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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系學生會規章制度

職場規章制度 閱讀(2.08W)

第一章基本章程

工程系學生會規章制度

一、宗旨

第一,根據本系的實際情況,緊扣時代要求,服務同學,爲廣大同學的全面發展創造最佳條件,推動良好的院紀院風的建設。

第二,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促進同學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幫助學生樹立崇高的理想、保持愛國熱情、刻苦學習、健康成長,發揮同學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發展的作用。

1、樹立正面的典型,激勵廣大同學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當代科學技術發展對人才的要求,勤奮學習,刻苦專研是學生會工作的一貫方針。學生會通過開展和豎立典型的活動使廣大學生“學有榜樣,趕有目標”。

2、積極開展科技文化活動,學生會要敏銳地抓住契機,在廣大同學中掀起科技文化熱潮,積極開展科技講座,學術交流,課題研究等課餘科技文化活動。

3、積極引導廣大學生在完成學業的前提下利用課餘時間,積極開展與課堂外相結合的活動,使學生更加適應社會。

二、學生會幹部工作的意義

1、培養能力素質:在參與學生管理工作中,發揮自已的領導才能,培養自已的管理能力,增強社會的適應性。

2、形成良好習慣:在特殊的條件下鞭韃自已時刻都用“高標準、嚴要求”規範自已言行,養成“凡事都必須盡職盡責”的意識和習慣。

3、提高個人品位:樹立榜樣意識、核心意識,幹部就是管理者,有領導、組織全體學生,共同努力、積極創建和諧共進的學習氛圍,營造良好的校園環境的權利和義務。

4、陶治情操:“促人都自省、助人者自樂”,勝任學生會的工作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和“管理就是服務”的奉獻精神、團結協作共同進步的集體主義精神。熱情工作你將成爲一個品德高尚的人。

第二章崗位責任制

1、主席團必須參加所佈置的各項活動,並對活動進行監督,指導,祕書處同時做好協調工作。

2、學生會各部部長應兢兢業業,努力工作,遵守有關規定,全力支持學生會的各項工作,並按時提交工作總結與計劃。

3、學生會各部門應積極、高效、保質保量地按時完成上級交給的任務,不推諉,不拖拉,不推卸責任。

4、學生會各部門應積極服從主席團的調配,協調配合其它部門的工作。

5、凡學生會舉辦或參與的大型活動,都由學生會主席團會同有關部門聯合制定有關策劃、執行等計劃,如有不同意見,可在形成決議前向主席團提出,一經形成決議,不得私自變動,如有違反,將按有關規定加以處理。

第三章例會制度

1、會議時間:每週星期一17:30。

2、會議地點:系學生會辦公室或指定教室。

3、參會人員:團總支學生會全體委員。

4、會議流程:

(1)會議由主席主持並請輔導老師參加。

(2)對學生會重大問題進行討論,總結上週工作,佈置近期主要工作,交流思想、集思廣益,以及安排其他事務。

(3)各部部長總結各部門工作和工作開展動向。

(4)各部部長對學生會提出建設性意見。

(5)各部部長之間相互交流。

(6)輔導老師作總結髮言,做出指導。

(7)學生會祕書處需認真做好會議紀錄並及時總結。

5、會議紀律:

(1)召開會議,全體學生幹部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或早退確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參加會議者需提前向所負責的主席團成員請假;或將書面請假條交於祕書處。無故缺席兩次視爲自動退會。

(2)召開會議時,學生會幹部應提前進會場,全體學生幹部到會議室簽到,未簽到者視爲缺席。

(3)例會期間不得在會場喧譁,交頭接耳或做其他會議無關的內容。手機請調振動,靜音,或關機。

(4)各主要學生會幹部做好記錄,並及時向全體同學傳達會議內容。

第四章工作制度

1、各部門在第一次例會時必須擬定一份學期總體工作計劃交與主席團。

2、各部門在學期末必須寫出本學期工作總結交與祕書處存檔。

3、各部門組織活動前一週交工作計劃,經系學管老師批准方可執行,活動結束後兩天內交工作總結。

4、祕書處負責電子檔案的歸檔,把一切書面材料進行電子存檔,以便日後使用。

5、工作計劃、總結等文件必須要求用A4紙打印,內容合理,切實可行。

第五章量化考覈制度

爲了進一步推動我係學生會工作的向前發展,使得學生會的工作不斷制度化、規範化,從而更好地促使學生會工作全面進步、特制定學生會工作制度,本考覈制度實行積分量化,每人每學期基礎分100分,按本制度規定,根據個人工作進行扣分或加分,具體考覈內容及考覈標準如下:

1.每學期工作及各項活動的計劃和總結:

A按時保質量上交者+3分

B拖拉遲交者-2分

C無故不交者-5分

2.各項會議:

A學生會委員例會請假-1分、遲到-3分、缺席-8分

B重大工作、活動請假-1分、遲到-6分、缺席-10分

C臨時工作會議請假-1分、遲到-3分、缺席-5分

3.佈置工作任務:

A不能按時完成-6分

B不予執行-10分

C按時圓滿完成+10分

4.有特色、創意、新穎的工作+10分

5.學生會各部開展大型活動或重大決定時未與主席團彙報-5分

6.工作搞個人主義、自由主義或不服從組織安排管理-5分

7、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本制度爲百分制,90分以上爲優秀,80分以上爲良好,70分爲合格,60分以下爲不合格。

