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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室使用管理制度6篇

職場規章制度 閱讀(1.71W)

上班族在起草管理制度的過程中,需要確保態度端正,管理制度在起草的過程中,小夥伴們知道有哪些肯定要強調的地方嗎,下面是本站小編爲您分享的會議室使用管理制度6篇,感謝您的參閱。

會議室使用管理制度6篇

會議室管理制度1

一、目的

爲規範公司各項會議及各類培訓流程,統一會議管理模式,減少會議數量、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質量,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會議制度。

二、職責

(一)行政管理部負責會議管理,所有重要會議要在公司領導批准後到綜合部登記備案。

(二)會務工作主要由行政管理部承辦;其他部門主辦或召集的會議,行政管理部應予協助。

(三)除其他部門主辦的會議資料各自存檔外,會議資料由行政管理部整理、分發、立卷、存檔。

三、會議分類

(一)、公司部門週會制度

1、主持與記錄:各部門助理記錄,由部門主管主持

2、召開時間:每週一上午10:00。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開的由部門主管提前通知。

3、參加人員:部門主管、部門員工

由於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部門主管請假。

4、會議內容:該部門上週工作總結、本週工作計劃。

(二)、公司員工週會制度

1、主持與記錄:由人力資源部召集,總經理主持,行政專員進行會議記錄。總經理未列席會議時,由副總經理主持。

2、召開時間:每週五下午4點。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開時由行政專員提前通知。

3、參加人員:爲公司全體員工。由於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人力資源部請假。

4、會議內容:

(1)公司日常運作情況的總結。

(2)各部門彙報上週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着重介紹在任務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3)全體與會人員就工作中所遇到的問題進行發言。

(三)、公司工作述職會議制度

1、主持與記錄:工作述職會議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召集,總經理主持,行政專員進行會議記錄。

2、召開時間:每年召開兩次,分別在年中和年末召開,具體時間由人力資源部安排。

3、參加人員:公司全體員工。由於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人力資源部請假。

4、會議內容:各與會人員各自總結、彙報半年來的工作情況,如工作具體內容、工作任務執行情況及所取得的業績或成效等。

(四)、其他會議

1、公司年終總結表彰大會

總結全年工作情況,佈署下一年度工作任務,表彰獎勵先進集體及個人。此項會議由行政管理部具體組織實施。

2、各專題會議

相關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不定期地召開。會議的內容主要是針對運營管理、招商工作、企劃工作、物業管理工作、預算管理及合約事宜等專項工作進行討論、佈署和總結。

3、員工發起的會議

公司員工可以發起一定級別的會議,員工對公司的某一制度,或者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案,需要多個部門協同時,可以提請適當級別的會議。由行政管理部門將會議納入臨時會議的範圍,並由主經理批准。

四、會議召開

(一)會議安排:

1、凡涉及到多個部門人員參加的會議或由於階段工作需要臨時召開的會議,會議召集部門應在召開前1-2天將總經理批准後的會議通知單報行政管理部,由行政管理部進行統一安排,方可召開。

2、行政管理部每月統一編制例會會議計劃,與月排班表同時公佈。

3、凡公司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臨時安排其它會議,組織部門應提前2天報總經理審批並報請行政管理部調整會議計劃,未經行政管理部調整的,任何人(部門)不得隨意調整正常會議計劃。

4、各部門工作例會必須服從公司的統一安排,各部門小會不得安排在公司例會同期召開,應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5、會議一經確定,與會人員應預先做好各項工作安排,原則上不可請假缺席或遲到,遇特殊情況須提前向總經理請假,獲得批准後方可指派專人代爲參加,會後應主動詢問會議內容及交辦事項,確保會議佈署的各項工作按時保質完成並對工作結果負責。

(二)、會議的準備:

1、公司有專項主題的會議或需有投影設備演示說明的會議,應由行政管理部提前做好投影設備連接調試工作;

2、會議之前,行政管理部應有專人負責會議會標的製作和設置,並根據會議級別或性質準備好會議飲用水或其他招待用品;

3、特別重大會議,應由行政管理部專人負責各項準備工作,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①會議議程安排(應提前報交公司領導或主要參會者);

②會議資料準備(如需分發應在入場前登記分發);

③會議場所佈置;

④會議服務人員的安排;

⑤會議簽到;

⑥會後事項安排。

⑦會議需要留存資料的應提前通知相關部門做好拍照、攝像工作。

(三)、會議召開及傳達:

1、應明確公司會議的目的,公司會議的目的是解決問題提高效率,因此會議應明確主題,不開無邊際的會議。

2、參會人員在會前應明確會議要研究的議題以便準備好相關文件材料。

3、與會者的發言要言簡意駭,一般發言不可過長,會議組織者或主持人在開會前應該就每個人的發言時間予以統計和控制,時間到後,無特殊情況不予延長。每次開會中應該強調發言的時間要求。

4、重要會議決議或記錄未正式公佈前,與會者不得提前透露會議內容。

5、與會人員必須用正式的會議記錄本做詳細的會議記錄,以便於會後向部門員工準確傳達會議精神,落實各項工作任務,行政管理部將不定期抽查與會人員的會議記錄。

6、公司會議的會議紀要由行政管理部專人負責整理並由公司領導審閱簽發,會議紀要應分發給與會人員,必要時,分發給相關部門。其它會議由召集部門責成專人負責記錄整理,由主管領導審閱簽發並編號存檔。

7、會議結束後行政管理部或其它會議組織部門負責將問題進行彙總、分類,並將會議中對各部門工作的要求進行整理、分類、下發。公司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檢查和追蹤由行政管理部專人負責,根據規定的時間節點逐項跟進,並在下一次例會前將各部門完成情況報公司領導。

