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等大環境影響,今年的大學生就業比較艱難。面對就業機會,很多學生不敢“挑挑揀揀”,有工作就幹,這在無形中給不法分子帶來了“套路”求職人員的機會。
近期,全國公安機關辦理了多起涉及大學生求職就業過程中被矇蔽、誘騙甚至強迫參與傳銷、電信詐騙、盜竊、賭博、賣淫等違法犯罪的案件。
對此,網警叔叔梳理了四種求職就業中容易陷入的大坑和實例,剛剛走入社會的學生們,一起來看看吧!
01
犯罪團伙坑
真實案例1:陳某某等人租用固定場所,註冊成立某某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高薪招聘爲幌子,在招聘網站上發佈信息,稱工作內容爲網絡遊戲推廣運營,並採取公司規範流程組織面試培訓及辦理入職手續。
覃某、李某等10名大學生在應聘過程中一直未發現問題,直到在“工作”接受用戶充值時才意識到自己從事的是網絡賭博平臺推廣這一非法“職業”。然而他們沒有報警,卻選擇了繼續參與,最終被追究刑事責任。
真實案例2:黃某某成立某某貿易有限公司,以高額薪酬爲誘餌,在某招聘網站上發佈信息,招攬大學生充當業務員。
黃某某等5名大學生工作後才察覺到公司是讓他們從事詐騙活動,然而他們發現後並沒有主動中止,而是繼續參與詐騙,最終被追究刑事責任。
高薪招聘!
五險一金!
錯過後悔一輩子!
網警分析:
“在我們這裏幹上個一兩年,你就能年薪幾十萬甚至上百萬”。一些賭博、詐騙、洗錢團伙會承諾員工的工資遠高於市場價,對於剛剛踏入社會的畢業生來說,這樣的誘惑不言而喻。
很多年輕人社會經驗少,走出校園想盡快掙錢回饋家庭。一些犯罪團伙就抓住了這種心理,打出高薪的噱頭,誘騙大學生入夥。
然而請你仔細想一想,你的工作經驗並不豐富、勞動技能並不嫺熟、人脈商圈尚未積累,甚至工作能力也未得到實際檢驗,企業爲什麼會願意拿出高薪聘用你呢?十有八九就是騙局啊!
02
非法行爲坑
真實案例3:某公司經理古某某、部門主管龐某某以轉正考覈爲由,要求劉某某等多名新入職大學生將競爭對手的共享充電寶盜竊回來交給公司(迷惑行爲……)
爲保住“飯碗”,增加業務量,這些大學畢業生真的去進行了偷盜,最終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真實案例4:周某某謊稱是某日報社下屬週刊工作人員,以月薪1萬元且事後安排在某日報做實習記者爲誘餌,聘用正在找工作的大學生王某某,並要求其跟蹤偷拍他人。最終,王某某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你想不想入職?
你想不想轉正?
想就快照我們說的做!
網警分析:
有的大學生法治意識和是非觀念不強,在求職就業過程中,遇到所在公司的“上級領導”指使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任務可能觸犯法律法規時,不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或嚴辭拒絕,而是爲保住工作選擇完成指令。
要對基本的法律法規有常識啊學生們!不能做的不該做的,一律不要做,你當人家是考驗你有沒有敬業精神,人家當你是傻子,利用你去做“髒活兒”,讓你背黑鍋。
03
傳銷坑
真實案例5:陳某某等人通過在某同城招聘網投遞簡歷,受聘於某“貿易公司”。該公司對其進行職業培訓,向其傳授以微信聊天等方式實施傳銷的技巧。
陳某某後來意識到該類活動屬違法犯罪行爲,卻因工作簡單、收入高以及僥倖心理等原因繼續參與。更有甚者,在原公司解散後,陳某某積極與他人組建新公司,如法炮製,招聘、培訓10多名求職大學生繼續從事違法活動,危害性進一步擴大。
加入我們!
買買買賺賺賺!
很快你就是上線!
網警分析:
同學們,天上不會掉餡餅,傳銷公司的套路話語往往都是“讓你在消費的時候同時賺錢”。可消費就是消費,賺錢就是賺錢,把消費說成是賺錢,只能是騙局!
04
淫穢色情坑
真實案例6:女大學生李某某、夏某某、楊某某被朋友以從事正規按摩工作爲幌子誘騙至廣東,剛一到達即被控制,經歷了拘禁、毆打後,被迫在廣東廣西等地從事賣淫活動,成爲犯罪分子的斂財工具。
背井離鄉
舉目無親
叫破喉嚨也沒用的
網警分析:
有的女大學生在求職時缺乏戒備心理,“撿到籃子裏就是菜”,很容易被社會、網絡上結識的別有用心的人鼓動,以介紹工作名義背井離鄉,來到陌生城市,被迫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女孩子們在遇到有高報酬、優厚條件的外地工作時,一定要提高警惕,謹慎前往。不要陷入火坑,萬劫難復。
求職難,求職難
多歧路,今安在
告別青青校園,踏入花花世界
找到一份理想的工作
從來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特別是在疫情影響下的今天
但來日方長,切記擦亮雙眼
決不能在人生剛開始的時候
就抹上污點,一世難贖
來源:公安部網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