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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賃合同9篇 獨家合同:農地租賃獨享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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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賃合同是指土地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一種合同。它具有明確的租賃期限和租金條款,規定了租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在農村,土地租賃合同是農民流轉土地的重要方式,有助於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實現農民增收和農業發展。同時,也需要注意合同的合法性、合規性和及時性等問題。

土地租賃合同9篇 獨家合同:農地租賃獨享權

第1篇

本農村土地出租排水合同由上列各方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訂立。

鑑於乙方租賃甲方_______爲生產排水使用,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農村土地出租排水合同,合同如下

乙方租用甲方租來的_________水庫的_________畝作到生產排水使用。

1.租用時間: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乙方每年付給甲方補償金_________元(人民幣)。

2.乙方補償給甲方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大塘污染死魚損失費_________元。

2.乙方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給甲方_____年大塘污染受損的補償金_______元和_____年補償金______元(共______元整),餘下的款分兩期支付。第一期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元;第二期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餘款_______元全部付清

3.______年至______年的補償金額每年分兩期支付,第一期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即____________元,第二期______月______日支付_________元。

1.乙方給甲方有利補償後,甲方提供大塘_________畝面積給乙方作生產排水使用。

2.甲方可在大塘_________畝面積範圍內進行養殖,但乙方再不負責塘內養殖後果責任。

3.甲方保證乙方生產處理後的水排入大塘內,但乙方的餘泥不得排入大塘內,否則由乙方清理。

4.甲方在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的3年內,每年無償提供_________給乙方。

5._________年乙方無償派出鉤機幫助甲方一週的時間挖深魚塘。

1.本協議須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方能生效,任何單方不得擅自變更協議,如有變更須經甲乙雙方代表商定後加補充協議。

2.如因有國家政策性變化及天災不可抗拒因素所致,乙方應在下一年前三個月通知甲方協商解決。

3.乙方若不按期付清補償金給甲方,尚欠補償金餘額,則按銀行同期存款計息補償給甲方。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行爲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爲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應向對方支付合同約定補償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守約方遭受損失,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予以賠償。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合同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土地租賃合同9篇 獨家合同:農地租賃獨享權 第2張

第2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有企業改革中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規定》《規範國有土地租賃若干意見》《合同法》等和省、市相關法規、規章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過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權,其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和政府對其擁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和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衆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礦產資源、無主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土地使用權租賃範圍。

第二條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土地位於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縣)街道村,面積爲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範圍如本合同附件一《土地示意圖》所示。附件一《土地示意圖》已經雙方確認。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宗地,土地用途爲 用地,乙方利用該地塊。

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在該地塊上新建永久性建築物,乙方如須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須取得甲方和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租金,並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條 該幅土地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經-存在的建築物、構造物及建築附着物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具體數量、位置及使用概況詳見附件二《建造在土地上的建築物、構造物、建築附屬物清單》,該附件雙方已經確認無誤。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年限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整。

6.1 租賃期限屆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6.2 本合同規定的租賃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應當至遲於租賃年限屆滿前3個月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

6.3 除根據國家因社會公共利益建設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甲方應予以批准。

6.4 經-批准准予續期的,雙方應當在獲得批准之日起3個月內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乙方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租金,並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6.5 如甲方在乙方提交續期申請書之日起3個月內未做出是否續期的決定,則本合同自動續租,租賃期限不變。本合同各項約定之條款如有與現行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法規相沖突,則在雙方達成協-議之前自動適用最近的法律、法規的條文。

6.6 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未獲批准的,甲方依法收回出租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乙方應將土地權屬恢復至簽訂本合同之時的 土地權屬狀況。甲方按 的規定予以補償。乙方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手續,交還土地證書。對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實物補償或貨幣補償歸乙方所有。

7.1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租金和其他有關的土地費(稅)。

7.2 本合同出租宗地經-依法成立的土地評估機構評定,土地使用權租金每平方米爲  元,按規定享有改制企業優惠政策後,土地使用權租金每平方米以元收取,佔評估價格的 %,租金總額爲人民幣元。

7.3 租金按年支付。乙方應於每年年月日之前將下一年的租金劃入甲方指定的賬戶上。第一年的租金,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生效後 天內,將合同要求支付的款項匯入 專戶內,開戶銀行,賬號:

7.4 租賃期間,如遇有國家政策調整,則租金應做相應調整。如無國家政策調整,則雙方約定每隔 年重新調整租金。雙方對此協商不一致,則根據法律、法規、《__市國有企業改革中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規定》的有關條款執行。

