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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租房合同8篇 解約租房:輕鬆解除租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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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題爲“解除租房合同”。租房合同是租房者和房東之間的法律約束,但在某些情況下,雙方可能需要解除合同。本文將探討解除租房合同的常見原因及操作步驟,幫助讀者在遇到問題時做出明智的決策。

解除租房合同8篇 解約租房:輕鬆解除租房合同

第1篇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年(下稱“租賃合同”),乙方向甲方承租位於號商鋪(下稱“該商鋪”),租賃期限自_______年01月01日起至_______年12月31日止。現因乙方於_______年12月31日撤出。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租賃合同的解除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甲、乙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自於年月01日起解除,合同中雙方的權利義務於租賃合同解除之日自行終止。

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它費用計算說明如下:

三、乙方在該商鋪所進行的固定裝修歸甲方無償所有,由甲方自行處置。但乙方在租賃期間添置的可移動物品歸乙方所有,乙方應在_______年01月01日前將該設施設備搬離該商鋪。乙方逾期搬離的,視爲乙方的違棄物,甲方有權自行處置。乙方搬離時不得損壞商鋪和其它屬於甲方所有的物品,否則,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並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四、乙方應在年月01日前向甲方移交該商鋪及其它屬於甲方所有的`物品,並經甲方驗收和書面認可;逾期不移交的,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元違約金,並賠償因此導致的甲方全部損失(包括甲方因不能按時向新的承租方交付該項商鋪而承擔的違約責任),但由於甲方原因導致逾期移交的情形除外。由於乙方租賃期間裝修或其它原因造成該商鋪受到破壞的,乙方須賠償因此經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五、因乙方未履行商鋪租賃合同的約定期限,乙方繳納轉名服務費¥____________________。繳納_______年01月01日前的租金、管理費、水電費。

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解除租房合同8篇 解約租房:輕鬆解除租房合同 第2張

第2篇

鑑於出租人(下稱“甲方”)與承租人(下稱“乙方”)就租賃位於房屋於年月日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租期年。

現承租人由於其自身的原因,要求終止該《房屋租賃合同》,雙方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1、乙方確認其終止《房屋租賃合同》系違約行爲,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甲方的損失;

2、甲乙雙方根據《房屋租賃合同》13。(a)的'規定,協商一致解除該《房屋租賃合同》;

3、乙方對租賃房屋的修繕、裝修、裝飾等物品的所有權轉移給甲方;

4、本協議簽署後,乙方對租賃房屋內的任何物品放棄主張任何權利;

5、甲乙雙方確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時無債權債務糾紛,也不因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產生債權債務糾紛;

9、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照原《房屋租賃合同》中相關條款處理。

第3篇

你和該公司之間是房屋租賃合同關係,房屋租賃合同是指房主將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並在租房合同終止時返還租賃房屋的協議。在這種合同關係中,房主的特權受到承租權的'限制,即:房主轉讓租賃合同未終止的房產,租賃合同對新房主繼續有效,這就是通常所說的“買賣不破租賃”,如果承租人主張購買租賃房,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享優先購買權。但是,未簽訂書面租房合同的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條的規定,視爲不定期租賃。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爲不定期租賃。

第4篇

甲、乙雙方就 年 月 日共同簽訂的《 租賃合同》(下稱合同)的解除相關事宜,約定如下,以資遵守。

1、甲方已收取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的租金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收取乙方履約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 );

2、乙方經甲方允許,已實際對承租房屋進行了裝飾、裝修和改造,並支出費用人民幣 元(大寫: );

3、乙方承租後爲承租房屋添置了 等物品,價值人民幣 元(大寫: );

4、甲方已代收乙方繳納的水、電、煤氣等費用人民幣 元(大寫: )至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尚欠水、電費用 元。

三、乙方裝飾、裝修及改造費用與欠付甲方租金、欠繳水、電費相互折抵(或折抵後甲方/乙方須向對方另外給付人民幣 元)

四、乙方在租房期間應承擔:水電費(自行交費,退房時憑交費收據結算);租房時一次性交清:有線電視費、衛生費、物業費、樓道燈費

五、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未依約履行,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本協議第一條約定補償款20%的違約金,如造成守約方經濟損失的.,違約方還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六、乙方要保持租賃的樓房和房內設施完好無損,如有損壞由乙方修復或賠償(包括門窗、玻璃、結構、供排水管、水電錶、電扇及現有傢俱等)

