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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略合作協議書2篇

協議書 閱讀(2.01W)

企業戰略合作意向書指的是戰略合作意向雙方之間本着平等互利、優勢互補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在對企業戰略合作事宜上正式簽訂條約、達成協議之前,表達初步設想的意向性文書。下面是戰略合作協議書,歡迎參考閱讀!


戰略合作協議書2篇
  篇一:金融投資公司戰略合作協議書

甲方:

乙方:伊犁納雲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爲了推動伊犁州地區互聯網金融、信貸事業的發展,促進合作雙方企業的轉型升級,更好地爲廣大客戶提供金融信息服務,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過雙方多次交流和互訪,鑑於雙方在投資理念、項目篩選標準、投資決策機制、增值服務等方面有極強的一致性和互補性,爲切實加強溝通和合作,充分發揮各自優勢,雙方決定建立戰略合作伙伴關係、共謀發展。

  經友好協商達成本金融戰略合作協議書框架協議條款:

第一條 合作事項

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擬在信息服務、財務顧問、資產託管、產權交易、擔保租賃、股權投資、搭建中小微企業及商戶綜合金融服務平臺等方面開展深入合作,共同註冊成立“富利源”品牌的伊犁州信息服務公司,實現資源共享、共贏未來。

第二條 戰略合作關係的建立

甲乙雙方經協商,決定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建立長期的戰略合作伙伴關係,共同利用自身的優勢爲客戶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務,通過業務合作與創新,加強風險防控能力,共同做大做強,精誠團結,目標一致,實現跨越式發展。

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簽訂之日,爲戰略合作關係確立之日。

2.甲乙雙方信息資源互享,各自保證其信息來源的真實性、準確性與時效性。並對各自提供的信息、資源以及公司運營過程中的服務內容承擔相應的責任,並享有收益。

3.甲乙雙方在市場推廣、宣傳和企業運營過程中共勉互助、一路同行、緊密合作。

4.甲方及其所屬的運營團隊擁有共同註冊成立企業的70%股權,乙方及其所屬的運營團隊擁有共同註冊成立企業的30%股權。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相關經營手續的正常辦理,如共同註冊成立公司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對公賬戶等,以及合作單位的業務授權、資源授權和相關協議等。

2.甲方負責公司運營過程中各部門及負責人工作職責的協調和監督事宜。

3.甲方負責資料審覈及風險控制,如資產評估,文件審閱,催收、回款。

4.甲方負責項目資金儲備,保證公司運營過程中根據市場需求有足夠的資金儲備量,並且保證其來源符合相關法律及政策規定。

5.甲方負責公司啓動資金儲備,正式運營前的成本覈算及正式運營前的費用支出。如辦公場地租賃費用、裝修費用、辦公設備採購費用、註冊資金等。

6.甲方負責公司股東章程、協議的制定,負責公司規章,員工職責等規範性制度的制定。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負責雙方共同註冊成立公司的產品類型、業務知識的培訓及宣傳。

2.乙方負責行業信息彙總跟新,市場調研,競爭對手分析,營銷策劃,營銷話術標準等文案。

3.乙方負責公司經營項目、全線業務的營銷推廣,以及業績指標的達成。

4.乙方負責業務部門的人員組建、篩選、培訓、考覈。

5乙方需配合甲方完成公司自組建到正式運營期間的任何需求服務。如裝修跟進,辦公場地及設備的日常維護等。

6.乙方需服從並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第五條 申明

甲乙雙方根據市場調研、資源儲備等因素綜合考量,共同協商擬定公司經營目標,運營項目,產品類型,業績指標。最終由甲方負責決策。

甲乙雙方參考行業標準及公司經營理念等因素協商擬定公司組織架構,員工薪資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最終由甲方負責決策。

公司的運營項目、業務體系、產品的最終解釋權及法律效應歸屬於甲方。 科技金融,共贏未來。

第六條 保密條款

1.本協議所指之商業祕密是指不爲公衆知悉、能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對方採取保密措施的一切技術經營信息。

2.甲乙雙方對其所知悉的商業祕密,只能用於共同註冊成立公司的發展之唯一目的。

3.甲乙雙方應對其通過工作接觸和通過其他渠道得知的有關商業祕密嚴格保密,未經股東會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或其他人披露。

4.如發生與本協議有關的分歧或爭議,均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本協議或任何條款被判定爲無效,本協議保密條款繼續有效。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協議一經簽署,甲乙雙方均應全面、適當履行本協議的全部義務。任何不履行本協議或該履約行爲不符合本協議約定條件的一方,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本協議的任一締約方嚴重違反本協議之規定,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或履行本協議已成爲不必要時,相對方有權終止履行本協議,並可要求解除本協議,但該解除協議的意思表示應書面通知相對方。

第八條 適用法律與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履行、終止與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如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經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被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被判定爲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履行。

第九條 協議之終止

1.本協議的有效期限爲 年,

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協議有效期屆滿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本協議;

3.不可抗力,如遇戰爭、停電、罷工等國家政治、經濟環境發生變化或地震、火災、海嘯等自然災害造成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影響本協議執行情況,本協議雙方以書面形式決定協議的暫緩或終止。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以書面形式形成補充協議或相關協議,補充協議或相關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雙方單位公章後生效;

3.本協議正本一式6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人代表 法定人代表

(或授權代表):(或授權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篇二:金融戰略合作協議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負責人:

爲建立長期、良好的金融合作關係,緩解乙方會員企業融資難的矛盾,提高爲企業融資服務的能力,甲乙雙方本着“合作、發展、共贏”的原則,決定建立“金融戰略合作伙伴關係”,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雙方建立戰略合作關係,旨在於爲乙方會員企業搭建融資平臺,促進企業、金融機構和區域經濟可持續發展。

第二條 爲有效執行本協議,甲方、乙方同意建立定期或不期協調例會制度,以保持聯繫,溝通信息,解決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產生的問題。

第三條 甲、乙雙方將積極探索並推動金融服務的新途徑,充分利用現代化金融產品,運用全方位銀行技術,擴大金融服務功能。

第四條 甲方願意將乙方推薦的企業作爲重要的基本客戶,在法律、法規和金融政策允許的前提下,優先爲推薦企業提供金融服務。

第五條 乙方向甲方推薦資信良好、履約能力較強的會員企業,甲方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金融政策以及內部信貸審批制度的規定,對乙方推薦的會員企業進行審查,並對審查合格的企業提供融資支持。具體融資方式包括:流動資金貸款、具體授信手續按下款額的XX收取。

第六條 乙方在推薦時,應向甲方提供推薦企業的聯繫方式、基本資料,併爲銀企之間的合作努力進行牽線搭橋,儘量發現並提供更多的合作機會。甲方爲乙方會員企業提供授信後,乙方應儘可能及時地向甲方提供該企業經營穩定性和成長性方面的動態信息。

第七條 爲保證甲、乙雙方更穩定的合作關係,將風險降低,乙方需向甲方提交XXX保證金,待繼有秩序性合作關係後半年退還所有保證金,具體時間定以簽約日.收款人爲甲方主要負責人賬號:(XXX).

第八條 甲、乙雙方對在本協議簽訂及履行過程中所獲得的對方的商業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九條 甲方所有事務委託XXX面籤,對接,收款,乃此協議唯一主事人。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貳份,經雙方有權簽字人簽字或加蓋印章,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撤消或終止協議。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負責人: 年 月 日(或授權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