租賃地塊上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附着物轉讓時,其佔用範圍內的租賃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租賃土地使用權發生分割的,轉讓的受讓人按照受讓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附着物的比例,取得相應的租賃土地使用權,並承擔租賃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

租賃土地使用權分割的界限和麪積,由乙方報送相關資料、甲方進行審覈方式共同確定。

在本合同租賃期限內,乙方可將租賃地塊上原-來依法建成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附着物(詳見附件二)抵押。

抵押物處理後,本租賃合同應當由依法取得抵押物的受讓人繼續履行。

在本合同租賃期限內,租賃地塊上原-有依法建成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附着物可以出租,但出租年限不得超過本租賃合同約定的年限減去土地承租人已租用的年限後剩餘的年限。

本合同存續期間,甲方不得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如有以下事項之一,甲方應當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提前終止,甲方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

11.1.1 因國家能源、aaa、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需要徵用該幅土地的;

11.1.3 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線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需要徵用該幅土地的;

11.1.5 爲實施城市規劃進行舊城區改建或因興建經-省政府批准的開發區的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

11.2.1 依照前款各項使得本合同提前終止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多繳納的租金;

11.2.3 依照前款各項使得本合同提前終止的,未佔用的土地部分繼續有效;

11.2.3 依照前款各項使得本合同提前終止的,甲方應對乙方給予合理補償。補償金額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一致,則甲方應按的規定和乙方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予以相應的補償。

11.2.4 依照前款各項使得本合同提前終止的,徵用土地方對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實物補償或貨幣補償歸乙方所有。

甲方依法和按照本合同有關約定提前收回租賃土地使用權的,甲方應當在收回3個月前,將租賃地塊的坐落、四至範圍、收回理由、收回日期書面通知承租人,並在租賃地塊的範圍內公告。

13.2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有權對該幅土地的開發、利用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13.5 如乙方有違約或違法行爲,則甲方有權責令限期糾正,並可視情節的嚴重程度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13.6 甲方保證該幅土地在本合同存續期間不設立任何抵押權。

14.3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該幅土地上建造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

14.4 乙方出於生產經-營的需要,依法定程序可以在該幅土地上建造臨時性建築物、構築物等,在甲方依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或本合同租賃期滿未能獲得續租情況下,由乙方自行處置;

14.5 乙方可以將租賃土地使用權作爲與他人合作、聯營的條件;

14.6 乙方有自由處分該幅土地上建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權利。

第十五條 乙方在租賃用地報經-政府批准之日起15天內,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16.1.2 因不可抗力,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履行已經-沒有意義的;

16.2.1 由於本合同生效後國家立法的變動,甲方必須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6.2.2 由於本合同生效後國家產業政策的變更,甲方必須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6.2.3 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按時交納土地租金,逾期90天以上的;

16.3.1 由於本合同生效後國家立法的變動,乙方必須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6.3.2 由於本合同生效後國家產業政策的變更,乙方必須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6.3.3 因乙方撤銷、遷移、破產等原-因,停止使用該幅土地的。

17.1 如乙方未能按時支付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項,從延遲付款之日起,每天按應繳納款項的 ‰繳納滯納金。

17.2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之約定解除本合同,則甲方應在乙方收到解除通知書之日起30天內退還乙方多繳納的租金,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已收取租金總額的%違約金。以上違約金支付不影響乙方就其生產經-營經-濟損失向甲方索取賠償損失的權利。

17.3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任一自己應履行的義務,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即應向守約方賠償其違約行爲所造成的實際損失和可預見的損失。如雙方都有過錯,則由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守約方直接經-濟損失、訴訟費、仲裁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司法鑑定費和取證費等費用。

18.1 依照本合同要求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其他聯繫應以中文書寫,通知可以專人遞交,或以掛號信件,或以公認的快遞服務或圖文傳真發送到另一方。通知視爲有效送達的日期應按下述方法確定:

18.1.2 以圖文傳真發送的通知在成功傳送和接收日後的第1個工作日視爲送達。

18.2 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說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後,應在15天內對此確認或提出書面異議或補充說明。如果在15天內不予以書面回答,則視爲其接受書面通知所述內容。

雙方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期間,無爭議部分的條款應繼續履行。

20.1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條款不一致,則以補充規定爲準。本合同的兩個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本合同中的“法律”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委會制定頒佈的條文:“法規”是指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規章”是指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制定的規章。