(四)、會議紀律

1、要嚴格遵守會議的開始時間,提前3分鐘到達會議現常不得缺席、遲到、早退,會議記錄人員登記到會情況。遲到則贊助10元,遲到每超過一分鐘增加10元,依次累加。如需請假需經會議召集人批准。無故缺席者,贊助50元。

2、管理級別以上人員共同參加的爲中層會議,中層會議應至少提前一天通知。遲到的則繳納100元贊助費,遲到每超過一分鐘增加10元,依次累加。

3、決策層人員共同參加的爲高層會議應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參會人必須到場,遲到的則繳納500元贊助費,遲到每超過一分鐘增加10元,依次累加。

4、所有參會人員在開會期間應將手機等通訊設備設置爲無聲或震動狀態。會議期間,所有與會人員不得看報紙雜誌、聽音樂、接聽手機等做與會議無關的動作。發現有以上情況者,一次贊助10元,成長10次。

5、會議需要表決時,原則上採取少數服從多數的方法,特殊情況可集中,一經會議決議之事,應按期完成。管理級別未能兌現承諾的每次贊助100元。對於需要在會議上討論的問題,提前與會議發起人溝通,以便於及時通知所有參會人,在提出問題的時候應該同時提交對該問題的解決方案。

附則:

本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負責解釋,如有未盡事宜,將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會議室管理制度2

爲規範視頻會議的使用,保證視頻會議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要求如下:

一、會議申請流程及標準

1、各職能部門召開的接口人視頻會議需填寫《視頻會議申請單》(見附件一),分管(副)總裁簽字後交至集團it部留檔,並將會議通知發送各分公司參會人員及it接口人,視頻會議後如需要本部門以外的相關部門進行協助或者需要運營督導部進行督導的,請抄送相關部門。

2、集團總監級以上、分公司副總經理以上或全國全員視頻會議均需提前兩個工作日填寫《視頻會議申請單》提交至總裁辦主任處,經總裁辦主任批准同意後,方可將會議通知發送各分公司參會人員及it接口人,並將該申請單交至集團it部留檔。

3、總裁辦每季度召開一次全國(全員)視頻會議;

4、集團各職能中心所召開的全國總監級以上視頻會議應由集團總裁辦主任或運營督導總監或培訓總監出席,相關職能部門積極做好後期配合工作。

5、全國全員夥伴視頻會議應由集團培訓中心召集,集團總裁辦主任以上領導主持,並由集團、地方公司it負責人負責設備的通暢。

二、會議設備及網絡要求

1、各分公司it接口人必須準備相應設備,如:攝像頭、音箱、話筒(或者耳麥),如有缺失或運行不正常,需提前至少一天在當地自行採購並調試,確保設備可用。

2、會議期間必須保證網絡通暢,開會使用的電腦帶寬需在4m以上,即實際下載速度需保證在200k以上;it接口人在會議開始之前需檢查當地分公司的網絡狀況,必要時限制其他夥伴的網絡帶寬或直接斷開網絡。

3、集團it部應提前建立好會議,以保證各分公司在會議召開前30分鐘可以進入會議系統進行調試。

4、各分公司必須根據會議通知的時間,準時上線,it接口人需在會議召開前30分鐘調試完畢(由於目前大多分工司沒有專職it,如沒有把握在30分鐘內調試完成,請提前更多的時間進行調試,如有問題可詢問集團it部,務必保證在規定時間會議系統能正常使用)。

三、獎懲措施

以上事項請各分公司提前做好準備,如在會議進行中發現缺少硬件(沒有話筒、沒有視頻),或者沒有準時上線的以及由於網絡狀況導致時常斷線或帶寬不夠的,一律作爲缺席處理;分公司總經理、分公司it、集團it將承擔三級連帶責任,各成長50元。若由於集團it部延遲建立會議導致各分公司無法進入會議系統進行調試,集團it成長100元。

會議室管理制度3

爲保證公司的經營目標順利實現,及時對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決策處理;加強部門之間的工作協調,提高經營管理和工作效能,保證公司經營管理決策貫徹到位。做如下規定:

一、例會分爲:周辦公例會、月經營管理例會、行政管理例會、部門工作例會。

二、例會內容、形式、要求

(一)周辦公例會

1、會議召開程序:

(1)會議的準備工作。總經理根據各部門經營管理中的問題,確定辦公例會召開。

(2)會議議題的確定。總經理根據整體安排與各部門主管徵求會議議題或意見,確定會議議題和會議的召開。

(3)總經理根據會議議題、時間安排,落實各部門主管準備會議議題的彙報材料及相關依據,確定會議的召開時間。

(4)會議由總經理主持。

2、會議內容:按已確定的議題召開。

3、會議參加的人員:公司的各部門主管。

4、會議列席人員:公司指定的相關人員。

5、會議記錄由辦公室文員根據與會人員發言、會議決議如實準確記錄、整理,並在會議結束後16小時內整理原始記錄,根據決議起草會議紀要報總經理審覈簽發,各部門主管執行落實。

6、公司召開的各項會議籌備組織由辦公室安排專人全面負責。會議召開的通知,與會人員的簽到登記,會議紀律的要求;會議場所的佈置、衛生打掃,會議的用品及飲水等的準備工作。

(二)月經營管理例會:

1、會議程序:按以上週辦公例會的程序進行。

2、會議內容:

(1)各部門主管對上月工作情況及下月工作計劃作彙報;提出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對運營情況進行全面分析。

