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簡歷模板館>熱點>其他文案>

單位職工工資專項集體協議書7篇 職工工資協議書:單位集體專項方案

其他文案 閱讀(2.24W)

單位職工工資專項集體協議書是一種重要的勞動關係管理工具,旨在明確單位與職工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規範雙方在工資方面的關係,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提高企業的運營效率。

單位職工工資專項集體協議書7篇 職工工資協議書:單位集體專項方案

第1篇

甲方(企業方):____公司(行業、區域)乙方(職工方):____公司(行業、區域)工會

提示:工資集體協商代表人數由雙方協商確定,但每方人數應不少於3人,企業方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書面委託人擔任,職工方首席代表由工會主要負責人擔任;行業(區域)協商企業方首席代表應推舉產生。協商雙方也可委託本單位以外專業人員作爲本方的協商代表,但人數不得超過本方代表的1/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上海市集體合同條例》、《集體合同規定》、《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工資專項集體合同。

根據企業年度經營目標,參照本市發佈的工資增長指導線,確定年度除經營者以外的職工平均工資在上年萬元的基礎上,增長幅度爲%。(或者增幅在%——%之間)

提示:年度工資調整幅度應當作爲工資專項集體合同的主要條款,協商雙方可根據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結合銷售額、利潤等年度經濟效益指標或經營目標等,參照本市工資增長指導線,協商確定年度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的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工資的增長應當與企業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同步,經濟效益下降的,職工平均工資可維持原水平或適當下浮。企業應根據所在行業和自身的生產經營特點界定生產服務等一線崗位範圍,生產服務一線職工的平均工資增長幅度應不低於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的增長幅度。

行業(區域)可協商產生行業(區域)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最低增長幅度,各個企業在最低工資增長幅度基礎上,結合自身的經營狀況等因素,合理確定本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增長幅度。

根據企業生產經營特點,本企業實行爲主的基本工資制度。

提示:企業應當制定覆蓋本企業全部從業人員的基本工資制度,包括使用的勞務派遣員工和其他從業人員等。結合實際情況,可根據不同崗位的工作特點和性質,對不同崗位實行不同形式的工資制度,如管理崗位實行崗位等級工資制、銷售人員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等。

根據崗位特點,採用不同的工資分配形式。崗位採用工資形式;

提示:企業可根據不同崗位的工作特點,採用不同的工資分配形式。如管理崗位採用計時工資、生產服務崗位採用計件工資、銷售人員採用提成工資、技術崗位採用項目工資等。對於實行計件工資的崗位,可通過協商合理確定勞動定額標準,一般應使同崗位90%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實行提成工資的崗位,可通過協商確定提成比例。

基本工資從月起提高元/月(或%)。基本工資佔全部工資的比例不低於%。

提示:工資結構一般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各類津補貼等組成,企業應當以確立的工資分配製度和工資分配形式爲基礎,合理制定相應的薪酬管理辦法和績效考覈辦法。可根據不同崗位的工作職責和任職要求等因素,合理確定不同崗位的基本工資水平和所佔比例。

企業的最低工資在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有所提高,提高的幅度爲(或不少於)%。基本工資爲最低工資標準的人數佔全部勞動者的比例不超過%。

提示: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工資收入應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同時,企業可以在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協商確定本企業的最低工資標準或協商確定不同崗位的最低工資標準。並且,基本工資爲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者人數應控制在一定的比例內。

行業(區域)可協商確定本行業(區域)的最低工資標準,以及同類工種崗位的最低工資標準。同時,也可協商確定以最低工資標準作爲基本工資的勞動者人數的比例。

工資結算週期爲自然月,工資支付日爲每月___日。加班工資按___結算,在次月___日發放。

提示: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工資支付管理辦法,做好各項必要的臺帳記錄,並向勞動者提供本人的工資單。工資一般應通過銀行發放,並按時足額存入勞動者個人銀行帳戶。加班工資一般應按月結算,並在次月發放;執行綜合計時工時制度的,按批准的週期進行結算。

