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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工作方案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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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工作方案五篇

爲進一步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明晰農村集體產權歸屬,賦予農民更加充分的財產權利,根據xx省農牧廳、財政廳、國土資源廳、水利廳、林業廳、教育廳、文化廳、衛計委、體育局《關於轉發農業部等九部委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工作的通知》(xx農牧發﹝20xx﹞60號)文件,安排對農村集體資產開展清產覈資工作。爲確保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和農村“三變”改革工作順利推進,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清產覈資工作範圍

根據全區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和農村“三變”改革工作需要,本次清產覈資範圍主要包括:一是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經營性資產、非經營性資產和資源型資產等物質性資產,按照農業部等九部委印發的《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辦法》規定開展清產覈資,清查重點包括未承包到戶的資源型資產、集體統一經營的經營性資產、新形成的未納入集體統一覈算管理的集體資產以及現金。債權債務等。二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氣候資源、民俗資源、村落資源、古樹資源、歷史文化資源等自然人文資源資產,按照農村“三變”改革工作要求,各村按照登記表格(表樣見附件)進行清查覈實,明晰產權,逐村或逐戶造冊登記。

二、清產覈資工作時限及步驟

全鎮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工作自20xx年1月開始至20xx年6月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準備階段(20xx年1月—3月)

1、成立機構。每個村成立由村黨支部和村民委員會主要負責人、村級財務人員、財務監督委員會或村民理財小組成員、村民代表參加的清產覈資工作小組,配合鄉鎮清產覈資工作組做好本村的清產覈資工作。

2、政策宣傳。各村要做好政策宣傳和業務培訓,解讀好政策精神和工作要求,動員發動廣大羣衆理解、支持和參與清產覈資工作。

3、業務培訓。各村要指導幫助各組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工作人員全面把握政策界限、深刻理解政策精神、準確理解各項指標,確保清產覈資工作穩步有序推進,按期完成工作任務。

(二)實施階段(20xx年4月—6月)

本階段主要任務是:清理覈實、價值評估、產權界定、公示確認、審覈備案、建立臺賬、彙總上報等工作。

1、清理覈實。按照《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辦法》和《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報表》的要求,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查。資源性資產清查與土地、林地、草原等不動產登記、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相銜接,充分利用已有登記成果和森林資源檔案等,減少和避免重複勞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屬企業,包括全資持有、直接或間接擁有半數以上表決權等能夠控制的被投資企業,其資產也要納入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範圍,並按照有關政策規定依次登記清理表,其中資產負債表鎮級指導使用企業資產負債表進行清理登記。

2、價值評估。對清理出的以前沒有納入賬內核算或無法取得購建成本資料的資產進行價值評估;
對清查出的賬面價值與實際價值背離較大的資產,進行價值重估。特別是長期借出、未按規定手續租賃轉讓的資產,以及被侵佔的資產等重點進行價值重估,確定集體資產價值總額。評估工作主要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自行開展,民主討論確定估價機構,或由鄉鎮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和村民代表組成評估小組,依據相關法規政策規定實施評估。資產評估和價值重估結果要報鎮經管站備案。

3、產權界定。政府、社會團體、經濟組織及個人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無償撥款、資助、補貼、捐款的財物及其形成的資產,政府投資與村集體、農民籌資籌勞等渠道籌資建設形成的資產,政府撥款、減免稅費等形成的資產,財政資金特別是扶貧資金直接量化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政項目資金建設形成並轉交集體經濟組織持有管護的資產,均屬於農村集體資產,權屬界定爲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對產權爭議較大,鎮清產覈資工作組難以界定的,應填制《xx省農村集體資產產權界定申報表》(附件3),逐級上報縣區級以上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工作領導機構協調解決或裁定,對鎮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工作組的界定結果有異議的,由縣級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工作領導小組與相關部門和的單位協商解決。清產覈資工作結束後仍無法確定權屬的填制《待界定資產彙總表》(見農業部清產覈資報表第17表)進行登記。

4、公示確認。對清理覈實內容、價值重估結果、產權界定決定等內容,由村清產覈資工作小組負責逐項逐筆在村務公開欄或通過發放明白紙等形式進行公示,向農民羣衆和有關當事人徵求意見,公示時間不得少於7天。公示期滿,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對所有清產覈資結果進行確認。

5、審覈備案。清產覈資結果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確認後,由村集體經濟組織填制《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報表》,上報鎮清產覈資工作組審覈,鎮政府備案。

