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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質量監測與考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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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全面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20)》和區委、區政府《關於進一步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 加快教育強區建設的意見》精神,進一步加強教育教學管理,切實增強全系統教學質量意識,提升基礎教育教學質量。結合我區中國小實際,特制訂《xx區中國小教育教學質量監測與考評方案》。

教學質量監測與考評方案

一、健全教學質量監測與考評體系
1.區級教學質量監測與考評。區教研室、督導室和招生辦具體負責全區中國小教學質量監測與考評工作,制定操作方案並組織實施。教育局每學年組織召開1-2次教學質量監測工作會,做好學情、教情分析,提出相關整改意見和工作要求。
2.校級教學質量監測與考評。建立校長負責制,農村國小以鄉鎮爲單位,農村國中和城區中國小以校爲單位,每學期召開1-2次專題會議,重點研究教學質量監測與考評相關的制度、計劃、實施、改進等工作。加大對教學質量的監測力度,提高質量監測的信度,有效監測影響教學質量的要素,爲提升教學質量提供有力保證。
任課教師要以實施有效教學爲目標增強質量意識,狠抓教學環節和過程;認真研究學生、吃透教材、創新教法、精心組織、善於反思,不斷提高執教能力。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善於破解,廣泛聽取學生、家長和同事的意見和建議,改進教學理念、方法和措施,適時進行學科教學監測,不斷提高教學質量。

二、完善教學質量監測與考評制度
3.國小六年級質量測評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全區國小六年級質量測評管理辦法,加強質量測評的過程管理,對違反質量測評管理制度的學校進行通報批評,造成不良影響和嚴重後果的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國小六年級質量測評科目設置及組織形式應體現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落實課程計劃和推進素質教育的要求,促進國小教育均衡發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4.大學聯考、會考質量測評管理制度。教研室對各學校高三年級、九年級教學進行重點調研指導。教研室和招生辦每學年對大學聯考成績和會考成績進行質量分析,並進行通報。質量分析結果作爲教育局評估考覈學校辦學水平和校長工作業績的重要依據。
各高、國中學校要成立畢業班工作領導小組,擬定複習備考工作計劃,制定管理制度和措施,確保畢業班教學工作正常、有效開展。
5.非畢業年級教學質量測評制度。中國小非畢業年級教學質量監測由分管局長負責,教育股和教研室具體組織實施,統一測評某一學段考試科目(與期末考試同步)。各鄉鎮、各學校要認真分析統一測評科目的反饋結果,召開教學質量專題分析會,對轄區內各學校、各年級、各學科進行全面分析,制定科學有效的措施。
6.教學質量管理學期報告制度。每學年教學質量監測工作結束後,招生辦要將監測結果記入數據庫並形成質量監測分析報告,在全區通報。監測結果作爲教學質量綜合評價和校長考覈的重要依據,測評成績優秀的學校予以表彰獎勵。
7.聽課檢查制度。教育局長、副局長、鄉鎮教育專幹和校長要帶頭走進課堂,瞭解課改情況,掌握教學實情。每學年教育局長、副局長聽課不少於12節,分管業務副局長24節,兼職教研員40節,專職教研員60節,鄉鎮教育專幹30節,校級領導30節,分管業務副校長40節,教師20節。教育局每學年對以上人員的聽課情況進行1—2次專項檢查,中國小校長聽課記錄由教育局長親自檢查,所有檢查結果進行全區通報。並把校長、鄉鎮教學督查人員聽課檢查結果與績效量化考覈掛鉤。
8.教學常規管理檢查評價制度。教育局每學年對城區中國小和農村國中、中心國小的教學管理工作進行一次檢查評價,反饋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下達整改通知書。學校要按照反饋意見,向教育局提交整改措施並及時予以落實。教育局組織人員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回訪。

9.教學質量評價激勵機制。教育局每學年召開一次中國小教育教學質量監測與考評工作會議,表彰獎勵教學質量先進學校、優秀校長和先進教師。各學校也要建立相應的考評激勵機制,確保教學質量穩步提升。