七、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解除租房合同協議書內規定的條文細則,原則上雙方不能隨意終止解除租房合同協議書。若甲方想早收回或乙方想延長租期,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如單方違約,對方有權終止解除租房合同協議書,必須結清有關費用。

九、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該個人租房解除租房合同協議書和協議規定乙方損壞東西需要賠償)

十、雙方商定租賃期限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乙方在承租期間,不得將該房屋轉租或借給他人使用或影響鄰居休息,如有此事發生,甲方有權立即收回該房屋,後果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在房內從事一切違法活動,否則後果自負。

第5篇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署的模塊局《房屋租賃合同》,雙方至目前爲止履行情況良好。由於乙方光進銅退規劃原因,要求終止原《房屋租賃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

二、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尚未履行的合同內容,終止執行。

三、乙方應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設備、管線等自行搬出,租賃房屋退回給甲方,依附於租賃房屋的裝修等歸甲方所有。如乙方不按時退租,每逾期一天,須向甲方支付原合同月租金3%的違約金。

四、原合同終止後,乙方除應付租金外,同意補償三個月的'原合同租金給甲方。

五、原合同終止後,雙方同意就原合同事項互不追究法律責任。

六、雙方如就本協議的效力、解釋或者履行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調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第6篇

承租人有下列行爲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賃合同關係。承租人有下列行爲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繳納房租達一定時間的;

5、承租人嚴重損壞房屋或者輔助設備而拒不維修、拒不賠償的;

6、出租人因不可預見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確實需要收回房屋自住的,或者出租房屋發生重大損壞,有傾倒危險而需改建,並確有房管部門的。在此情形下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適當賠償承租人因遷出而遭受的經濟損失,而承租人一時又找不到房屋時,可由雙方協商在承租人所租住房屋中騰出一部分,而不能強令承租人騰房搬家。屬於改建情形的,改建後房屋仍出租時,原承租人有優先的承租權。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租人因以下情形,也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1、承租人已建有或購有房屋,無需再繼續租賃他人房屋時;

3、出租房屋發生重大損壞無法正常居住的如有傾倒危險,出租人拒不進行修繕的。

第7篇

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解除是指合同當事人認爲解除合同比繼續履行合同更有利於自身利益,根據合同自由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而解除合同。

我國《合同法》第九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當發生了法律規定的情形時,當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權解除合同,終止合同的權利義務。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b、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c、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d、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依法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是受法律保護的,雙方當事人應認真履行。但由於承租人可能在無正當理由的情況下不想履行租賃協議,有可能在與出租人未協商或協商未果的情況下,擅自搬離承租房屋,停止履行合同義務。

這種情況屬於承租人違約,從嚴格的法律意義上看,並不應當受到法律支持。但鑑於房屋租賃合同履行期間的長期性,在此過程中承租人可能由遇到無法預料情勢變更,爲體現公平原則,平衡各方利益,避免社會資源的浪費,酌情有必要對其解除合同請求予以支持。

租房合同正常到期解除,雙方應當辦理交房手續,要清點物品,退還剩餘的租金和押金,上述過程應該有書面文件予以證明。在提前解除合同的情況下,當然也少不了這些手續。

除上述手續之外,提前解約還應簽訂《解除租賃合同確認書》,對於哪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的態度如何、是否承擔違約責任、如何承擔等問題在這份文件中加以明確。不管解除合同是否協商一致,雙方均應該注意保留必要的書面文件。如果是協商一致解除合同,自然可以簽訂《解除租賃合同確認書》,協商不一致無法簽訂文件,則需要單方發出書面文件。

提出解約的一方,應書面告知對方,尤其是承租人準備搬離的情況,應當及時告知出租人解約及搬離的時間,以免出租人以不知情爲由主張更高額的賠償。作爲守約方,在得到對方要解約的告知後,可以向對方發送相應的催告函主張權利,並保留催告的證據,如果在合理時間內對方沒有反應,應該及時到法院提起訴訟。

3、房屋租賃合同解除的具體時間如何確定?