6、建立臺賬。根據確認審覈後的清產覈資結果,以村、組爲單位全面建立“三資”管理臺賬,其中資源性資產及經營性資產臺賬,使用省級業務部門制定的統一格式(見附件4);
及時將所有資產、資源、合同清理結果全部錄入全省農村集體“三資”網絡監管平臺,實施動態管理。

7、彙總上報。鎮清產覈資工作組指導村級清產覈資工作小組分層級填制《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報表》,清查數據覈實確認後,逐級彙總上報彙總表。彙總表1是將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負債表與村企業資產負債表合併彙總後逐級上報,表中涉及相關站所的數據,要逐級與相關站所覈實。

(三)驗收總結階段(20xx年7月—8月)

區級清產覈資工作領導小組將對鎮、村清產覈資工作進行全面驗收,並組成督查組對鎮、村清產覈資工作督導檢查,對驗收、督查工作中發現沒有按規定要求開展工作、資產底數不清、羣衆意見較大的地方,將按照有關規定問責追責。

三、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工作保質保量按時完成。

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事關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和農村“三變”改革工作推進大局,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各村要高度重視,在鎮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狠抓工作落實。各相關鎮屬單位、鎮站辦所要堅持分級負責、歸口辦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負其責、各盡其職,加強溝通聯繫,形成工作合力,按照統一部署要求、統一政策的要求,紮實推進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工作。切實做好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工作的各項具體任務;
國土所、林果站、水管站、學區、文化站、衛生院、計生站等站辦所要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清產覈資工作的指導,密切銜接配合;
涉及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移交所有權變更手續及資料的,應積極銜接並提供相關資料;
涉及農村集體資產資源確權頒證的事項,應主動提供相關資料,逐級對相關清產覈資結果進行覈實應證。

各村清產覈資工作小組要嚴格把握政策界限,及時研究解決遇到的問題,維護好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羣衆的合法權益,確保全鎮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工作按期完成。

四、建立定期清查制度

本次清產覈資工作完成後,各村要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每年年末開展一次農村集體資產清查工作,並上報清查結果和年度報告。

【篇二】

爲認真貫徹中央和省、市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決策部署,全面落實鄉村振興戰略的總體思路,按照市農委等11部門《關於全面深化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工作的通知》(成農聯發〔20xx〕12號)和xx區關於印發《xx區全面深化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工作實施方案》(成武產改領辦發〔20xx〕1號)文件要求,結合轄區實際,就開展全面深化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來川視察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清查覈實集體各類資產,摸清集體家底,健全管理制度,防止資產流失,爲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盤活農村集體資產、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增加農民收入奠定堅實基礎。

二、工作目標

20xx年全面完成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切實摸清農村集體資產家底,確保數據完整、準確,按期匯交。

三、工作重點

(一)成立工作指導小組

1.成立街道工作指導小組。街道成立由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爲組長,分管領導爲副組長,相關業務科室負責人和社區主要領導爲成員的清產覈資工作指導小組,負責具體指導集體經濟組織清產覈資工作。

2.成立社區工作小組。成立由社區兩委成員、議事會、監事會、委派會計、民主理財成員、社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組成的工作小組,具體負責本區域集體經濟組織清產覈資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社區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工作步驟、清查範圍、時間安排等內容,確保清產覈資工作規範有序進行。各社區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工作實施方案於20xx年6月20日前報街道工作指導小組。

(三)開展宣傳動員。各社區要高度重視清產覈資工作,及時召開工作動員部署會,充分調動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通過發放政策彙編手冊、新媒體、宣傳海報、公示欄等方式,用羣衆聽得明白的語言、看了清楚的典型,解讀好政策精神和工作要求,動員發動廣大農民羣衆理解、支持和參與清產覈資工作。宣傳動員工作要在6月20日前完成。

(四)清查覈實資產

1.按照《四川省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辦法》和《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報表》要求,以集體經濟組織爲單位,以20xx年12月31日爲清產覈資登記時點,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查。充分利用不動產登記和自然資源登記成果、已有的清產覈資成果等,根據增減情況對現有農村集體資產進行全面清理覈實,確保做到賬證相符和賬實相符。

2.健全完善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制度,各社區分別填寫《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報表》(農清明細01—20)。財務科負責組織做好《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報表》(農清彙總01)的彙總填報工作,校驗覈對數據。推進科負責組織做好《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報表》(農清彙總02)的彙總填報工作,校驗覈對數據。各社區《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報表》(農清明細01—20)確認無誤後,經社區主要領導審定、加蓋單位公章,於10月10日前報送街道指導小組辦公室。

