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州市民辦學校教師入戶工作方案
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州市戶籍遷入管理規定的通知》(穗府規〔2020〕6號)、《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積分制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1號)、《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關於印發2021年度廣州市特殊技能、特殊艱苦行業一線從業人員積分制入戶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廣州市教育局 廣州市發展改革委 廣州市財政局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民辦基礎教育分類扶持和管理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穗教規字〔2020〕2號)的有關規定,爲重點和優先解決長期在我市從事民辦教育、業績突出、符合條件的廣州市民辦學校現任教師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戶問題,配合做好我市2021年民辦學校教師入戶遴選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標分配
根據《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關於印發2021年度廣州市特殊技能、特殊艱苦行業一線從業人員積分制入戶工作方案的通知》,我市2021年民辦學校教師入戶計劃數爲400人(不含其他入戶途徑)。
二、遴選對象
本方案的民辦學校是指由市、區兩級教育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批,同級民政部門登記,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依法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面向社會舉辦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級中等學歷教育(包括職業教育、技工教育)的民辦學校。民辦學校須持有《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本方案的遴選對象爲廣州市下轄11個區的民辦學校教師。
三、基本條件
(一)45週歲以下(1975年7月1日及以後出生)。
(二)符合以下情況之一:
1.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獲得初級(含初級)以上教師職稱。
2.本科(含本科)以上學歷。
(三)持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技工院校教師可持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原勞動部門)頒發的技工院校教師上崗資格證。
(四)近3年來在廣州市民辦學校連續任教(以合同和社保證明爲準,合同和社保證明需一致),近3年年度考覈合格及以上。
(五)在本市有合法住所。
(六)無違法犯罪記錄。
以上計算時間截至2021年6月30日。
四、遴選程序
(一)教師本人向現工作單位提出書面申請,遞交相關材料。
(二)學校覈對原件,按照分值高低將符合基本條件的教師進行排名並公示。
(三)學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報材料到相應的審批部門彙總。審批部門複覈原件後,按照分值高低將符合基本條件的教師進行排名並公示。
其中廣州市教育局所屬民辦普通高中(廣州市培才高級中學除外)的申報工作納入區教育局的教師入戶工作範圍,其材料報送至區教育局;廣州市教育局所屬民辦中職學校和廣州市培才高級中學材料直接報送至市教育局彙總;技工院校報材料到廣州市職業技術教研室,由廣州市職業技術教研室複覈原件後,按照分值高低將符合基本條件的教師進行排名並公示,並報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彙總。
(四)各民辦學校教師入戶申請由區教育局報名單至廣州市教育局;其中技工院校由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名單至廣州市教育局。
(五)廣州市教育局、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覈准申請人分值,按分值從高至低進行指標分配,報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審覈並公示。
(六)按照相關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入戶手續。
五、具體標準
(一)建立廣州市民辦學校教師入戶評分指標體系,對申請入戶的民辦學校教師的條件進行指標量化,並對每項指標賦予一定分值(詳見附件)。申請人只需符合申請入戶的准入基本條件即可提出入戶申請。
(二)夫妻雙方均在我市民辦學校工作,且均符合准入基本條件的,由分數高的一方申請,給予加30分,另外一方作爲家屬,將資料附在申請人資料中。如果申請成功,家屬及未成年子女根據有關政策辦理隨遷。
(三)如遇評分排名相同的情況,依次按照從教年限長短(在廣州市民辦學校從教時間長優先)、專業技術資格或職業資格(資格高者優先)、學歷高低(學歷高優先)、是否持有學位證書(有學位優先)進行確定,如果仍然存在並列情況,以身份證出生日期進行選擇(出生早者優先)。
六、其他要求
(一)符合我市教育高層次人才引進辦法所指的高層次人才對象條件的,年齡放寬至男55週歲以下,女50週歲以下,由所在學校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覈其資格後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請,在名額中優先予以解決。
(二)能夠通過《廣州市戶籍遷入管理規定》中其他途徑入戶的民辦學校教師,原則上不通過本方案途徑申請入戶;市、區兩級教育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配合向來穗人員服務管理部門提供《特殊艱苦行業一線人員崗位工作證明》。
(三)申請人提供的申請材料及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應真實有效。經有關部門查實存在隱瞞、欺騙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情形的,其申請不予辦理,取消其申請資格並列入引進人才入戶黑名單;已經入戶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四)申請人獲得入戶指標後不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入戶手續的,取消該申請人的入戶指標。
(五)今年申請入戶但未獲得入戶指標的,明年申請需根據有關條件重新提交申請表和相關材料。
附件
廣州市民辦學校教師入戶評分指標及分值表
序號 | 指標 | 指標內容及分值 | 說明 |
1 | 學歷 | 1.本科及以上學歷記20分 2.大專學歷記10分 | 選取最高項得分,不累積;獲得學歷時間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 |
2 | 專業技術資格 | 1.中級職稱及以上職稱記20分 2.初級職稱10分 | 選取最高項得分,不累積;獲得職稱時間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 |
職業 資格 | 1.國家職業資格二級及以上證書記20分 2.國家職業資格三級證書記10分 | 選取最高分,不累積;獲得職業資格證書時間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 | |
3 | 在廣州市民辦學校從教時間 | 每月記0.5分。 | 以合同和社保證明爲準。從教時間有中斷的,以累積時間爲準,從教時間計算截止2021年6月30日。 |
4 | 獲得縣級市以上政府部門 榮譽 | 在廣州市民辦學校工作期間獲得的: 1.省級及以上,獲20分; 2.地級以上市,獲10分; 3.縣級及以上,獲5分。 | 加分可以累計,必須是在廣州市民辦學校工作期間獲得縣級及以上政府部門榮譽,包括: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名校長、名教師等。(技能競賽、創新創業競賽獲獎選手或指導教練,技術能手、專業帶頭人、教科研先進個人,僅適用於職業技術學校) |
5 | 夫妻雙方均爲民辦學校教師 | 夫妻雙方均爲民辦學校教師且均符合基本條件的,以分數高的一方進行申請,獲30分加分。 | 另外一方作爲家屬,其資料作爲附件。如果申請成功,家屬根據有關政策辦理隨遷。 |
注:計算時間均截至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