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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賃合同7篇 如何撰寫一份優質的土地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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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賃合同是指土地出租方與土地承租方之間所達成的一種法律文件,確定了出租土地的面積、租金、租期、使用權等基本條款。此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爲雙方權益的保障提供了有力的保證。

土地租賃合同7篇 如何撰寫一份優質的土地租賃合同?

第1篇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同意將自已的農用耕地租賃給乙方使用。爲明確雙方的權力和義務,現就有關具體事宜簽訂此協議:

面積約爲 畝(以 爲準)。四至界線爲東至 ;西至 ;南至;北至 。

租賃土地將用於蔬菜、糧食、經濟作物等常規種植和大棚種植。

土地租賃期限爲 年,即從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協議期滿後,雙方同意,即延續協議。

土地租金按年交付,在每年到期前付清當年的租金。甲方不得中途違約。乙方如果到一年後不交當年租金,甲方有權收回土地,另有約定的除外。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土地租金由乙方以現金形式向甲方支付,並由甲方籤具收條交給乙方。

五、在協議期間,乙方擁有該地的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經營策劃。

六、在協議期間,乙方可同他人聯營或轉租他人經營,但租賃期不超過協議期限。

七、在協議期間,如果遇到土地被國家徵用或集體規劃使用,乙方享受協議期間的土地費、地面附着物的賠償費以及青苗補償費等,協議即終止。

無正當理由中途終止協議的,由違約方賠償有關損失。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由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土地租賃合同7篇 如何撰寫一份優質的土地租賃合同? 第2張

第2篇

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甲方將該土地約 平方米的土地出租給乙方使用(租地面積以實際丈量爲準,墳地除外。)。

1、租賃期限爲 年,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租用該地的面積、金額:該土地面積爲 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租金爲 元/平方米,壹年的租金總額爲 元。

3、付款方式: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於每年的_____月 ___日交納給甲方 。

2、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在五天內將乙方租用土地的界址範圍處理清楚,以利於乙方使用。

3、如因乙方使用該塊土地而引起的村民糾紛和相鄰權等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

4、租賃期內,甲方人事等其他的任何變動不會影響此協議的執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響協議的執行。

2、乙方在承租期間,擁有該地的自主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經營。

3、乙方在承租期間內,可同他人聯營,可轉租他人經營,但租賃期不超過協議期限。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承租期滿乙方有意續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1、乙方應按照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如逾期交納租金3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按日向甲方支付年租金千分之一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和乙方協商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十五的違約金。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響該協議的執行。否則,乙方有權拒付租金並不承擔違約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在使用該土地過程中引起的村民糾紛和相鄰權等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在問題解決前,乙方有權延付租金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因此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實現,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如果因國家其他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雙方均可解除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若因國家政策調整或徵收該地建設開發,土地徵地款屬甲方所有,乙方享受地面附着物賠償費及青苗補償費。

5、承租期間若是發生土地使用權屬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六、承租期滿若不再續租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乙方自行處理租地範圍內的一切設施,把地交給甲方。

七、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篇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爲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___市___路___號的___畝土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附着物等(見附件)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轉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權,如需進行轉租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四、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上的水、電、暖等基本設施完整,並幫助乙方協調同水、電、暖的提供方的有關事宜,但具體收費事宜由乙與水電暖的提供方協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隨意改變本宗土地狀況和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附着物及水、電、暖管網等設施,如確需改動或擴增設備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對有關設施進行改動或擴增設備時如需辦理相關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協助,所需費用有乙方承擔,否則,乙方應恢復原狀,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行政收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七、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八、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界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後____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時乙方應保證工作人員撤離、將屬於自己的設備騰清,並將租賃範圍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乾淨。

九、租賃期限爲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後用的方式,年租金爲___元,由乙方於每年____月____日交納給甲方___。如逾期交納租金____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___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____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十二、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____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四、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4篇

爲發展養殖事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現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自願將自己位於 的土地 畝出租於乙方,由乙方作養殖事業使用。

三、租金爲每年每畝地小麥、玉子各 公斤,在每年農作物收穫後於出租方要求給付時以市場價格摺合人民幣給付。(乙方應於甲方提出給付請求後15日以內給付)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若效益差,可以在合同到期前提前解除本合同;但甲方不得在合同到期前解除本合同。

六、甲方不得干預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若因爲甲方的行爲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七、本合同到期後,經雙方協商,可以續租合同,由乙方繼續經營。若乙方不願續訂,應恢復土地原狀或在甲方自願的情況下對有關建築物予以合理作價,由甲方在支付給乙方對價的情況下取得有關建築物的所有權。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補充,補充條款的效力優先於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並由乙方報本村村委會本案一份。

第5篇

甲方(出租方): ,住址: , 身份證號碼 , 聯繫電話:

乙方(承租方): ,住址: , 身份證號碼 , 聯繫電話:

爲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條例規定,在不改變土地所有權性質的原則下,經雙方自願平等協商同意,並經過甲方全體村民代表會議決議一致通過和決定,訂立本合同如下:

甲方將享有承包經營權的座落在 的 (面積)土地(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給乙方用於 。

5、租賃期限屆滿之後,該土地甲方繼續對外租賃的,乙方在同等租賃條件下享有優先租賃權,乙方需要續租的,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續租手續。

6、國家政策法律允許該土地轉讓時,乙方享有優先受讓權,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土地轉讓手續;

7、合同簽訂後不得反悔,不得擅自解除、中止和終止合同;

8、當國家需要徵用該土地時,配合乙方辦理領取相應補償款手續。政府規定必須由甲方領取的,甲方領取後應全額交付給乙方;