(五)明確產權歸屬。按照《關於農村集體資產權屬界定的指導意見》(成農聯發[20xx]11號)文件要求,結合自身職能指導社區做好權屬界定,加強對清產覈資工作的指導督促,對農村集體的資金、資產、資源,按類別、分情況,把所有權確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
對社會資本投入、新農村建設、災後重建等形成的資產,根據各方出資比例或約定的股權比例明確資產歸屬;
對政府撥款、減免稅費等形成的資產,把所有權確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對集體資產所有權有爭議的,除法律、法規已有規定外,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列爲待界定資產,也可通過仲裁或司法程序解決。

(六)結果公示確認。各集體經濟組織要對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形成的集體資產賬面數、覈實數等清查結果進行公示確認。各社區在社區居務公開欄內用a4紙以表格形式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間,要做好羣衆質疑的核查處置和問題的解答,對有權屬或價值爭議的資產在重新調查覈實後再次公示,公示期15天。對公示無異議的清產覈資結果,須經集體經濟組織全體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大會依法確認通過。

(七)規範數據檔案。各集體經濟組織在清產覈資工作過程中要注重文件檔案、圖像照片、錄音影視等資料的收集整理,清產覈資工作方案、資產臺賬、估價結果、會議決議、糾紛調處、公示內容及佐證資料和清產覈資結果,要作爲長期檔案,永久進行管理並報街道備案。按照農業部要求,集體經濟組織要將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數據,在統一的報送系統中錄入、校驗、審覈,並導入全市農村集體“三資”監管系統。

(八)健全管理制度。各集體經濟組織在清查覈資工作結束後要強化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定集體資產登記制度,按照資產類別建立臺賬,及時記錄增減變動情況;
要制定資產保管制度,明確資產管理和維護方式,以及責任主體等;
要制定資產使用制度,明確資產發包、租賃等經營行爲必須履行民主程序,實行公開協商或招標投標,強化經濟合同管理,清理糾正不合法、不合理的合同;
要制定資產處置制度,明確資產處置流程,規範收益分配管理。

(九)驗收總結。各社區要組織對本轄區集體經濟組織清產覈資工作開展監督檢查和成果驗收,健全完善集體資產監管管理制度,編寫工作總結報告,並以正式文件形式於10月20日前報送街道指導小組辦公室。街道指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在抽查的基礎上進行檢查驗收,編寫街道工作總結報告,形成街道、社區、組三級集體經濟組織資產負債彙總表和資源性資產清查登記彙總表,經街道指導小組審定同意,報送區統籌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街道指導小組負責對清產覈資工作進行統籌協調、政策指導、推動落實、督促檢查。各社區是清產覈資工作的實施主體,要充分認識清產覈資工作在推動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中的重要意義,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二)加強督促指導。相關科室和各社區要認真對照省、市文件要求,確實抓好每一環節工作落實;
要認真分析研究解決清產覈資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重大問題及時上報,由街道工作指導小組上報區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解決。

(三)加強監管考覈。街道指導小組將會同紀工委對清產覈資工作中不作爲、慢作爲、亂作爲的問題進行督查,嚴肅查處在清產覈資過程中的違法亂紀行爲,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加強信息報送。各社區要高度重視信息報送工作,注重提煉工作中的特色亮點,按月報送工作推進情況,重大問題要及時上報。

【篇三】

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工作驗收是檢驗清產覈資工作質量,確保清查全面、程序規範、數據準確的重要環節,也是全面總結清產覈資工作成效的重要手段。爲做好我市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驗收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時間安排

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驗收工作以縣級行政區爲基本單位,按照鄉級自驗、縣級驗收、市級抽驗的方式進行。總體檢查驗收時間從20xx年6月1日起至8月10日結束。各級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工作領導機構,要按照時間安排自行組織相關檢查驗收工作。鞏義市由鄭州市級組織驗收。

(一)完成數據審覈錄入,20xx年5月底前各地要完成清產覈資數據審覈、系統錄入工作,並做好清產覈資驗收準備工作。

(二)鄉級自驗,從20xx年6月1日——6月20日完成。

(三)縣級驗收,從20xx年6月21日——7月10日完成。

(四)市級抽驗,從20xx年7月11日——8月10日完成。

二、驗收依據

1.《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中發〔2016〕37號)。

2.《農業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水利部國家林業局教育部文化部國家衛生計生委體育總局關於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工作的通知》(農經發〔20xx〕11號)。

3.《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做好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工作的補充通知(農辦經〔20xx〕10號)》。

4.《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業農村部關於做好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工作驗收的函》(中農函〔20xx〕14號)。