20.3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發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20.4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並報政府批准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份。

第3篇

經兩村委共同研究決定,甲方同意將自己的部分土地轉包給乙方。爲使甲乙雙方合法權益能得到應有保障,甲乙雙方經充分的協商,訂立本合同。

甲方將位於,東至,西至,南至,北至的土地畝,租給乙方作爲綜合用地發展種養殖和綜合使用。

租賃期限爲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以公曆爲準)。

1、租賃土地的所有權屬於甲方,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2、甲方爲乙方提供電源、水源並按農業用規定價格收費。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規定的項目經營或隨意將土地荒蕪、出租、買賣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金。

5、合同期間,租賃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會公共利益經原批准租賃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賃土地。提前收回租賃土地時,甲方應在收回土地6個月前,將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範圍,收回理由,收回日期書面通知乙方並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應當給乙方適當補償,補償標準收甲乙雙方根據土地的建築物,構築物和附着物的價值及租賃期限的餘期等因素協商確定,協商不能確定,由原批准政府裁決。合同期間內如遇拓寬路面,承包土地畝數應按實際畝數計算交納承包費。

1、乙方自年起,逐年交納承包費,交納的時間爲當年的月日,承包費爲每畝元,每年共計元(大寫: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賃期間只能從事本合同規定的經營項目,如有變更須經村委同意。

3、租賃期限屆滿前,乙方要求終止合同,應當在終止前6個月向甲方提出,並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如甲方土地繼續向外租賃,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5、租賃期限內,乙方轉讓、轉租或者抵押租賃土地的,必須經甲方同意。

1、甲乙雙方主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況無力經營,須轉讓他人時,經甲方同意方可辦理轉讓手續。

2、如乙方不按時向甲方交納租賃費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交納費用的10%交納滯納金。

3、如乙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必須按時交清合同期內租賃費,並交納租賃費總額的20%的違約金。

4、如甲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規定的適當補償外,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總租金的20%。

1、在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據山東省國有土地租賃辦法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證明人留存一份。

第4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現行土地流轉政策,依據公平、公開、平等互利的原則,甲方現將茶塘村所屬石江塘組、洞子屋組等耕地和山地租給容大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作爲生物科技工程研發、生產基地,暫定名爲:生物科技觀光園。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就有關事項達成一致意向,特訂立意向書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茶塘村位於長沙縣政府星沙城東,從縣城至村部五公里路程;開元東路以北,毗鄰星沙產業基地;京港澳繞城高速穿過村內15個組。乙方科技觀光園用地位於甲方石江塘組、洞子屋組,使用面積約500畝,地理位置適中,適宜於生物科技項目投資。

甲方願意將茶塘村石江塘組、洞子屋組等的耕地、水塘、山地流轉出租給 容大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作爲生物科技工程研發生產基地,研發、生產、試驗腐植酸有機膏肥等腐植酸系列產品,建設生物科技觀光園。具體界線四至由甲、乙雙方現場確定,作爲本協議附件,面積以測量成果爲準。

1、甲、乙雙方約定,租用期限按土地流轉法規定確定爲50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乙方租用起始日爲:自乙方可以對租用地塊全部勘址、放線完畢,可以正式動工修建圍牆之日起開始計算。

甲、乙雙方約定:所租用土地的租金爲每年、每畝耕地(包括水塘、

耕地、水渠元/畝;水塘成魚補償元/畝;山地林木 元/畝。上述青苗補償費爲土地交付時給予甲方一次性補償,補償完畢後乙方無需再次支付青苗補償費。

租金按所租用土地總面積付款。按先付款後使用的原則。從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一次性支付一年租金。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分兩次支付,分別於當年元月30日前和6月30日前支付。

甲方應協調村組與乙方所租用的土地手續,凡已出租給農戶的,由甲方組織該農戶簽字同意流轉,並由所在村組全體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簽字確認在農戶承租到期後,不再對該土地進行新一輪土地承租或新一輪承租後新承租戶全部接受本協議條件繼續將承租土地租給乙方使用,確保乙方的租用期限不少於50年。

2、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所有土地,都必須徵得每一個農戶的同意,必須與每一個農戶簽訂協議書,必須有每一個農戶的簽字和手印。每一個農戶簽字和按手印時,必須有乙方人員在場,並有原件作爲合同附件留存乙方。

