無效。

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應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乙方同意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第八條 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爲其它債權的擔保。

第九條除自然耗損外,抵押物發生損壞,甲方應當採取措施,負責保養和維修,以減少損失,其費用由甲方自負,並及時通知乙方。因意外毀損或滅失,不能或不足以作爲債務擔保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以彌補不足或根據《保險法》的規定直接向保險公司行使求償權。

第十條抵押物由於國家建設及其它政府行爲而導致抵押物價值降低不足以作爲債務擔保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

第十一條 甲方應乙方要求需要保險的,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前爲抵押物投保,並以抵押權人作爲保險賠償的第一受益人。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得自行撤銷保險,在保險期限結束而本合同未結束時,應繼續全額投保。

第十二條 抵押關係中合同主體發生變更,本合同繼續有效。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由變更後的合同主體享有、承擔。抵押當事人應共同到揚州市房產交易所申請辦理合同變更登記手續。合同條款有變化的須重新簽訂合同,並徵得對方同意。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十四條 該抵押合同簽訂後(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屬於抵押財產),債務人如未能按主合同履行債務,乙方可按國家規定,向有關部門申請處分抵押物。在處分抵押物時,除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須先繳納相當於土地出讓金數額外,所得款項按如下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二)扣繳抵押物應當繳納的稅費;

(三)償還債權人的債權本金、利息、違約金及損害賠償金;

(四)剩餘價款交還甲方。

如果變賣原抵押物的價款不足償還乙方債權本息或有關費用的,乙方有權追索應償還部分。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乙方有權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到揚州市房屋產權產籍監理處依法申請房屋他項權利登記,並領取《房屋他項權證》。

第十七條 本合同全部條款履行完畢,甲、乙雙方應在三十日內(港、澳、臺地區或境外當事人在三個月內)到揚州市房屋產權產籍監理處依法申請辦理房屋他項權註銷手續。

第十八條 本合同爲單獨設立抵押合同,本合同效力不受借款合同效力的影響。

第十九條 甲方因工作調動,變更常住地址,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議定,本合同及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並經揚州市房產交易所登記監證後生效。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附件一式___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___份,登記監證部門_________份。本合同補充協議、附件有_________,本合同及補充協議、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

房按揭合同範本篇2

抵押權人:_________(貸款人)

抵押人:_________(借款人)

擔保人:_________(擔保人)

第一條 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訂本房產按揭貸款合同(下稱“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並願意履行合同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爲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之部分樓款。擔保人同意承擔該筆貸款之擔保責任。經三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應予遵照執行。

第二條 貸款內容

一、貸款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此筆貸款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賬戶。

二、貸款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_________月。

三、貸款利率:月息_________‰ 。如遇國家利率調整,貸款利率相應調整。

第三條 還本付息

一、本合同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額償還的方式還本付息。期數_________每期應繳付本_________息_________(不包括利率調整帶來之應繳金額變動),首期還款日_________。

二、抵押人必須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賬戶,抵押人並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賬戶,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戶發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規定及時繳付本息時,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權人並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以上的罰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積計收。

第四條 提前還款

一、抵押人自願提早繳付本合同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時,需提前1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並經認可,且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於該部分或全部款項1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下,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及/或立即追討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有不正當或違法經營。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發生任何之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行本合同條款能力。

4.抵押人捨棄抵押房產。

第五條 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貸款手續費: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的3‰繳付手續費,在貸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權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予退還該筆手續費。

二、抵押貸款文件及保管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性付¥_________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四、由於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權人採取正當行爲而引起的費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負責償還,且該項費用自發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收利息。

第六條 房產抵押

一、本合同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抵押人全部權益抵押,包括:

1.房產物業建築期內(售房單位發出入夥通知書日期之前)抵押人之權益抵押。

2.售房單位發出入夥通知書後抵押人之房產物業抵押(見附表)。

二、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築期之購房權益抵押應向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處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之“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之“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人夥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由擔保方負責辦妥並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三、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爲本合同項下之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於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之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及損失,概由抵押人承擔。

2.保險單上必須註明抵押權人爲保險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損於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金額(除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保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

3.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到全部收回。

4.倘該房產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爲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於修理損壞部分。

四、抵押之解除:該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並履行合同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後,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同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並退回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另具函深圳市房產地權登記處將該項抵押物之抵押登記予以註銷。

五、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或抵押權人按本合同規定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歸還部分或全部欠款而不得時,抵押權人即可通過拍賣、轉讓、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處分抵押物之權力。

2.抵押權人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在依次扣除處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所欠之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同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後,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如有餘款,抵押人將其退還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之士,如不足,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擔保人。

3.抵押權人於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七條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僞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處置。如上述抵押房產之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並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三、抵押人將抵押房產出租必須事先徵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且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1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四、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並對抵押人有追索權,抵押人對擔保人則沒有反索權。

五、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之合法權益。

第八條 擔保人及擔保責任

一、擔保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企業法人,是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也是本合同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同引起有關之訴訟費用爲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同生效日起至擔保人交付房產,發出入夥通知書和辦妥房產權證並交與抵押權人止。