(2)總經理對各部門的經營管理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分析、講評,通報公司有關決策事項或會議精神,並對下月工作進行佈置安排。

(3)對各部門工作協調,統一思想,決策確定各部門需要解決的問題。

(4)相互交流,互相通報信息,傳達公司對各項工作意見及時事政策。

3、參加會議人員範圍:各部門主管。

4、會議召開時間:每月一次或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進行安排,會議用時不得超過一個半小時。

5、會議由總經理主持。

6、會議紀要:會議記錄、會議紀要由辦公室文員根據與會人員發言、會議決議如實準確記錄、整理,並在會議結束後16小時內整理原始記錄,根據決議起草會議紀要總經理審覈簽發,各部門主管執行落實。

(三)公司管理例會:

1、會議內容:

(1)傳達公司管理文件,統一管理思想。

(2)對日常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進行通報批評,表揚先進,獎優罰劣。

(3)、對日常辦公秩序、勞動紀律、員工素質、信息傳遞、商務禮儀、文書處理、環境衛生、辦公用品、業務知識,工作督察督辦等進行講評。公司工作人員應知應會進行培訓。

2、參加會議人員範圍: 公司全體管理人員及員工骨幹。

3、會議召開時間: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召開用時不得超過一個半小時。

召開時間相對固定,具體召開時間由辦公室通知。

4、公司管理例會由人力資源總監主持。分管領導列席參加。

(四)部門工作例會:

1、會議內容:

(1)傳達公司管理層周辦公例會精神,與會人員彙報上週工作完成情況及存在的問題,和下週工作計劃安排;以及需要上級幫助解決的問題。

(2)部門主管對上週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對工作質量、工作效率、工作創新、工作秩序、行政管理、勞動紀律、員工素質進行講評;批評落後,表揚先進;並對下一週工作進行佈置安排。

(3)對部門工作協調,統一思想,統一工作口徑。確定下屬需要解決的問題。

(4)相互交流,互相通報信息,傳達公司工作安排意見,及經營管理決策、文件、會議精神等。

2、參加會議人員範圍: 本部門的全部工作人員。

3、會議召開時間:每週至少一次,會議召開用時不得超過三十分鐘。召開時間相對固定,具體召開時間由各部門自定,不得與公司例會衝突,並報辦公室確認。

4、部門工作例會由各部門主管召集和主持,如部門主管因由不能履行職務行爲時,需報告辦公室確認,由其指定人召集和主持。

5、會議記錄由各部門主管安排專人負責,會後整理出會議記錄由部門主管簽發,最遲在次日上午九點前報送辦公室備案。

6、部門主管對本部門會議決議進行督辦落實。

三、會議紀律

(1)與會人員按會議召開時間前五分鐘到會議通知地點,嚴格遵守會議時間。若有緊急事宜應提前向組織召開會議的領導請假,同時報辦公室,事後補辦請假手續。不請假按曠工處理。遲到每一分鐘處罰二十元,以此類推計算處罰;滿三十分鐘按曠工半天處罰。辦公室負責辦理處罰手續,交財務在當事人當月工資扣除。

(2)與會人員的手機必須設在震動或關閉,不得在會場接電話。違反一次處罰二十元,辦公室負責按規定辦理處罰手續。

(3)與會人員發言力求言簡意賅有時間意識,禁止談論與會議無關的事情。

(4)會議進行中不得隨意進出會場,沒有經得會主持人的允許中途不得退會,否則以曠工論處並在全公司通報批評。

(5)會議中不允許喧譁、來回走動,影響會議秩序。否則一次處罰二十元,並在全公司通報批評。

(6)與會人員應注意着裝與坐姿(站姿)端正,禁止吸菸,禁止交頭接耳開小會。否則,一次處罰二十元,並在全公司通報批評。

(7)與會人員不可無故打斷他人的發言、對他人發言者吹毛求疵。

(8)與會人員應保持會場整潔,不準隨地吐痰,扔紙屑,會議結束後將座椅整理好。否則,一次處罰二十元,並在全公司通報批評。

(9)與會人員及記錄員對會議內容的祕密事項負有保密的義務,涉及到祕密事項的會議紀要記錄員應在保密地方整理。否則,一次處罰六十元,並在全公司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下崗或辭退。

四、人事管理制度

1.爲使公司人事管理走上正規化、制度化、現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況下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員工隊伍,特制定以下制度。

2.公司的用人原則:德才兼備,以德爲先。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擇人,因才適用,保持動態平衡。

3.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基本準則是:公開、公正、公平、有效激勵和約束每一位員工。

(1)公開是指強調各項制度的公開性,提高執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堅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爲每個員工提供平等競爭的機會。

(3)正是指對每位員工的工作業績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並給予合理的回報,同時賦予員工申訴的權利和機會。

會議室管理制度4

第一條、根據公司管理要求,爲進一步規範區域會議內容和程序,提高公司的辦公質量和工作效率,建立健全決策機制,提升公司運營水平,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會議要求:

一、會議應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召開,着眼於有效溝通、協調區域內部各方面關係、解決問題、安排部署工作。

二、會議應注重質量,提高效率。會前應做好充分準備,做到充分溝通,心中有數;對議而不決的事項提出解決的原則與方法;各類會議力求精幹、高效,工作進展和安排應明確、具體、量化,杜絕空談和形式主義。

三、講求實效。會議議定的事項、佈置的工作任務、提出的辦法措施,與會人員要按照職責分工傳達、貫徹,落實,力求取得具體成果。

四、嚴格會議紀律。會議主辦區域應加強會議管理,做好會議安排;與會人員應認真準備、準時參會,不得缺席或指定他人代表,確因個人緊急事務需要請假的,須向區域經理請假,同時指定專人代爲參會。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於區域內各部門的工作會議和專業會議。

