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簡歷模板館>職場>述職報告>

師院副院長述職述廉報告

述職報告 閱讀(2.36W)

我是二00六年五月到商丘師院任副院長的。屈指算來至今已四年零四個月的時間,現在又到了領導班子換屆的關口。述職述廉報告究竟該怎麼寫,我思想鬥爭很激烈,是按照記流水賬的形式寫,還是圍繞自己分管的工作寫一些對學校重大問題上自己的想法和做法,我一時有些猶豫。談思想,論是非,有些人說這不像述職報告,如果記些流水賬,又沒有什麼實際意義。思慮再三,還是決定寫一些自己這幾年在分管工作中經歷的重大事件來體現我在其中所做的努力和發揮的作用。這裏面的一些教訓,希望在新一屆領導班子建立以後能有所借鑑。

師院副院長述職述廉報告

根據院長分工,我分管後勤處,基建處,聯繫老幹部處。

一、關於後勤工作

我分管後勤工作後,首先對後勤工作應擔負的職能進行了深入的瞭解,按照學校的職責劃分,後勤處負責分管校醫院,汽車隊以及國有資產管理,校區的環境衛生。作爲甲方,負責後勤保障及工程項目的預算、發包和驗收,所有後勤供給及工程交給後勤服務發展中心(乙方)組織實施。後勤服務發展中心承接的項目決算及覈銷必須由後勤管理處處長簽字驗收。根據後勤工作的職能我首先抓了後勤處內部的建章立制,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理順和後勤服務發展中心的關係,明確後勤處和後勤服務發展中心在後勤管理,保障中各自的權責。二是建立全院範圍內的環境衛生管理考評獎懲制度。三是健全汽車管理制度。四是完善校產管理制度。但是前兩項制度因涉及到後勤服務發展中心不屬我分管的單位需在更高的層面上來確立,又因在後勤管理中心對後勤處按職責分工進行的管理職能有異議而無法落實。本來後勤處和後勤中心都屬商丘師院的職能部門,這個矛盾並不難解決,在院長辦公會上加以重申,明確即可推行。但事實上則逐漸演變成了學校的後勤保障及項目建設由院長來派工,讓誰幹誰幹,自成體系,後勤處和後勤中心各自都能承接項目,各管各的互不相干。這樣等於是拆了機器用零件,在管理學上是一大忌。造成後勤管理工作的混亂,基層單位遇到問題不知該找誰,後勤處和後勤中心都要等院長安排,造成工作扯皮和服務質量的降低,我曾和分管後勤中心工作的蔣院長共同呼籲要求理順這種關係,但意見儘管提,就是沒有迴應。以至於幾年來的後勤管理就是在這種狀態下艱難前行的。

二、關於基建工作

分管基建工作後我一直盡職盡責,但基建工作中的一些重大事情我卻無能爲力。首先遇到的一個問題就是平原路校區食堂改造。那是我剛到任一個月的事情,院長安排我要將食堂內部四層樓的操作及倉儲、辦公面積拆除,這個食堂是剛建成不久的新食堂,這麼重大的事情應該在院長辦公會甚至黨委會上認真討論再決定纔是正理,但在沒有任何會議上論證過就要實施。我有些驚訝因剛到學校不久對學校的事情還不太熟悉。爲慎重起見我帶着後勤處和基建處的同志深入到食堂調查研究,一是論證拆除後食堂的操作面積是否能滿足高校食堂操作面積的要求,二是從技術上有無障礙。在調查瞭解中食堂管理層一致反對拆這四層小樓,理由是按照上級規定食堂操作面積和就餐面積應達到一定比例,現在的比例已是底線,再把操作面積拆去三分之二將把一個合格的食堂變成不合格的食堂。從實際使用的角度來看,拆除後原來一些必要的功能(如:洗菜、配菜、冷儲藏等)因無場地而無法實現。基建處從技術的角度上論證拆除是可行的,根據調查論證的結果我再三向院長提出反對意見。但院長又親自到場拍板讓基建處限期完成拆除任務,在這種情況下,我又直接向黨委書記反映了這個問題的嚴重性,但也沒能阻止事件的發展。20XX年暑假期間這個食堂內部的四層小樓還是被拆掉了,並帶來了預料中的惡果。新校區唯一的、新建不久的食堂變成了一個功能不全、操作面積、衛生條件都不達標的食堂。一年之後不得不又投入巨資,在破壞新校區總體規劃的情況下,建了三千餘平方的操作面積,拆除加重新建設改造學校在這方面的投入達700之巨。儘管我對拆除原四層小樓持反對態度,但在決定了建新的食堂操作間的過程中我能夠顧全大局,當時由於工期很緊,新的建築按合同三月初才能交工,這時學生已經開學,食堂設備如在交工之後再安裝,將影響學生就餐,如等到暑假再裝設備則影響教評。在這種情況下我主動協調建設和使用部門邊施工邊安裝設備,保證在新生開學之前使新的操作間投入使用。

