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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合夥協議書8篇 共贏合作協議書:雙方攜手共創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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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合夥協議書”是指合夥人之間簽訂的協議,規定了合夥事項、權利、義務、分配及解散等事宜,以便合夥事業的健康發展和穩定運營。本文將爲大家詳細介紹該協議的內容和注意事項。

兩人合夥協議書8篇 共贏合作協議書:雙方攜手共創未來

第1篇

第一條合夥項目名稱及主要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 。

(一) 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佔總投資額50%。

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佔總投資額50%。

(二)雙方出資,於___ 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本合作出資人民幣共__ _元,大寫。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三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雙方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各人按50%比例承擔。

(一)入夥: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雙方合夥人同意; 承認本夥協議,並簽署合夥人共同擬定的合夥協議;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②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對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1)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2)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1)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解散後應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投資比例分配,各持50%。

(3)清算時如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雙方各按50%比例承擔。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或抵押其財產份額的,其行爲無效,可按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造成合夥企業損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2.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經雙方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兩人合夥協議書8篇 共贏合作協議書:雙方攜手共創未來 第2張

第2篇

甲、乙雙方因共同投資設立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5、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項目爲準。

6、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各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爲________萬元,包括啓動資金和註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3)該啓動資金主要用於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餘作爲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啓動資金存放於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公司開業後,該臨時賬戶內的餘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5)甲、乙雙方均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啓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1)甲方以____作爲出資,出資額____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____%。

(2)乙方以____作爲出資,出資額____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____%。

(3)該註冊資本主要用於公司註冊時使用,並用於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甲、乙雙方均應於公司賬戶開立之日起____日內將各應繳納的註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____年。

2、____方爲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4、甲方的工資報酬爲____萬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爲____萬元/月,均從臨時賬戶或公司賬戶中支付。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爲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6、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週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戶統一收支,並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1、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後利潤的____%)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爲: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____個月第____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爲:上個季度剩餘利潤的____%,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____%以上,可不再提取。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____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4、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1、本協議自_______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之日起終止。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爲準。

3、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3篇

姓名,性別__,年齡__,住址。姓名,性別__,年齡__,住址。姓名,性別__,年齡__,住址。

合夥期限爲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1.合夥人(姓名)以方式出資,摺合計人民幣元;合夥人(姓名)以方式出資,摺合計人民幣元;合夥人(姓名)以方式出資,摺合計人民幣元;合夥人(姓名)以方式出資,摺合計人民幣元;合夥人(姓名)以方式出資,摺合計人民幣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年月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示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爲據,按比例承擔。(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2、需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合同,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合夥人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轉讓時,在同等條件下,其它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1.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4)支付合夥債務;(5)_____。

2.合夥事務的執行:(1)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2)其它合夥人有權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4.除合夥合同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進行交易;

6.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1)合夥期屆滿;(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清算時,合夥財產中的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4)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聘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5)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合同第六條盈餘分配的辦法進行分配。

(6)清算時合夥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債務承擔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1、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合夥業務於營業執照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開始營業。

2、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各存一份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4篇

第一條 合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一)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a 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 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結算。

第5篇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合夥從事×××超市,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暫定年,自本合夥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合夥期限屆滿,經各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續展延長經營期限,也可以根據市場情況提前終止合夥經營。提前終止合夥或者延長合夥經營應須提前x個月取得各合夥人的一致意見,在期滿前辦理完畢有關手續。

2、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萬元(¥),佔總投資總額的%。

3、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萬元(¥)。乙佔投資總額的%。

5、本合夥出資甲方佔投資總額的%,乙方佔投資總額的%,作爲確定盈餘分配和債務承擔的基礎。

6、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1、甲、乙協商一致共同推舉甲方作爲合夥負責人,全面負責合夥業務的日常經營與管理。客戶協調,業務開拓等事宜。

盈餘分配,扣除店裏的水、電、租金、等日常經營費用,剩餘的按雙方的投資比例分配,預支每月10日前結算上一月的賬目,進行盈餘分配。

1、合夥人違反本協議導致合夥損失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在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

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凡因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其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在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合同經雙方合夥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6篇

第一條合作宗旨:齊心協力搞好合夥事業,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自創品牌婚紗影樓及相關攝影化妝等業務。

1、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以下稱爲甲方)

2、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以下稱爲乙方)