第四條、區域各類會議及其安排如下:

一、區域領導工作例會

(一)區域工作例會每月召開一次,於每月的第一個工作日上午召開。

(二)區域工作例會出席人員爲區域內各項目主管,區域各部門負責人;會議由區域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出席時,可授權區域其他領導成員主持。

(三)區域工作例會的主要內容是:區域經理通報重要事項;各項目隊長報告本項目上月工作情況,對照上月會議安排,逐條逐項檢查落實完成情況,提出需要公司協調解決的問題和工作建議,提出本月工作安排方案; 與會人員討論有關事項;區域經理安排和部署下週公司整體工作並宣佈議定事項。

(四)區域工作例會必須做好會議記錄,會後將重要事項和公司指示及時傳達給項目每個隊員。

二、項目例會

(一)項目例會,由區域內所著項目隊長自行安排,根據工作需要決定開會時間、參會人員等。

(二)項目例會由項目隊長主持,該項目全體隊員參加。

(三)項目例會的主要內容是:項目隊長傳達區域會議指示,通報項目近期總體工作安排和麪臨的問題;各班組領班彙報上月工作情況,提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解決建議和本月工作安排;與會人員討論有關事項;項目隊長提出部門下週工作要點、具體安排和有關要求。

(四)項目例會由項目隊長指定一名員工負責記錄,會議記錄應載明會議主持人、時間、議題、發言概要、工作要點及時限要求。

三、區域及項目其它臨時性會議,另行安排確定。

第五條、會議計劃與統籌

一、每月28日前,區域經理與各項目隊長協調確定下月計劃召開的各類會議,編制《區域月度會議計劃》。

二、凡已列入《區域月度會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新的臨時會議時,主管部門應提前2天通知。

三、會議安排的原則爲: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臨時會議服從例會。因處置突發事件而召集的緊急會議不受本規定限制。

第六條、會議準備

一、會議通知遵照以下規定:

1、已列入《區域月度會議計劃表》的會議,月中無調整的,不再另行通知,由主辦部門按計劃表直接通知參會人員;

2、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誰主辦,誰通知”的`原則進行會議通知:

(1)未列入月度會議計劃而臨時提擬的會議;

(2)雖然已列入月度會議計劃,但需對會議議題、需準備的會議資料、會務安排等作特別說明;

(3)其它主辦人認爲應另行通知的情況。

3、會議通知期一般應提前一天以上通知與會人員;

4、會議通知形式一般爲電話通知。

二、會議的其它準備工作遵照以下規定:

1、主辦部門應提前準備好會議資料(如會議議程議題、提案、彙報材料、與會人應提交資料等);落實並佈置會場,準備好會議所需的各種設施、用品等;

2、各區域召開會議需用公司會議室的,應向辦公室書面提出,由辦公室統籌安排。

第七條、會議組織

一、會議組織遵照“誰主辦,誰組織”的原則

二、會議主持人須遵守以下規定:

1、主持人應不遲於會前5分鐘到達會場,檢查會務落實情況,做好會前準備。

2、主持人一般應於會議開始後,將會議的議題、議程、須解決的問題及目標、議程推進中應注意的問題等,進行必要的說明。

3、會議進行中,主持人應根據會議進行中的實際情況,對議程進行適時、必要的控制,並有權限定發言時間和中止與議題無關的發言,以確保議程順利推進及會議效率。

4、屬討論、決策性議題的會議,主持人應引導會議作出結論。對須集體議決的事項應加以歸納和複述,適時提交與會人表明意見;對未議決事項亦應加以歸納並引導會議就其後續安排統一意見。

5、主持人應將會議議決事項付諸實施的程序、實施部門及項目、達成標準和完成時限等會後跟進安排向與會人員明確。

三、參會人員須遵守以下規定:

1、應準時到會,並在《會議簽到表》上籤到;

2、會議發言應言簡意賅,緊扣議題;

3、遵循會議主持人對議程控制的要求;

4、屬工作部署性質的會議,原則上不在會上進行討論性發言;

5、遵守會議紀律,與會期間應將手機調到振動或將手機呼叫轉移至部門另一未與會人處,原則上不允許接聽電話,如須接聽,請離開會場;

6、做好本人的會議紀錄。

四、會議記錄。

區域各類會議均應設專用記錄本進行會議記錄並確定專人負責記錄。會議記錄應遵守以下規定:

1、以專用會議記錄本做好會議的原始記錄及會議考勤記錄,根據需要整理會議紀要;

2、會議記錄應儘量採用實錄風格,確保記錄的原始性;

3、對會議已議決事項,應在原始記錄中括號註明“議決”字樣;

4、會議原始記錄應於會議當日、會議紀要最遲不遲於會議次日呈報會議主持人審覈簽名;

5、負責會議考勤記錄,並報會議主持人覈准;

6、做好會議原始記錄的日常歸檔、保管工作,及時將經主持人覈准的《會議簽到表》的考勤記錄報考勤人員。

1.0 職責

1.1 項目隊長負責保安裝備的發放和保管。

1.2 各領班負責對各類裝備的日常使用管理和維護。

1.3 當班保安員負責當班時期各裝備的維護和保管。

2.0 工作要求

2.1 保安裝備包括:

a)對講機及其配件;

b)電警棍、警棍。

2.2 對講機的使用管理

2.2.1 保安各崗位配置一部對講機,使用" "頻道。

2.2.2 對講機只供當班保安員使用,實行"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如有損壞,照價賠償;對講機損壞未查出責任人時,由當班班長負責維修和賠償。

