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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畢業實習報告總結3例

法院實習報告 閱讀(2.18W)
〖摘要〗一年官司十年仇的說法在課堂裏是聽不到的,但並不代表其不存在。如果你要寫法院實習報告,小編在這裏推薦了一篇十分好的《大學生寒假收銀員打工實習報告》,邏輯非常流暢,可以借鑑借鑑。

篇一
  臨近畢業,終於有了第一次實習。實習依就近原則,在家鄉進行。託一個朋友,他的父親張法官在縣法院工作,順利地進了法院實習,學了三年多法律,總算有了用武之地。實習期間,我瞭解並參與了民事訴訟的真實過程,在一些案件的審理中還擔任了書記員的工作,並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民法及民事訴訟法,對程序問題有了更深的理解,將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起來。通過實習,我在自己的專業法學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三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既然實習報告要有一個主旨,我想我實習的特色便在於鄉土味十足,不如把自己在基層法院的親身體驗和感悟記錄下來,算作對中國法治進程的*關懷。


法院畢業實習報告總結3例

日常工作

在學校便以勤快著稱,上班時依然如此。我每天7:30左右到,但遺憾的是總有人先我之前,他們一般都是坐在電腦前製作判決文書。我早來的任務是打掃衛生,每天早晨都會掃出大批的菸頭,由於菸頭的數量與前一天的工作量及案件難度成正比,因此打掃辦公室可以算做是對昨天工作的回顧。我的到來雖然只是做一些簡單的工作,而且看得多做得少,但同事大都對我另眼相看,稱呼我時一口一個高才生。原因很簡單,我的學歷使我在書記員中,甚至在諸法官中鶴立雞羣。據我所知,全院在職人員中,只有一位副院長的學歷可以與我旗鼓相當他是多年前從西南政法大學畢業的。我並沒有竊喜,基層法院的法官狀況實在不容樂觀,雖然不敢對法官的辦案質量妄下結論,但這對於中國法治進程的副面作用我想是顯而易見的。這裏不多說,我的畢業論文對此做了深入思考。

回到日常事務上來。由於在民庭,所以整理和接觸的都是民事方面的案子。整理卷宗是一項十分煩雜的工作,沒有難度,但枯燥乏味。我很快學會了卷宗的處理工作,不厭其煩的將以前的案件資料整理歸檔,並閱讀了許多發生在農村的真實案例。有的案子十分有意思,有些事在我們看來不值一提,但對於面朝黃土背朝天的鄉親們看來卻意義重大。比如,由於鄰居房屋的滴水引起的糾紛相當頻繁;前排房子蓋得比後排房子高了幾釐米,後排房子的主人便不依不饒,訴稱有違本地風俗,對其極爲不利;有的鄰居甚至爲爭奪門前的一塊大石頭訴諸法庭,因爲那塊石頭決定着兩家宅基地的界定等等。這些爭執也許不如商海中的經濟糾紛複雜和激盪人心,甚至雞毛蒜皮,但確確實實關乎着一大羣人的生活與生存。我沒能在大城市的法院實習,見識記錄中國二十多年飛速發展在法律糾紛中的反映,更加熟悉經濟法方面的知識與實踐,實屬遺憾;但在這裏,我卻見證了廣大欠發達地區的法律的真實處境。無疑,近年來法律的宣傳和普及發揮了很大的作用,人們會很自然地想起動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給自己討個說法,這可以從逐年增多的訴訟中得到證實。可惜我沒記下一個確切的統計數字,但光看逐年增加的卷宗厚度便可知曉。法治的進程畢竟在前進。但農民對於法律的認識卻又讓我們不敢沾沾自喜,這個情況下文會展開。

親歷庭審

與其他國家機關一樣,法院的上班時間爲8:00及14:00,而開庭時間一般會在上班後的半個小時後。因此在這半小時中,處事老練的訴訟代理人更多的時候被人們稱作律師會到門口掛着當事人止步的辦公室和主審法官寒暄一二,於是民庭裏顯得一團和氣。縣裏的律師業並不發達,僅有的幾家律所就開在法院的對門。雖然有律師加盟的案子並不多,但聽說收入頗豐。開庭前主審法官會提前研究一下卷宗,形成對案件事實的幾個推斷,找出審理中需要注意的疑點,所以此時雙方交來的材料就已經開始發生作用。