9、因政策法律性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繼續履行,乙方無法實現本合同目的的,甲方應將乙方預先支付的土地租金全額退回給乙方,並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給乙方。對於乙方爲提高該土地生產能力的投入建設以及乙方在該土地上的附作物,如果甲方受益的,應當補償給乙方。

10、幫助乙方理順好與發包人以及周邊鄰里關係,保證乙方正常使用該土地不受干擾。

2、依法享有該土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及產品處置、收益權;

4、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租賃期間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着物補償費等一切補償費;

7、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代位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所規定的承包人的權利,並代位履行其義務。必要甲方配合乙方實現該權利和履行該義務時,甲方應該配合;

9、租賃期間有權將該土地再轉租他人,收益歸乙方所有。

按照單價 每畝(或平方米) / 元,按(月、季、年) 支付。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法律、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一)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服從國家建設徵收及農業基礎設施建設佔用該土地的需要,並均不負違約責任。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一)所規定甲方義務第1項至第9項的,屬於違約,依法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按照總租金的 %計算。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三)乙方租賃期間違約的,也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所交付的租金不退。

(一)本合同簽訂後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先行協商解決。

(二)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鄉、村組織進行調解。

(三)爭議雙方當事人在爭議發生時也可以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一)本合同不因甲乙雙方法人代表變動而變更,也不得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併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嚴重毀壞該土地,造成合同無法履行除外。

(二)自雙方的民事繼承事實發生之日起,甲乙雙方的繼承人應分別無條件接受本合同所規定的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乙方的被繼承人對該地的繼承問題另有表示的,按照另有表示辦理。

(三)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機關(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一份。是否鑑證,不影響本合同效力。

(四)圖紙、四至範圍照片、四至範圍視頻資料、村民代表大會會議記錄是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6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租賃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願意將位於 鎮 村的土地 畝承包經營權租賃給乙方,用於種養及生態農業開發。

土地租賃期限爲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每畝每年租金爲人民幣 元整,每年總租金爲 元整,按年支付。於每年的月日前支付下年度租金,先付款後用地。

1、乙方所租用的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甲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青苗及其他補償歸乙方)。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1、乙方對租賃土地周邊的自然資源(包括但不限於山石、水源、溝渠等)有使用的權利,有權在所租賃的土地上進行合理利用和調整(包括對道路的硬化,但租期滿後如甲方有要求乙方需負責復耕)。

2、乙方在租賃期限內,可以就租賃土地對外合作。但如對土地進行再轉租,需徵得甲方的同意。 六、合同的解除或終止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七、違約責任

1、因一方違約使另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違約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1、合同期滿時,若甲方繼續出租該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續租權。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請求社區居委會、鎮政府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社區居委會一份。

第7篇

土地租賃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與土地使用者在一定時期內相分離,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間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滿後,土地使用者歸還土地的一種經濟活動。

爲保護耕地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範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種植經營行爲,按照生態優先、優化種植結構,發展避災高產、優質高效、標準化生產、產業化經營的現代生態農業的原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爲對耕地進行科學、合理、統一、嚴格管理,甲方對乙方租賃的全部耕地屬於成都市龍泉驛區規劃確定並納入國家的基本農田,實行最嚴格的基本農田保護制度。允許乙方自主決定種植品種和耕種方式,以市場爲導向,實行宜糧則糧,宜經則經,充分提高耕地產出效益,鼓勵以水爲中心的基本農田改造,提高耕地單產效益。

甲方租賃給乙方耕地位於成都市區,總面積約20xx畝,四至界限分別爲。

租賃時間共10年,從20xx年2月1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止,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另行議定。

按照先繳費後使用,一年一交,三年一議價的方式繳納租賃費,租賃費頭兩年每年800元/畝,於每年12月10日前將下一年租賃費以現金方式全部結清,20xx年至20xx年租賃費爲1200元/年、畝。三年重新議價時,不涉及經營權變更。

租賃期間乙方全部投入建設大棚溫室種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賃費,如國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設的按實際情況適當增收租賃費,具體費用增收事宜由補充合同約定。

3、制止乙方實施損害耕師傅搞網站地資源和其它資產的行爲。

5、在租賃期終止後,有權提出新的租賃標準,選擇確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賃期間,國家各類惠農支農政策以甲方作爲受益主體,但龍泉驛區政府另有規定的除外。

1、依法享有對租賃的耕地資源經營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如在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耕地進行了基本農田改造,對改造形成的資產如電網、水利設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設的,在租賃合同到期後享有處置權。

2、乙方對耕地可依據市場需求,自主安排生產經營方式。

3、租賃期內不得對耕地進行流轉,在租賃期滿後,同等條件下,對原租賃的耕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5、執行龍泉驛區耕地管理政策,保護和合理利用耕地資源,防止沙化退化,不得師傅搞網站越界經營,濫墾草原。

6、自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到管理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規範的企業法人執照及相關手續。經營時要按照區示範農場標準進行建設。

1、在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四川省及成都市政策調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當事人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方協商後,按照法律程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2、乙方違約不按時繳納租賃費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3、乙方違約私自對耕地進行流轉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有違反國家、自治區及管理區耕地管理政策行爲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交由農業執法部門依法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乙方如果在規定期限內不能辦理相關的企業規範註冊手續,在取消租賃資格的同時,按所繳納保證金的10%收取違約手續費。

6、乙方如果在二年內不能達到區現行生態農業示範標準的,年租賃費按正常標準上浮30%收取。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