2.2.3 對講機備用電源由專人負責集中充電,統一調換,以保證對講機正常使用。

2.2.4 使用對講機時,嚴禁隨手亂放。

2.2.5 對講機通話必須使用規範文明用語,禁止大聲喧譁。 a)呼叫:"×××(部門/崗位)收到請講。"

b)回答:"我是×××,收到,請講。"

c)完畢:"收到。"或"完畢"。

d)報告情況時應按人、地、時、事、歷、因、果七字要素報告,報告時語言要簡練,發音要清楚乾脆。例如:"我是中銀5號,9:30有一不明身份人員強行闖入,請指示。"

e)稱呼規範:一律使用文明用語,男性稱"先生",女性稱"女士",小孩稱"小朋友",領導的稱呼應是:"姓加職務"。

f)呼叫程序規範:當有人在使用對講機,且沒有通話完畢時,其他人不得搶用。

g)如需彙報值班情況,有情況彙報情況,無情況只需彙報:" 正常"。

2.2.6 交接班時要做好交接驗收,發現問題詳細記錄並及時上報。

2.3 電警棍、警棍的使用管理

保安員應當愛護和妥善保管保安員服裝和保安服務標誌,穿着保安員服裝應遵守下列規定:

(1)不同制式保安員服裝不得混穿,保安員服裝與便服 不得混穿,不同季節的保安員服裝不得混穿;

(2)按照規定佩戴帽徽、肩章、領花、袖章等標誌,不 同制式標誌不得混戴, 不得佩戴、 系掛與保安員身份或者值勤無關的標誌、物品;

(3)執勤時需佩戴專用武裝帶的,應規範佩戴。

(4)保安員辭職或者被辭退、開除的,需歸還保安員服裝。

二、 保安員裝備管理制度

保安員裝備是指保安從業單位按照公安部規定的標 準,爲保安員配備執勤所需的交通、通信、防衛、防護等裝備器材。

保安從業單位對保安員裝備應當集中保管, 指定專人 負責定期保養維護,並建立領用登記制度。 非執勤時間,不得使用保安員裝備。

對講機

1、對講機只供當班保安員使用,對講機的使用人員實行“誰使用、誰負責”的責任制,交接班時,必須做好交接登記和查驗工作,發現故障立即報告,如屬人爲造成,應追究當事人責任,對講機損壞未查出責任人時,由當班班長負責維修和賠償。

2、對講機按編號登記入帳,有專人負責管理,並按使用說明的要求做好維護保養。

3、對講機原則上不予外借,並在使用中必須嚴格執行“三禁”規定:一是嚴禁通話內容涉及工作機密,二是在通話中嚴禁閒聊或拉扯與工作無關的內容,三是嚴禁帶回傢俬作通訊工具。

4、保安各崗位配置一部對講機,使用" "頻道。

一、警棍

1、警棍僅限於當班保安巡邏員佩帶,只限於制止犯罪和正當防衛時使用。

2、警棍應有專人負責管理,編號登記入帳,並做好領用登記。

3、警棍不得外借,並嚴禁攜帶外出。

4、交接班時要做好交接驗收,發現問題詳細記錄並及時上報。當班人員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使用和維護,如損壞按價賠償。

會議室管理制度5

設立會議制度,實行民主管理,是公司管理程序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將日常經營管理中所遇到的各類問題通過各層面會議形式,進行橫向、縱向的溝通和戰略戰術研討,有效的加以檢查和指導,同時通過制度的確立,保證公司會議的有效性、連貫性和會議質量,達到會議預期目的特編制此管理文件。

1、會議類型

公司會議分爲高層會議、管理層周例會、員工大會和年會四類。

1.1高層會議

1.1.1會議組織:常務副總組織召集,總經理主持、副經理(分公司總經理)、總監參加,會後形成會議紀要,並以電子版形式發給參會人員。

1.1.2會議時間:常態下高管會議每月召開一次,時間定在每月最後一個星期五;如遇重大事件或亟待會議研究解決的事項和重大問題時,臨時召集。

1.1.3會議內容:

⑴ 通過對階段性目標及成果的總結和檢驗,驗證經營目標及方向的正確性; ⑵ 研究調整經營戰略,決策公司重大事件;

⑶ 決定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任免;

⑷ 結合公司發展戰略,研究審議組織機構的變動與調整;

⑸ 審議公司規章制度修訂案;

⑹ 研究決策公司投資立項、撤項、調整與具體實施步驟和方案。

1.1.4 會議要求:

⑴ 參會人員必須提前作好會議準備,帶着工作成果、制約經營發展的問題及解決方案參會;

⑵ 對於公司經營思路、規劃以及內部管理有建設性意見或改進建議的,提前一週提交意見建議書,提請會議研究討論。

1.2 管理層周例會

1.2.1會議組織:企管中心組織召集,常務副總主持,部門經理(含主持部門工作的副職或主管)以上的管理人員參加,會後形成會議紀要,並以電子版形式發給參會人員。

1.2.2 會議時間:每週一8:30——9:30(冬季9:00——10:00)時爲法定會議時間。

1.2.3會議內容

⑴ 傳達公司高管會議精神;

⑵ 通報階段性經營成果;

⑶ 各部門主管上級彙報總結上週工作進展及成果,通報一週工作安排; ⑷ 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和出現的問題,協調跨部門協作配合事項;

⑸ 重要或緊急工作以及專項工作佈置;