開庭了,也許是我經歷的案子太小,法庭就設在一間辦公室裏,沒有在電視上看到的那樣威嚴氣派,氣氛也不是很緊張激烈。法官的*與神祕並不明顯,而我以爲他們會穿上莊嚴的法袍這可是賀衛方教授推動司法改革的一個成果。據他們解釋,那樣會十分麻煩,而且你可以想象夏天在一個連電風扇都沒有的屋子裏穿上黑色的法袍是什麼滋味。確實,在這樣一個近乎談話的庭審氛圍中,加上一件西洋味兒十足的法袍有些不倫不類。庭審中基本是法官在掌握主動權,他問什麼,當事人回答什麼,很少有自己主動發言的機會,有時還會遭到法官的訓斥。課本里講到的職權主義的訴訟模式在這裏得到生動體現,法官不必中立,甚至無法中立,那樣的話,程序無法順利進行。實習期間,法院審理一般民事案件多適用簡易程序,特點是將普通程序上的內容大幅簡化,庭審時由一名審判員獨任審判,我一個人作爲書記員擔任法庭記錄。使用此程序時法官會當庭聲明不受民事訴訟法相關條款的約束。先撇開此種審判方式產生的程序正義的問題,程序能否與現實相符也是程序是否實用之所在。

我擔任書記員時,一個重大的難題就是速記,雖然不用當場電腦打字,但對我來說手寫也是挑戰。書寫判決書時,還算得心應手,實在得感謝當初民事訴訟法和律師實務與律師制度課上學到的東西,畢竟練過幾回,老師也重點強調了各類文書中特別需要注意的地方,避免了不應有的尷尬。判決書在打印完成後,還要經歷一番苦難纔會送達到當事人的手上。首先要到文印室複印十餘份(考慮到當事人存在上訴的可能),之後去機要室逐份蓋章。一般而言,判決書都會是幾頁構成的,因此需要將那一摞有了字跡的複印紙人工粘成可按份計數的東西。

法在鄉下

法官和法律看起來是頗有威望的,庭審中當事人經常會說:我相信法律會給我個公道。記得有句話叫涉及到利益時,農民要比立法者聰明幾百倍,實習中對此有了感性認識。他們一眼就看透了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和權力的體現,他們崇敬的不是法律自身,而是支撐其的權力。因此他們不會關心法律是怎麼規定的,訴訟要有哪些準備,他們只需要一個權力來維護自己的利益,無論這個權力是法律或其他什麼東西,也無論可以利用這個權力保護的利益是合法或非法的。回想起那些行政權無視司法權的讓人笑不起來的案件,看來權大於法的中國法律傳統還在繼續個人依賴於一個權力來替個人解決各種問題,而不是羣起權界的觀念負起自我維護權力的責任。從人類歷講,這種心態似乎往往與*政治密不可分。人們對某些東西過於依賴,於是當發現一直慈眉善目的它突然變成洪水猛獸的時候就只能束手就擒,這在人類的歷屢見不鮮。

前面提到,改革開放以來法治狀況有了很大改善,人們的法律意識與觀念加強了許多,但傳統文化的影響揮之不去,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被認爲是最終的和不名譽的。更多的時候,人們把訴諸法律作爲一種警告或要挾,口頭禪而已,當真正要走上法庭時,誰也不心甘情願。一次庭審中,張法官履行程序,詢問雙方當事人是否接受調解,被告斷然拒絕,理由是他沒和我商量就把我告到法院了,沒啥好調解的。一年官司十年仇的說法在課堂裏是聽不到的,但並不代表其不存在。的確,法律途徑只是解決人際間矛盾的方法的一種,由於對法律自然的敬而遠之的心理,如果出現一種不會使人產生牴觸就可以與法律起到相同的效果的權力,還有多少人會去選擇法律?