二、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要求,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第九條 抵押權人在覈實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後起3天內須將貸款金額全數貸出。

第十條 其他

一、對本合同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爲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本合同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爲無效合同、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休息及其他有關款項。

四、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爲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五、未盡事宜,按照_________及有關法規執行。

第十一條 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並受其保障。

第十二條 附則

一、本合同須由三方代表簽字,並經_________公證。

二、本合同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期作爲合同生效日。

三、本合同內所述之附表一、二,抵押貸款申請書,借款借據及抵押人與擔保人所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爲本合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同用中文書寫,一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_________份,公證處、登記處各存檔一份。

房按揭合同範本篇3

借 款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 款 人:溫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 證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合同各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 款

1、幣種:人民幣。

2、金額(大寫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貸款用途:用於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售人)購買__________________(買賣合同見附件)借款人不得挪用貸款。

第二條、利率及計息方法

1、月利率:__________________ ‰。

2、一年期(含一年)以內的短期貸款,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時,本合同利率不作調整。

3、一年期以上的中長期貸款,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時,根據基準利率的浮動比例,於次季度首月按同比例調整本合同利率。

第三條、貸款的發放

1、貸款人在放款前有權審查下列事項:

(1)借款人是否已辦妥有關的政府許可、批准、登記等法定手續及貸款人要求辦理的其他手續;

(2)本合同中有關擔保條款是否已生效。

2、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在本合同借貸雙方簽署後,以借款人的名義將貸款分______次劃入出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中,用於購買本合同第一條所列之商品。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一)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金額____________元

(二)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金額____________元

(三)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金額____________元

不夠填寫可以粘貼附件

(粘 單 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放款日和放款金額以《借款借據》等會計憑證的記載爲準;如實際放款日與借款合同和《借款借據》等會計憑證不一致時,以實際放款日爲準。

第四條、還款

1、貸款人與借款人約定,自貸款發放次月起,借款人自願按第______種方式歸還貸款本息:

(1)等額本金還款法:每期歸還本金______元,每月20日歸還利息=(借款總額—已還本金額)×日利率×本期實際天數;

借款人共分______期還清貸款本金。借款人首期歸還本金日爲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最後一期歸還本金日爲貸款到期日。

(2)等額本息還款法:每月歸還本息之和 ______元;

每月等額償還本息=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利率)貸款期限/[(1+月利率)貸款期限—1]

(公式中貸款期限按月計算)

借款人共分______ 期還清貸款本息。借款人首期還本付息日爲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最後一期的還本付息日爲貸款到期日。

(3)其他還款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人在徵得貸款人的同意的情況下,可提前還款。

第五條、陳述與承諾

1、借款人承認和遵循貸款人的業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程。

2、借款人承諾:

(1)借款人爲自然人的,保證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查個人經濟收入、開支、負債等情況,及時、完整、真實、準確地提供貸款人所需的情況和相關材料;

(2)借款人爲非自然人的,保證配合貸款人對貸款的使用情況和借款人經營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向貸款人提供貸款人所需的一切財務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並保證所提供文件和資料的真實、完整、準確。

3、借款人必須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1)借款人爲自然人的:

①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員的工作狀況、家庭收入發生重大變化。

②借款人的家庭發生重大變故;

③抵(質)押物發生毀損或價值明顯減少;

④質押的權利價值明顯減少;

⑤保證人的資信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或不能歸還任一金融機構的貸款本息;

⑥發生其他影響借款人償債能力的事件;

⑦借款人通訊地址、電話號碼變更的。

(2)借款人爲非自然人的:

①借款人的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於實施承包、租賃經營、聯營、股份制改造、合併(兼併)合資(合作)分立、設立子公司、產權轉讓、減資、解散、申請破產、停業、歇業、註銷、吊銷營業執照等行爲;

②借款人修改章程、更換法定代表人,減少註冊資金或對財務、人事作出重大決策;

③借款人出售、出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④借款人向第三方提供擔保,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⑤借款人涉及重大訴訟案件,或主要財產被採取了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

⑥借款人的財務狀況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或不能歸還金融機構的貸款本息或擔保物的價值明顯減少;

⑦借款人發生對其財務狀況或償債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其他事件。

第六條、債權擔保

(1)抵押條款

1、借款人(本合同抵押條款中的借款人即爲抵押人)承諾以其所購買的本合同第一條中所列商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全部價值爲本合同提供抵押擔保。抵押物情況如下:______抵押物的面積/數量______,評估/協議價值______,保險單號______,權利憑證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擔保範圍爲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罰息、複利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評估費、差旅費、過戶費、違約金等。

3、本合同辦理抵押登記完畢之日,借款人將該抵押物的權利憑證、他項權利證書、抵押證明等交存於抵押權人保管。

4、借款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檢查。

5、抵押物抵押期間由於借款人的過錯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應由借款人承擔責任,借款人應在五個法定工作日或貸款人確定的期限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不提供的,貸款人可以單方面宣佈解除借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6、抵押物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變賣、重複抵押、抵債、饋贈等,否則,貸款人可依法撤銷上述行爲,並宣佈借款提前到期,主張抵押權。

