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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工作安排2篇

工作計劃 閱讀(3.35W)

一、放假時間
1、學生暑假時間爲6月30日至8月25日,個別專業安排有實習實訓的按教學進度表執行,在校生8月26日-28日報到註冊,8月29日正式上課。20XX級新生9月1日-3日入學報到。
2、教職工假期,從7月4日至8月25日,8月26日正式上班。
二、暑假工作安排
1、放假期間各部門、各院(部)要安排好值班工作,保證正常工作的開展;
2、全院處級幹部暑期值班由黨政辦公室統一安排,值班表見附件;
3、要做好主要疫情發生與防治工作;
4、要做好20XX年招生錄取工作;
5、組織安排好學生暑期社會實踐活動和留校學生的管理工作;
6、做好暑假期間的安全工作,做好防火、防盜、防毒、防汛、網絡安全等工作,重點做好計算機等貴重物品的安全防盜工作,假期不使用的實驗室、庫房要進行認真檢查,並加貼密封條;
7、做好辦公區域、校園的保潔工作和暑假留校學生的住宿安排、生活服務工作,合理安排南北區間班車運行,認真做好教室、學生宿舍、食堂、水電的基本建設、維修改造工作及有關設備的添置;
8、學校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值班要求
1、各部門值班人員要保證按時到崗,帶班領導應加強督查;
2、各部門依據學校暑期工作要求,認真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
3、請各部門於6月29日16:00前將值班時間、值班人員、值班電話、聯繫方式、值班地點通過OA報黨政辦公室(行政科何廣豪),值班地點在南校區。北區、西區的值班由信息商務學院統一協調安排,亞太學院、軟件學院、繼續教育學院密切配合。

暑期工作安排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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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生放假與開學安排
1、各年級學生從7月9日起開始放假(有宿舍調整搬遷任務的學生,落實好搬遷任務後方可離校),9月3日(週六)報到、註冊,9月4日(週日)開學教育,9月5日(星期一)上課。各系應於9月5日前將學生返校情況及時報告學工處。  
2、20XX級新生(含閩臺科技學院新生和民族預科班新生)9月11日(週日)報到、註冊,9月12日(中秋節)休整,9月13日~25日入學教育、軍訓。軍訓會操和開學典禮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20XX級專升本新生9月11日(週日)報到、註冊,9月12日(中秋節)休整,9月13日(星期二)上課。
4、國脈信息學院、軟件學院的師生放假及下學期開學、新生入學等有關事宜由其自行安排,報校長辦公室備案。
二、教職工放假與開學安排
  1、暑期未安排教學任務的教師從7月11日(週一)起開始放假。校、系機關工作人員及教輔人員從7月12日(週二)起開始安排輪休(假期需完成10個工作日),7月9日、10日雙休日照常上班。
2、教職工9月2日(週五)報到上班,各單位應於9月3日將教職工返校情況及時報告校長辦公室和人事處。
3、暑期中層幹部學習培訓和新學期工作部署會議擬安排在8月下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三、有關工作要求
1、各系(部)要認真組織做好期末考試評卷工作,任課教師應在考試後三天內報送成績。各系(部)應在開學第一週做好課程補考的組織工作。教務處和各系(部)要做好新學期教學準備工作。
2、各單位要認真做好假期安全保衛工作,要特別注意防颱風、防汛、防火、防盜和防暑降溫工作,特別要注意關好門窗,拉下電閘,嚴防事故發生,認真做好安全穩定工作,確保暑期校園的安定和穩定。
3、各系(部)、各部門要按照防汛防颱風工作預案的要求,認真做好防汛防颱風各項工作安排和人員安排,並於7月5日前報校防汛辦(後勤管理處)。在汛期及颱風期間,各系(部)、各部門安排的值班人員必須上崗到位,履行職責
4、要做好留校學生的教育與管理。各系要指定專人負責,後勤處、學工處和保衛處要分別做好後勤保障、學生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有關部門和各系要組織好學生的暑期社會實踐活動。

5、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計劃,認真做好20XX年招生、宿舍調整和修繕等工作,確保開學之前各項準備工作落實到位。
6、教師要利用假期積極開展科研活動,認真備好新課,教輔人員要做好教學儀器設備的檢修,確保新學期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
7、基建處等相關部門要做好新校區建設有關工作。基建處和有關部門要利用假期做好有關建築物的消防整改和驗收工作。
8、根據縣、市供電部門的要求,暑期要對南區開閉所進行維護,屆時將全校停電,停電時間由校辦另行通知。請各單位在停電期間要安排好各相關工作,確保安全。
9、各校辦企業要組織好安全生產工作。
10、各單位暑期在校內如有舉辦培訓班等各類活動,須報校長辦公室和保衛處備案。
11、暑假期間處級幹部外出須按規定請假,並向校長辦公室備案。
四、值班工作安排
旗山校區設立學校總值班室,由中層幹部和行政工作人員輪流值班(中層幹部實行夜班制度),負責處理暑假期間的有關工作,值班人員由校長辦公室統籌安排。各系部和機關部門的安全管理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和落實崗位責任制的要求,認真做好重點部位的安全保衛和值班工作,各系部和有關部門的值班人員安排表於7月5日前報校長辦公室和人事處備案,同時報送分管校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