5.《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

6.《全國農村經營管理統計資料(20xx年)》。

7.20xx年度自然資源部門土地利用狀況數據。

8.省、市、各縣(市、區)、開發區出臺的相關文件。

三、驗收內容

(一)清查覈實資產情況。主要包括:清產覈資的對象是否全面完整;
資源性、經營性、非經營性三類資產是否全部納入清查範圍;
清產覈資涉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填報的明細表和各縣(市、區)、開發區農業農村部門填報的彙總報表是否完整、數據是否準確,賬務處理是否規範;
各縣(市、區)、開發區農業農村部門填報的資產負債彙總表是否與農經統計年報數據相銜接、資源性資產清查登記彙總表是否與國土調查等數據相銜接;
資產監督管理、資產清查定期報告等制度是否健全;
經濟合同管理是否公平規範。

(二)明確產權歸屬情況。主要包括:是否將集體資產所有權確權到不同層級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
是否落實中央、省市有關政策,將政府撥款、減免稅費等形成的資產確權到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
是否建立健全集體資產權屬界定、集體資產價值評估制度;
是否制定政府撥款、減免稅費等形成資產的移交辦法。

(三)納入平臺管理情況。主要包括:集體資產清查數據是否於20xx年6月底前準確完整錄入全國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管理系統;
各縣(市、區)、開發區農業農村等相關部門是否按時完成清產覈資數據審覈、校驗、上報;
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及交易平臺建設等工作。

(四)規範操作程序情況。主要包括:鄉(鎮、辦)、村、組級集體經濟組織是否成立專門的清產覈資工作小組;
清產覈資結果是否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公示並經成員(代表)大會確認;
集體資產是否按照資產類別登記入賬,是否實行臺賬管理;
各縣(市、區)、開發區農業農村等相關部門是否認真開展清產覈資工作的指導、審覈、備案,是否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和成果驗收,是否編寫清產覈資工作總結報告,是否將資產負債彙總表和資源性資產清查登記彙總表按時報送上級農業農村部門,是否按照相關檔案管理辦法對清產覈資資料進行整理歸檔。

(五)工作保障情況及成效。主要包括:縣(市、區)及開發區、鄉(鎮、辦)是否建立清產覈資領導及工作機構,是否安排清產覈資專職工作人員;
出臺相關文件情況;
是否組織清產覈資政策宣傳和業務培訓,是否安排清產覈資工作經費,是否開展清產覈資督導調研並及時總結經驗,是否及時對清產覈資工作中發現的違規違紀問題進行妥善處理;
農民羣衆對清產覈資工作是否滿意,羣衆信訪問題是否得到及時合理解決;
清產覈資工作是否得到市級以上領導肯定性批示,市級以上媒體是否進行專題宣傳等。

四、驗收程序

(一)成立驗收組織。各縣(市、區)、開發區農業農村部門要成立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工作驗收組,人員由各級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同志、有關專家等組成,也可以通過購買服務的形式,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第三方專業機構參加驗收工作。

(二)驗收方式。通過聽取彙報、查看資料、實地盤點、入戶走訪、查看系統等方式瞭解真實工作情況,對照驗收指標逐項打分,並形成綜合評分。縣(市、區)、開發區要組織各鄉(鎮、辦)進行驗收自驗,自驗要覆蓋所有行政村,自驗完成後,編寫本級清產覈資工作總結報告,形成本級4張彙總表(農清彙總01-1-02),上報市級申請驗收。市級抽驗覆蓋所有縣級行政區,每個縣(市、區)、開發區隨機抽取不少於兩個鄉(鎮、辦),每個鄉(鎮、辦)不少於2個行政村,抽驗完成後向被驗收單位出具驗收報告,並對本級清產覈資工作作出整體評價,形成工作總結報告和本級4張彙總表上報。對同一鄉鎮接受不同級別的檢查驗收時,應避免選擇已被抽取過的行政村樣本。對驗收問題較多的地區應加大抽查比例。

(三)綜合評分。按照驗收評分指標逐項打分,綜合評定(具體標準見附件)。綜合評分實行百分制,另加10分加分項。總分110分,90分及以上爲優秀,80-89分爲良好、60-79分爲合格,59分以下爲不合格。合格及優秀、良好均視爲驗收通過。對驗收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並視情況再次組織驗收。

五、有關要求

(一)受檢單位材料準備。接受檢查驗收的部門應準備好清產覈資工作總結報告和有關檔案資料,作爲檢查驗收的重要依據。包括意見、方案、通知、有關制度、會議紀要、4張彙總報表、總結報告等。行政村重點準備好集體經濟組織填報的28張《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報表》及相關材料。

