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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士聘用合同5篇 《精益求精:護士聘用合同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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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紹了護士聘用合同的相關內容,其中包括合同相關條款、護士聘用的注意事項以及加強護士管理的建議等方面內容,希望能夠對相關人員有所幫助。

護士聘用合同5篇 《精益求精:護士聘用合同範例》

第1篇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1、合同有效期:自 ____年__月__日至 ____年__月___日止 ,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爲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1、甲方實行每週工作40小時,每天工作8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1、根據國家、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基本工資爲1500.00元人民幣,獎金每日一個病人輸液0.5元,甲方每月從乙方工資中扣除200.00元保證金,滿1000.00元后不再扣除,合同期滿一次性付給乙方。

2、甲方根據國家、單位的有關規定和本人的工作表現,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爲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5、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爲的違約金給甲方,保證金不以退還。

6、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並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爲準。 甲方: 乙方(簽字)

護士聘用合同5篇 《精益求精:護士聘用合同範例》 第2張

第2篇

茲有聘用單位(甲方): 決定聘用乙方(受聘人): 從事相關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聘期壹年,其中含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聘期滿前壹月

1、試用期月**爲:醫生 元、護士 元、技師 元、其他 元。

2、正式聘用期月**爲:醫生 元、護士 元、技師 元、其他 元。

3、考慮到醫療風險及工作的持續、穩定,每月**扣除50元作爲保證金,至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後雙方交接無異議一次退還。

4、試用期與正式聘用期月**中均包含醫療、養老保險等費用,具體手續乙方自行辦理。

5、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門(科室)相應職稱獎金,具體數額科室根據工作表現在本院連續工作時間長短自定,報院財務備案。

6、正式聘用期內勞保、值班及加班補貼與正式職工相同。

7、聘用期內對醫院作出突出貢獻或者因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及質量考覈等情況而出現的獎懲時,等同於本院職工標準實施獎罰。

1、積極爲乙方提供開展工作所需的辦公場所、設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體聘用部門負責安排。

3、試用期根據工作表現可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聘用期內若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因爲違法行爲及重大醫療事故等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同時應提前15天通知乙方,並於解聘之後30天內將應支付給乙方的**等費用兌現。此款中提前通知期限對財物、信息等特殊部門視具體情況而定,不參照本條款。

4、對相關技術工作,依法要求相應資格證及其他證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並備查,同時協助指導乙方辦理具體手續(醫生、技師由醫務科,護士由護理部,其他人員由院辦公室協助指導)。

5、聘用期內如乙方工作積極主動,工作能力強,或對本院的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同時符合 用人調入標準,雙方自願的前提下,可考慮辦理調動手續。

1、試用期內乙方可根據情況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內原則上不準辭職,無故提出辭職者,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並作好各項交接工作,交接後30日內領取相應**等報酬,但保證金不再退還。

2、試用過程中有意繼續聘用者,須在試用期積極辦理好各種變更註冊和登記手續,利於聘用期工作的開展。

3、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相關技術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對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無理拒絕。

4、工作時間同本院在職職工,除法定的節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確有特殊情況需要休息的,須徵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按本院請假制度辦理,根據具體時間扣除相應**。未經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內按曠工對待,超過7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聘,當月**獎金及全部保證金等均扣除。

5、不得將甲方的技術資料、病歷文件和其他技術信息透露給第三方,否則扣除保證金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乙方應妥善處理與原單位的工作關係及其他關係,並保證這些關係不會影響其在甲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質量。

7、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工作用品帶回家使用,或未經甲方同意將其轉借、饋贈及移交他人。

8、乙方因違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責任心等情況導致醫療差錯、糾紛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擔相應後果,必要時甲方單方面解聘,扣除保證金。

此合同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如若違約,違約方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丙方自願爲乙方提供擔保,並對乙方因本人原因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1、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無丙方時則甲乙雙方簽字之日始)。

2、合同終止於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之日,雙方協商願意續簽者,需在期滿前壹月內辦理,過期補籤者不計入連續聘用期限。

