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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租賃合同有押金5篇 "租賃商鋪:押金規定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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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租賃合同中常涉及押金問題,押金是爲了保障出租方的權益,確保租金和房屋的完好。同時,租戶也需要通過購買押金來獲得商鋪的使用權。然而,如何合理地處理押金問題,成爲商鋪租賃合同簽訂中的一項重要內容。

商鋪租賃合同有押金5篇

第1篇

出租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承租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出租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號,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1.每年租金爲爲人民幣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過________元,每米櫃檯不得超過________元。

2.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__元(即第二年爲________元,第三年爲________元,第四年爲________元)

3.爲減輕承租方負擔,經雙方協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_______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爲_________,付款時間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期:租金爲_________,付款時間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期:租金爲_________,付款時間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向出租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給予承租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2.水電費:由承租方自行繳納,(水錶表底數爲_____度,電錶底數爲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承租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承租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承租方繳納,(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第六條 在租賃櫃檯經營活動中,出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必須製作租賃櫃檯標誌並監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櫃檯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

2.監督承租方遵守經營場所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承租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爲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3.不準將櫃檯出售給與櫃檯原有經營範圍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違反城市規劃及城市管理規定,擅自在商店門前或佔道設置的櫃檯(包括在店內自行設置妨礙顧客出入的櫃檯),禁止出租並予以撤銷。

第七條 在租賃櫃檯經營活動中,承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2.必須在承租櫃檯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租賃櫃檯標誌。

3.不得私自轉租、轉讓承租的櫃檯,不得以出租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4.文明經營,禮貌待客,出售商品時,要明碼標價,出售商品後,要向消費者提供正式的銷售憑證。

5.不得銷售假冒僞劣商品和腐爛變質、有損健康的食品,不得銷售無廠名、廠址的商品以及從事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活動。

6.必須按稅務部門的規定,辦理納稅登記,依法納稅。提前停租的,應向原納稅機關辦理註銷稅務登記和繳清稅款等有關手續;

7.禁止轉借、出賣、出租和塗改租賃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8.自覺接受工商、稅務、物價、衛生、城市管理等部門的監督檢查,服從出租方的指導與管理,執行營業場所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承租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出租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出租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權利,承擔原承租方的義務。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爲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爲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繼續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書面答覆。如出租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出租方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爲出租方同意續租,租期爲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承租方如無違約行爲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並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爲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承租方需立即書面通知出租方。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商鋪租賃合同有押金5篇

第2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共同遵守:

二、租賃面積:雙方共同確認:該鋪按建築面積爲____平方米計。

三、租賃用途:由乙方作經營________________之場所用。

四、租賃期限:_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五、免租裝修期:甲方同意給予乙方自簽約之日起的免租裝修期,但在該裝修期限內乙方仍應按有關規定承擔除租金之外的其他費用。

1、每月每平方租金爲________元,合計爲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整);

2、該租金由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每平方米爲___________元______月租金爲___________元

七、租賃押金:________本合同簽訂的同時,乙方須向甲方繳納______個月的租金作爲租賃押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該租賃押金由甲方保管,保管期間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或雙方同意解除合同且乙方未發生違約的情況下,甲方將租賃押金免息退還乙方。

八、付款方式:_____租金按______月結算。乙方須於每月________號前向甲方財務部付訖每月租金。

九、乙方在租賃、裝修期間所耗用的水電費、治安費、電話費及政府等到有關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1、甲方應按時提供沒有權屬爭議的租賃場所給乙方使用;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遵守物業公司的有關物業管理規章制度,並對乙方的違規行爲進行經濟處罰。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法經營,並有權協同國家有關部門對乙方經營進行檢查,對於非法,違法經營者,可報請有關部門追究其刑事、民事責任。

4、乙方逾期未繳納應繳費用(含租金),每逾期一天,甲方可按逾繳金額的____計滯納金;逾期10天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收回該鋪另作安排,並不退還乙方押金。

1、租賃期內,乙方享有對該房的合法使用權;租賃期屆滿,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2、乙方須按本合同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和承擔其它應繳費用。

3、乙方對該鋪進行裝修時,必須提前向甲方書面申請辦理裝修許可證,並同時將裝修方案送甲方審議,在獲取甲方書面許可後方可開始施工。

4、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將該鋪轉租、轉借、分租或與他人更換使用。

5、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變更該鋪作商業經營之用途、以及該鋪的設施結構、佈局,並不得閒置該房.

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該鋪進行擴、加、拆、改建等工程。

7、乙方在租賃期間應自行負責對該鋪的物業安全檢查和相關維護。否則,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8、乙方在該鋪進行經營前,應自行辦妥與經營有關的政府所需手續,並依法繳納各項費用。

10、乙方在使用該鋪開展業務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11、租賃期滿,乙方必須完整交還該鋪,甲方有權視乎需要要求乙方保留或拆除該鋪的附屬裝修設施,同時乙方不得拆除該房內不可分離之裝修設施。乙方如有續租意願應提前不少於______個月與甲方進行協商,並另行簽訂租賃合同。

12、租賃期內,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及物業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協助和配合物業公司的管理工作,不得擾亂公共秩序。

1、如因不可抗力的緣故(包括但不限於地震、水災、火災、雷擊等自然因素及戰爭等)原因,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雙方互不追究。