(二)數據質量控制。驗收過程中,要對報表數據實行質量控制。對鄉(鎮、辦)、村、組集體經濟組織報表數據的檢查,重點是按照《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報表》28張明細表所列內容逐一進行覈對,確保填報規範、內容完整、數據準確;
對縣、鄉兩級的報表數據檢查,重點是根據《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報表》4張彙總表所列內容,在分析比往年本地農村集體資產規模及結構、地區間集體經濟發展水平比較的基礎上科學研判數據質量。集體資源性資產數據應與土地、林地、草原等不動產登記、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數據相銜接;
資產負債表賬面數應與20xx年度農經統計年報數據相銜接,覈實數應與20xx年度農經統計年報數據相銜接,數據差異較大的要查明原因並作出合理解釋。

(三)按時報送材料。縣(市、區)、開發區農業農村部門要在20xx年7月10日前將本級清產覈資工作總結報告和4張彙總表(農清彙總01-1-02),以正式文件上報市級申請驗收。市級農業農村部門在20xx年8月30日前將本級清產覈資工作總結報告和4張彙總表(農清彙總01-1-02),以正式文件上報省農業農村廳。

市裏根據各地清產覈資工作完成質量,將推介一批先進典型;
對未完成清產覈資工作任務或未按要求落實整改的予以通報批評。

【篇四】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和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廳、財政廳、國土資源廳、水利廳、國家林業廳、教育廳、文化廳、衛計委、體育局關於轉發國家九部委《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工作的通知》(內農牧法發﹝20xx﹞69號)精神,現就我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清產覈資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根據國家九部委和自治區黨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的總體部署,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堅持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成員的合法權益,以明晰農村集體產權歸屬、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爲目的,以未承包到戶的資源性資產和集體統一經營的經營性資產以及現金、債權債務等爲重點,全面清查集體各類資產,摸清集體家底,完善制度,防止資產流失,爲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盤活農村集體資產,發展新型集體經濟,增加農民收入奠定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一是堅持依法清理。清產覈資工作必須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開展,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不得損害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有序推進,合理合法。二是堅持實事求是。在遵守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前提下,充分考慮資產的形成過程,從有利於資產管理和農村社會穩定出發,尊重歷史,兼顧現實,實事求是地推進清產覈資有關工作。三是堅持客觀公正。先將農村集體資產現狀摸清查實,記錄在冊,對有需要的進行價值評估,確保清查覈實結果真實準確。四是堅持民主公開。要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積極參與、主動配合本次清產覈資工作,本次清產覈資結果要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張榜公示,廣泛徵求意見,接受農民監督,得到全體農民羣衆認可。

二、對象和範圍

(一)清產覈資對象本次清產覈資對象主要包括保合少鎮和成吉思汗大街街道辦事處、村、組(以下統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撤村建居後代行原集體經濟組織職能的社區居民委員會以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屬企業等。

(二)清產覈資範圍本次清產覈資範圍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全部農村集體資產。包括經營性資產、非經營性資產和資源性資產。重點清查覈實未承包到戶的資源性資產和集體統一經營的經營性資產以及現金、債權債務等。

1.經營性資產包括用於經營的房屋、建築物、機械設備、工具器具、農業基礎設施(包括小型水利工程)、集體投資興辦的企業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經濟組織的資產份額、無形資產等,要將實物與會計記錄逐一覈對,做到賬實相符。

2.非經營性資產包括用於公共服務的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方面的非經營性資產,要明確歸屬,將政府撥款形成的資產確權給集體,確保公益性功能充分發揮。

3.資源性資產法律規定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水面等,要做好數據銜接,充分利用已有成果,減少和避免重複勞動。

三、重點任務

(一)清查覈實資產按照《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辦法》(附件1)、《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報表》(附件2)、《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報表填報說明》(附件3)的要求,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查。資源性資產清查要與土地、林地、草原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相銜接,充分利用已有登記成果,減少和避免重複勞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屬企業,包括全資持有、直接或間接擁有半數以上表決權等能夠控制的被投資企業,其資產也要納入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範圍,並按照有關政策規定進行登記。

(二)明晰權屬全面覈實確認資產產權歸屬,辦理或完善有關產權手續。對有權屬爭議的、難以界定的資產,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妥善處置。

(三)確認價值已納入財務覈算的資產,嚴格按照財務資料確認其價值。對未納入財務覈算的經營性資產,要依據有關規定,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認可的方式,合理評估其價值。對於政府撥款、減免稅費等形成的資產,要把所有權確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其他資產是否進行價值評估確認,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自主決定。