第二件大事就是學校新校區的規劃。商丘師院的校園規劃在20XX年初就委託東南大學建築規劃設計院規劃設計。同年7月拿出了規劃設計方案第四稿,前四稿都是在黨委的主持下,黨政領導班子集體研究討論,提出修改意見。第四稿後,學校個別主要領導在討論校園規劃的黨委擴大會上提出要徹底否定前四稿,因此產生分歧。本來有分歧是很正常的現象,只要不固執己見,發揚民主,尊重科學和專家意見,以理服人,相互溝通,分歧是不難解決的,但個別主要領導最終卻採取了極不正確也不負責的態度,因爲有分歧,就把規劃停下來。說是什麼時候意見一致了再繼續進行。所謂的“一致”,就是“統一”到自己的意見上來。一直到20XX年5月,迫於教評需要在新校區增加教學實驗用房的壓力,才重新啓動校園規劃,東南大學設計院在一個多月的時間內,根據個別領導的具體要求,又先後拿了三個規劃方案,這三個方案說白了,就是個別領導指手劃腳拿方案,由設計院畫圖。這樣的方案由外行說了算,不可能符合規劃的原則。同樣是迫於教評的需要,的確沒有時間再討論,如有不同意見又會被擱置,因此,院黨委會在沒有提出丁點不同意見的情況下,原則通過了方案第七稿。這次一致了,沒有不同意見了,也沒有雜音了,可以順利實行了吧。但是問題遠沒有這麼簡單,因爲規劃不是我們學校自己說了算,要經過省發改委審批。當我們拿着第七稿到省發改委彙報時,負責審批的同志簡單一看就說你這個規劃根本不行,省裏說不行,那就變通一下,請市規劃局批吧,市規劃局組織專家進行預審,提出了六條意見,徹底否定了這個規劃方案。讓返工重來。根據市規劃局的意見又讓東南大學再拿方案時,東南大學提出了兩條意見,一是商丘師院的領導不能再違背設計原則指定我們具體怎麼做,二是前七稿都是按你們校領導的意見做的,我們本來就不情願,但我們已付出了大量的勞動,現在又推倒重來,必須要增加30%的設計費。這次到東南大學交涉是我親自去的,回

校後將東南大學的意見馬上向主要領導做了彙報,得到的答覆是校園規劃不讓東南大學搞了,再找一家設計單位。就這樣,我們給東南大學白白付出了幾十萬的設計費,而校園規劃卻泡湯了。即使如此,也沒有確定由哪一家設計單位給我們做校園規劃,規劃工作就這樣一拖就是四年。沒有規劃怎麼建設呢?那就由個別領導說了算,說在哪兒挖個坑就在那兒挖個坑,說在哪兒蓋個樓就在那兒蓋個樓。蓋樓要審批啊,沒有規劃怎麼審批,那就不批了。先建起來再說。建在哪兒,需要放線啊,那也由領導代勞,現場指定。用步一量,就這兒了。六萬平方米的建築,近二百畝的池塘,就拿池塘來說,校園內的池塘按校園規劃規劃水深不能超過1.2米。而我們的池塘是能挖多深挖多深,帶來隱患,後來實踐中血的教訓已一再說明了不按客觀規律辦事是要害死人的。有人說這六萬平方米的建築是按黨委原則通過的校園規劃第七稿建的,我可以負責任的說不是。大家可以拿規劃第七稿與我們的建築現狀對比一下,就清楚地看到。這六萬平方米的建築也不是按規劃第七稿建的。所有的建築都沒有半點依據全憑一個人想怎麼幹就怎麼幹。