⑹ 通報重大工作思路調整和重大人事變動或調整。

1.2.4 會議要求:

⑴ 工作總結與計劃由各部門主管領導向會議作詳盡彙報,要求統一格式(見附件),彙報內容包括:

A、本部門上週工作落實情況;

B、本部門本週工作安排;

C、一週工作計劃要明確責任人、執行人、時間節點、目標成果;

D、目前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難點及初步做出的解決方案;

E、需要其他部門配合解決或公司支持的事項;

⑵ 總結計劃定於每週五下班前以電子版形式提交企管中心行政前臺工作人員。

1.3員工大會

1.3.1會議組織:企管中心負責組織召集,常務副總主持,運營副總作工作報告

1.3.2會議時間:員工大會每季度召開一次,時間定在每季度初第一個週五。

1.3.3會議內容:

⑴ 通報公司季度經營狀況,季度表彰和嘉獎;

⑵ 通報公司經營戰略和目標調整及重大人事變動。

1.4年會

1.4.1會議組織:企管中心負責組織召集,運營副總主持,總經理作年度工作報告。

1.4.2會議時間:每年12月下旬召開全年工作會議,時間定在12月20-28日之間。

1.4.3會議內容:

⑴ 總結公司全年經營管理狀況,提出下年戰略發展思路和經營目標; ⑵ 年度表彰和嘉獎;

⑶ 公司大聯歡。

2、會務準備

2.1除高層會議外,其它會務準備由企管中心統一負責,根據會議類型提前做好會議安排;

2.2除管理層周例會外,其它會議提前3天通知到參會人員,並明確會議主題以便做好會前準備;

2.3根據不同會議類型,必要時提前做好會議佈置、材料印發等工作。 3會議紀律

3.1爲保證會議質量,倡導高效會議,參會人員必須在會前3分鐘到達會場,因遲到影響會議不能準時開始者,請站立參會或自覺繳納罰金100圓整,否則不可入席,無故不參加者按曠工一次論處。

3.2 會議要求提交的材料,必須無條件、高質量按時提交。

3.3會議開始前須將手機調至靜音狀態,原則上不許接聽,特殊情況必須接聽時,可短信回覆,會議結束後回撥。

3.3會議期間不得隨意走動,非討論時間請不要交頭接耳,不得退席。

3.4重要會議不能按時出席者需事先向會議主持人請假,並需指派代表參加,並須提前與代理人員就發言內容進行溝通。未請假、未指派代理人員、未交流的,按無故缺席處罰。

3.5參會期間禁止吸菸。

會議室管理制度6

辦公會議議事規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公司職工代表大會、職工代表組組長聯席會議、黨委(擴大)會、經理辦公(擴大)會議、黨政聯席會議、紀委會議、副經理(三總師)專題辦公會議等會議,負有公司重大事項的決策使命;是公司職工及黨政組織行使權力的重要程序。組織、召開好上述會議,才能使公司決策體系更加有效發揮功能。

(二)總經理工作部主任每週四將綜合議題報送會議主持人審定;

(三)審定後議題,由總經理工作部主任形成書面預案及會議準備有關文件(草案)資料分交各與會領導(人事任免事項除外);

(四)與會領導對預案所列議題充分醞釀、溝通,寫出書面意見或建議,可由總經理工作部主任負責收集整理。

(五)總經理工作部主任制定會議程序及形成相關議題資料提交會議主持人。

第八條紀委會議等專項會議由主持人根據會議內容自行籌備,總經理工作部配合。

第九條會議時間一經確定,與會領導無故不得缺席,特殊原因需事先請示總經理或黨委書記同意。

第十條會議議題及程序一經確定,除極特殊事件外,任何人不得在召開會議期間另設議題及變更程序。需增設議題或變更程序必須徵得總經理或黨委書記同意。

第十一條特殊事項可在會議召開前一天由公司黨政領導動議,經黨委書記或總經理同意召開;緊急事項可臨時通知召開。

第十二條不予在公司辦公會議研究的議題:

理、

(五)會議通知部門主任或主持人指定人員負責記錄及整理會議有關材料形成會議紀要、上報等工作。

第四章會議貫徹

第十四條會議決議傳達:會議決議由總經理工作部主辦或與有關部門協辦形成黨委、行政文件或紀要下發。

第十五條會議貫徹方式:按照會議決議內容,可通過周工作例會及相關會議形式貫徹和部署;或由分管領導及時召開由相關部門參加的專題會議進行貫徹和部署,研究制定出相應計劃、措施,明確牽頭部門和協辦部門,報黨委書記、總經理和總經

理工作部。

第十六條會議貫徹責任:公司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實行領導和部門責任制,一級對一級負責。會議決議貫徹由分管領導負責安排,按照承辦事項目標分解落實到相關部門、具體責任人負責。

第十七條會議貫徹時限:會議決議貫徹要具有時效性,超過規定計劃要求時限未能及時完成的責任部門、具體責任人需寫出書面材料,說明原因並報告工作進展情況、下步計劃和措施,報送總經理工作部和公司辦公考評領導小組。

第二條參加會議人員爲全體職工代表及部分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及上級領導等。

第三條會議每年一次,一般與公司年度工作會議合開。

第四條會議的主要任務

(一)聽取並審議總經理工作報告、公司財務報告及審計工作報告,對公司各項工作的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等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審議通過出臺的重大改革方案及重要的規章制度,並提出同意或否決的意見。

