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換屆選舉章程
一、競選條件和資格: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政治上積極要求進步,有較高的思想覺悟,積極參加政治學習。
2、工作勤奮,任勞任怨,認真負責,勤于思考,勇於創新,知難而進積極主動的開展工作。
3、作風民主,實事求是,以身作則,言行一致,不弄虛作假,不欺上瞞下。
4、關心同學,做同學的知心朋友,吃苦在前,享受在後,全心全意爲同學服務,在同學中有較高威信,民主測評超過全班的50%。
5、品德高尚,克己奉公,助認爲樂,團結同學,尊敬師長,誠實謙虛,勇於批評與自我批評。
6、學習目的明確,認真學習,成績良好,掛科數不得超過兩科,綜合素質測評成績爲所在班級的前50%。
二、競選程序:
1、由團總支、學生會部分成員組成競選籌備小組和答辯小組。
2、公佈競選章程,公開報名。
3、競選籌備小組對具備條件的同學在班級範圍內進行民主評議。
4、競選籌備小組根據競選條件和資格,對報名者的條件和資格進行初選,並將最終參選人員名單向全院同學公佈。
5、答辯。參加競選的同學進行競職演講,由答辯小組負責組織答辯。
6、確定人選,並進行公示。
附則三本條例自2012年6月起正式實施,請全體學生會幹部認真遵守,互相監督。
附則四本條例解釋權及修改權歸院團總支、學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