(四)完善制度按照有關規定,對本次清產覈資資料整理歸檔,建立健全管理臺賬,妥善管理。要建立年度資產清查制度和定期報告制度,以後每年末開展一次資產清查,掌握資產變動情況,清查結果及時上報。

(五)加快平臺建設推進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平臺建設,錄入、校驗、審覈清產覈資數據,逐級進行彙總上報。

四、時間安排

20xx年6月底,80%以上村要完成清產覈資工作,20xx年10月底全面完成清產覈資工作。20xx年12月31日爲資產清查登記時點。

五、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20xx年12月31日前)按照國家九部委要求,清產覈資工作由農業部門牽頭實施,聯合財政、國土資源、水利、林業、教育、文化、衛計委、體育等相關部門成立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明確責任分工,調配工作人員,制定工作方案,落實工作保障、政策研究、工作督導等各項措施。各旗縣、鄉鎮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開展宣傳動員,搞好業務培訓,紮實做好本次清產覈資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實施階段(20xx年6月30日前)按照本次清產覈資的對象和範圍,各鄉鎮、村、組都要成立專門的清產覈資工作小組,全面清查覈實集體資產,分別填寫《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報表》。由鄉鎮負責組織校驗覈對數據,確認無誤後上報旗縣區農牧業局,旗縣區農牧業局會同國土資源等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做好清產覈資數據審覈,確認無誤後報送市農牧業局,市農牧業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做好清產覈資數據再審覈,確認無誤後報送自治區農牧業廳。

(三)總結階段(20xx年12月底前完成)一是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爲單位,以審覈確認的清產覈資結果爲依據,準確登記,建立健全臺賬。按照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將本次清產覈資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圖表、音像等資料,及時組織整理歸檔,妥善管理。二是進行全面總結上報。旗縣區要組織全面檢查驗收,並做好覈實、審覈彙總和總結工作,形成鄉鎮、村、組三級集體經濟組織資產負債彙總表和資源性資產登記彙總表,經相關部門審覈後和工作總結一併於20xx年12月10日前以旗縣區政府名義報送市政府,並抄送市農牧業局。

六、工作流程

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工作,按照“清查、登記、覈實、公示、確認、建立臺賬、審覈備案、彙總上報、納入平臺”9步操作流程進行。

(一)清查以鄉鎮爲單位,成立清產覈資工作小組,對鄉鎮集體經濟組織所屬企業集體資產全面進行清查;
以村爲單位,成立清產覈資工作小組,對村、組兩級集體資產進行清查。

(二)登記由清產覈資工作小組按照《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報表》(附件3)內容,將清查結果逐項登記。要按類別詳細登記資產資源的名稱、數量及使用情況,做到內容全面、說明清楚、數字準確,確保不遺不漏。

(三)覈實由清產覈資工作小組對已清查登記的集體資產存量、價值和使用情況逐項逐筆進行覈實,做到情況無誤、歸屬清楚。

(四)公示按照集體資產歸屬,分別對覈實後集體資產逐項逐筆在公開欄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於7天。公示期間,清產覈資工作小組要接待農民羣衆的諮詢和反映,並認真做好記錄和解釋工作;
凡農民羣衆對集體資產情況有異議的,都要認真進行覈查,直至農民羣衆認可。

(五)確認公示期滿,按照有關規定,召開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大會對集體資產清產覈資結果進行確認。

(六)建立臺賬經過確認後的各類資產,按照《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報表》要求,分別建立臺賬,及時記錄增減變動情況。

(七)審覈備案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公示確認結果,按照集體資產歸屬,由清產覈資工作小組負責人簽字蓋章,報鄉鎮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工作小組負責人簽字蓋章後,在鄉鎮人民政府備案。

(八)彙總上報經審覈後的集體資產清產覈資結果,按照集體資產歸屬,分別填報《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報表》,逐級彙總上報。

(九)納入平臺依託農業農村部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平臺,將集體資產清產覈資結果錄入集體資產監督管理系統。

本次清產覈資中,權屬界定是一項複雜而又重要的工作,要本着尊重歷史、尊重現實、尊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意願的原則,兼顧國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農民三者的利益。各鄉鎮、旗縣區、市直相關部門要按照涉及權屬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依規開展權屬界定。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是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基礎性工作,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旗縣區委、鄉鎮黨委書記要親自掛帥,承擔領導責任。各旗縣區、各鄉鎮都要成立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建立市級組織協調、旗縣區組織實施,各部門密切配合、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明確任務分工,落實工作措施。村、組要成立由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村民代表共同組成的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工作小組,具體組織實施本集體經濟組織清產覈資工作。要將清產覈資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爲清產覈資工作提供經費保障。