是不是規劃就像有些人說的客觀上有無法逾越的障礙呢。也不是,省教育廳法規處的同志給我們指了一條途徑,可以在短時間內解決這個問題,但我們卻不去向前推進。因爲沒有規劃更可以爲所欲爲,更可以按個人的意願去辦事。但是違背客觀規律去辦事是要受到懲罰的。過去和將來在新校區的建設投入越多,既成事實也越多,下一步的校園規劃受到的限制也越多。我們就越是作繭自縛,越束越緊。

今年年初,在一次院長辦公會上討論德促貸款土建項目時。我嚴肅的提出:這次土建項目必須先規劃,審批後方能進行。因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規定,所有招投標項目必須經有關職能部門審批後方能進行。如不審批則項目無法招標、如不招標則項目根本無法實施。但就這麼簡單的道理,也是爲學校大局考慮的意見也被置之不理,爲了學校的利益我堅持在要在給省教育廳的基本建設存在的問題的自查報告中寫上了我校存在六萬平方米的建築無規劃、無審批的問題。這個問題是客觀存在、是任何人也否定不了的,但就這在正式報送省教育廳的自查報告中無任何解釋,也不經我這個主管院長會籤把存在問題一筆勾掉直接上報了。這麼嚴重的危害學校根本利益的事在學校層面已無法解決,我只好去見省教育廳領導反映問題,我之所以這樣做是爲了學校的利益,是爲了不使錯誤延續下去造成更大的損失,是一個領導幹部責任心的表現。省教育廳領導對我反映的問題十分重視,立即召集廳有關部門和我校黨政一把手參加的會議研究解決辦法。當時就做出了兩項決定。一是沒有校園規劃就建設是一個嚴重的錯誤,必須儘快補救,爭取在最短的時間內拿出商丘師院的規劃。二是在整體規劃審批之前暫停所有土建項目的進行。在這種情況下學校纔開始推進校園規劃工作。按理說我是積極主張搞校園規劃的,又是主管院長,規劃這麼大的事我是應該參與的,但事實卻是,整個規劃工作只有院長和基建處長兩個人知道,我和基建處其他的同志都不知情,方案招標也沒有我校有關職能部門參加,更沒有在院長辦公會上討論過,甚至連情況也沒通報過。這樣奇怪的事發生在一個高等學府真令人匪夷所思,結果是拖了四年的校園規劃在短時間內通過了審批,這再次說明,我們的校園規劃並非像有些人說的就是有不可逾越的障礙。之所以拖了這麼長時間主要是我們自身的因素,是個別人造成的,但造成的惡果卻要我們商丘師院來承擔。

第三件事是平原路校區體育場地的建設,20XX年初,經多方論證黨委研究同意搞了一個體育場地的建設方案,總的原則是利用原梁園區老的田徑場和看臺進行改造,可以節省大筆資金,這個方案已進入招標的關鍵時刻。個別領導在不經任何會議也沒和我這個主管院長打個招呼就自己決定不採納黨委會已通過的方案,重新按自己的意圖搞個新方案,這個方案和老方案比一是要多投入一千多萬元人民幣,二是拆除了二千多平方米的辦公樓,三是延長的建設週期,爲了要在教評之前完工因施工場地和工期過緊,嚴重影響了工程質量。在這件事上我雖持反對態度,但人微言輕,最終也沒能阻止惡果的發生。

第四件事是在平原路校區教學樓和實驗樓的建設過程中,一些重大的設計變更是由個別領導個人決定通知設計院改的,嚴重違反了基建管理程序,因爲一些變更是靠拍腦袋作出的,如兩個大樓門廳的柱子原設計直徑爲1.2米,個別領導說要改粗爲1.5米,改粗後又覺得不合比例又讓改細,改來改去多花了30多萬。再如原教學樓的規劃變更後,把樓蓋在了新填的水坑上,這次變更光基礎處理就多花了150萬人民幣。許多變更都是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由主要領導親自下令改的,包括我們實驗樓原來論證的方案,也在建設過程中把已建成的牆體打掉改變了使用功能,這些都沒有經過正當的程序,還美其名曰,建築的好壞關鍵在變更,真是天下奇談。在建設過程中我對這種不負責任的變更進行了抵制,也取得了一點效果,但許多變更是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的,我也無能爲力,但我自認爲盡到了責任。