7、抵押物抵押期間,若貸款人認爲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評估,借款人必須予以配合。重新估價後,貸款人認爲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借款人應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爲擔保。

8、設定抵押需要到相關登記主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的,借款人、貸款人應相互給予積極配合。辦理登記手續發生的費用及與抵押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保管等費用由借款人連帶承擔,並授權貸款人從借款人開立在溫州市商業銀行的任何帳戶內扣收。

9、借款人須根據貸款人的要求辦理有關保險。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爲貸款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貸款人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賠償責任的條款。保險期限應至貸款全部到期之日止;貸款全部到期之後,如借款人未完全履行還本付息的義務,借款人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爲止。

(2)保 證 條 款

保證人承諾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條款:

1、保證人自願爲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在借款人沒有按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時,保證人承諾按貸款人要求履行還款義務,或對本合同第一條中借款人所購商品進行收購,收購款交貸款人,優先用於償還貸款本息。

2、保證擔保範圍爲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罰息、複利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評估費、過戶費、違約金等。

3、保證期間自本合同“保證條款”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借款人不履行債務之日後兩年止。如果保證人爲本合同1。4條的房屋出售人的,其保證期間自本合同“保證條款”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人持《房屋所有權證》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之日止。

4、若保證人不按合同履行保證責任,貸款人有權從保證人開立在溫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行任一帳戶中直接扣劃相應款項用於償還借款人應償還的貸款本息。

5、保證人承諾負責督促借款人按時歸還貸款,並按貸款人的要求,幫助貸款人催收債務。

6、貸款人與借款人、保證人商定,在貸款人認爲必要的情況下,貸款人可以不經借款人同意,將債權轉讓給保證人或任何第三人,但貸款人應當通知相關當事人。

7、由於國家利率政策調整而執行新利率的,無須徵得保證人的同意,對增加的利息部分保證人應承擔保證責任。

8、因“借款條款”部分或全部無效導致本合同無效的,借款人對貸款人應承擔法律責任,保證人自願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3)其他擔保事項

本合同另由以下擔保人提供擔保(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1)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證人)提供保證擔保;保證合同[編號爲溫銀( )______年( )______保字______號];

(2)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提供抵押擔保;抵押合同[編號爲溫銀( )______年( )______抵字______號];

(3)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質人)提供質押擔保;質押合同[編號爲溫銀( )______年( )______質字______號]。

第七條、違約事件

1、下列任一事件均可構成本條所稱的違約事件:

(1)借款人有挪用貸款的行爲;

(2)借款人有拖欠本金或利息的行爲;

(3)借款人或擔保人拒不接受貸款人正常的財務監督及經營監督,或者借款人提供虛假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財務報表及驗資報告);

(4) 借款人或擔保人涉及重大訴訟案件或涉嫌犯罪,借款人或擔保人爲非自然人的,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管理人員涉及重大訴訟案件或涉嫌犯罪的;

(5) 借款人發生第5。3條所列的應通知的任何事項之一,影響借款人的償債能力的。

(6) 借款人經營發生嚴重虧損或不能按時歸還任一金融機構的貸款本息的;

(7) 抵(質)押財產發生毀損,借款人沒有提供新的有效擔保措施的;

(8) 借款人或擔保人下落不明或無法聯繫,借款人或擔保人爲非自然人的其主要負責人下落不明或無法聯繫的。

2、發生違約事件或根據另行簽訂的擔保合同的約定提前行使擔保權利時,貸款人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停止發放貸款;

(2)單方面宣佈本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金全部提前到期,並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貸款本息,擔保人提前履行擔保責任;

(3)採取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救濟措施。

第八條、違約責任

1、貸款到期(含提前到期),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爲在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___________;借款人不按期支付利息,按逾期貸款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2、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罰息利率爲在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___________;借款人不按期支付利息,按逾期貸款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3、對借款人所欠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罰息、複利及其他費用,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從其開立在溫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行的任何帳戶內扣收。

4、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採取訴訟、仲裁等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爲此支付的訴訟費、仲裁費、通知費、催告費、律師費、查詢費、差旅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其他條款

1、本合同在履行中所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貸款人(包括溫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申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借款人、擔保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向中國人民銀行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查詢其信用報告,用於審覈貸款申請或擔保能力,並將本次信用信息向中國人民銀行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報送。

3、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借據》等會計憑證以及雙方確認的相關文件、資料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4、本合同自借款人、擔保人和貸款人各方簽字或蓋章(包括按指印等)之日起生效。抵押權自合同生效時設立,依法應當辦理抵押登記的,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5、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簽約__________方各執一份,副本數份備查。

6、請借款人、擔保人認真閱讀本合同,尤其是帶有符號的條款,在確認無異議後簽署本合同。

借款人 (公章/簽字)

(此處簽字或蓋章系借款和抵押兩種意思表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貸款人(公章)

負責人:

簽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保證人(公章/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房按揭合同範本篇4