提示:中班爲工作至22點以後下班,夜班包括工作至24點以後下班或夜間連續工作12個小時兩種情況,早班爲凌晨5點以前上班。

行業(區域)可協商確定本行業(區域)的最低中夜班津貼標準。

提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企業安排勞動者在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季節津貼。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高溫季節津貼的發放對象。

提示: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爲職工提供免費工作餐或者發放工作餐補貼。

行業(區域)可協商確定本行業(區域)的最低工作餐標準或補貼標準。

提示: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爲職工上下班提供班車或者發放上下班交通費補貼。

行業(區域)可協商確定本行業(區域)的最低上下班交通費補貼標準。

提示: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參加除法定社會保險以外的其它保險項目,如企業年金、補充住房公積金、補充醫療保險、市總工會的各項保障計劃、商業保險等。以及設立體檢、療休養、職工生活困難補助等福利項目,並協商確定相關福利項目的費用標準。

行業(區域)可協商設定本行業(本區域)的保險福利項目,以及相應的最低費用標準。

9、本工資專項集體合同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審議通過,由雙方首席代表正式簽字,並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查後生效。

提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自收到送審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即行生效。生效的工資專項集體合同應由協商代表以適當的形式向本方全體人員公佈。

行業(區域)協商應列明覆蓋的企業以及覆蓋的勞動者人數。

10、本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遇有不可抗力或者企業經營狀況出現重大變化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

11、本工資專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事項,以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爲準。

12、本工資專項集體合同一式三份,企業方和職工方各執一份,審查部門存檔一份。

提示:行業(區域)工資專項集體合同所覆蓋的企業和工會都應持有本合同文本。

提示: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原則上應適用於企業的全體勞動者。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可以納入用工單位的工資集體協商範圍,建立勞務派遣員工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實行內部統一的薪酬分配製度,落實同工同酬。

14、本工資專項集體合同有效期爲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合同終止前3個月內,雙方可提出次年的工資集體協商方案。

提示:工資專項集體合同涉及職工年度工資調整方案,並與企業的經濟效益、經營狀況密切相關,有效期一般應爲一年。

單位職工工資專項集體協議書7篇 職工工資協議書:單位集體專項方案 第2張

第2篇

本協議由(單位)(簡稱甲方)與工會(簡稱乙方)根據《勞動法》、《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以及省、市有關條例規定,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經企業方代表和職工方代表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對企業和職工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雙方應認真履行協議的規定。

第一條企業必須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制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生產環境和作業條件,積極加以改善;提供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條企業應對職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培訓,堅持“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建立教育培訓檔案、臺帳。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國家有關部門培訓後,取得相應資格操作證,方可安排其進行作業。

第三條企業在進行新建、擴建、改建和技術改造和引進、推廣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時,勞動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必須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工會依照國家規定參與“三同時”審查驗收,有權提出意見並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條企業要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及其後果、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職工,並在勞動合同上寫明。

有毒有害等作業場所應當設立警示、警告標誌,定期進行安全衛生檢測,向職工公示公佈檢測結果。對直接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職工,要進行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體檢,同時按要求每年定期進行健康體檢,建立個人職業衛生健康檔案。職工因患職業病或因工受傷的工資和醫療費,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發生工傷事故和嚴重職業危害時,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在及時向有關方面報告的同時通知工會。工會有權依法參加事故調查,提出處理意見,並要求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六條工會依法組織職工,參加企業安全生產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保障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企業在研究制定和修改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時,工會應當參加,涉及職工勞動安全健康的重大問題,須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審議通過。

第七條工會有責任教育職工嚴格遵守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配合企業組織職工接受安全技術教育培訓,按規定穿戴和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工會應積極協助行政落實企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監督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法規的執行,通過開展羣衆性的“安康杯競賽”等活動,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技術素質和自我防護意識。

第八條工會應認真履行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職責,有權糾正違章指揮。對強令工人冒險作業行爲或發現明顯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時,有權停止作業並提出解決的建議;當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組織職工撤離危險場所,企業行政方面應及時做出處理決定。

第九條以下由企業、職工代表提出要求協商的與勞動安全衛生有關的問題:

第十條本協議由集體合同監督檢查小組負責監督,監督小組每年不少於二次向企業和工會聯席會議彙報協議履行情況,聯席會議有權針對問題及時協商。企業工會應每年不少於一次向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報告勞動安全衛生協議履行情況。

第十一條本協議經企業與職工雙方代表協商一致,在提交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後,由雙方首席代表簽字後生效。

第十二條本協議有效期爲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並於期滿前60天內進行下一輪勞動安全衛生集體協商。

第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一致達成的意見可作爲協議的附件一併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上級工會、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各一份。

第3篇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集體合同條例》、《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執行。

3、企業根據各類人員不同崗位性質,工資分配的具體形式爲:

4、企業年工資總額達到 萬元,年增長 %,員工年平均工資達到 元,年增長 %。

5、企業以法定貨幣(人民幣)形式,於每月 日前支付全體職工的工資。如遇節假日、休息日可提前或推後至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7、職工在法定節假日、休息日以及依法享受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等假期間,應視爲提供了正常勞動,按照不低於其本人基本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8、職工在病假、事假以及工傷醫療期間的工資支付辦法爲:

第三條 企業的權利和義務是: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制訂與工資支付相關的規章制度;根據規章制度對職工進行考覈和獎懲;根據對職工的考覈情況,必須按時足額支付職工的工資。

第四條 職工的權利和義務是:通過職工民主管理形式參與企業規章制度的制訂;積極負責地按時完成生產或工作任務;完成任務後,按時足額領取勞動報酬。

第五條 凡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進行修改或變更。

1、國家法律、規定有重大變化,如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等;

2、企業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工資合同中的部分條款難以履行時;

4、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發生重大變化,影響企業職工實際工資收入較大。

第六條 凡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提前終止合同;

2、雙方發生重大對抗,致使企業生產經營不能正常運行;

1、由於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條款不能履行,由有過錯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的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協議或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按國家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4、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給雙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按國家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有牴觸的,按國家和省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當地勞動部門和企業上級工會組織各一份。

第4篇

赤水市工資專項集體合同

依據《勞動法》、《工會法》和《集體合同規定》等規定,依照“平等協商,共謀發展”的原則,結合我局實際,訂立本合同。

1、企業根據林業局和上級的規定,結合本場實際,制定企業工資制度並付諸實施。

2、企業內部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和“按勞分配與按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的原則。

3、工資分配應適當向生產一線,苦、髒、累、險的崗位和工種傾斜。

1、確保全年不拖欠職工工資,並將隨着企業效益的提高,在政策允許的條件下,逐年提高職工工資收入。

2、職工在正常情況下發生的加班可實行輪(串)休或依照《勞動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特殊情況下(如法定假日、婚喪假期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的工資,企業應依法支付。

2、工資以貨幣(人民幣)形式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等代替貨幣。

林場要嚴格執行《勞動法》規定的最低工資保障制度,職工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線。

1、企業職工按國家規定享受取暖費、菜金補貼、獨生子女獎勵費等。有技術職稱人員按月享受科技津貼待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在崗職工的各項補貼。

2、企業可根據當年企業的經濟效益情況,爲職工發放獎金,具體數額由企業領導集體研究決定。

合同期限內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協商會議,就工資專項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通報和協商,並作出相應的決定。雙方應嚴格遵守決定。

合同期限內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平等協商會議,就工資專項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通報和協商,並作出相應的決定。雙方嚴格遵守決定。

1、林場應強化企業管理,加強宏觀調控能力,杜絕森林資源和國有資產的流失,提高經濟效益,提高企業職工工資水平。

2、林場根據國家和上級的規定,結合本場實際,有權制定各種規章制度與獎罰辦法在全局實施。

3、林場對違反規章制度造成一定後果的職工可根據國務院《職工獎罰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並在處罰前,徵求工會的意見。

