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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買賣合同3篇 【文輯建議】 汽車買賣合同:如何確保雙方權益與安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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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篇文章介紹車輛買賣合同,屬於交通運輸行業的一種重要合同。車輛買賣合同是一份買賣雙方約定的書面文本,規定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對於買方和賣方都有着重要的保障作用。

車輛買賣合同3篇 【文輯建議】
汽車買賣合同:如何確保雙方權益與安全交易?

第1篇

甲、乙雙方就車輛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支付車款人民幣萬元。包括三部分:定金、第一筆車款和其餘部分車款。

第三條: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當日付定金萬元,三日內再支付第一筆車款現金萬元;其餘部分車款在該車辦理轉戶手續前全部付清。

第四條: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筆車款之日,應立即交付無瑕疵的車輛及隨車工具,第一買賣。(本文來自於範-文-先-生-網)瑕疵保證期爲自車輛交付之日起一個月。並且保證他人對該車無任何權利要求。

第五條:辦理轉戶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六條:乙方應交付給甲方該車的全部真實、有效的證件以及繳稅、費憑證。

第七條:乙方應保證交付前該車的維護正常,手續完整。

第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定金數額的違約金。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車輛買賣合同3篇 【文輯建議】
汽車買賣合同:如何確保雙方權益與安全交易? 第2張

第2篇

甲方自願將一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出售給乙方。

成交價(大寫)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元。

該車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時以前所發生的??

該車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時以後所發生的??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第3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

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全權委託乙方代理其車輛出售事宜,達成本合同。

一、委託出售車輛廠牌:_____________型號:___________ 牌照號:_____________行使公里數:__________千米。

二、委託出售車輛及車輛手續詳情見附件(一)寄賣車輛情況表。

三、委託日期:自______年_ _月___日 至 __ __年___月___日止。

五、付款期限:車輛過戶手續及相關費用變更完成或__________ __ 。

七、過戶手續包括:車主本人身份證複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及公章)、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購車發票(過戶票)、機動車購置附加稅憑證、保險單(交強險、商業險)、車船使用稅憑證、保養手冊、使用說明書、車鑰匙。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車輛全權委託乙方,並以乙方的名義代理出售,乙方爲出售該車輛而採取的必要步驟(如:網絡推廣、紙媒廣告宣傳、市場活動)無須取得甲方的另外授權。

第二條 甲方承諾該車輛爲其合法擁有,並具備合法出售的資格。如因甲方不具備上述資格而造成的有關爭議糾紛,甲方應負責解決,並賠償因此而給乙方帶來的經濟損失。

第三條 甲方保證車輛手續真實、合法、有效,不存在無法辦理過戶、外遷等手續變更的情況。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手續無法過戶、變更,有關爭議糾紛,甲方應負責解決,並賠償因此而給乙方帶來的經濟損失。爭議無法以乙方所在地法院作爲訴訟法院。

第四條 寄賣期間,車輛累計停放不滿/月/年,甲方如將車輛暫時駛離乙方處,須向乙方提供__ _元廣告推廣費,將車輛駛回乙方處後由乙方退還,並按駛離時間相應順延寄賣期,累計停放滿__ 天/月/年,如車輛仍未售出,乙方不再收取甲方費用。

第五條 在本合同規定的委託期內,甲方有義務將車輛相關手續及身份證件交由乙方驗證。

第六條 委託期內車輛的驗車年檢、車船使用稅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甲方保證該車輛在委託出售前,車輛違章及保險賠付都已解決完畢。

第八條 如委託預售價格與車輛最終成交價不符,以最終買賣雙方簽署的二手車交易合同中車輛售出價格爲準。

第九條 車輛售出後,購買人將全部款項存入乙方保證金賬戶,或交由乙方凍結,乙方協助甲方與購買人辦理過戶變更手續,所有車務手續變更完成後3日內乙方將車款交付甲方。

第十條 乙方將車輛賣出後,按成交價款,收取甲方__ %的中介費。如低於__ _元,按甲乙雙方約定中介費__ _元收取。

第十一條 甲方通過乙方與購買方達成一致,並由乙方代爲收取購買人定金後,甲方應認真履行合同義務,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並在3日內帶齊車輛所有手續,配合乙方辦理車輛過戶手續,如因甲方原因,致使購買人退定,甲方應賠償乙方退定及佣金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承諾,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僅以該車輛出售爲目的,對該車輛行使代理權。

第十三條 乙方從甲方接收該車輛後,應雙方確認該車輛已行駛里程及車輛狀況,到該車輛委託期終止內對該車輛的財產安全負責(不可抗力的事故除外),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禁止將甲方車輛擅自駛離。經甲方同意使用該車輛,車輛損壞只負責修復。

第十四條 乙方在日常展車或客戶試車過程中,允許挪動或小範圍移動車輛,但應絕對保證甲方車輛安全,並與試駕者簽署試駕協議後安排,試車範圍爲3公里。

第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名蓋章後即生效。

明確約定汽車的'品牌、汽車標識號碼、發動機號碼、汽車代碼(車架號)等汽車本身應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車代碼與汽車標識號碼同時寫明,防止汽車經銷商掉包;車輛主要配置、顏色(具體到座椅顏色)、手排還是自排以及隨車交付的文件等;價款應列明車輛交易的總價款(裸車價或是包牌價),付款方式和期限。

消費者簽約時要特別注意體現經銷商合同責任的細節,如交車方式、地點、時間;保養、維修等售後服務(經銷商擔何種義務);免費保養以時間計,還是以里程計;交車時間違約後,雙方責任是否對等。

違約責任要明確。購車合同中要特別注意明確違約責任,要約定解決的方式,合同的管轄地。如明確經銷商延期交付車輛,應該賠付多少違約金還是退車等。

確認銷售方的蓋章名稱與購車合同、發票上的名稱三者必須保持一致。如果出現不一致,即使訴訟由於訴訟主體不明,對消費者而言非常不利。如買進口車,由於存在多級代理的形式,在沒有弄清合同主體的情況下,購車人的權益很難保護。

許多汽車經銷商在汽車出現質量問題時,即使在不能維修好的條件下,也拒絕退車。在簽訂購車合同時,應當寫明如果該車是缺陷汽車產品,汽車製造商(包括進口商)有修理、更換、收回等義務。

因爲經銷商的誠信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在買車時不要忘記詢問或查看經銷商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資本,並注意經營場地與登記場地是否一致,防止遭遇商業欺詐,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此外,如果經銷商提供的合同不太規範,消費者也可以就未盡事宜與經銷商簽訂補充協議。同時,消費者要注意“訂金”與“定金”之間的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