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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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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切實加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期間外省市來津人員的管理工作,堅決保障東麗區人民羣衆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疫情蔓延,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疫情防控外來人員管理制度,歡迎查閱。

疫情防控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一、工作原則

在東麗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社會維穩組、羣防羣控組、農業農村組、企業防控組按照職責分工開展對外來人員的登記,加強對社區、老村臺、企業外來人員的管理。一是排查到位。利用多種手段全面排查,確保對我區外來人員信息清、底數明、無遺漏。二是防控到位。嚴把各進出口,做到體溫檢測全覆蓋、車輛檢查全覆蓋、口罩佩戴全覆蓋。三是報送到位。發現存在疫情風險的外來人員要及時上報。四是處置到位。對於工作中發現的疫情風險,做到風險不排除,工作不中斷。

二、 職責分工

(一)外來人員登記

1.機場、車站、高速公路等卡口登記由社會維穩組負責。具體由公安部門逐車、逐人指引外來人員掃描二維碼登記,填報相關信息。

2.社區外來人員登記由社會維穩組負責。組織街道、社區在小區出入口張貼二維碼,監督外來人員掃碼登陸填報信息,社區民警通過社區微信羣推薦二維碼,引導返津人員登陸填報。

3.老村臺外來人員登記由農業農村組負責。組織指導相關街道和村集體經濟組織在進村路口、檢查站張貼二維碼,監督外來人員登記填報。

4.企業中的外來人員登記由企業防控組負責。在各企業出入口張貼二維碼,監督企業逐人填報返津復工人員信息。

(二)社區外來人員管理

由羣防羣控組依託網格化管理體系,以黨羣網格綜合信息平臺爲支撐,組織網格員廣泛宣傳、挨家挨戶走訪排查,採集外來人員信息,登記外來人員來津、隔離、解除隔離等疫情臺賬,監督外來人員居家隔離情況。落實疫情防控“四封”工作措施,即“封通道,合併小區道路;封門閘,覈准居民出入;封車號,摸排業主車輛;封夜崗,監管午夜出入”,在居民社區出入口設立登記點,檢測來人體溫及個人防護情況,實現社區24小時防控不漏人。

社會維穩組要統籌公安部門強化對私房出租戶的管控,在各門棟口張貼《天津市公安局致廣大出租房屋出租人的告知書》,負責覈查房屋出租人,要求出租人主動報備外來人員詳細情況並進行登記。對於存在明顯超出正常規模的羣租行爲,及時對相關租住人員和房屋業主進行規勸,限期分散居住,對不聽勸告者按有關規定處置。

(三)老村臺外來人員管理

農業農村組要按照“封控、執勤、宣傳、消毒、排查、隔離、服務、組織”八個方面要求,進一步規範落實各項防控措施。負責推動各老村臺人員監測排查全覆蓋,做好信息登記,動態管理。對於已返津人員,嚴格落實居家隔離14天管控措施,安排專人服務,做到人員管控無遺漏,動態跟蹤外來人員健康情況,詳細登記外來人員來津、隔離、解除隔離臺賬。

(四)企業外來人員管理

企業防控組要推動落實《東麗區企業復工復產指導意見》,監督企業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組,制定企業防控工作方案,建立疫情防控應急預案,落實人員職責,實現返津人員排查全覆蓋。優化工作流程,化小工作單元,倡導遠程辦公,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各項要求。

推動企業落實對湖北籍職工暫緩返津的政策。監督企業對其他外省市的返津人員及時登記並隨訪其健康情況,安排居家隔離或在宿舍隔離,觀察期14天。

要監督企業落實職工建檔篩查、一人一檔,全面掌握職工動向、身體狀況、是否與發熱病人有過密切接觸、是否接觸過野生動物等情況。

三、保障機制

(一)信息共享機制

加強工作聯動,及時溝通共享各類數據信息。對於敏感、緊急信息,各組要隨時溝通研判,由社會穩控組彙總上報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爲方便信息共享,由社會維穩組、羣防羣控組、農業農村組、企業防控組各指定一名聯絡員,於2020年2月12日中午12點前將聯絡員的姓名、職務、工作部門及聯繫方式報送社會維穩組。

(二)應急處置機制

1.拒不配合人員的處置。在外來人員管理過程中對於拒不配合工作人員履行登記管理、故意謊報瞞報信息,影響疫情防控工作正常秩序的,各組要及時聯繫屬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區民警進行處置,社會維穩組跟進指揮,依法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

2.發現疫情風險的處置。工作中發現外來人員存在疫情風險的,要立即上報疫情監測處置組。對不配合防疫工作,拒絕接受隔離治療或者居家觀察的,由社會維穩組依法進行處置。

(三)聯動協調機制

對疫情期間的工作銜接問題,由社會維穩組負責統籌協調,牽頭完成外來人員管理的各項工作,各組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四、責任追究

(一)對玩忽職守、失職、瀆職,不服從統一指揮、調度,不履行工作職責,組織協調不力,推諉扯皮,措施落實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現重大失誤,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依據黨紀、政紀有關規定,追究相關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二)對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疫情的,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