4、林場應按《廠務公開實施》的要求,對有關工資規定的公開內容,採取多種形式予以公開。

5、保障女職工享有與男職工平等的勞動權利,依法享受特殊保護等福利待遇。

6、企業必須遵重和支持工會參與工資專項集體協商,保障職工參加工會組織的權利,支持工會行使民主參與和監督的權利。

7、建立集體協商機制,保持企業和職工合法權益,調動和發揮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

1、場工會要積極引導職工發揚主人翁精神,認真落實並確保完成局下達的各項生產任務和經濟指數。

2、加強對職工安全防範教育,並支持職工對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管理人員進行懲處的要求。

3、林場處理違紀職工,局工會如有異議,有權提出建議,待與林業局協商統一意見後方可處理。

4、場工會要積極履行監督職能,定期監督檢查林場有關工資規定的公開內容,傾聽職工羣衆的反映。

5、積極參與工資專項集體協商,維護職工參與民主協商的權利,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和女職工的特殊權利和利益。

6、維護林場的整體利益,並代表全場職工的整體利益,教育職工正確處理好個人、企業與國家三者利益的關係。

本合同自____年1月1日始至_____年12月31日止。場工會將本合同報林業工會,林業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接到文本後15日內無異議,本合同即行生效。

1、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特殊情況時,雙方均有權提出調整和修訂意見,並在十日內進行協商,修改或補充合同條款,作爲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在合同履行期間,因環境和條件發生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可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並經集體協商後予以變更或解除。

合同雙方無故違約,要各自承擔違約責任。單方違紀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的損失,並對有關責任人依法追究責任。

1、本合同適用於綏陽林業局河灣林場轄區內的所有公有和非公有制企業。

2、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報林業局工會、林業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各一份,存檔一份。

第5篇

甲方(工會或員工代表):_____ 乙方(企業):______________

員工人數:_________________人 企業性質:__________________

協商首席代表:_______________ 協商首席代表: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協商代表人數:_____________ 協商代表人數:______________

代表產生方式: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爲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企業內部分配決定機制,保障勞動關係雙方的合法權益,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海南省集體合同條例》、《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進行工資集體協商應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勞動權利與義務相統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維護正常工作秩序,保持和諧穩定的原則。

第二條 本協議制定的工資條款對本企業全體員工有效。員工個人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有關條款,不得低於本協議制定的標準。

第三條 本協議自依法生效之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 企業員工月工資標準應高於本地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第六條 企業以貨幣形式發放員工工資,每月至少發放一次。工資發放約定日爲每月___日。工資發放日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的,應當在之前的工作日發放。

第七條 員工加班工資計算標準以本人的月標準工資爲基數。

按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別支付150%、200%、300%工資報酬。

第八條 員工病假、非因工負傷工資支付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員工產假、看護假、節育手術假期的工資支付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獎金、津貼、補貼分配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根據政府公佈的______年工資指導線和上年度本企業員工平均工資水平,及企業生產經營效益,經協商,確定本年度員工工資增(減)____%。

員工增(減)工資具體辦法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每年_____月爲甲乙雙方集體協商,確定下一年度工資協議內容的時間,協商前企業代表要向工會代表或員工代表通報企業上年的經營情況和工資執行情況。

第十三條 本協議對企業和全體員工具有同等約束力。雙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協議的規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第十四條 乙方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員工工資,否則,應依法賠償員工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 員工違反有關規定,給乙方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本協議期滿自行終止。在協議履行期間發生不可抗力因素,經雙方協商可提前解除。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_,_另一份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存檔。

第6篇

根據勞動社會保障部《集體合同規定》、《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和《__________________集體合同條例》的規定,經_____________企業(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___工會委員會(以下簡稱乙方)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企業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企業的特點,與乙方協商確定企業的內部工資分配製度、工資標準和工資分配形式

二、甲、乙雙方根據政府公佈的今年本市企業工資指導線和上年度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以及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協商確定本年度職工平均貨幣工資收人應達到__________元,比上年增(減) _________元,同比增(減) ____%。

(1)工作日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加班工資;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在六個月之內安排同等時間補休的,支付不低於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二百加班工資;

