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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意金協議書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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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誠意金協議


風臨左岸誠意金協議

甲方:煙臺恆祥置業有限公司 編號: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及國家現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經平等協商,自願訂立本協議。

誠意金協議書模板

  一、乙方自願交納風臨左岸誠意金,乙方理解並認可本協議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二、 乙方自願交納人民幣: 元整(大寫: 整)作爲誠意金,乙方交納誠意金後可享受團購價格。

三、 在甲方風臨左岸房源推售時,乙方如購買甲方風臨左岸住宅,誠意金可以直接衝抵購房款。

本協議簽訂後,乙方可參加開盤選房活動,房源推售當天,乙方未按甲方對外公佈的開盤時間到場,錯過選房時間,則視爲自動放棄選房權。

乙方交納的誠意金在選房後抵入定金,未能成交時則在房源推售當天起計,30天后甲方全額退還本金 (無息),同時收回本協議及收據。

四、 本協議與誠意金收據共同使用方可生效。每份僅限購買一套住宅,並不得重複使用。

五、 乙方所持協議的編號僅爲標記功能,不代表選房順序。

六、 本協議需持有效身份證明辦理,不可更名。

七、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執叄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訂之日起

生效。

八、 本協議中的乙方信息請準確填寫,由於乙方填寫信息不準確而造成不能及時得到通知

或其他損失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九、 煙臺恆祥置業有限公司擁有本項活動的最終解釋權。

十、 本協議如在履行過程中引發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

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煙臺恆祥置業有限公司

乙 方:

聯繫電話:0535-4664666/4664777

身份證號:

地址:風臨左岸銷售中心

聯繫電話:

地 址:

日 期: 年 月 日

置業顧問

銷售經理確認:

審覈簽字:

財務確認:

篇二:誠意金協議書

誠意金協議書

甲方: 購買方

乙方: 中介方

丙方: 售賣方.

經甲乙雙方充份協商,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爲了購賣取得優先權,因此以先交元誠意金作爲購買誠意的保證.乙方保證優先張上 術賣給甲方,乙方期間不能賣給他人.

二: 如因丙方(售賣方)其它原因不肯賣,則乙方所收的誠意金要在3天內無條件全額退回給甲方. 如因甲方原因,未能達成交易的,乙方有權不退還誠意金. 三: 本合同一式兩份,簽名後生效,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作爲憑據.

四: 未盡事宜補充: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篇三:誠意金協議書_2

誠 意 金 協 議 書

甲方:

聯繫電話:

認購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聯繫地址:

經甲乙雙方充分互信瞭解,乙方意向選擇甲方開發的,位於 之 房產,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乙方自願意向選擇傾城項目位於單元 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

上述房產單價爲人民幣 元/平方米,總房款爲 乙方已對意向選擇之標的物現狀充分了解,在簽訂本協議書之日自願向甲方交納誠意金人民幣 元,大寫 元,此款項在簽署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自動轉爲購房款。

意向付款方式:

1、 一次性付款:

單價爲人民幣元/平方米,實際總房款爲。

2、 銀行按揭付款:

單價爲人民幣/平方米,實際總房款爲,首付款人民幣爲 元。

乙方按照上述付款方式和規定時間前往銷售部辦理相關手續,逾期未辦理者,視爲放棄所選房源,甲方有權可另行處置乙方意向選擇之房產。

甲方將按照本協議約定爲乙方保留協議項下之房產認購權,直至甲方向乙方發出簽署銷售合同正式通知後三日內,若超出此期限乙方示予簽署正式銷售合同,則本協議書作廢失效,甲方有權另行處置乙方意向選擇之房產。

乙方應在甲方發出的正式通知之三日內,到甲方位於該項目現場之展示中心簽署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

甲方自取得上述房產的預售許可證後,在《平頂山晚報》上發佈該房產的簽約公告,本簽約公告就視爲甲方對乙方的正式簽約通知,乙方應於自該簽約公告

發佈之日起三日內到甲方指定的地點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超出此期限上述方產之協議書作廢失效,甲方有權另行處置乙方意向選擇之房產。

本誠意金書執行過程中,因不可抗力原因及非甲方之原因導致本協議項下房產不能售予乙方,則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且自甲方正式向乙方發出通知後,雙方解除本約定,甲方應無息返還乙方所交納之誠意金。

若乙方未簽署正式合同或要求退回本協議項目下之房產,乙方向甲方交納違約金兩萬元。

因本協議收發生的一切爭議,由甲乙當事人雙方協商或協調解決,協商協調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平頂山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裁決。

本協議書在甲乙雙方簽署,並在乙方交付足額誠意金後生效。

甲乙雙方簽署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後,本協議失效。

本協議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本協議正本叄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壹份,僅正本具有法律效力。

備註: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置業顧問

年 月 日

篇四:誠意金意向書2

協議編號:

藍海公寓誠意金協議書

藍海公寓誠意金協議書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河北珠峯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營業執照號碼: 130101000007943

地址: 石家莊市新石北路168號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國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守法的原則,經協

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房屋情況

房屋座落: 唐山市海港開發區海平路與港榮街交口 。設計用途 商住 ,建築結構 框架結構 。建築層數爲 7 層。建築面積 10550 平米。

房屋土地來源爲: 出讓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年

限爲70年,土地使用年限爲 2006 年 10 月 30 日至 2076 年 10 月 29 日。

第二條 房屋價款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爲第 層___號房,建築面積爲______平米。