有一次去鄉下送傳票,更使我記憶猶新。我和其他工作人員加上司機一行四人,到縣北馬村給一對中年夫婦送通知開庭的傳票,傳喚他們按時到法院參加訴訟。他們早已知道自己被告了,但死活不肯簽收傳票。我們解釋說,簽收並不一定要到時參加訴訟,更不意味着你們敗訴。又把村支書請來做工作。當時在場的還有被告二十多歲的兒子和兒媳,他們竟也和其父母一樣,固執的認爲如果簽收就意味着承認敗訴。他們不知道用法律來解決糾紛是一個更需要當事人參加的過程,沒有當事人蔘與便沒有訴訟結果。他們以爲,案子已經在法官那裏了,事實的調查、舉證、如何判決全仰仗法院一方,當事人無需過多參與,只需要等一個裁判結果。本來應是消極的法官和積極的當事人,在他們的眼裏反而倒轉了。但是他們又不相信法官的*與公正,他們認爲肯定是原告已經走了*才使他們敗訴的。中國的老百姓真的不憚以最壞的惡意來揣測我們的司法官們。法治的實現當然要靠制度的建設,但法律知識的普及、法律意識與觀念的轉變在我們這樣一個農業社會同樣重要。

最後順便提到,也許與法治的主旨沒有直接關係,但確令人擔憂。在協助受理案件中,我不只一次地遇到當事人不會認字的情況,更別提寫字了。訴狀多是別人代寫的,極個別甚至簽名也以摁手印代替。庭審筆錄,一般都是我念給當事人聽,而有時他們既看不了也不聽。這不僅僅是司法操作技術層面的問題,文化水平實在又關乎着整個法治的進程,很難想象一個文盲社會怎樣建立起法治國家。沒有接受過教育,哪來的法律意識,法律觀念如何更新?

尾聲

20xx年3月21日,在我歷史性的粘好了最後一頁判決書後,收起自己的雜物離開了辦公室。告別了一直喚我高才生的同事,謝過了朋友的父親張法官,始於2月18日的基層法院實習宣告結束。

從人類發展史來看,法治的基礎在於公民社會而非鄉土社會,但無視中國農村的法治現狀是不現實的。關在有空調的辦公室裏琢磨如何推動法治化和以爲編部法典就能實現依法治國的行爲,固然有其意義;但走出象牙塔,進入鄉土,纔會發現理論的源泉來自實踐。我的報告算作心得,簡單的記事發現有許多是老師提到的東西,沒有深入,那應該是論文的任務了。
篇二
  遵照學校教學計劃,我們分別被統一安排至市各基層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實習。本人很榮幸地被分配到市區人民法院實習一個月。

區人民法院坐落於區沙湖地段,是一個成立時間較早的法院。從外觀上看,建築風格較爲陳舊,規模也不如一些新建法院那麼宏偉氣派。走進裏間才發現,裏面的辦公設施較爲簡單。幾面玻璃就就將一層樓分割成一間間辦公室。雖然簡單,衛生打掃得卻很乾淨,給人一種寧靜肅穆得感覺。辦公室裏面也佈置得體,桌椅書櫃、書籍資料擺放整齊,凌而不亂。逛完一圈後才發現,整個法院由兩棟大樓組成,前面是立案大廳和辦公用大樓。後面是審判庭,旁邊是執行局和後勤部門,中間都有走廊過道連通,整個法院看上去就像一個四合院。而正是這麼一個小小得去處卻處理了周圍方圓百里大大小小成千上萬的案子。我不禁感嘆:麻雀雖小,五臟俱全。環境再好終究是爲了工作服務的,既然工作已經得到了基本的保證再追求環境和條件的優越又有什麼意義呢?我頓時釋然,對法院的敬畏也油然而生。

帶着這種敬畏感,我闖進了法院的大門,迎接我的是民一庭的副庭長,她將我領進最裏間的辦公室。辦公室有三位法官、一名書記員以及一位比我早到一個多月的師姐。就這樣我開始了在這個新鮮而又刺激的環境中的法律工作。雖然輪到我的工作不得而且大多有些重複,但我依然保持着濃厚的興趣處理每項事情。

開始工作的頭兩天法官就叮囑我要認真跟隨書記員學習,服從她的安排,因爲大多數情況下法官都處於忙碌狀態,基本無暇顧及我們,只會再閒談交流中不時教導我們幾句。

實習中有很多事情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並讓我從中汲取了不少經驗知識。

第一件事就是裝訂卷宗,雖然聽起來很簡單,但其中卻包涵了很多法律知識。記得第一天,書記員就拿了一本厚厚的卷宗,並給我講述了裏面各種文件的排列順序。由於挑選的案宗不夠經典,她只能大致講解一下,並讓我多看卷宗自己總結。我便翻閱了一件件已經整理完畢的卷宗。雖然每見案子具體上大相徑庭但案子包含的基本訴訟文書大致上卻是一致的。經過反覆積累和鞏固我終於能熟練的獨立完成一件案宗的整理裝訂。