(3)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三百加班工資。

3、按上述第二款支付的加班加點工資報酬是另外增發的,不含支付給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五、甲、乙雙方商定,企業每月至少給職工發放工資一次,並於每月_____日以貨幣形式予以支付,如遇休息日應提前進行發放。企業不得拖欠職工工資性收入;不得以產品、商品等實物抵付給職工工資性收人。如工資支付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視爲拖欠。無故拖欠,應按有關規定,給勞動者本人工資______%的經濟補償。

六、職工帶薪年休假期間的工資待遇、因公(工)負傷人員的工資待遇、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職工婚假、喪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待遇、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工資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支付。

l、甲、乙雙方商定,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企業按以下辦法爲職工辦理各類補充社會保險:_____________。

八、甲、乙雙方商定,本企業內部職工最低工資標準按不低於政府公佈的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本年度企業最低工資標準是按每人每月不低於______元確定。

九、雙方認爲需要協商與工資分配有關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對本合同未予明確的其它事項,雙方應當以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爲準,法律、法規未予明確的,應由雙方協商確定。

十一、工資專項集體合同簽訂後,遇有不可抗力或企業經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須變更協議的,雙方可協商修改協議,但一般每年一次。任何一方提出協商要求時,雙方應在七日內進行商談,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內容。

十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的履行、終止、爭議處理及法律責任,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有關條款執行。

十三、本合同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雙方首席代表簽字後,報送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查後生效。

十四、本合同有效期爲一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合同期滿即行終止。

十五、本合同壹式伍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各一份。

第7篇

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經行政方代表和員工方代表集體談判,取得一致協議,簽訂本工資專項集體合同。

第一條 經雙方代表集體談判,有關員工勞動報酬事宜商定如下:

3、工資分配形式:根據各類人員的工作崗位性質不同,工資分配形式的具體內容爲:

7、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員工在法定節假日、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喪假、探親假、年休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應視爲提供了正常勞動,公司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8、員工在停工學習、下崗放假、病假、事假期間以及工傷醫療期滿後的工資支付辦法爲:

12、員工工資不得隨便剋扣和無故拖欠發放,確因員工本人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由員工賠償經濟損失,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能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後剩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400元。

13、由於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勞動關係,員工的經濟補償金計發標準按員工本人履行正常勞動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執行。由於員工本人原因中止解除勞動關係或因違反法律、法規、公司規章制度,給公司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不發經濟補償金。若在公司工作期間使用過培訓教育費,則按5年服務年限平均,賠償未到服務期期間的培訓教育費。

第二條 根據權利、義務相統一的原則,經雙方代表談判,商定如下:

1、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可以制定與工資支付相關的規章制度。

3、根據生產經營特點,經與員工代表集體協商,科學合理制定生產(工作)定額標準。

4、根據對員工工作的考覈情況,按時足額支付員工工資,不得無故拖欠、剋扣或降低員工工資待遇。

5、公司在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故時,經雙方代表集體談判,可以調整員工工資發放標準,並報勞動部門備案。但員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情況下,員工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員工方集體談判代表有權參與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工作,充分反映員工羣衆的意見和建議。

2、員工應遵守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努力提高生產技術水平,提高工作效率,確保產品質量,促進公司發展。

4、公司確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的,員工應積極配合,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 除本合同外,雙方認爲需要談判的與工資分配有關的其它內容,經雙方代表集體談判達成的協議,可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一併執行。

第四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當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發生重大變化或公司停產、轉產、兼併、出現不可抗拒的外因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商定,並經員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後,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在合同變更解除後應於七日內將變更後的合同文本和變更(解除)說明材料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和上級工會。

1、由一方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條款不能履行的,由過錯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的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給一方造成損害的,無過錯方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因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違約方應按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加強監督檢查工作,在十一月份要對本合同執行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履約兌現情況,要定期向職代會和股東大會彙報,確保合同全面履行。

第七條 雙方因發行合同發生的爭議,首先由雙方集體談判解決;集體談判不能解決的,按集體爭議的有關處理規定辦理。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首席代表各一份,公司存檔一份,公司主管部門、勞動行政部門、上級工會各一份。

第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