房屋銷售按建築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價格爲 ¥ 元(人民幣),總價

款爲:¥ 元(幣種:人民幣),計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法定代表人: 韓久啓 聯繫電話: 0315-2912096 元整(大寫)。

第三條 房屋交付日期

在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後30日內,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將具備商品房驗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第四條 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時間

雙方約定,乙方按下列第 種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的,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存入房屋全部價款¥ 元(含定金),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貸款付款的,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存入房屋首付款¥ 元(含定金),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其餘房款 ¥ 元,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辦理貸款。

3、分期付款的,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存入房屋首付款¥ 元(含定金),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於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存入房屋尾款¥ 元,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第五條 甲方逾期交付該房屋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協議第三條約定日期交付房屋,逾期在 90日內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協議約定甲方應支付房屋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房屋之日止,按銀行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乙方有權按照下述的第 1 種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協議繼續履行。甲方應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協議約定甲方應交付房屋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房屋之日止,按銀行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房屋價款的 0.1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協議。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貸款利息,利息自協議約定甲方應交付房屋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房屋價款的 0 ‰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的實際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甲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處理

乙方如未按本協議第四條約定的日期付款,逾期在 30 日內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協議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有權按照下述的第 1 種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協議繼續履行。乙方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協議約定乙方

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乙方還應每日按房屋價款的 0.1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協議。乙方應每日按房屋價款的 0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房屋建築面積與銷售建築面積差異的處理

房屋建築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爲法定依據。房屋建築面積與甲方銷售面積差異不超過±3%(包括±3%)的,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屋價款按房屋建築面積與銷售建築面積的差異多退少補。面積差異超過±3%的,雙方約定如下: 按照國家規定執行,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多退少補.並由甲(乙)方將差價額在30日內支付給乙(甲)方。

第八條 房屋質量及保修責任

甲方交付的該房屋的質量和設備等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未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和承諾的,甲方應承擔責任。在乙方正常使用情況下,甲方應按照河北省政府規定履行保修責任。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損壞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房屋配套設施運行的約定

下列配套設施運行日期約定如下:

1、上水 入住開通 。

2、下水 入住開通 。

3、供電 入住開通 。

4、暖氣 入住第一個採暖期開通 。

5、 相關配套設施運行應遵循物業公司有關規定 。

第十條 房屋權屬登記

雙方約定,自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後180日內,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由於甲方的原因,未能在上述期限內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按下列第 1 種

約定處理:

1、 協議繼續履行。甲方應按房屋價款的 0.1 ‰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 解除協議。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日次日起至甲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按房屋價款的 × %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的約定

甲方保證在交付房屋時,無權屬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如存在權屬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二條 爭議處理

本協議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 2 種方式處理:

1、向 ×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協議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協議份數

本協議連同附件共 4 頁,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一份存留備檔,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在該房屋具備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條件後,並得到甲方通知三日內完成簽約,《商品房買賣合同》生效,本協議自動廢止。

甲方: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合同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篇五:誠意金協議書 2

誠 意 金 協 議 書

甲方:

聯繫電話:

認購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聯繫地址:

經甲乙雙方充分互信瞭解,乙方意向選擇甲方開發的,位於 之 房產,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乙方自願意向選擇傾城項目位於單元 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

上述房產單價爲人民幣 元/平方米,總房款爲 乙方已對意向選擇之標的物現狀充分了解,在簽訂本協議書之日自願向甲方交納誠意金人民幣 元,大寫 元,此款項在簽署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自動轉爲購房款。

意向付款方式:

1、 一次性付款:

單價爲人民幣元/平方米,實際總房款爲。

2、 銀行按揭付款:

單價爲人民幣/平方米,實際總房款爲,首付款人民幣爲 元。

乙方按照上述付款方式和規定時間前往銷售部辦理相關手續,逾期未辦理者,視爲放棄所選房源,甲方有權可另行處置乙方意向選擇之房產。

甲方將按照本協議約定爲乙方保留協議項下之房產認購權,直至甲方向乙方發出簽署銷售合同正式通知後三日內,若超出此期限乙方示予簽署正式銷售合同,則本協議書作廢失效,甲方有權另行處置乙方意向選擇之房產。

乙方應在甲方發出的正式通知之三日內,到甲方位於該項目現場之展示中心簽署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

甲方自取得上述房產的預售許可證後,在《平頂山晚報》上發佈該房產的籤

約公告,本簽約公告就視爲甲方對乙方的正式簽約通知,乙方應於自該簽約公告發布之日起三日內到甲方指定的地點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超出此期限上述方產之協議書作廢失效,甲方有權另行處置乙方意向選擇之房產。

本誠意金書執行過程中,因不可抗力原因及非甲方之原因導致本協議項下房產不能售予乙方,則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且自甲方正式向乙方發出通知後,雙方解除本約定,甲方應無息返還乙方所交納之誠意金。

若乙方未簽署正式合同或要求退回本協議項目下之房產,乙方向甲方交納違約金兩萬元。

因本協議收發生的一切爭議,由甲乙當事人雙方協商或協調解決,協商協調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平頂山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裁決。

本協議書在甲乙雙方簽署,並在乙方交付足額誠意金後生效。

甲乙雙方簽署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後,本協議失效。

本協議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本協議正本叄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壹份,僅正本具有法律效力。

備註: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置業顧問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