抵押權人(貸方):

聯繫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抵押人(借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擔保人(發展商):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第一條 總則

合同三方經充分協商,一致同意並於 年 月 日簽訂本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 (下稱“本合同”)。抵押人(即借方)同意以其與擔保人於 年 月 日簽訂之“商品房預售契約”(編號爲 )之全部權益抵押給抵押權人,並同意該“商品房預售契約”項下之房產向當地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房產抵押給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優先第一位抵押權,並願意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方)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商品房預售契約之全部權益,作爲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資料詳見附表),並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連帶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貸款,作爲抵押人購買抵押房產之部分樓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爲其指定本合同的擔保人。

第二條 釋義

在本合同內,除合同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______________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供款”______________指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之貸款本金利息。

“欠款”______________指抵押人欠抵押權人之一切款項,包括供款、罰息、有前的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商品房預售契約之全部權益”______________指抵押人與發展商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契約”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擔保人”______________指與抵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契約”的賣方。

第三條 貸款

一、貸款金額:______________(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

二、期限__________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起計(借款日以借據日期爲準)。

三、貸款年利率爲______________%。在合同期內,如抵押權人按有關規定調整貸款利率時,應書面通知抵押人並按通知的規定進行調整。

四、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抵押權人指定抵押人所購樓宇之發展商之賬戶。

第四條 供款

一、供款按貸款期限以第一個月爲一期,採用定額月金償還方式,共______________期;

二、貸款日期在貸款日當月的十四日之前(包括十四日),則起供月爲當月;貸款日期在貸款日當月的十四日之後,則起供月爲貸款日的下個月;供款日爲每月十五日。

三、月供款的計算:

還款期數

貸款金額×貸款期月利率×(1+貸款期月利率)

月供款額=----------------------------------------------------

還款期數

(1+貸款期月利率) -1

依上式計算的每期供款金額按抵押權人簽發的《按揭供款通知書》執行。

四、抵押人必須在抵押權人指定之行所開立活期存款賬戶,在每月的十四日之前將當月供款足額存入或匯抵該賬戶。抵押人並特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從該賬戶扣收月供款、罰息及其他與該筆貸款有關之費用。如有變更賬號,須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第五條 逾期利息及罰息

每月分期供款應繳收之金額,按本合同第四條第四點的規定辦理。如逾期未能足額交付當月供款,抵押人必須儘快補足,並同時向抵押權人交付逾期罰息,罰息額按貸款餘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_____複利計算直至付清。

第六條 提前還款之規定

一、抵押人可在本合同執行期內任何一個營業日提前繳付剩餘貸款,包括提前全部還清和部分還款,抵押人提前還款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不收取任何無關的費用。

二、抵押人提前還款需首先繳交提前還款日當月份的供款。

三、每次提前部分還款的金額不少於抵押權人之有關規定。

四、部分還款後,抵押人可選擇變更月供款金額或變更供款期限,並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第七條 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務案/登記/註銷費、律師費、保險費、手續費等費用,概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二、抵押人如不依照本合同之規定付清一切欠款,抵押權人進行追索而引起的一切費用,概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三、抵押人需負責繳付當地政府部門對抵押房產所徵收的一切費用。抵押人如不繳交而由抵押權人爲保障其本身權益而先支付者,抵押權人可將已墊付的費用併入抵押人欠款內,向抵押人進行追索。

第八條 房產抵押之規定

一、本合同項下之房產抵押是指:

1.即地產之權益抵押

即抵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契約”經監證之後,由抵押人將該商品房預售契約所應擁有之全部權益以優先第一位抵押給抵押權人。

2.房產抵押

即抵押人將其所簽訂“商品房預售契約”項下以抵押人名義購買之房產以優先第一位抵押給抵押權人作爲本合同貸款之抵押物。

二、在簽訂本合同之日,抵押人須將其簽訂之“商品房預售契約”交給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指定的律師事務所保管。抵押期間,對抵押物進行確權,申領產權證時,須同時辦理抵押登記,有關購房發票、《房地產證》等抵押物之證明文件之正本將由抵押權人保管,並作爲本合同抵押物之憑據。

三、抵押人選購之房產如有缺點(無論顯着或隱藏)引致損失或損傷,與抵押權人無關,抵押權人不負任何責任。

第九條 房產保險之規定

一、抵押人在與抵押權人簽訂本合同時,必須向抵押權人指定或代理的保險公司一次性爲該房屋投保,保險額不小於購買該房產的總價款額,投保期不得短於借款期,如果利率調整而抵押人選擇延長供款期數,原房屋保險到期後需補辦保險。

二、抵押人在爲該房產投保之後,必須將該房產之保險單據正本交給抵押權人保管並任命抵押權人爲其代表人,接受該房產之保險賠償金及任命抵押權人爲該項賠償金之支配人(即抵押權人爲第一受益人)。

三、倘該房產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爲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則該房產保險單項下之賠償金將用於修理損壞部分。

四、該房產之保險賠償金如不足清付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時,不足之款應由抵押人負責清付。