1、具體程序爲:(1)部門負責人提出聘用申請及人選建議,(2)醫務科、護理部、辦公室按所需條件認可,(3)院務會討論決定試用或聘用,(4)乙方將畢業證、執業證、身

份證複印件交醫務科、護理部或辦公室。(5)甲方具體部門負責人與乙方商定**標準並簽字認可,(6)院方簽署並蓋章後生效,連同乙方各種證件複印件留甲方人事處備存,

其餘由甲方具體部門、乙方、丙方(無丙方時省略)各執一份。

2、未盡事宜雙方或三方協商解決,若各方對合同內容出現爭議,各方應首先選擇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無效可考慮由仲裁機構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具體部門、乙、丙三方,甲方人事處各一份(無丙方時爲一式三份)。

2、醫生必須是正規院校畢業的本科或大專生,護士必須是正規院校畢業的中專以上學歷。

3、必須取得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或執業護師、技師資格,畢業不足一年者除外。

一、所有臨時工必須與醫院簽署聘用合同書,有擔保人時要求擔保人同時簽定聘用臨時工擔保責任書。合同書籤字生效後,院科按合同規定發放**及實施獎

二、**規定:試用期月**醫生、護士、技師均爲 - 元,正式聘用期月**爲醫生 - 元,護士與技師爲 - 元,具體數額由科負責人於此範圍自定。

三、獎金規定:試用期不享受任何獎金,正式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門相應職稱獎金,具體數額由科室根據工作表現及連續聘用期限自定,報院財務備案。

四、正式聘用期內勞保、值班及加班補貼與本院正式職工相同。

五、聘用期內對醫院作出突出貢獻或者因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及質量考覈等情況而出現的獎懲時,等同於本院職工標準實施獎罰。

六、試用及聘用程序:部門負責人提出人選建議醫務科、護理部、辦公室按所需條件確認院務會討論決定試用(聘用)乙方將相關證件複印交辦公室備存部門負責人與聘用(試用)人員商定**標準並簽定合同認可(有擔保人時同時簽署擔保責任書)院方簽署並蓋章後生效。

2、在 同志合同期內,保證負責教育和督促被保人認真執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嚴格履行合同中屬於乙方責任的各項條款。

3、在合同期內,被保人未履行合同中任一條款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時,願負連帶賠償責任;被保人發生其他違法行爲時,根據案情嚴重程度,願接受相應的行政處理。

4、本《擔保責任書》一式三份,擔保人留存一份,被擔保臨時工一份,醫院辦公室一份。

第3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乙方確認在簽訂本合同時,已獲知甲方的基本情況,充分了解相關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等。

乙方確認已仔細閱讀並充分理解本合同各條款內容,並承諾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工作崗位和工作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護理部門,從事護理工作;

甲方聘用乙方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後,雙方協商制定合同章程,達成一致再續合約;如合作期滿後甲乙雙方不能達成一致,確定終止合作。

②病歷費(10元/份病歷,當每月病歷費不足1000元時由甲方補齊,如果超過1000元時,甲方將作爲獎金髮給乙方。)

2、乙方在上班期間,醫院規定享有工作餐,其他生活開支由乙方自理。

根據醫院規定執行工作作息統一時間,手機24小時開機。(上班時間:8:00---21:00)

1、乙方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服從甲方人員管理、調動;

2、乙方負責燎家山社區醫院護理科相關的醫療工作開展和執行;

3、乙方應遵守醫院各項規章制度,保守醫院祕密,嚴守商業機密,若有違反甲方有權依法追究責任;

4、乙方若違反操作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應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如果沒有違反操作,造成的經濟損失一律由甲方自己負責。

5、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愛護甲方的財產;

6、甲方如無正當理由,不得違反合同規定單方面辭退乙方,否則給予相應經濟補償。

3、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任何一方都無權自動解除本合同,如有特殊原因,須經過雙方協商確定。

1、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或根據實際情況不同)以雙方協商後的補充合同進行完善,補充合同同樣有效;

第4篇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我縣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1、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爲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2、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在職責範圍內保證 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 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1、根據國家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爲 元人民幣。

2、甲方有權根據國家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單位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以下情況合理休假期間,停發一切工資待遇,但保留用工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2)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8、單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通知對方。