三、落實教學質量監測與考評責任
10.教育局將加強對中國小期末檢測、畢業年級質量監測和非畢業年級質量抽測等監測工作,及時總結,不斷改進,樹立典型,推廣經驗,努力推動全區中國小教學質量邁上新臺階。
11.教育督導室要把規範學校辦學行爲,促進學校科學發展作爲一項核心工作常抓不懈。要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爲目標,以實施“素質教育督導評估316工程”爲抓手,詳實掌握情況,發現工作亮點,促進學校快速提高辦學水平。
12.教研室要把提高教學質量作爲工作重心,深入調研學校教學狀況,專題研究制約教學質量提高的各種因素,發現問題,及時督促學校加以改進,提出教學改革發展的建議和要求;認真組織實施小六畢業考試和非畢業年級質量測評工作,做好數據統計和總結反饋工作,針對問題,提出改進建議。要精心組織初高中學校制定切實有效的備考複習方案,開好備考工作研討會,努力提高複習備考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要全面深入開展課題研究與教學研討活動,多措並舉促進學校內涵發展。
13.招生辦要具體負責大學聯考、會考組織實施工作,確保考試環節嚴密、操作規範、有序開展。要將質量監測數據及時彙總並記入數據庫,對數據反映出的問題進行系統歸類整理,及時通報,以促進學校提高教學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14.校長和教師要提高認識,強化責任意識,下功夫研究提高教學質量的措施,大力加強教學質量監測工作,建立學校全員監測、全面監測、全程監測的管理體系。充分發揮課堂教學的主陣地作用,強化師生的主觀能動性,使教學成爲不斷反思、改進、提高的動態過程,推動學校教學質量不斷提高。

四、明確教學質量監測與考評內容
15.教學管理工作評價:教學管理工作評價實行分級管理制。教研室、督導室負責對城區中國小和鄉鎮國中、中心國小進行教學管理工作評價;鄉鎮負責對所屬其它國小(含教學點)進行教學管理工作評價。
(1)教學常規:主要評價學校及其教學組織的管理能力、課程開設、計劃、活動、教學常規檢查及評價和教師的備課、上課、輔導、作業、考試、評價等方面工作情況。
(2)教育科研:主要評價學校課題立項、課題研究過程、課題結題、研究成果等方面工作情況和校本研修的制度建設、教師專業發展、集體備課、評課議課、校本課程開發、承擔或參與教研活動、校本教研成果展示、活動及成效宣傳等方面工作情況。
具體評價內容及辦法見《xx區中國小教學質量監測考評表》(教學管理工作評價滿分100分)。
16.非畢業年級教學質量監測評價項目(以教育局抽測結果爲依據):①平均分;②優秀率;③及格率;④全區同類學校排名。
具體計分辦法:
①平均分達到全區同類學校平均分,計40分,每高於平均分1分,加0.5分,每低平均分1分,減0.5分;
②優秀率達到全區同類學校平均線,計10分,每高於平均線1個百分點,加0.2分,每低1個百分點,減0.2分;
③及格率達到全區同類學校平均線計10分,每高於平均線1個百分點,加0.2分,每低1個百分點,減0.2分;
④同類學校均分第一名計40分,以後名次每退1名少計1分,至0分爲止;
基準分100分,上不封頂,下至爲零。
17.畢業年級教學質量監測評價:國小評價對象爲全區所有國小畢業年級,以國小六年級質量測評成績爲考評依據;國中評價對象爲全區所有國中畢業年級,以榆林市國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成績爲考評依據。高中評價對象爲全區所有高中畢業年級,以榆林市教育局、市招辦公佈大學聯考成績爲考評依據。