五、如抵押人還清抵押權人應收之全部欠款後,抵押權人應將該房產保險賠償金之受益人轉爲抵押人名下,同時將該房產之保險單據交還抵押人收執。

第十條 房產抵押之解除

一俟抵押人還清抵押權人應收之全部欠款(不論屆期滿與否),並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後,即可聯同或委託抵押人或其代理人到當地房地產管理局辦理註銷抵押備案或抵押登記。

第十一條 抵押房產之處理條件和權利

一、抵押權人可於下列情形之一依法處置該房產:

1.抵押人不遵守本合同之任何條款及不支付本合同規定之任何應付欠款。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一個月催收應付欠款之通知,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還款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自欠繳之日起連續滿6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欠款(包括各期供款和應計罰息)。

3.抵押人繫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查封財產,或抵押人爲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4.抵押人之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5.抵押人捨棄該房產。

6.抵押人使用抵押房產作非法用途,引致當地政府對該抵押房產可能進行沒收或處理。

7.抵押人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代管人只能履行部分或拒絕履行抵押人在本合同的任何責任。

8.抵押人未徵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將抵押房產出售、出租、抵押、贈與、轉借、託管或其他方式處分。

9.抵押人不按時繳交有關購房合約或抵押物的任何稅款(包括地稅、或有關政府部門所徵收的其他稅項)或有關抵押物之有關物業管理費用。

10.爲公民個人的抵押人______________抵押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

當上述任何情形之一發生時,抵押權人即通知擔保人履行連帶擔保職責

二、抵押權人在自行依法行使其處理該房產之權利時,可委託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該房產依法變賣時,擔保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該房產之權利。

房按揭合同範本篇5

甲方(買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手機:

乙方(賣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手機:

丙方:深圳盛澤擔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羅守坤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華一路免稅商務大廈四樓 電話:0755-82763688 傳真:0755-82763412

鑑於:

1、甲方自願購買乙方所有的位於深圳市 房產,房地產證號 (以下簡稱交易房產),甲乙雙方已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 2、乙方已將交易房產在 銀行深圳分行 支行(簡稱原貸款銀行)設貸款抵押,貸款金額爲人民幣(小寫)¥ 元(簡稱 原貸款),目前尚有貸款餘額約(小寫) 元(具體以還款當天原貸款的剩餘本息金額爲準)。

3、甲方已向 銀行深圳分行 支行(以下簡稱按揭銀行)申請購買上述交易房產的按揭貸款(以下簡稱按揭貸款),已獲按揭銀行審批同意並簽訂了有關按揭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現甲乙雙方約定以甲方向按揭銀行申請的按揭貸款償還乙方的原貸款。乙方清償原貸款後,解除原抵押登記,將交易房產過戶給甲方,甲方以交易房產爲按揭銀行設定抵押。

4、丙方與按揭銀行簽署了相關業務合作協議。

因此,甲方請求丙方爲其與按揭銀行簽署的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提供階段性擔保,乙方爲出售交易房產,委 託丙方辦理相關事項,爲保證各方切實履行本協議及保障各方的權益,各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遵照執行。

第一條 擔保事項

1、如具備本合同第二條所列的條件,丙方同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之規定,爲甲方向按揭銀行申請的按揭貸款提供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2、丙方爲甲方擔保的範圍爲甲方與按揭銀行訂立的借款合同項下 (全部/部分)按揭貸款本金人民幣(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以按揭銀行實際發放用於贖樓的款項金額爲準)、利息、罰息及複利、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公證費用、執行費用等);具體詳見丙方向按揭銀行出具的擔保函。 3、擔保期間爲自借款合同項下按揭銀行貸款發放之日起至交易房產過戶至甲方並辦妥以按揭銀行爲抵押權人的抵押登記之日止;最長不超過3個月。

4、在擔保期間內,甲方應當依據其與按揭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等文件,每月按期向按揭銀行足額供款;若因甲方未按時足額供款或其他甲方原因而導致丙方向按揭銀行代償的,丙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向甲方追償並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第二條 擔保條件

丙方同意在具備以下條件時爲甲方向按揭銀行提供擔保:

(1)甲乙各方已向丙方提交所需資料,並保證資料真實完整; (2)甲方已與按揭銀行簽訂借款合同; (3)原貸款銀行已同意乙方提前還款;

(4)丙方根據業務具體情況要求辦理的其他手續或提供的資料。 第三條 擔保費用

1、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費爲人民幣 元,手續費爲人民幣 元,合計人民幣 元。甲方須在本合同訂立時向丙方支付。

2、如丙方的擔保保證責任在上述保證期限內未解除而繼續承擔保證責任的,經按揭銀行和丙方同意,可適當延期,每延期一個月(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丙方有權另按擔保金額的 0.3%加收擔保費。如在延期期限屆滿後無論何種原因仍未能解除丙方擔保責任的,甲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償還丙方擔保的按揭貸款以解除丙方擔保責任,否則,丙方有權按擔保金額的每日千分之四向甲方收取罰金。