第五件事是文化路校區田徑運動場的建設。20XX年我校動工修建文化路校區田徑運動場塑膠跑道,並於當年完工投入使用。不久就發現該項目存在比較嚴重的質量問題,一是由於施工單位沒有嚴格按工藝施工,用水泥砂漿處理混凝土基礎面層,造成部分區段面層和基層形成夾心,粘結不牢面層空鼓的後果。二是施工單位缺乏北方地區冬季施工的經驗,面層強度從直觀上達不到國家標準(沒有檢測數據)。發現問題後,施工單位採取了一些補救措施,但我認爲仍不能達到國家標準。面對這種情況怎麼辦,只有面對現實,採取有效的辦法,儘量減少學校的損失。對此我採取了兩項措施。一是通知公體部啓用田徑運動場,這是因爲田徑運動場存在的質量問題和使用與否沒有關係,不影響驗收的結果。二是按國家對塑膠跑道的驗收程序組織驗收,等驗收結果出來後,按合同追究施工單位的責任。我認爲這種處理辦法是十分正確的,但在我對項目驗收作出具體安排後,這是我職權範圍內的事情,但個別領導卻不和我商量,一是下令田徑運動場不準使用,二是通知審計處不準驗收,兩年多一直閒置在那裏,給師生鍛鍊和教學帶來不必要的損失。之所以這樣做根本不是爲了解決問題,而是爲了給我造成不良影響。是以損害學校利益爲前提,達到其

打擊報復之目的,我說打擊報復是有根據的,就是因爲我在基建工作中否決了某些人打着省委領導旗號以質次價高的地磚冒充名牌地磚以謀求暴利的行爲懷恨在心,在工作上給我刁難。文化路校區田徑運動場之所以鬧出這麼大的風波其根源就在於個別人從個人私利出發涉嫌報復造成的且實踐也證明了這一點,這次田徑運動場的質量問題解決的方案就是我主張的方案,但當時個別主要領導就是堅決不同意,不是刁難是什麼,現在換個主管領導還是我原來的解決方案就又同意了那,而且追加了40多玩的投資也順利的通過了。現在有人說他是爲了學校的利益,這是不知內情。

第六件事是德促項目建設。我是德促項目領導小組成員,但在德促項目中介投標的過程中卻不通知我參加,這也罷了。四年多的實踐證明我不是要爭權的人。只是想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爲學校的發展做點貢獻。但就在招標的過程中爲了讓一家中標,故意打壓另一家,親自安排不讓給另一家打高分。還不放心在自己的打分表上給另一家打了零分。事後又將原始打分表抽出,換了另一張,這是一個高校領導應該做的嗎?這樣的事都能做出,還有什麼事作不出來呢?我在這裏重申,我並不是反對德促項目,我只是說近兩億元人民幣的項目不經科學論證,不經黨委研究就實施了,不要說是講科學、民主的高等學府,就是一級鄉政府也不可能做出這樣的事來。但卻在我們學校發生了,我爲此事曾在院長辦公會上嚴肅地說:這個項目一是要考慮必要性,二是要考慮可行性,五年後每年將增加三千多萬的還貸付息壓力,我們有沒有這個還款能力,在座的領導有些到那時可能已離開商丘師院,但我相信還會有人坐在這個地方,要對這個沒有經過科學論證的項目所產生的後果承擔責任。我說這樣的話是經過理性分析的。從這屆新班子組成到目前爲止,我校貸款由原來的1.5億貸款增加到目前的5.1億(不含德促的兩個億),而用於徵地和基本建設的投入不超過兩億五千萬,有一個多億的貸款用於日常開支了,這就是我們常說的財務狀況良好嗎?難道說借的貸款沒花完就叫結餘嗎?時至今日20XX年度的財務預算也沒有在任何會議上研究過。真讓人感到不可思議。這也說明,我們現在的收入收支基本平衡都做不到,那麼幾年後拿什麼還這筆新增的硬性支出呢?不需要認真地論證一下嗎?再說我們經過幾十年的努力,到教評時設備值已達到九千多萬元,就這樣有些昂貴的設備還存在利用率低的問題,還有些設備因缺乏實驗耗材而不能滿足學生的實驗需求,也就是說有槍少子彈。而現在我們在短時間內新增一億四千萬的設備,其必要性不需要認真論證一下嗎?要保證這些設備正常運行每年又要新增多少錢。如果不用要這些設備幹什麼?難道我們儀器設備總值比別的同類院校超過一大截就代表我們的科研水平能遠遠地把別人甩在後邊嗎?我真擔心用這種大躍進的形式辦學能不造成嚴重浪費的惡果嗎?我認爲通過每年投入的方法來解決一些急需必要的實驗設備更符合實際,更有的放矢。更何況科技日新月異,新的東西層出不窮,現在的設備過不多久就會被更先進的設備所取代,而其自身價值也會逐漸貶值。我們因背上了沉重的債務負擔而無力添置新專業、新課題所急需的設備,這符合科學發展觀提出的可持續發展的原則嗎?這些疑問是我個人一家之言,但起碼該項目應該認真論證吧。如果不經科學論證就上這個項目,無異於盲人騎瞎馬,是否夜半臨深池就不得而知了。我在院長辦公會上再三強調,我不是反對上這個項目,而是主張上與不上都要在科學論證的基礎上作出決策。決不能把可行性論證當成可批性論證,造假以獲得上級批准,這樣做是自欺欺人。