評價項目:
(1)國小教學質量監測項目:①平均分;②優秀率;③及格率;④全區同類學校排名。
具體計分辦法:
①平均分達到全區同類學校平均分數,計40分,每高平均分1分加0.5分, 每低平均分1分減0.5分;
②優秀率達到全區同類學校平均線,計10分,每高平均線一個百分點加0.2分,每低1個百分點減0.2分;
③及格率達到全區同類學校平均線,計10分,每高一個1個百分點加0.2分,每低1個百分點減0.2分;
④全區同類學校均分第一名計40分,以後名次每退一名少記1分,依次遞減至0分爲止;
基準分100分,上不封頂,下至爲零。
(2)國中教學質量監測項目:①平均分;②優秀率,③及格率;④全區同類學校排名;⑤統考500分以上學生區屬高中錄取率;⑥保送生成績轉換會考成績。
具體計分辦法:
①平均分達到全區同類學校平均分數,計40分,每高平均分1分加0.5分,每低平均分1分減0.5分;
②優秀率達到全區同類學校平均線,計10分,每高平均線1個百分點加0.2分,每低1個百分點減0.2分;
③及格率達到全區同類學校平均線,計10分,每高平均線1個百分點加0.2分,每低1個百分點減0.2分;
④全區同類學校均分第一名計35分,以後名次每退1名少計1分,至0分爲止;
⑤統考500分以上學生區屬高中錄取率100%,計5分;錄取率95%—99.9%,計3分;錄取率90%—94.9%,計2分;錄取率85—89.9%,計1分。
⑥一中保送生前十名每名總成績以一中當年統招學生最高成績加20分計,其餘保送生以當年一中統招新生最高成績計;蘇中和二中保送生以學校當年統招新生最高成績計,所有成績計入保送生國中畢業學校總成績。
基準分100分,上不封頂,下至爲零。
(3)高中教學質量監測項目(適用於除市一中外的其它高中學校):①上線率;②上線人數;③進步幅度;④全市個人排名。
具體獎勵辦法:
①二本及二本以上上線率不低於上一年度,獎勵學校20萬元,一本上線率每提高一個百分點,獎勵學校1萬元,二本上線率每提高一個百分點,獎勵學校0.8萬元;
②本學校二本及二本以上上線率與全市上線率相差幅度與上一年度相比,每進步一個百分點獎勵學校5萬元。
③市蘇州中學考生個人總成績進入全市文史類或理工類前50名,市二會考生總成績進入前100名,每入圍1人,獎勵學校3萬元。市二會考生個人總成績達到一本分數線,每入圍一人,獎勵學校五千元。
市蘇州中學和市二中大學聯考獎勵根據兩校高一新生入學會考成績,給學校下達三年後大學聯考任務指標,該指標隨全省大學聯考年度招生計劃的調整而適時適度調整,如圓滿完成任務,獎勵每校10萬元,超出任務指標,每考上一名二本獎勵學校2000元,考上一本獎勵學校5000元。
18.教學質量綜合評價:教學質量綜合評價以教學管理工作評價、非畢業年級教學質量抽測評價、畢業年級教學質量監測評價三個方面的綜合積分爲評價依據。
評價項目及權重:①教學管理工作評價佔20%;②非畢業年級教學質量監測評價佔10%;③畢業年級教學質量監測評價佔70%。綜合積分滿分爲100分。教學管理項目得分以每年“雙常規”檢查考覈爲依據。
綜合積分作爲表彰“教學質量優秀學校”的依據。

五、運用教學質量監測與考評結果
評價採取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綜合評價與單項評價相結合、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獎勵學校數量以同類學校25%計(出現小數以四捨五入取捨)。
19.畢業年級教學質量監測獎。國小畢業年級教學質量監測獲獎學校第一名獎勵學校畢業年級每班1.5萬元,其後名次以每班0.2萬元遞減,農村與城區獎勵標準相同。國中畢業年級教學質量監測獲獎學校,第一名獎勵學校畢業年級每班2萬元,其後名次以每班0.2萬元遞減,農村與城區獎勵標準相同。在當年全區統一組織的高一保送生考試中,考入市一中、市蘇中和市二中前30%名內的保送生以每生1000元、中間40%名內以每生800元、後30%名內以每生500元的標準,獎勵保送生國中畢業學校。

20.教學質量進步獎。本年度學校在全區畢業年級教學質量監測名次與上一年度相比較,農村國中學校進步五個位次以上(含五個位次)、城區國中學校進步三個位次以上(含三個位次),獎勵學校5000元(不含民辦學校);農村鄉鎮國小和城區國小進步五個位次以上(含五個位次),獎勵學校(鄉鎮)2000元(不含民辦學校)。
21.非畢業年級教學質量監測獎。非畢業年級教學質監測獲獎學校,國小第一名獎勵所在年級每班4000元,國中獎勵所在年級每班5000元,其後名次以每班500元遞減,城區與農村獎勵標準相同。
22.農村國中學校教學質量監測綜合評價結果進入同類學校前15名,農村國小進入前20名,城區國中學校進入前5名,城區國小進入前7名的學校,方可參評先進單位(文明學校)等榮譽,也是校長提拔任用的考覈條件之一。
23.教學質量綜合評價集體獎。教學質量綜合評價集體獎依據教學管理考評結果、非畢業年級教學質量監測評價結果和畢業年級教學質量監測評價結果進行綜合考評予以獎勵。獲獎學校授予“教學質量綜合評價集體獎”獎牌。
24.教學質量突出貢獻獎。校長是提高學校教學質量的關鍵因素,對於學校教學質量高,工作實績突出的校長,給予一定獎勵。
25.教學質量先進教師在教師發展性評價、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職務晉升、年度考覈、評優樹模、兌現績效工資等方面予以優先考慮。
26.義務教育學校連續三年考覈均爲全區同類學校倒數第三名的學校,對校長進行誡勉談話,三年內不予評優樹模;連續三年考覈均爲全區同類學校倒數第二名的學校,進行全區通報,三年內校長不予提拔重用;連續三年考覈均爲全區同類學校最後一名的學校,調整校長工作崗位。

六、附則
1.本方案從****年開始實施。
2.本方案解釋權歸區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