3、甲方應盡心、盡責、盡職爲乙方服好務,協調周邊關係,及時協助乙方協調解決周邊各類矛盾糾紛。確保對乙方的使用、經營管理流轉土地沒有任何不利影響,如有任何不利影響由甲方負責解決,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4、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1、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及各種社會活動。

2、乙方從事生產必須是環保產品,對地方環境應無污染。

3、對流轉土地不擅自改變用途,不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進行有效保護。

4、從事生產、生活必須服從地方政府的依法管理,儘量處理好周邊農戶的關係

八、乙方(包括科技園)在使用公共設備、設施,社會福利、優惠政策等方面與甲方村民享有同等待遇和權利。包括但不限於給排水、供電、道路交通、排污及稅費減免返還等等

九、乙方租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流轉政策乙方有權建造房屋和設施用於該流轉項目作爲相關配套使用,乙方應予以配合協調縣鄉政府同意並及時辦理規劃建設審批證照手續。

十、如遇規劃調整,土地徵收,甲方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優先乙方按高科技產業落地政策優先、優惠乙方徵收使用,確保乙方產業的長遠發展。

1、在承租期內,乙方租用的土地如遇國家徵收,甲方取得的有關乙方投入的相關補償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所有地上的固定資產徵收補償、青苗補償、拆遷安置補償等)全部歸乙方所有,以保證乙方在50年使用期限內所產生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2、承租期滿後,甲方亦需儘可能的優先讓乙方繼續租用。如果乙方放棄繼續租用則按照如下原則處理:植物、設備、設施由乙方處理,地上房屋作價處理優先售給甲方,其餘的留歸乙方。

十二、雙方達成意向後,由乙方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伍萬元整,如甲方原因不能履約,或因雙方不能達成一致而不能簽訂正式合同,由甲方原本退還給乙方且不計息。

十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並在正式合同予以確定。

十四、本合同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叄份;甲方的一份交組;一份交政府。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同具有法律效力。

第5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在互助互利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簽定本合同,共互執。

面積:本廠區座落於西安市長安區韋曲街道辦魯家灣村,廠區有車間一層、二層,約1000多平米,庫房約500平米,各種設施配套共計40餘間,場地約畝,東西寬米,南北長米,員工宿舍10間,全部交由乙方使用。

租賃從20__年_月_日甲方將土地和所有附屬物、建築物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期滿後,雙方友好協商,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乙方續簽合同。

合同簽訂日,乙方交付甲方兩年租金,以後每年按簽訂日期交付一年租金,年租金爲柒萬元,三年後遞增6%,依此類推。

1、在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應做到廠區水、電、路的暢通和正常使用,如遇人爲的原因,造成乙方停產或不能生產,由甲方出面負責協調解決,並處理好外界事宜的干擾,確保乙方正常運作、生產。

2、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從事合法的經營生產,按政府部門要求做好廠區的安全工作,不可非法經營,無權擅自將廠區轉讓給第三者,如遇特殊原因,需變更經營,在不拖欠租金的情況下,乙方有權擁有使用該土地的其它經營項目權力。

如遇國家政策的變動和當地政府的統一規劃,必須服從政策的變遷,乙方所建設的附屬物歸乙方所有,其索賠條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條例》執行。

甲方未按時交付土地和廠房給乙方使用或提前收回土地和廠房,負擔償付違約金(一年租金),並按乙方所建設的設施等,按實際評估損失予以給乙方賠償。乙方未按有關規定、非法經營、損害公共利益的行爲,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續加補充條款,並具同等法律效益。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以備存檔,簽訂日起生效。

十、合同期內,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無法按合同條款執行的,可由當地政府,人民法院仲裁。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6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山東省實施t;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爲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發包方將村集體有所有權的耕地租賃給租賃方種植經營。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1致,簽訂合同如下:

3、租賃期限:20___年__月__日至20___年__月__日( 年)。(雙方約定不得超過3年)

4、租賃方未經發包方書面允許不得在租賃地內種植林木,不得搭建任何建築物,不得擅自取土或改變地貌,只允許種植莊稼,嚴禁將租賃地用於違法經營。

5、租賃方在租賃期間,如遇意外,其繼承人可以繼續租賃,直至合同期滿。

7、在合同租賃期內,如遇租賃範圍土地被徵用或村集體規劃使用,租賃方必須服從。徵用後,租賃方只享受地面附着物賠償費及青苗補償費。其他待遇歸發包方。

8、違約責任:如1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如租賃方違反合同約定或違法使用土地,發包方1經發現可單方終止合同,收回發包土地並不退還租賃方的租賃費。