(1)訴訟前,當事人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權,通知對方當事人解除合同,相對方有異議致雙方形成訴訟,法院審理後認爲當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權符合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即爲合同解除之日。當事人訴訟請求中未要求確認合同解除具體時間的,可以在判決理由部分予以明確。

(2)當事人一方未通知對方,徑行向法院起訴或反訴要求解除合同,法院審理後認爲當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權符合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的,應當判決解除合同。

(3)當事人雙方對合同是否解除存在爭議,法院審理後認爲主張解除的`當事人無合同解除權,合同應當繼續履行,但當事人在訴訟中均同意解除合同的,以雙方合意解除之日爲合同解除之日。

4、承租人在合同租賃期限內單方搬離租賃房屋,並主張解除合同,而出租人堅持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如何處理?

承租人在租賃合同履行期限內拒絕接收房屋,或者單方搬離租賃房屋並通知出租人收回房屋的行爲,屬於以自己的行爲表明其不再履行租賃合同,其拒絕接收或搬離房屋的行爲不符合合同法規定的解除條件,不具有單方解除合同的效力,出租人有權據此解除合同,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經法院釋明出租人堅持不解除的,考慮到承租人不願繼續履行租賃合同,該義務性質又不宜強制履行,租賃合同目的已無法實現,法院可以直接判決解除租賃合同,並根據案件具體情況以出租人收回房屋、當事人起訴或判決生效之日等時間合理確定合同解除的具體時間。承租人拒絕履行租賃合同給出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損失的違約責任,出租人作爲守約方也負有減少損失擴大的義務,具體損失數額由法院根據合同的剩餘租期、租賃房屋是否易於再行租賃、出租人另行出租的差價,承租人的過錯程度等因素予以酌定,一般以合同約定的三至六個月的租金爲宜。

出租人因自身事由主張解除租賃合同收回房屋的,不符合合同法規定的法定解除條件,承租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予支持,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5、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中違約金過高的判斷標準如何確定?

房屋租賃合同的違約方主張違約金數額過高的,應當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以違約造成的實際損失爲基準,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綜合衡量合同履行程度、當事人過錯、預期利益、當事人締約地位強弱、是否適用格式合同或條款等多項因素予以確定。

承租人主張逾期支付租金的違約金數額過高,經審查出租人實際損失無法確定的,一般以欠付租金爲基數,以不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四倍的標準對違約金數額進行相應調整。

6、房屋租賃合同因違約解除產生的實際損失如何確定?

因承租人根本違約行爲導致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出租人要求承租人賠償其房屋閒置期間的租金等實際損失的,可予支持,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因出租人根本違約行爲導致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賠償其另行尋找替代房屋週轉期間所受損失的,可予支持,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損失具體數額不能確定的,可以推定爲租賃房屋閒置期間或尋找替代房屋週轉期間的租金損失,但最長一般不得超過六個月。

7、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的信賴利益損失如何確定?

集體所有土地上的房屋租賃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被認定無效,經審查認爲簡單採用恢復原狀的方式會導致當事人間利益失衡,信賴合同有效及能夠履行的當事人一方要求對方賠償因此所造成的訂約機會損失等信賴利益損失的,可以根據誠信原則,綜合當事人過錯程度、另行租賃房屋的差價及成本、合同的剩餘租期等因素酌情予以支持,損失數額一般以不超過六個月的房屋使用費爲限。

第8篇

甲乙雙方原於20xx年十二月一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租賃房屋位於xxxxxxxxxxxxx第二層,總面積約爲xxxxxxxx平方米。現因乙方長期拖欠甲方房租無法繼續履行合同,

一、現甲方要求乙方應於xx日內,將房屋移交給甲方。移交前,乙方會同甲方驗收房屋設施、設備及物品,驗收合格後,乙方從承租的.房屋內搬走。

二、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於 20xx年xx月xx日前將房屋退還給甲方。如乙方不按時搬走,每逾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租賃合同》約定月租金的5%作爲違約金。若逾期退還超過5日,甲方有權強行收回房屋並進行清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承擔房屋實際退還之日前的所有費用,包括租金、水電費等一切費用。

四、乙方退還房子時應保證房內水、電等設施正常使用,且不得損壞房屋內原有設施和非乙方裝修部分,若有損壞,乙方需照價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