(三)民主評議公司黨政領導幹部,對工作成績卓越的幹部提出獎勵的建議,

對不負責任、玩忽職守、以權謀私造成嚴重後果的幹部,可提出罷免的建議,或建議紀檢監察部門立案處理。

(四)簽訂集體合同及年度經營責任合同。

(五)審議通過公司效益分配以及職工解除勞動合同等重大預案。

第五條會議由公司工會組織,總經理工作部協助做好組織工作和會務安排。

第二節職工代表組長聯席會議

第一條會議由工會主席主持召開。

(四)審議公司年度工作計劃(報告)及工作總結。

(五)研究公司年經營計劃及過程中重大指標調整。

(六)審議公司財務狀況及總會計師工作報告。

(七)審查經濟活動分析會議報告,批准會議召開。

(八)研究審議公司對外重大投資。

(九)聽取審計部門對主要審計項目的彙報和審計工作報告。

(十)審議中、高級人才培養計劃、科技工作計劃。

(十一)研究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項目部設置及結構調整方案。

(十二)審議批准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章程。

(十三)討論研究公司所屬部門、項目部、專業分公司呈報公司的重要請示報告事項。

(十四)研究決定中級以上行政管理人員招聘方案及聘用、解聘事項。

(十五)決定公司施工、管理中的重大問題;研究安全生產及重大安全隱患及重大事故處理。

(十六)研究審定公司各單位經營責任合同。

(五)審議公司紀委工作(案件)報告及黨員、幹部處分意見。

(六)研究黨代會籌備工作。

(七)審議黨委年度工作計劃及總結。

(八)佈置和聽取對幹部、後備幹部考覈意見。

(九)確定和調整公司兩級後備幹部。

(十)審議黨委下發的有關文件。

(十一)聽取思想政治研究會及宣傳、工會、團委的工作彙報。

(十二)聽取行政方面的有關報告,研究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十三)黨委書記根據上級要求和委員意見提議研究的其他問題。

第五節黨政聯席(擴大)會議

第一,會議根據內容由黨委書記或總經理主持。研究黨務幹部人選由黨委書記主持,研究確定公司行政幹部由總經理主持。其它研究事項可由黨委書記、總經理協商決定。

第二,會議出席人員爲黨委書記、副書記、總經理、副總經理、三總師、黨委成員;擴大會議列席人員範圍按照黨委擴大會議和經理辦公擴大會議範圍,具體列

第五,會議主要任務

(一)部署和落實公司年度工作計劃和經理辦公(擴大)會議、黨政聯席(擴大)會議決定的重要事項的具體措施、方案。

(二)研究和部署檢查各專業(項)工作,協調基層單位和公司部門之間的工作。

(三)研究需上報公司經理辦公(擴大)會議的主要議案、公司各項制度的草案。

(四)審議研究批准公司所屬部門、基層單位、專業公司上報的較重要的請示

報告。

(五)50萬以下固定資產的添置。

(六)在各項目部主持召開的公司現場辦公會議;研究確定項目實施中的各項有關問題。

(七)審議批准一般管理人員的招聘方案及決定聘用、解聘。

(八)研究批准技術工人、專業人員、技術人員培訓計劃。

(九)研究重大項目的招標戰略和報價。

(十二)總結公司及基層黨政組織黨風廉政建設的先進經驗,並及時推廣。

(十三)研究紀委書記認爲應研究的其他問題。

第六章會議附則

第二十條總經理領導公司全面工作,對省電力公司負責;黨委書記領導公司黨務方面工作,對省電力公司黨組負責。紀委書記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對省公司紀檢監察組負責。

第二十一條副總經理按照各自分工,協助總經理工作,對總經理負責;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按照各自分工,協助黨委書記工作,對黨委書記負責。副職受總經

理或黨委書記委託,負責其他方面的工作或者專項工作,代表公司進行公務、商務和外事活動。副職分管工作中的重要情況和事項,應及時向總經理或黨委書記請示、報告。

第二十二條總工程師、總經濟師、總會計師(以下簡稱“三總師”)在自己職責範圍內協助總經理工作,對總經理負責,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工作和副總經理在分管業務範圍內交辦的工作,按照職責分工協調公司職能部門有關的業務工作。經總經理授權,可代表公司進行公務、商務和外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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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會議議事規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公司職工代表大會、職工代表組組長聯席會議、黨委(擴大)會、經理辦公(擴大)會議、黨政聯席會議、紀委會議、副經理(三總師)專題辦公會議等會議,負有公司重大事項的決策使命;是公司職工及黨政組織行使權力的重要程序。組織、召開好上述會議,才能使公司決策體系更加有效發揮功能。

(二)總經理工作部主任每週四將綜合議題報送會議主持人審定;

(三)審定後議題,由總經理工作部主任形成書面預案及會議準備有關文件(草案)資料分交各與會領導(人事任免事項除外);

(四)與會領導對預案所列議題充分醞釀、溝通,寫出書面意見或建議,可由總經理工作部主任負責收集整理。

(五)總經理工作部主任制定會議程序及形成相關議題資料提交會議主持人。

第八條紀委會議等專項會議由主持人根據會議內容自行籌備,總經理工作部配合。

第九條會議時間一經確定,與會領導無故不得缺席,特殊原因需事先請示總經理或黨委書記同意。

第十條會議議題及程序一經確定,除極特殊事件外,任何人不得在召開會議期間另設議題及變更程序。需增設議題或變更程序必須徵得總經理或黨委書記同意。

第十一條特殊事項可在會議召開前一天由公司黨政領導動議,經黨委書記或總經理同意召開;緊急事項可臨時通知召開。

第十二條不予在公司辦公會議研究的議題:

理、

(五)會議通知部門主任或主持人指定人員負責記錄及整理會議有關材料形成會議紀要、上報等工作。

第四章會議貫徹

第十四條會議決議傳達:會議決議由總經理工作部主辦或與有關部門協辦形成黨委、行政文件或紀要下發。

第十五條會議貫徹方式:按照會議決議內容,可通過周工作例會及相關會議形式貫徹和部署;或由分管領導及時召開由相關部門參加的專題會議進行貫徹和部署,研究制定出相應計劃、措施,明確牽頭部門和協辦部門,報黨委書記、總經理和總經

理工作部。

第十六條會議貫徹責任:公司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實行領導和部門責任制,一級對一級負責。會議決議貫徹由分管領導負責安排,按照承辦事項目標分解落實到相關部門、具體責任人負責。

第十七條會議貫徹時限:會議決議貫徹要具有時效性,超過規定計劃要求時限未能及時完成的責任部門、具體責任人需寫出書面材料,說明原因並報告工作進展情況、下步計劃和措施,報送總經理工作部和公司辦公考評領導小組。

第二條參加會議人員爲全體職工代表及部分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及上級領導等。

第三條會議每年一次,一般與公司年度工作會議合開。

第四條會議的主要任務

(一)聽取並審議總經理工作報告、公司財務報告及審計工作報告,對公司各項工作的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等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審議通過出臺的重大改革方案及重要的規章制度,並提出同意或否決的意見。

(三)民主評議公司黨政領導幹部,對工作成績卓越的幹部提出獎勵的建議,

對不負責任、玩忽職守、以權謀私造成嚴重後果的幹部,可提出罷免的建議,或建議紀檢監察部門立案處理。

(四)簽訂集體合同及年度經營責任合同。

(五)審議通過公司效益分配以及職工解除勞動合同等重大預案。

第五條會議由公司工會組織,總經理工作部協助做好組織工作和會務安排。

第二節職工代表組長聯席會議

第一條會議由工會主席主持召開。

(四)審議公司年度工作計劃(報告)及工作總結。

(五)研究公司年經營計劃及過程中重大指標調整。

(六)審議公司財務狀況及總會計師工作報告。

(七)審查經濟活動分析會議報告,批准會議召開。

(八)研究審議公司對外重大投資。

(九)聽取審計部門對主要審計項目的彙報和審計工作報告。

(十)審議中、高級人才培養計劃、科技工作計劃。

(十一)研究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項目部設置及結構調整方案。

(十二)審議批准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章程。

(十三)討論研究公司所屬部門、項目部、專業分公司呈報公司的重要請示報告事項。

(十四)研究決定中級以上行政管理人員招聘方案及聘用、解聘事項。

(十五)決定公司施工、管理中的重大問題;研究安全生產及重大安全隱患及重大事故處理。

(十六)研究審定公司各單位經營責任合同。

(五)審議公司紀委工作(案件)報告及黨員、幹部處分意見。

(六)研究黨代會籌備工作。

(七)審議黨委年度工作計劃及總結。

(八)佈置和聽取對幹部、後備幹部考覈意見。

(九)確定和調整公司兩級後備幹部。

(十)審議黨委下發的有關文件。

(十一)聽取思想政治研究會及宣傳、工會、團委的工作彙報。

(十二)聽取行政方面的有關報告,研究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十三)黨委書記根據上級要求和委員意見提議研究的其他問題。

第五節黨政聯席(擴大)會議

第一,會議根據內容由黨委書記或總經理主持。研究黨務幹部人選由黨委書記主持,研究確定公司行政幹部由總經理主持。其它研究事項可由黨委書記、總經理協商決定。

第二,會議出席人員爲黨委書記、副書記、總經理、副總經理、三總師、黨委成員;擴大會議列席人員範圍按照黨委擴大會議和經理辦公擴大會議範圍,具體列

第五,會議主要任務

(一)部署和落實公司年度工作計劃和經理辦公(擴大)會議、黨政聯席(擴大)會議決定的重要事項的具體措施、方案。

(二)研究和部署檢查各專業(項)工作,協調基層單位和公司部門之間的工作。

(三)研究需上報公司經理辦公(擴大)會議的主要議案、公司各項制度的草案。

(四)審議研究批准公司所屬部門、基層單位、專業公司上報的較重要的請示

報告。

(五)50萬以下固定資產的添置。

(六)在各項目部主持召開的公司現場辦公會議;研究確定項目實施中的各項有關問題。

(七)審議批准一般管理人員的招聘方案及決定聘用、解聘。

(八)研究批准技術工人、專業人員、技術人員培訓計劃。

(九)研究重大項目的招標戰略和報價。

(十二)總結公司及基層黨政組織黨風廉政建設的先進經驗,並及時推廣。

(十三)研究紀委書記認爲應研究的其他問題。

第六章會議附則

第二十條總經理領導公司全面工作,對省電力公司負責;黨委書記領導公司黨務方面工作,對省電力公司黨組負責。紀委書記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對省公司紀檢監察組負責。

第二十一條副總經理按照各自分工,協助總經理工作,對總經理負責;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按照各自分工,協助黨委書記工作,對黨委書記負責。副職受總經

理或黨委書記委託,負責其他方面的工作或者專項工作,代表公司進行公務、商務和外事活動。副職分管工作中的重要情況和事項,應及時向總經理或黨委書記請示、報告。

第二十二條總工程師、總經濟師、總會計師(以下簡稱“三總師”)在自己職責範圍內協助總經理工作,對總經理負責,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工作和副總經理在分管業務範圍內交辦的工作,按照職責分工協調公司職能部門有關的業務工作。經總經理授權,可代表公司進行公務、商務和外事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