10、本合同1式________份,發包方和租賃方各執1份,報市中街道辦事處租賃合同管理機關各備案1份。

第7篇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在土地租賃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將位於_________土地的使用權出租給乙方使用。該塊土地的具體位置(即四至)爲:東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土地面積共計_________畝(即:長米,寬米)。

租賃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1、租金:雙方協商確定該土地的租賃價格爲人民幣_________元/平方米,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年(大寫元)。

2、付款方式:每半年支付一次,由乙方於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年第一次租金,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年第二次租金。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將該場地交付給乙方

1、甲方承諾對本合同第一條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權並有權出租給乙方使用,如有違反,甲方應將所收的全部租金退還,並賠償乙方因對該塊土地的投資而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2、乙方承租本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六、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各種收費,按有關規定由乙雙方各自負擔。

七、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該場地,則需提前2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租賃期滿前1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該場地有優先的承租權。

甲方保證乙方於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日內進駐該塊土地。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未能按時進入,逾期交納租金在_________日以內,甲方應向支乙方付總租金日_________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_________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總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同意採用以下第_______種爭議解決方式:

1、甲、乙雙方均同意向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2、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補償外,甲方還應退還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3、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簽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簽章):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糾紛,是指出租人與承租人相互之間對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履行情況以及不履行的後果產生爭議。對履行的情況產生爭議,一般是指對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是否已經履行或者其履行是否符合合同規定發生爭執。對不履行的情況產生的爭議,一般是指對於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完全履行的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責任應當由哪一方承擔,承擔多少所發生的爭執。

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同其他合同一樣,有協商、調解、仲裁、訴訟四種方式,這裏,主要談談人民法院在審理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糾紛案件時應注意的幾個具體問題。

凡是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發生的以土地使用權租賃爲標的的民事權益糾紛,均應作爲民事案件,一律由民事審判庭或人民法院受理。

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糾紛案件,應當符合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的條件,同時,還要符合該法第二十二條“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二十四條“因合同糾紛引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的有關規定。除了依照法律明確規定的管轄外,當事人也可以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的規定。”也就是說,雙方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在合同的爭議解決條款中,協議選擇上述規定中的任意一個地方的人民法院爲解決合同爭議的管轄法院。

依照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之規定,一般情況下,出租人與承租人發生糾紛後,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時限爲2年,從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侵害之日起計算。這是法律明確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在訴訟時效期間內,如果當事人向對方(債務人)主張過權利,或者債務人同意履行義務,或者當事人請求有關調解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那麼,原訴訟時效中斷,訴訟時效期間從中斷之日起重新計算。反之,如果當事人(權利人)在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之日以後的2年內,未發生訴訟時效中斷的事由,超過2年以後又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這時權利人就只享有訴權,而永遠喪失了勝訴權。

在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糾紛中,如果是因承租人延付、拒付租金而引起糾紛導致的訴訟應適用特殊訴訟時效。依照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訴訟時效爲一年”之規定,當事人必須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內向法院提起訴訟。超過一年而當事人又沒有訴訟時效中斷的有力證據的,權利人也同樣喪失了勝訴權。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人民法院不予保護。若遇特殊情況,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願履行的,則法律不禁止。

3、處理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糾紛案件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2)依法保護合同的原則。在處理這類案件時,應當尊重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只要雙方當事人的約定不違反法律、政策,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就應維護合同的法律效力。一方當事人以法律沒有規定爲由,否認合同的效力,不應予以支持。

(3)公平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原則。土地使用權租賃糾紛案件中的當事人,不論是自然人還是法人,是本地人還是外地人,是中國人還是外國人,其主體資格和法律地位都是平等的,在土地使用權租賃中的合法權益都應當公平地依法予以保護。一方利用經濟優勢,進行不正當競爭,轉嫁經營風險的行爲應不予保護。堅決抵制地方保護主義和部門保護主義。人民法院處理涉外、涉港澳臺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糾紛案件時,應注意當事人的實際情況和特點,正確運用我國對他們的優惠政策,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4、審理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糾紛案件的法律適用問題。

人民法院在審理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要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理;

(3)法律、法規、政策都沒有規定的,應根據《民法通則》的基本原則,結合具體案情,從有利於保護雙方當事人的民事權益,有利於土地有償使用的原則出發,實事求是、合情合理地處理。