第二件事就是審理過程中存在的重實體而輕程序傾向。例如,很多案件是因實體存在錯誤的情況才啓動再審程序,而很少又爲了程序而進入再審的。又比如上述提到的合議的省略。我也經常耳聞目睹法官們爲了方便又少走了一些看似不必要的程序。而這種一味的追求辦事效率是建立在犧牲程序公正利益之上的。當前我國仍然存在重實體而輕程序的普遍現象,從此事件中便可見一斑。在我看來,所有再現的知識法律意義上的事實,而非原始狀態的事實情況,審判上所能達到的只是法律事實,而不可能是原始狀態客觀事實。若干追求個案的絕對公正而犧牲整個民訴體系的程序利益將是得不償失的,更何況這種推測出來的法律事實也不一定與當時的客觀情況相符合。而只有通過公正的審判程序充分保護各方訴訟參與人的權利,保證作爲定案根據的證據的確實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給訴訟參與人以公正、文明的感受和教育,才能限度地使司法裁判爲社會公衆所認同和接受,形成社會公衆對國家法治的普遍信服和尊重。希望我們能儘快能走出這種誤區。

第三件事則是終審判決不終極的現象。申訴案件越來越多,入黨申請書上訴率高居不下,這使得法官們經常做重複工作,工作壓力也無形增大很多。其中一個原因就是當事人不服判決,對法院的宣判缺乏信任感。這種不信任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他們的法律意識淡薄。一些案子在我們看來是非分明、輕而易舉而且法官也遵照了正當程序,適用法律也毫無錯誤,當事人卻還屢次來法院申訴,而且直接頂到了院長、庭長上面去了。再者還有向檢察院提出抗訴申請的,有向政府告狀的,有要求*進行監督的。也許那些人確實很冤枉,或者他們的確受到了不公正的判決,當然我們並不排除這裏面存在着一些司法*問題。但作爲一個法院經過嚴格程序作出來的終審判決就應當具備其應當享有的*性,否則法律是、就失去了它賴以存在的價值和作用。美國法學家哈羅德伯爾曼曾經說過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要想法律的作用得到發揮、價值得到體現、精神得到推崇,每個社會成員應具備的法律信仰是必不可少的,與此相反,一個國家的司法體系必然架空。

第四件事便是執行難的問題。基層法院作爲執行的主陣地,擔負着全國80%的案件執行。但基層傳統的文化背景、特殊的地緣關係使得基層法院的執行現狀並不樂觀,案件的實際執結率不盡人意。我雖然不在執行局,但我的一些同學曾在那裏實習,我們私下裏經常交流,也不止一次的聽法官們提起過,所以還是又一定體會的。一個判決下來了,這個案子算不上是真正意義上的完結,範文參考網只有等到判決的內容執行完畢才稱的上是完美意義上的結束。而我瞭解到的情況經常是判決內容得不到兌現。一些當事人爲了逃避責任往往採取欺詐隱瞞的作法。有的推脫欠債、有的轉移財產,還有甚者連假離婚都敢用。這便不得不讓人擔憂法律的威嚴和公信度的問題。執行難是全國性的問題。其中的原因很多,有執行的環境問題,經常秩序不正常等因素。也不排除執行法官的素質問題。我想解決這方面的問題可以從以下考慮。首先,改革司法體制和完善法律制度,恢復制度系統的平衡。具體來講就是解決司法獨立性問題,減少部門和地方對司法活動的影響,增強法院的抗干擾能力以及進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和統一信息管理制度加重對逃避法律責任、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行爲的懲處力度,對於那些膽敢藐視司法*的行爲人,應當作爲刑事犯罪來懲處,另外還需構建統一的信息平臺使當事人無法逃避法律責任,也逃避不了法律責任。其次,加強法院自身建設。執行難的問題,雖然有體制和制度原因,但也有人爲因素,特別是法官辦案的公正性因素。己不正豈能正人,這是最基本的規則和道理。