大學應該是個最講科學、最講民主的地方,兼聽則明,通過正反兩反面的論證才能使我們的決策更科學、更符合實際,要善於傾聽不同意見,而不能把不符合自己意見當成雜音,甚至當成搗蛋,一言堂的後果是災難,歷史已無數次的證明了這一點。

由於我堅持原則通過正當渠道在學校重大問題上提出了不同意見,作爲報復就剝奪了我工作的權利,我職責分工內的事讓其他院長去管,不讓我管了,明顯不能讓其他院長管的就自己管起來了,這一切都有事實作證,別的不說,校園規劃把我排除在外不說,今年在建的九號學生公寓撥款也不讓我簽字了,我的工作權利給徹底剝奪了,我多次主動要求和他談談,他也避而不談,就用自己的蠻不講理一意胡爲,一點規矩也不講了,不僅如此還到處說我不幹工作,試問讓我如何幹。這不是欺負人是什麼?我信奉一條,對講理的人一定要講理,對不講理的人要論力。我也只能以其人之道治其人之身了。我是有理沒地方說,黨委也主持不了公道。我就是隻好利用這次述職爲自己說幾句公道話了。這也是被逼無奈,許多人遇到這種不講理的人都躲了、忍了,我也忍過,但現在我不想再忍了,因爲我不想讓他人把我的寬容當軟弱。當可欺之人。更重要的我也想讓大多數不知內情的人瞭解一下我們的現狀,也是對商丘師院發展有益的事情。更是我應盡的責任。今天在這裏我所談及的內容僅限於我所分管的工作,由於時間倉促,也只能寫一些大的方面,至於不屬我分管的工作我就不再提及了。如有機會也可以說的。至於說像不像述職報告,我看還是形式服從內容吧。因爲這樣寫述職報告會多幾張不稱職票我也認了,但我堅信多數人看了以後是能夠理解我的一片苦心的。

三、關於廉政建設方面

在黨風廉政建設崗位職責及廉潔自律方面,能夠按照黨委中心組安排,學習貫徹落實中紀委《關於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求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學習遵守四大紀律八項要求及省委廉潔從政十二條規定,堅持清正廉潔,自覺反腐倡廉,生活上不攀比,保證良好的心態。嚴格執行項目的招投標制度,堅持了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施工管理的過程中,按合同和程序辦事。自身並要求分管的部門公平對待施工單位,密切合作關係,不刁難對方。不吃請、不受禮、不失原則,所分管的部門工作人員都沒有發現有不廉潔的行爲。在施工單位中留下了較好的口碑。我自身也沒有在廉潔自律方面需要向組織說明的其它問題。

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值得注意的地方。一是深入到院系的時間太少,由於很少聽到基層對自己分管工作的要求和呼聲。因此工作中就缺乏主動性、針對性,也就不能及時把下邊的意見轉化爲今後工作努力的方向。二是對除自己分管之外的教學、科研工作的情況瞭解的太少。主動提供服務方面做的還不夠。三是在業務學習方面的要求不高,缺乏深入鑽研精神,只求過得去,不求過得硬。以上這些都需要在今後的工作中加以改進。

20XX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