1、發生醫療事故及醫療糾紛,處理辦法同正式職工。

2、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 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經甲、乙雙方協商,雙方共同爲乙方繳納“五險一金”,其中甲方承擔80%,乙方承擔20%。

4、本合同一式叄份,衛生局一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5、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爲準。

6、若甲、乙雙方未經雙方同意,私自解除勞動合同,違約方承擔當月工資及獎金。

第5篇

茲有聘用單位(甲方)決定聘用乙方(受聘人)從事相關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2、試用期合格後,續簽正式合同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爲 年。

3、聘期滿前壹月,經甲乙雙方認可協商後可續簽合同。

1、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按月核發乙方應得的勞動報酬。

2、乙方在試用期叄個月的工資按試用期固定工資1500元發放。試用期滿,試用合格後正式聘用期的工資按固定工資每月1300元發放, 在本單位工作滿壹年者按固定工資每月1500元發放,正式聘用期定額配套醫療保險及社會養老保險共計500元每月,如乙方本人自行辦理手續,則此費用 500元發放工資中,如甲方辦理手續,則由甲方扣留500元代爲辦理,並享受相應職稱工資,護士職稱每月50元,護師職稱每月80元,主管護師職稱每月 100元,另根據國家工資政策調整及物價浮動等因素,甲方經院務會研究可對聘用人員相關待遇進行適當調整。

3、值班及加班補貼與正式職工相同,其他福利待遇相對正式職工減半,但均不享受年終獎金、浮動工資、績效工資及交通補助費。

4、考慮到醫療風險及工作的持續、穩定,乙方須向甲方繳納20xx元作爲保證金,至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後雙方交接無異議一次退還。

5、聘用期內對醫院作出突出貢獻或者因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及質量考覈等情況而出現的獎懲時,等同於本院職工標準實施獎罰。

1、積極爲乙方提供開展工作所需的辦公場所、設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體聘用部門負責安排。

3、試用期根據工作表現可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聘用期內若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因爲違法行爲及重大醫療事故等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同時應提前15天通知乙方,並於解聘之後30天內將應支付給乙方的工資等費用兌現。

4、對相關技術工作,依法要求相應資格證及其他證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並備查,同時協助指導乙方辦理具體手續(由護理部)。

5、聘用期內如乙方工作積極主動,工作能力強,或對本院的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如醫院因工作需要,招聘正式護士時,參加公開招考,達到錄用標準後醫院給予優先聘用。

1、試用期內乙方可根據情況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內原則上不準辭職,無故提出辭職者,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並作好各項交接工作,交接後30日內領取相應工資等報酬,但保證金不再退還。

2、試用過程中有意繼續聘用者,須在試用期積極辦理好各種變更註冊和登記手續,利於聘用期工作的開展。

3、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相關技術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對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無理拒絕。

4、 工作時間同本院在職職工,除法定的節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確有特殊情況需要休息的,須徵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按本院請假制度辦理,根據具體時間扣 除相應工資。未經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內按曠工對待,超過7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聘,當月工資獎金及全部保證金等均扣除。

5、不得將甲方的技術資料、病歷文件和其他技術信息透露給第三方,否則扣除保證金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乙方應妥善處理與原單位的工作關係及其他關係,並保證這些關係不會影響其在甲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質量。

7、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工作用品帶回家使用,或未經甲方同意將其轉借、饋贈及移交他人。

8、乙方因違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責任心等情況導致醫療差錯、糾紛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擔相應後果,必要時甲方單方面解聘,扣除保證金。

此合同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如若違約,違約方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合同終止於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之日,雙方協商願意續簽者,需在期滿前壹月內辦理,過期補籤者不計入連續聘用期限。

(4)乙方將畢業證、執業證、身份 證複印件交醫務科、護理部或辦公室

(5)甲方具體部門負責人與乙方商定工資標準並簽字認可

(6)院方簽署並蓋章後生效,連同乙方各種證件複印件留甲方 人事處備存,其餘由乙方執一份。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若各方對合同內容出現爭議,各方應首先選擇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無效可考慮由上級機構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具體部門、乙兩方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