3、甲方同意,一旦丙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受理甲方的擔保申請,並已經對甲方的擔保申請予以審查或調查,只要丙方向按揭銀行出具擔保書且/或擔保款項已發放,無論何方原因出現何種情況,丙方均有權收取全部的擔保費用,甲方無權要求返還或減免。

第四條 委託公證

1、甲、乙各方同意委託丙方業務代表免費全權代理交易房產贖樓、產權過戶、抵押登記及其它有關事項(具體代理事項及代理權限由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中約定)。甲、乙各方同意承擔辦理公證及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查檔費、匯劃手續費、稅費、抵押登記費、評估報告費等其他費用,並同意根據具體情況預先支付或在收到丙方或相關部門、機構的繳付通知後及時繳付。

2、甲、乙各方承諾一旦辦理了公證委託書後,不擅自撤銷委託書。否則,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償還按揭銀行的貸款,解除丙方的擔保責任。或以任何合法方式處置交易房產,以所得價款提前償還按揭銀行的貸款,以解除丙方擔保責任。

第五條 甲方貸款的劃轉和贖樓

1、爲確保甲方取得的按揭貸款用於償還乙方原貸款,立約三方一致同意,甲方授權按揭銀行將按揭貸款直接劃至丙方指定的賬戶(戶名:深圳盛澤擔保有限公司 ,賬號: ,開戶行: ),並由丙方委派的受託人員代乙方向原貸款銀行辦理提前還款,以解除交易房產的抵押登記,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自行領取按揭貸款。

2、丙方收到按揭銀行劃轉的按揭貸款後,應當確保以該款項償還乙方向原貸款銀行的借款,並代乙方辦理原抵押登記的註銷手續。在辦理交易房產過戶至甲方名下前,乙方的房地產證及相關文件由丙方保管。

第六條 結算退款

1、甲、乙雙方知曉劃至丙方賬戶的按揭貸款是專用於清償乙方的原貸款。如有剩餘,丙方應在解除按揭銀行擔保責任後3個工作日內將餘款劃至乙方指定的以下賬戶: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2、如劃至丙方帳戶的按揭貸款不足以償還乙方原貸款銀行全部借款本息的,乙方應按丙方要求及時補足差額。 第七條 甲乙各方保證

1、甲乙各方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爲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承擔民事責任。 2、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甲、乙各方真實、自願的意思表示。

3、甲乙各方在向丙方申請擔保、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丙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合法有效的,未隱瞞房產交易的真實背景或特殊情況,如因提供資料虛假或失效或無效等原因造成丙方損失的,應向丙方賠償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

4、甲乙雙方保證積極配合丙方辦理贖樓、房產過戶、抵押登記、繳納相關稅費及銀行劃款等手續,以順利解除丙方擔保責任,保證不因市場價格、稅收政策等變化或與交易相對方及第三方的任何爭議而拒絕履行、變更履行、延誤履行。如買賣交易不能正常進行,或甲乙雙方虛假買賣交易,或甲乙方隱瞞相關事實誤導丙方擔保的,丙方有權根據第十一條違約責任追究違約方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5、乙方對交易房產享有充分的處分權,若交易房產爲共有的,其處分已獲得共有人的同意並授權。

6、乙方保證交易房產不存在任何產權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不存在爭議、被禁止或限制轉讓/抵押等情況。

7、甲方申明並保證:不存在任何可能影響到交易房產的債務糾紛或其它糾紛。 8、在委託事項辦理期間,甲方或乙方如發生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等情況,丙方辦理受託事項仍然有效。 第八條 反擔保約定

乙方同意爲本合同項下丙方爲甲方向按揭銀行提供的保證擔保向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

乙方反擔保範圍爲丙方向按揭銀行覆行保證責任的擔保範圍加上依本合同約定的擔保費、手續費、違約金、代償款項利息等;

乙方反擔保保證期間自丙方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至丙方保證責任解除之日止或丙方代償款項獲得清償之日止。

第九條 合同解除

當出現以下情況時,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如丙方受到損失的,過錯方必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甲、乙各方與各銀行解除借款合同或者借款合同未得以履行的; 2、甲、乙各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的保證; 3、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擔保條件未成就;

4、若因甲、乙方的信譽或信用記錄存在瑕疵或其它任何可能影響丙方是否接受擔保申請的判斷不明因素。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條 徵信

甲乙雙方同意並授權丙方有權依據《深圳市個人信用徵信及信用評級管理辦法》等法規,向經有關政府部門確定的信用徵信機構提供本人及本人信用信息;有權向徵信機構查詢本人的信用信息,徵信查詢費由本人承擔。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房地產買賣合同、借款合同以及本合同。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房地產買賣合同無效或解除、交易房產被查封、不能完成過戶、不能設定以按揭銀行爲抵押權人之抵押登記或其他可能危及按揭貸款債權安全等情形的,甲方應提前償還按揭銀行的貸款或向按揭銀行提供其他擔保以解除丙方的擔保責任,或者按照丙方的要求提供足值的反擔保。