在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糾紛中,合同訂立後,出現當事人無法預見和克服的客觀因素,如:國家政策性價格調整、稅率調整、國家規費調整等,如繼續履行原合同顯失公平的,可適用情勢變更原則酌情進行處理。

法院在審理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糾紛時,應注意審查租賃合同是否違反了法律、法規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凡違反《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二十八條至三十一條規定的,所簽訂的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應認定無效。另外,還應注意審查通過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一方出租土地使用權時,是否經縣級以上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管部門的批准,是否支付了全部土地出讓金等。凡未經合法批准,擅自出租劃撥土地使用權,而與對方發生了租賃合同糾紛,訴至法院處理的,或出租人違背《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五條至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未經合法批准,自行出租或變相出租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合同,均應認定爲無效,並根據雙方的過錯程度大小,判定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6、承租人對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進行改建、擴建而與出租人發生糾紛的應區別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1)如果承租人在改建、擴建之前已徵得出租人同意,且雙方對產權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

(2)如雖經出租人同意,但對產權沒有約定的,產權應歸出租人。對改建、擴建地上建築物或其他附屬物的費用,由出租人折價償付。

(3)如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改建、擴建地上建築物或附屬物的,能夠拆除的,可以責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適當折價歸出租人所有;若造成出租人損失的,應當負賠償責任。

(4)承租人在合法使用租賃的土地時,因不可抗力而使地上建築物和其他附屬物滅失的,原則上應由出租人申請重建。如承租人徵得出租人的同意,重建地上建築物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未經出租人同意而擅自重建、改建的,產權仍歸出租人,對因重建、改建、擴建地上建築物而支出的費用,由出租人予以適當補償。

第8篇

承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甲方自願將位於會興鎮會興街道槐樹窪村九華紡織廠正門東部部分土地承租給乙方經營,面積畝,土地方位,東至 西至

2、該地承租經營期限:月日至年 日止(土地租用年限按公曆計算)。

1、該土地承租金爲每畝每年人民幣金全年共計人民幣元;

3、其餘租金每乙方向甲方交清租金,不再產生其它費用。

1、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證道路暢通,正常供電供水,電價按正常價格收取,水費每噸按3元收取;

4、租賃期內甲方負責協調村民以及政府之間的關係,做好各項服務,確保乙方正常生產。

5、甲方保證對出租給乙方的土地有合法的出租權利,保證該土地上不存在與第三方有權屬或其他權利糾紛,保證除乙方自身原因外,能夠正常使用租賃的土地。

1、按合同約定的期限,乙方有權利用和經營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的收益權和按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人事等相關變動,不影響合同的執行,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遇國家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本合同終止,雙方應互相協作,不論任何一方出面,均應力爭補償款項,補償款的計算項目中,各自建築的設施補償款歸各方所有。

3、本合同期滿,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租金按每一年5%遞增,依此類推。

4、合同期滿,若甲方不再對外出租,乙方添置的動產由乙方帶走,不動產由雙方協商或委託鑑定機構,評估作價後留給甲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若逾期付款,承擔逾期付款金額20%的違約金。

2、在合同履行期間,若甲方違約,不能保證乙方正常使用租賃土地,應承擔該期間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若造成乙方不能使用該土地的,按乙方實際總投資金額的20%承擔違約金,並退還已收取的全部租金,賠償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村委養殖場壹份。 十一、租賃期內乙方不得轉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租賃土地。

第9篇

丙方由於業務發展需要,需租賃乙方原向甲方承租的土地,經甲方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位於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號(附圖),面積按土管部門勘定的爲準。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的租金爲________萬元/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的租金爲________萬元/年。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丙方自租賃期限開始之日起一週內,支付當年租賃費的一半給乙方,________個月後的第一週內支付當年另一半租金。這二個付款日爲以後每年租金的付款日。

合同期滿後,該土地繼續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丙方享有承租優先權。

2、甲、乙方不能保證丙方行使該租賃土地使用權時,丙方有權解除合同。

3、丙方不按時支付租金且超過半年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不將該土地出租給丙方,賠償丙方損失________萬元。

3、乙方因其他原因造成違約的,除賠償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全部基建投入(該基建投入以丙方基建完工後提供給甲、乙方的基建清單爲準)外,另再賠償丙方損失________萬元。

1、該租賃土地的審批手續由甲、乙方負責,丙方給予配合。

2、租賃期內未經乙方同意,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土地用途。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未盡事宜,甲、乙、丙三方另行協商。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