3、甲方出資爲三部分,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第一部分爲:房屋前期租賃資金;第二部分爲:店面裝修資金;第三部分爲:運作所需流動資金,以維持每月基本營業開銷。第一和第二部分資金於店面裝修完成後結算日前分別交齊。資金逾期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合作期間需補充營業流動資金,應按照第四條第3項有甲方補充流動資金以維持正常經營。

5、甲方出資數額以實到公司賬戶資金爲準。乙方出公司運營設備(實際以公司正式營業乙方物品登記表爲準)。合作雙方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待合作終止後,如在盈利情況下乙方設備返還乙方所有,剩餘全部資產扣出甲方前期投資的20%後,按5:5平均分配。如在虧損情況下則按本合同第九條第二項執行。

投資和開發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鋪位爲影樓工作室項目經營和股份分成的合作方式分爲:前期(以甲方回籠資金爲主)和後期(純利潤分成)兩部分。

1、前期(以甲方回籠資金爲主)具體運作方式爲:自影樓開始營業以每月營業額(除去影樓必要開支和僱用工作人員工資外)的純利潤的50%作爲甲方的資金回籠,其餘(每月營業額純利潤)的50%甲乙雙方以5∶5的比例分成。以此方式直至甲方回籠所投資的全部本金80%。

2、後期(純利潤分成)具體運作方式爲:當甲方回籠所投資的全部本金80%後,每月營業額除去影樓每月必要開支和僱用工作人員工資外的純利潤,甲乙雙方以5∶5的比例進行分成。

如本每月營業額未達到影樓的必要開支和僱用人員工資所出現虧損的情況,甲乙雙方可進行協商終止合同,如繼續經營,甲方需按第四條第3項填補流動資金金額。

協議期內不得廢止合作;協議期滿雙方可商議繼續合作或終止合作,以合作終止時的財產狀況進行交割,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折現結算;未經一方同意而自行解除合作關係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視爲放棄股份,其資金不退還,歸另一方所有,並不再享有任何利益分紅的權利,如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甲乙任何一方出現人身意外等不可抗力造成無法合作,在非盈利狀態下,暫不退回股份,等合約到期結束時方可按當時經營狀況退回股份,如盈利狀態下,可由其代理人依舊分享其原應得的分紅及權利;除合作廢止,任何一方不得在結束合作後拒絕交出合作期間所掌握的資料,該資料屬未提出終止合作一方所有。

1、未經雙方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本合作項目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雙方共同分享,造成損失由責任方負責並賠償。拒絕賠償的.,在其投資份額內扣除,其分紅也相應減少。

2、禁止任何一方經營與本合作項目同類或競爭的業務。

4、禁止任何一方與本合作團體做任何利益上的交易。

5、如甲乙任何一方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另一方可終止合作並不賠償任何損失。

6、合作期間創立的品牌等屬於最後經營持有人,甲乙任何一方在退夥後不得無償使用該品牌(除非甲乙雙方共同允許下),不得用該品牌及與品牌相近文字開設新的或以分店的名義進行競爭業務。

1、本協議因以下事由之一自動終止:①合作期屆滿;②雙方共同同意終止合作關係;③合作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作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債務,不論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共同財產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甲乙雙方按5∶5的比例共同承擔。

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人民法院。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所訂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有牴觸的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第7篇

甲乙兩方本着自願的原則,經協商後同意簽訂本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根據甲方乙方的要求,同意購__________汽車壹輛;發動機號______;車架號______,計價人民幣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____),歸甲乙兩方共同所有。

第二條 兩方共同出資,出資金額相等,各出_________,共計__________.

第三條 甲乙兩方在簽訂此合同時,首先在銀行開立個人存款賬戶、申辦信用卡,並安不低於所購車輛總價的__%的款項,計入民幣____萬元存入該賬戶。剩餘款項____元向銀行申請貸款,並按期向該銀行歸還貸款本息。

第四條 乙方同意甲方代爲受理購車的事宜,併爲車輛購買保險,辦妥所購車輛信用或保證保險,以及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車輛資搶險、不計免賠險及其相關的'附加險。

第五條 乙方並將購車發票、合各證及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替甲方保存,期間不得將所購車輛轉讓、變賣、出租、重複抵押或做出其他損害甲方權益的行爲。