2、因甲乙任一方原因未能履行或未全面履行上款所述合同造成丙方損失的,在丙方替甲方代償按揭銀行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後,丙方即取代按揭銀行成爲甲方債權人,有權採取包括折價、拍賣、變賣交易房產等一切合法有效措施向甲方進行追償;同時丙方有權要求乙方覆行反擔保責任。

此外,丙方有權自代償之日起,除按代償總額的日息千分之四向甲方收取利息外,還有權要求甲方支付相當於代償總額20%的違約金。甲方必須在收到丙方追償通知書後的七日內,無條件地向丙方償清全部代償款項、利息及應付違約金等。丙方行使追償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保全費、鑑定費、執行費、評估費、公告費、拍賣費、催收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均由甲方全部承擔。

3、在丙方代甲乙各方保管房地產證和其他文件或證件或憑證期間,甲乙各方不得謊報遺失和辦理掛失手續。否則,給丙方造成損失的,將按雙倍賠付丙方損失。

第十二條 爭議與解決

因本合同及其履行發生任何爭議,各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時,合同任一方可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補充條款

第十四條 甲乙方簽約聲明

1、丙方已對本合同條款內容履行了說明義務,甲、乙雙方已經認真閱讀並充分理解本合同條款、相關配套文件的含義及相應法律後果,並特別注意了其中有關收費標準、責任承擔、以及黑體部分的內容,並願意接受這些條款的約束。

2、甲乙雙方自由協商確定交易房產買賣事宜(包括但不限於定金、成交/過戶價格、按揭銀行、稅費、評估費及擔保費等相關費用承擔等)且對具體環節及交易風險有充分了解,如在交易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經濟責任及法律風險等均由甲乙雙方自行承擔,一切概與丙方無關。

3、如因包含但不限於甲乙任一方的個人資信、不良還款記錄、虛假交易狀況/背景等原因,導致業務申請未獲批准,甲乙方同意取消相關委託,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甲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追究丙方相關責任。

第十五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方各執 壹 份,丙方執 貳 份,經丙方有權簽字人簽字並蓋章、甲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丙方(蓋章):深圳盛澤擔保有限公司有權簽字人(簽名):

簽約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華一路免稅商務大廈4樓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房按揭合同範本篇6

合同編號:

借債人: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開戶銀行名稱:開戶帳號:傳真:郵政編碼:

受託借貸人: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傳真:郵政編碼:

借債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

受託借貸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

根據____(以下簡稱委託人)與乙方簽訂的____委託代理協議,由乙方代委託人向甲方發放____借貸,並在受託範圍與甲方商量後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債金額

甲方借債金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

第二條借債用途

甲方借債將用於________。

第三條借債時限

甲方借債時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第四條借貸利率和息金

借貸利率按____息____計量,按____結息。

借貸息金自借貸轉存到甲方帳戶之日起計量。在合同有效期內,如委託人調整借貸利率,自利率調整之日起按調整後的利率執行。

第五條用款計劃

甲方的分次用款計劃爲:____年__月____萬元

第六條還錢計劃

甲方的分次還錢計劃爲:____年__月____萬元

第七條付息方式

甲方應在結息日前將資本匯入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戶內,以便於乙方按期、按限定收取息金。甲方不能按時付息時,按限定計收復利。付息戶帳號爲:

第八條扣款方式

甲方保證按第六條、第七條確定的還錢計劃返還借債和借債息金,若不能按期返還,又未獲到委託人書面認可的,則甲方認可由乙方委託人從甲方的銀行帳戶中直接扣收借債現值、息金及有關花費。

第九條合同的變換和解除

1.本合同奏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私行變換和解除本合同。

2.借貸到時,由於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甲方經過努力仍不能還完借債的,能夠在借債到時前__日內向委託人申請展期,經委託人書面認可並通知乙方。甲、乙兩方簽訂展期還錢協議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任何一方發生合併、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轉制變換時,由變換後當事人承受或分別承受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和享有應有的權利。

第十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進行承包、租賃、合併和兼併、合資、分立、聯營、股份制改造等改變其經營方式時,應提前__日向委託人報告並通知乙方。

第十一條甲、乙兩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委託方的計劃及所供資本發放借貸;

2.甲方應在乙方開立存款戶;

3.甲方應在合同商定的時限內返還全部借貸本息;

4.甲方必須按商定用途使用借貸,不得將借貸挪作他用;

5.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其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等資料;

6.乙方有權體檢借貸的使用情況;

7.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本及經營情況進行監督;

8.乙方應按委託方的計劃及所供資本及時發放借貸。

第十二條違約職責

1.甲方未按商定用途使用借貸,乙方將停止發放借貸,同時向委託人報告,並按其書面意見處置。

2.甲方未按期或超出本合同商定分次還錢計劃未償清的借貸爲逾期借貸,乙方有權按委託人限定對逾期借貸加收__的息金。

第十三條甲、乙兩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甲、乙兩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奏效,至合同項下借貸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副本__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其授權代理人)(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房按揭合同範本篇7

賣方:

買方:

註明:甲方於____年11月30日以按揭的方式向____園置業有限公司夠買商品房一套,總金額191665元。甲方已付房款的30%付款金額爲61665元。其餘130000萬元,向中國工商很行股份有限公司潁上支行,以按揭方式貸款購買。貸款期限爲15年。截止本合同簽訂之日已支付15個月的貸款。

現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甲方自願將按揭期間的房屋轉賣給乙方。

甲乙雙方現就按揭房屋買賣事宜訂條約如下:

一、甲方自願將下列按揭房屋轉賣給乙方,雙方商定按揭房屋的轉讓價格爲人民幣79134元(大寫金額:柒萬玖仟壹佰叄拾肆元整)

二、乙方同時應付給甲方購買按揭房屋時的相關費用,以下費用按發票爲依據支付。

1、甲方已付15個月銀行貸款16260元。

2、抵押登記費285元,

3、貸款公證費200元。

4、契稅3833元。

5、房產費用664元,

6、水入戶840元。

7、電入戶340元。

8、物業費155元。

9、防盜窗3000元。

10、公共維修金2874元。

以上費用合計28451元。

三、本合簽字蓋章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購房定金

人民幣15000元(大寫金額:壹萬伍仟元整)

甲方並將所有與按揭房屋相關憑證及該房屋的鑰匙交於乙方驗收

四、其餘費用在乙方搬入房屋居住後付清,付款方式爲金錢支付。

五、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按甲方簽定的《個人購房借款合同》向銀行支付借款。直致還清借款爲止。還款期間爲____年4月到____年1月。共計165月。

六、乙方還清借款後,甲方應在6個月之內及時協助乙方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七、1、房屋狀況

房屋座落:____

2、該房屋的所有權證號爲:;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爲:____。

3、該按揭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爲出讓取得,合同一經簽訂,該按揭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同按揭房屋同時轉讓。

八、甲方應就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如實告知乙方,並無任何隱瞞。乙方對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均已知悉,並無任何異議。

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違約條款

十、本合同簽訂後既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約束力,在乙方辦理過戶之前甲不得向乙方主張對房屋的所有權,也不得向第三人公示對此房屋享有所有權。

十一、房屋在乙方付清借款期間,因自然升值,貶值,由乙方享受利潤,承擔風險,甲方不得從中干涉

十二、因房屋升值後甲方拒絕辦理過戶手續,乙方有權要甲方返還購房款,所支付的銀行借款,房屋升值款。房屋裝修款等因違約引起的相關費用。

十三、乙方中途違約,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甲方中途違約,甲方應在違約之日起30日內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乙方____年付清房款後甲方不能按期協助乙方辦理房產證過戶,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房地產價款千分之2的違約金。

十四、上述房地產辦理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費由乙方承擔,甲方應當協助提供乙方辦理與過戶有關的相關手續。

十五、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潁上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六、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未盡事項,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十七、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共有權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按揭合同範本篇8

借款單位(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貸款銀行(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風險提示:

借款、還款都必須注意保存好相關的書面證據。一般而言,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可能將被推定爲該債務已經清償。原告主張債權時,如無法提供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係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

甲方爲_________需要,特向乙方申請借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爲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保證用於_________.借款期限爲_____年 _____個月,即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風險提示:

借款數額肯定要寫的,大家也都會寫,只是要注意數額應該用大寫,並標上幣種。在大寫的旁邊再附註小寫,並寫上小數點。這樣做主要是防止數額被更改。寫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擔心數額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擔心借款人說數額被你改過。

二、乙方保證按以下用款計劃供應資金:

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元;

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元。

三、甲方保證按以下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元;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_____元。

四、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轉入結算戶數額按月利率______計算,按季結息。

風險提示:

借款時間是認定借款期限和訴訟時效的重要依據,也是認定借條事實的重要因素,應該在寫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沒寫年份,一旦發生糾紛,難以確定具體的時間。如果你是借款人,爲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應當用漢字大寫:如:二〇xx年三月十六日。

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加收利息______%.

風險提示:

利息可以由雙方自行約定,但如最終引發糾紛,對於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過年利率24%,人民法院會給予保護;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但如果約定的年利率爲24%--36%,借款人已經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還。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計劃提供貸款,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每天付甲方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甲方不能按時付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帳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風險提示:

除違約金的約定外,爲了保障款項的回收,還可以就借款設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後的貸款利率計算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七、借款到期後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乙方有權從甲方存款帳戶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償。採取第三方擔保的,由擔保方代爲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後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其存款帳戶中扣收或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權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保證按季向乙方提供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及其它有關資料。乙方有權瞭解甲方生產或項目的經營管理活動,檢查貸款使用情況。

九、甲方法人變更時,應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變更後的法人繼續履行原法人所訂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十、甲方填報的借款申請書,抵押或擔保協議書,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變更合同條款,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後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擔保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份,送_____.

十三、補充條款:

風險提示:

爲了確保簽名的真實性,應要求當事人提供身份證複印件,而且複印件上還應當讓債務人簽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爲身份證也有假的,如果有蓋手印會更好。尤其是在簽名潦草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甲方(簽名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