2、如因國家徵用或拆遷,所得補償全部由甲方享有,本合同自行終止。

3、除前述第1、2種情況外,任一方違約的,應根據違約事實及本合同規定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4、任一方如發生違反合同第十一、十二條規定之行爲的,則另一方有權計收對方________個月租金作爲違約金,並有權決定單方面終止合同抑或繼續履行合同。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向東莞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3篇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地產租賃事項訂立本契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將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位的房屋(連同土地,下同)出租給乙方作 使用,房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該房屋的基本情況已載於契約附件一,乙方願意承租。

二、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地產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當地房地產主管機關的監督、管理。

三、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屋租賃期限自 ______年 ______月 至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月。

租金按 結算,由乙方在每 的第______日前繳付本期租金給甲方。

四、乙方向甲方交納( 幣)____________元的保證金,甲方應在租賃期滿或解除契約之日將保證金退回乙方或者抵償租金。

2.負責對房屋定期安全檢查,承擔除乙方應負擔房屋維修費以外的其他維修費用;因甲方維修責任而延誤房屋維修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4.租賃期內,甲方須提前解除契約的,應事前徵得乙方同意。

5.租賃期屆滿須收回出租房屋的,應在租賃期屆滿之日前_______月書面通知乙方;如該房屋繼續出租的,乙方可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

2.將房屋轉租、轉讓、分租或者與他人互換房屋使用或者與他人合作、聯合經營應事前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和訂立書面協議,並按規定重新議定房租。

3.因使用需要對房屋進行擴、加、改建(含改變間隔)或者室內外裝修,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和訂立書面協議,並按規定重新議定房租,甲方有權委託他人對工程進行監督管理。

4.因使用不當或者人爲造成房屋損壞的,應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③門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換,分電錶或無分電錶內電線、電掣、燈頭、插座等更換和分水錶內水管、籠頭更換;t;t;>

6.協助甲方檢查房屋安全,因不搬遷或者妨礙施工而延誤房屋的維修,造成人身傷亡、財產遭受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7.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內需要安裝或者使用超過水、電錶容量的任何水電設備,應事前徵得甲方同意,並由乙方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增容手續,費用由乙方負擔。

9.租賃期內,乙方須提前解除契約的,應事前徵得甲方同意。

10.乙方在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契約之日應交還原承租房屋和設備給甲方,如須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_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簽訂契約。

第4篇

甲方同意將自己的產權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在法律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雙方商定房屋租期爲_____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2、承租方以現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暫定爲每月支付一次,並必須提前一個月時間,於____年__月__日前交至出租方。

3、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時間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甲方將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的_____%加收滯納金。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租賃期間一切安全、衛生由承租方全權負責。

2、維修費:租賃期間,房屋設施損壞,一切由乙方負責。

1、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爲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元。

2、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視爲違約,應支付違約金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在法律的基礎上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第5篇

爲明確權利和義務,根據甲乙雙方各自要求的條件,經雙方協商一致。由甲方將商鋪租給乙方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規定訂立本合同。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商鋪位於百易家裝飾城 號樓 號鋪。

3、商鋪現有基本狀況完好,承租方已實際考察並確認。

1、租期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免租期爲 個月,免租期後 個月的租金標準爲 元/平米月。最後 個月的租金視市場情況而定,原則上以不高於周邊市場的價格爲主。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商鋪僅作爲經營 使用,不得改變用途。

1、乙方租賃甲方商鋪應先交 押金,租戶享有優先購買權。

(1)免租期滿後,如承租戶仍屬租賃性質,承租戶須在免租期最後一個月內一次性交清下一時段的租金,先交後用。

(2)乙方所交租房押金,在履行完本合同後,在不繼續承租的情況下,所承租房屋經過甲方驗收認可後,並經雙方財務對帳結算後,給予無息退回。

3、對經常性不按時開門,上貨嚴重不足,無專人看鋪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沒收押金。

4、租賃期間,水、電費用等由乙方據實承擔,於每月的 號前交納。

5、租賃期間,經雙方查驗確定讀表起點,水 噸,電 度。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商鋪的產權合法及相關功能設施的正常使用。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商鋪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3、乙方如改變商鋪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臵對商鋪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否則除了賠償甲方損失外,乙方需承擔 元的違約責任。租賃期滿後不可拆除部分的裝修或改造無償歸甲方所有。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商鋪。否則轉租轉借行爲無效,承租商鋪給以收回,押金沒收。

1、商鋪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商鋪,沒收押金;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商鋪結構。或損壞承租商鋪,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商鋪租賃用途。

(4)在租賃期內,承租鋪內嚴重上貨不足或經常性的無專人看鋪經常性的關門。

(6)拖欠房租、水電費、等費用累計 日以內,根據拖欠金額,以每日 % 比例承擔逾期付款違約金, 超過 日以上,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沒收押金。

2、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一月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4、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1、甲方應保證租賃商鋪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且保持四周牆面乾淨整潔。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 日內向對方主張,逾期則視爲認可。

3、乙方應於商鋪租賃期滿後,將承租商鋪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商鋪應當保持商鋪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商鋪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臵。

5、乙方如逾期交房,按三倍月租金標準承擔違約金,甲方並有權強行收回商鋪。

1、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所交押金視作違約金,不予退回。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應遵守甲方的統一管理,按時開門,正常營業,上足季節貨,不得無故停業或歇業,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商鋪,押金不予退還。

3、乙方特別聲明,已對甲方所制定的《業主公約》和《業主管理手冊》內容有了充分了解,並自願遵守其規定。如有嚴重違反情形,

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商鋪,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並交付押金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