第六條 在乙方提供停車泊位證明及其他入戶所需證明條件下,甲方可協助乙方辦理車輛的牌、證、保險手續,實際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在三保期限內,乙方所購車輛如出現質量問題,自行到廠家特約維修服務中心進行交涉處理。此期間,乙方不得以此爲藉口停止或拖延支付每期應向銀行償還的人款。

第八條 如乙方發生下列情況,按本合同第九條規定處理:

1.乙方逾期還款,乙方經甲方二次書面催討,在第二次催討期限截止日仍不還款的(逾期5天后,即發出書面催討,二次催討間隔爲7天,第二次催討期限截止日爲文書發出日第7天);

3.發生乙方財產被申請執行,訴訟保全,被申請破產或其他方面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期還款的。貸款未償清之前,不在指定的保險公司辦理本合同第四條所指各類車輛保險;

5.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車輛轉讓、變賣、抵押。

第九條 乙方承諾,不論任何原因發生第八條的事由之一時: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償還全部貸款及利息,並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持合同就乙方未償還的全部欠款,向有管轄權限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自願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2.甲方有權按合同規定行使抵押權拍賣變賣乙方所購車輛,拍賣所得價款償還全部債款和其他欠款。如果出售所得的價值(扣作必要費用外)不足償還全部欠款和費用總和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繼續追償,如果出售所得超過欠款和費用總和的,甲方應將超過部分的錢款返還給乙方。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除支付逾期款額的利息外,並按逾期總額的5‰/日計付滯納金。

第十條 在分期還款過程中,乙方所購車輛發生機動車輛保險責任範圍內的災害事故,致使車輛報廢、滅失,保險公司賠款應保證首先償還尚欠銀行的貸款及利息部分。

第十一條 除車款外,乙方尚須向甲方交納擔保費,金額以借款額爲基數,隨貸款年限一次性交付(一年1%;二年2%;三年3%)乙方如提前還清車款,從還清日起,甲方自動終止擔保人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配偶或直系親屬,作爲共同購車人,須就此合同內容簽署同意書,作爲本合同附件。

第十三條 乙方擔保人自願爲乙方分期付款購置汽車擔保,須就此合同的內容簽署擔保書,作爲本合同附件。

第十四條 本合同按合同條款履行完畢時,合同即自行終止。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及貸款銀行、保險公司、公讓處各執一份。

第8篇

合夥人本着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則,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合夥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二、甲、乙一致同意以“___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的名義承接位於__市__路東側的由__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___”項目的營銷策劃以及___等業務。

三、由於甲已完成“__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的所有註冊與登記手續,本合夥協議書不再規定認繳貨幣出資,甲以公司註冊資本出資佔40%,乙僅以個人從業經驗作爲出資佔60%。

四、乙對“___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名下,非因本協議第二條載明“___”項目經營所涉及的債務不承擔任何形式的連帶責任。

五、協議合夥期限暫定貳年,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合夥期限屆滿,經協商一致可以延長經營期限,也可以根據市場情況終止合夥。

1甲、乙協商一致,推舉乙作爲合夥事務負責人,全面負責合夥業務的日常經營與管理,包括對員工的管理、培訓,考勤、客戶協調,業務開拓等事宜,乙方享有每月¥8000元的工資待遇。

2甲主要負責與“___”項目的開發單位管理人員進行溝通,協調相關工作的開展。

3甲享有對合夥經營項目財物賬目的監督權利。對於涉及財務、賬目以及借款、還款、日常投資等資金使用事項在超過1000元以上額度該額度以下的應各自記賬留存憑證每月進行對賬,須甲、乙協商一致之後方可進行。

七、賬目管理:合夥人約定在“__”項目運作期間,甲、乙分別負責對賬目和現金進行管理。

1開發單位依合同規定支付的月服費,佣金由乙開立賬戶保管;

2辦事處所需的費用,每月10前做《支付報表》,甲、乙共同籤認後支付;

3往來賬目的原始文件由乙負責保管,甲有權進行查閱。

4除支付日常經營活動中產生的'相關費用即職工工資、稅金、佣金、員工宿舍租金、員工工裝、辦事處的日常行政費用外,乙不得擅自將款項挪作它用。

2分配時間:上半年暫定爲6月30日,下半年12月20圖片已關閉顯示,點此查看

3若經營不善,債務按照各自利益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二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①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②合夥人違反本協議導致合夥損失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十三、本協議一式二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