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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應急救援領域市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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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應急救援領域市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

河池市應急救援領域市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 

爲貫徹落實《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西應急救援領域自治區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桂政辦發〔202088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合理劃分應急救援領域市級與縣(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通過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財政關係,形成穩定的各級政府事權、支出責任和財力相適應的制度,充分發揮應急管理體系特色和優勢,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積極推進我市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

二、主要內容

(一)預防與應急準備

1.應急管理制度建設。

將研究制定全市應急救援領域政策、標準、技術規範,全市總體應急救援規劃編制、應急預案編制,以及市級組織開展的應急預案演練等,確認爲市級財政事權,由市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縣(區)研究制定應急救援領域政策、標準、技術規範,縣(區)區域性的應急救援規劃編制、應急預案編制,以及縣(區)組織開展的應急預案演練等,確認爲縣(區)財政事權,由縣(區)承擔支出責任。

2.應急救援能力建設。

國家級和自治區級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財政事權中由市本級負責事項,確認爲市級財政事權,根據救援要求,市級財政適時適當給予支持。

將國家級和自治區級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財政事權中由縣(區)負責事項,確認爲縣(區)財政事權,根據救援要求,縣(區)財政適時適當給予支持。

將市級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應急避難設施建設、應急物資儲備等,確認爲市級財政事權,由市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縣(區)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應急避難設施建設、應急物資儲備等,確認爲縣(區)財政事權,由縣(區)承擔支出責任。

3.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建設。

將市級負責的應急救援管理信息系統軟硬件配備及維護支出,確認爲市級財政事權,由市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縣(區)負責的應急救援管理信息系統軟硬件配備及維護支出,確認爲縣(區)財政事權,由縣(區)承擔支出責任。

4.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將市級負責的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開展全市有關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協調服務和監督檢查,市級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巡查、安全生產和消防考覈、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安全文化建設示範企業創建,以及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確認爲市級財政事權,由市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縣(區)負責的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對本行政區域內有關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協調服務和監督檢查,縣(區)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巡查、安全生產和消防考覈、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安全文化建設示範企業創建,以及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確認爲縣(區)財政事權,由縣(區)承擔支出責任。

5.應急宣傳教育培訓。

將市級組織開展的應急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確認爲市級財政事權,由市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縣(區)組織開展的應急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確認爲縣(區)財政事權,由縣(區)承擔支出責任。

(二)災害事故風險隱患調查及監測預警

1.災害事故風險隱患調查。

將市級負責的災害事故風險調查評估與隱患排查、災害事故風險調查與隱患排查的數據質量覈查、風險區劃和防治區劃編制相關支出,以及爲國家災害風險事故隱患基礎數據庫提供數據支撐的其他相關支出,確認爲市級財政事權,由市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縣(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災害事故風險調查評估與隱患排查、災害事故風險調查與隱患排查的數據質量覈查、風險區劃和防治區劃編制相關支出,以及爲國家災害風險事故隱患基礎數據庫提供數據支撐的其他相關支出,確認爲縣(區)財政事權,由縣(區)承擔支出責任。

2.災害事故監測預警。

將市級負責的監測預警系統建設、應急信息員隊伍建設相關支出,確認爲市級財政事權,由市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縣(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監測預警系統建設、應急信息員隊伍建設相關支出,確認爲縣(區)財政事權,由縣(區)承擔支出責任。

(三)應急處置與救援救災

將市級負責開展的煤礦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國家啓動應急響應的特別重大災害事故應急救援救災財政事權中由市級負責事項,以及配合自治區啓動應急響應的災害事故應急救援救災,確認爲市級財政事權,由市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縣(區)負責開展的煤礦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國家啓動應急響應的特別重大災害事故應急救援救災財政事權中由縣(區)負責事項,以及配合自治區啓動應急響應的災害事故應急救援救災,確認爲縣(區)財政事權,由縣(區)承擔支出責任。

將市級根據工作需要開展的其他事故調查處理、自然災害調查評估、災害事故應急救援救災等,確認爲市級財政事權,由市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縣(區)根據工作需要開展的其他事故調查處理、自然災害調查評估、災害事故應急救援救災等,確認爲縣(區)財政事權,由縣(區)承擔支出責任。

應急救援領域其他未列事項,按照改革的總體要求和事項特點具體確定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

三、配套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應急救援領域市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是推進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全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履行職責,密切協調配合,確保改革工作落實到位。

(二)落實支出責任。全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踐行安全發展理念,築牢安全生產防線,根據確定的應急救援領域市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合理安排預算,及時下達資金,切實落實支出責任。要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優化支出結構,着力提高應急救援領域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跨區域調動救援隊伍開展自然災害救援的,由被救援地所在縣(區)人民政府承擔相應支出責任;跨區域調動救援隊伍開展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的,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相應支出責任。

(三)協同推進改革。應急救援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要同其他改革緊密結合、協同推進、良性互動、形成合力。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階段地質災害調查監測等事項由相關部門共同研究確定。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完成整合前,總體維持原公安消防部隊財政管理模式,各級政府承擔的支出責任不變;隊伍整合完成後,根據隊伍管理體制、事權職責相應調整支出責任。

本方案自202111日起實施。實施過程中,結合中央、自治區改革部署和我市實際需要進行動態調整。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抄送: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

河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58日印發

 

 

(網絡傳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