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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市本級2021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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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市本級2021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

一、計劃的目的、意義和編制依據

梅州市市本級2021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

爲有效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科學安排國有建設用地供應,加強和改善土地宏觀調控,促進我市市本級經濟和社會平穩可持續發展,依據《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編制規範》(國土資發〔2010117號)要求,按照節約集約用地的原則,結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產業發展規劃的相關要求以及土地市場發展狀況,在參考近五年實際土地供應情況基礎上,制定本計劃。

二、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根據市本級區域國民經濟發展對土地的需求,大力推進土地資源節約集約高效利用,充分挖掘存量建設用地潛力,強化土地市場監管,充分發揮市場在配置資源中的決定性作用,強化重大項目和鄉村振興發展項目建設用地保障,推動梅州市本級經濟社會高質量、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1、供需平衡原則。根據土地儲備情況,充分考慮近年土地市場需求情況,科學、合理地安排土地供應。

2、空間優化原則。加快推進東昇工業園、長沙珠寶生態谷、昭華教育城建設,促進城鎮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優化產業空間佈局,引導工業向園區集中。

3、節約集約原則。加大對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力度和存量土地挖潛力度,優先供應存量建設用地。通過加強建設用地供後監管,推動土地資源利用方式轉變,實現土地節約集約高效利用,促進經濟社會轉型發展。

4、有保有壓原則。實行差別化土地供應政策,向有利於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項目傾斜。對先進製造業、現代服務業、高技術產業等項目及民生工程、交通運輸等基礎設施優先安排供地。嚴格執行《禁止用地目錄》《限制用地目錄》,禁止向高污染、高耗能、產能過剩項目供地。

三、供應計劃

(一)用地供應總量。

2021年度梅州市市本級(含梅江區、高新區、梅西水庫管理區)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安排供應總量爲338.3192公頃,其中梅江區275.3192公頃,高新園區63公頃,梅西水庫管理區暫未安排供地。

(二)用地供應結構。

2021年我市市本級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總量中,住宅用地97.5673公頃,佔供應總量的28.83%;商服用地25.4036公頃,佔供應總量的7.51%;工礦倉儲用地48.2649公頃,佔供應總量的14.29%;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61.3229公頃,佔供應總量的18.12%(其中教育用地34.6公頃,佔供應總量的10.23%);交通運輸用地88.6893公頃,佔供應總量的26.21%;特殊用地17.0712公頃,佔供應總量的5.04%;暫不安排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

(三)土地供應佈局。

2021年擬供應商服用地主要分佈在江南新城、梅江區城北現代農產品物流園;工業用地主要分佈在東昇工業園區、長沙珠寶生態谷、高新園區;住宅用地主要分佈在江南新城、長沙珠寶生態谷、金山辦月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主要分佈在江南新城、梅江區金山辦,重點保障城區中國小校項目用地;交通運輸用地主要分佈在江南新城、西郊辦、江南辦、城北鎮;特殊用地主要分佈在西郊辦、西陽鎮。

四、執行標準

(一)堅持計劃控制引導,統一有序、規範供應。本年度各類建設項目用地供應,應按照《梅州市市本級2021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表》確定的控制指標實施。

(二)認真落實住宅用地調控政策。嚴格按照國家住房調控目標加強住宅用地市場調控,適量增加梅江區域內住宅用地供應。

(三)嚴格土地供應方式。符合國家《劃撥用地目錄》的建設項目用地,可以劃撥方式供地。工業、商業、旅遊、娛樂和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應當以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出讓,統一在土地市場公開進行。擴大有償使用範圍,積極推進經營性基礎設施用地有償使用。其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協調配合。市自然資源、發改、財政、住建等相關部門要密切協調配合,共同組織做好建設項目用地各項前期準備工作,梅江區政府、嘉應新區管委會、園區管委會也要充分發揮職能優勢,積極配合做好計劃實施工作。

(二)強化供後監管。嚴格規範建設用地供應,對不具備動工開發條件的土地堅決不予供地,防止閒置土地的產生;同時要切實加強建設用地供後監管,對取得土地開工、竣工等進行巡查監控。

(三)規範市場行爲。嚴格規範執行建設用地會審制度,嚴格按照相關程序和規範做好供地手續,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維護土地市場秩序,促進土地市場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