注:如有特殊情況者,請事先以書面的形式向主席團請假。

第六章學生會幹事管理制度

爲了進一步推動我係學生會工作的向前發展,使得學生會的工作不斷制度化、規範化,從而更好地促使學生會工作全面進步、特制定學生會幹事管理制度。

1.幹事個人必須嚴以律己、作風正派、遵守校紀校規。若有違反校紀校規現象一經覈實立即辭退。

2.對幹事工作必須認真負責,能按時按量完成工作,能盡職盡責、不玩忽職守。

3.幹事必須起到先鋒模範作用,積極主動配合本部部長和其他部門的工作,遵守各部的有關規定,有義務帶頭完成佈置的任務,積極主動地參加各部的有關活動。

4.必須尊重各部部長,有意見或建議可向所在部長或主席反映,絕不允許出現辱罵部長和其他部門幹事的現象,否則一經發現立即辭退。

5.執行工作期間必須憑證出勤,沒證件者不得出勤。

6.工作證不得轉借他人,如發現將做嚴肅處理。

7.執行工作必須按時出勤,無故遲到、早退達三次的立即辭退。

8.部內開展的各項活動、會議無特殊情況的必須參加,無故缺席兩次者在會上公開批評,如出現三次者立即辭退。

第七章罷免制度

1、思想作風不端正,不服從上級領導,不接受廣大同學的監督者。

2、工作作風散漫,工作拖拉,不負責任,無正當理由不能完成本職工作者,經上級領導給予警告而未能改正者。

3、在工作中缺乏紀律性,不按時召開或參加例會(無故缺席兩次者),給予警告不改者。

4、在學習中,一學期出現兩科(及以上)不及格者或累計出現兩次不及格者。

5、損害集體利益,以權謀私舞弊者。

6、違反學校各項管理制度者。

第八章組織機構與職權

一、主席團:

1、團總支副書記

團總支副書記是團總支的領導核心,全面主持團總支工作;領導和評定團總支各部門的工作;關心全體成員的思想和學習情況,聽取廣大同學的要求;

(1)、團總支副書記是團總支書記的助手,是團總支部領導核心的主要成員之一,除了要完成一般所承擔的工作外,還要協助書記搞好工作。

(2)、團總支書記在時,副書記是書記的主要參謀和助手,除了要完成團總支委員所承擔的工作外,還要對團總支有關委員的工作進行協調和指導;團總支書記不在時,團總支副書記要代替書記抓好全面工作,保證總支及各班級團支部工作的正常進行。

(3)、做好上傳下達工作,並好組織團總支各項工作,監督、協調團總支各部門運作,起統籌作用。

(4)、指導和幫助學生會工作,負責召開團總支全體會議,掌握各部門的運作情況,並作相應的協調工作。監督、指導各班級團支部工作落實情況。

(5)、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和任務分工。

(6)、對內與系學生會保持密切的聯繫,對外宣傳城市建設與交通工程系,並帶領各委員等開設專門性講座,以此促進團總支的完善和發展。

(7)、及時發現,解決存在的問題和工作矛盾,加強團總支的凝聚力,以利於工作的順利且有效地開展。

(8)、定期及時與書記聯繫,進行工作彙報、請示。

2、主席:

(1)執行全委會決議,領導學生會各部工作,實行主席負責制,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2)負責整體工作的決策,召開部長會議,統籌協調,指導各部工作,監督落實各項工作,把握各部經費使用。

(3)向系領導彙報工作,收集同學對學生會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並作出反饋。

(4)與系領導、老師及院團委、院學生會進行深入的溝通交流,深刻理解和把握學校和系裏的指導,把握自我定位以及前進方向,監督執行各項學生會工作,使其不偏離方向。

3、副主席:

(1)協助主席做好學生會整體工作。

(2)協助主席指導、協調各部門開展工作;代表主席團對其負責主管的部門進行指導、監督。

(3)協助主席協調學生會與各班級的工作,並協調年級關係,對各班的工作進行指導。

(4)輔助主席監督各項學生活動的落實.

4、.祕書長:

(1)配合主席團開展、協調各項工作,處理好學生會的各項日常事務,協調各部門工作。

(2)受主席和副主席的指導,對各部門的工作以及對學生會制度的執行有監督權和處理權。

(3)爲各部門提供資料,整理及起草各類文件,草擬各種條例制度,並提交主席團審議。

(4)定期公佈學生會工作進程,增加學生會工作透明度,反映同學們的意見和建議。

(5)正副主席不在時,代替主席主持各項日常工作。

(6)代理主席團對各部門的工作進行全面的監督,做好存檔備案工作。

(7)對參與院、系學生會舉辦的各項活動獲獎的同學進行記錄、彙總,對常規檢查的各項記錄進行整理、歸檔,在學期末做好常規考評工作。

二、部長:

1、部長

(1)領導本部門的工作,管理好本部門的人員,並向主席團負責;

(2)負責制定每次活動的具體工作計劃及總結,起草本部門活動方案、相關文件,並報送上級;

(3)本部門組織活動時,可要求其他部門協作,加強與其他部門的聯繫,促進內部的交流。

2、副部長

(1)積極配合部長完成工作計劃;

(2)認真負責所管轄的工作範圍;

(3)部長不在時,代替部長行使各項職責;

第九章附則

第一本制度適用於所有系團總支學生會成員,望所有系團總支學生會成員共同維護,相互監督。

第二本制度由頒佈之日起執行。

第三本制度解釋權屬廣西建設職業技術學院城市建設與交通工程系團總支學生會。並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調整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