(二)嚴格規範程序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精神,按照國家九部委《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旗縣區要制定本級實施方案,明確清產覈資工作時間表、路線圖,按照工作流程,有序組織和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工作。

(三)加強宣傳培訓要通過電視、網絡、廣播、報刊、宣傳單、微信羣等各種媒體平臺,採用基層幹部羣衆喜聞樂見的形式,大力宣傳本次清產覈資工作的重要意義和具體要求,讓廣大幹部羣衆充分理解、支持和積極參與。市直有關部門和各旗縣、鄉鎮要加強層層培訓,將本次清產覈資工作有關政策、方法、程序等,培訓到每一位工作人員,切實保障本次清產覈資工作依法、及時、準確開展。

(四)加強督查指導市縣兩級要加強對本次清產覈資工作的督查指導,及時研究和妥善處置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加強信息溝通交流。要針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完善,對弄虛作假、侵害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權益等行爲要嚴肅查處和糾正。並建立日常督查和通報制度。同時,要加強調查研究和工作指導,及時做好政策評估,協調解決改革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確保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工作穩妥按時完成。

【篇五】

爲切實貫徹落實市農委、市財政局、市規土局等九部門聯合下發的《關於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工作的通知》(滬農委[20xx]102號)和區農委等九部門聯合下發的《關於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工作的通知》(閔農委[20xx]66號)要求,結合貫徹落實《上海市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條例》,現就做好本鎮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工作通知如下:

一、適用對象

鎮、村(組)級農村集體單位。

二、清查時點

20xx年12月31日爲此次清產覈資工作的清查登記時點。

三、工作意義

各鎮、村級農村集體單位及有關部門、單位要充分認識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必要性,紮實做好集體資產清查覈實工作。

(一)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是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礎

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將集體資產按照資源性、經營性、非經營性分類登記,實行臺賬管理,能夠切實摸清集體家底,保護用好資源性資產,盤活用好經營性資產,管護用好非經營性資產,爲鞏固本鎮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奠定堅實基礎。

(二)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是保障農民財產權益的客觀要求

農村集體所有的資金資產資源,是廣大農民辛勤勞動和長期積累的寶貴財富,是實現鄉村振興、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質基礎。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把集體資產的所有權確權到不同層級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並在此基礎上將集體資產以股份或份額的形式量化到集體成員,作爲其參與集體收益分配的依據,有利於讓農民共同分享集體經濟發展成果,切實維護好農民財產權益,不斷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

(三)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是加強集體資產財務管理的有力舉措

本世紀初以來,本鎮在推進農村產權制度改革過程中開展了清產覈資工作,初步釐清了家底,但當前一些地方存在集體資產更新不及時、管理不規範、監督不到位、覈算不準確、分配不公開等突出問題,迫切需要儘快加以解決。全面開展常態化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查實集體資產存量、價值和使用情況,確保賬證相符和賬實相符,並建立健全集體資產登記、保管、使用和處置等各項制度,將有力強化和規範集體資產財務管理。

四、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明晰農村集體產權歸屬,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全面清查覈實集體各類資產,摸清集體家底,健全管理制度,防止資產流失,爲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盤活農村集體資產,發展新型集體經濟,增加農民收入奠定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統籌考慮歷史原因和現實情況,明確集體資產產權歸屬,保持集體資產的完整性,維護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財產權益。堅持有序推進、合理合法,先將農村集體資產現狀摸清查實、記錄在冊,對有需要的進行價值評估,嚴格遵守相關法規政策和財經制度,確保清查覈實結果真實準確。堅持農民羣衆充分參與,依靠和發動羣衆,組織農民參與,接受農民監督,清查結果進行公示公開,得到全體農民羣衆認可。

五、主要內容

(一)清查覈實資產

按照農業部、市農委、區農委等下發的《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辦法》和《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報表》的要求,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查,重點清查覈實未承包到戶的資源性資產、集體統一經營的經營性資產、新形成的未納入集體統一覈算管理的集體資產以及現金、債權債務等。資源性資產清查要與土地、房屋、林地、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等不動產登記、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相銜接,充分利用已有登記成果和檔案等,減少和避免重複勞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屬企業,包括全資持有、直接或間接擁有半數以上表決權等能夠控制的被投資企業,其資產也要納入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範圍,並按照有關政策規定依次進行登記,其中資產負債表由鎮級指導使用企業資產負債表進行清理登記。