最後談談我自身的問題吧。通過連日來的學習讓我有了一個深切的體會:理論知識掌握不夠,工作總結很多理論上的問題都不是我目前就能夠理解的;實踐技能也不牢,很多基本社會方面的能力仍欠缺錘鍊。而且也不能很好的把二者融合起來。具體來講就是課堂上的教學側重理論知識的掌握,而對實踐方面卻很少涉及。這致使我們在實踐過程中經常捉襟見肘。很多情況下,一些司法操作過程中的小事對我們來說都很陌生,也經常使我們感到束手無策。還是拿整理卷宗來說吧,它看似微不足道,但其中所隱含的規律卻不是一眼就能看懂的,其中的每一頁訴訟文書都是有其合理的擺放次序的。因此在這裏說句題外話,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羣衆,服務大衆,爲健全社會法治,爲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高等法學教育在推進法治建設過程中擔當着重要的角色,其培養的具備一定基本理論知識,技術應用能力強、素質高的專業技能人才,將在社會上起到重要作用。現代的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是一個處處充滿規則的社會,我們的國家要與世界接軌,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培養必不可少。

因此,對人才的培養,應當面向實際,面向社會,面向國際。法學教育本身的實踐性很強,所以採用理論聯繫實際,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是比較可行的,大學的法學院應當與公、檢、法、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建立良好的關係,定期安排學生實習,讓學生更好的消化所學的知識,培養學生對法學的興趣,寫作網避免畢業後的眼高手低現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我本人就從中獲益匪淺,所以我是非常支持這次實習的。
篇三
  首先,感謝所有爲我一個月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南匯區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謝謝你們!一個月的南匯法院實習,很愉快,受益匪淺!

理論是灰色的,生活之樹常青!將理論付諸實踐,讓他在自己該在的地方,他才能發光,更好的得到檢驗!抱着這樣的認識,我來到了南匯區人民法院。

一、初到法院滿腔*

20xx年7月15日,我們來到南匯區人民法院,法院政治部的領導接待了我們,對我們表示了熱烈的歡迎,並提出了一些希望和要求,實習生們認真聽取了領導們的講話,個個充滿熱情。

我被分配到了速裁組。速裁組?第一次聽到這個名字哎!這是我當時的第一反應。不過沒關係,我敢於挑戰新鮮事物,就這樣,我滿懷*,正式開始了在南匯法院的實習生活會議結束後,同學們都跟着各自庭的庭長去熟悉了工作環境。我被帶到了速裁組辦公室,與我的指導老師審判員張老師,書記員童老師見了面。

第一天的工作由此拉開了午間休息時,還在想着速裁組這三字,突然腦子裏閃過民事速裁,這不就是嗎!民事速裁程序是將當事人之間的訴訟契約予以法律保護,並賦予該契約以國家強制力。民事速裁程序自始至終均反映着當事人的意思自治,而法院在速裁程序中僅僅扮演一個引導者、詢問者角色。在引導過程中,儘量通過協調,達成雙方當事人在實體權利以及訴訟權利方面的各種合意,從而突破民事訴訟法普通程序、簡易程序規定的答辯期間等訴訟期間的硬性規定,靈活有效地解決當事人之間的訴訟糾紛,縮短了訴訟週期,提高了訴訟效率,降低了訴訟成本,有效地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將案件各方當事人的損失降到了最低程度。

想通了,感覺人也舒暢了,接下去的日子,不再茫然!

二、結案日的來臨

實習的這一個月正好趕上南匯法院的結案日,加之下個月是南匯法院併入浦東法院,所以好多的交接工作,案件特別多。

排序、敲章、敲頁碼、打目錄、電腦結案、打印卷宗封面、裝定卷宗、塗漿糊、貼封條到最後的歸檔,一份看似薄薄的簡單的卷宗,卻經過了那麼多的程序,足見其嚴謹性,卻也是一件機械化的工作,在機械中尋找快樂,在裝定了幾份卷宗後,根據其每個步驟的特點,想了個好聽的名字給它們,如,我把敲章、敲頁碼稱之爲內裝修,把塗漿糊、貼封條稱之爲烤雞翅等等。

結案日的來臨,就是我們每天都面對着堆積如山的案件,爲忙碌的工作添加點樂趣,解除點無聊,這就是我面對忙碌的態度。忙碌中,我們尋找娛樂,實習的一個月,正值上海的酷暑,法院有時到下午2:30才上班,所以,約上三五好友及其他庭的同學,書記員姐姐請我們唱ktv。我們忙碌並快樂着

三、離開時的不捨

即使很短暫,但是已經相處的有感情了!

一個月,很快!實習就這樣結束了,離開的時候很不捨!這一個月,通過實習,我瞭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