(二)明確產權歸屬

根據不同集體資產的形成過程和歷史沿革,以有利於管理實際、保障集體及成員權益、兼顧國家與集體利益、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大局爲出發點,按照尊重歷史、兼顧現實、實事求是、依法依規的原則,將集體資產分別確權到鎮、村、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成員集體所有的用於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公共服務的建築物、設施設備等非經營性資產,政府撥款、減免稅費以及接受捐贈、資助形成的資產,要把所有權確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對集體資產所有權有爭議的,除法律、法規已有規定外,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列爲待界定資產,也可通過仲裁或司法程序解決。

(三)健全管理制度

要建立集體資產登記制度,按照資產類別建立臺賬,及時記錄增減變動情況;
建立資產保管制度,明確資產管理和維護方式,以及責任主體等;
建立資產使用制度,明確資產發包、租賃等經營行爲必須履行民主程序,實行公開協商或招標投標,強化經濟合同管理,清理糾正不合法、不合理的合同;
建立資產處置制度,明確資產處置流程,規範收益分配管理。要建立健全年度資產清查制度和定期報告制度,以後每年末開展一次資產清查,掌握資產變動情況。清查結果報鎮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審定。

六、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20xx年6月底前完成)

鎮經發辦牽頭按照有關政策要求,結合本鎮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規範清產覈資程序,明確清產覈資結果審批流程,細化清查明細表和登記表,開展政策宣傳和業務培訓,爲清產覈資工作奠定基礎。

(二)實施階段(20xx年10月底前完成)

各村(含改制村)和鎮級公司組建清產覈資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工作計劃,明確職責分工。鎮經發辦、規建辦(土地所)、“三資”中心、鎮屬公司財務中心、財政所、社事辦、文體中心等相關部門指導鎮、村(組)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面清查覈實集體資產,分別填寫《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報表》。經發辦、規建辦(土地所)、“三資”中心、鎮屬公司財務中心等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做好《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報表》填報工作,校驗覈對數據,經鎮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審定,形成鎮、村(組)級集體經濟組織資產負債彙總表和資源性資產清查登記彙總表。針對清產覈資中發現的問題,各基層單位需上報情況說明,編寫工作總結報告和《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報表》並報送區農委。

(三)檢查驗收階段(20xx年11月底前完成)

配合區農委等相關部門開展監督檢查和成果驗收。健全完善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制度。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是貫徹落實《上海市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條例》的重要舉措,是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各集體經濟組織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採取具體措施,紮實推進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工作。在清產覈資工作中,要妥善處理好國家、集體與農民的關係,資產所有權主體與管護費用承擔主體的關係,不良資產債務覈銷與集體資產真實完整準確的關係,確保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二)加強部門配合

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工作由鎮經管中心牽頭實施,規建辦(土地所)、“三資”中心、鎮屬公司財務管理、財政所、社事辦、網格中心、文體中心等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明確任務分工、落實工作措施;
要建立工作聯繫制度,定期將工作進度、經驗做法和有關問題及時總結匯報;
要建立工作經費保障制度,將清產覈資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確保清產覈資工作穩妥有序推進。

(三)明確任務分工

經發辦負責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規範清產覈資程序,明確清產覈資結果審批流程,細化清查明細表和登記表,開展政策宣傳和業務培訓。

規建辦(土地所)負責覈對資源性資產清查登記表數據。

“三資”中心負責覈對村級農村集體單位資產、資金類清查登記表數據。

鎮屬公司財務中心負責覈對鎮級農村集體單位資產、資金類清查登記表數據。

財政所、社事辦、網格中心、文體中心等其他職能部門協助覈對其他相關數據。

(四)加強問題查處

清產覈資工作中發現的問題要認真查處。對沒有登記入賬或者覈算不準確的,要按照《農村集體資產清產覈資辦法》有關規定及時登記入賬或者調整賬目;
對長期借出或者未按規定手續租賃轉讓的,要清理收回或者補辦手續;
對侵佔集體資金和資產的,要如數退賠,涉及違規違紀的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要結合此次清產覈資工作,組織力量對集體財務管理混亂的單位進行集中清理整頓,防止和糾正發生在羣衆身邊的腐敗行爲。

(五)加強宣傳督導

鎮經發辦、規建辦(土地所)等職能部門要深入各農村集體單位,做好政策宣傳和業務培訓,用羣衆聽得明白的語言、看了清楚的典型,解讀好政策精神和工作要求,動員發動廣大農民羣衆理解、支持和參與清產覈資工作,迎接市農委、區農委聯合督查組督導調研,及時總結經驗、發現和解決問題,以督查促進清產覈資工作穩步推進,確保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