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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合作合同3篇 "聯手共贏:商鋪合作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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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介紹商鋪合作合同的重要性以及其在商業合作中的應用。商鋪合作合同是商家合作的重要法律文件,明確合作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營範圍、租金等關鍵條款。對於商鋪合作雙方來說,簽訂合同能確保合作的順利進行,並保障各自的合法權益。本文將詳細解析商鋪合作合同的要點和注意事項,助您更好地處理商業合作事務。

商鋪合作合同3篇

第1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相關相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公正、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

就紅梅汽車站相關物業招商運作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將位於: ______________________相關鋪位物業,向乙方支付一定的佣金,交由乙

方組成團隊爲其招商運作,乙方則組織相關人員爲其實踐策劃操作。

第二條, 甲方與乙方初步約定的運作期限爲三個月,自20xx年__月__日至20xx年__月__日止。至於本期限後,甲、

第三條, 乙方運作期間,甲方須向乙方提供辦公地點,並提供諸如網絡、電腦、電話、茶具、桌椅等辦公設備及配套設施。

第四條, 所有實踐操作當中,甲方除 乙方工作人員提供一日三餐的食宿並向乙方工作人員支付招商期限內相關零用費用:

整個運作當中,招商運作主要以乙方的策略方式爲主,甲方不能任意干涉或強行要求,但甲方具有運作過程中相關

知情權和建議權,乙方必須實事求是、毫不隱諱地向甲方詳情說明及解釋。

乙方團隊人員在運作進程中,應本着向甲方高度忠誠和負責的態度,兢兢業業、勤勤懇懇地開展工作,並嚴於律已

?全力以赴地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積極爭取甲方利益的合理化和化。

甲方應在每月的15號向乙方工作人員發放當月的基本零用費用。

業務提成採用現籤現提的原則,即一鋪位合同簽訂生效並繳納相關費用後,甲方與乙方每月每週六下午三點進行提

成的支付相關事宜。否則乙方保留有追究甲方的權利。

1、 招商率達到規劃總體面積(以平面圖的核準面積數據爲準)的40%及以下時,乙方均向甲方提取成交鋪位半個月的總租金作

2、 招商率達到規劃總體面積(以平面圖的核準面積數據爲準)的40%到65%時,乙方向甲方提取成交鋪位一個月的總租金作爲

3、 招商率達到規劃總體面積(以平面圖的核準面積數據爲準)的65%及以上,乙方向甲方提取成交鋪位一個半月的總租金作爲

4、 至於如何界定規劃總體面積招商率的40%和65%的事項,原則上乙方先向甲方提取成交鋪位一個月的總租金作爲提成,按招

商進程和招商入駐率的實際情況,根據上述相關比例的約定,甲方向乙方補發剩餘的提成。

5、 甲方賦予乙方的提成,只是在已租商鋪合同期內按以上約定提取一次。

6、 甲方支付乙方提成,甲方必須與乙方的項目策劃人(或者乙方項目策劃人親自委託的人),進行簽字確認,方可有效。否

7、 甲方支付乙方提成,必須支付給乙方的項目策劃人(或者乙方項目策劃人親自委託的人),每月每週六下午三點爲支付日

,再由乙方項目策劃人按照乙方所約定分配比例給予乙方工作人員進行分配。

①、本團隊業務人員外出招商簽到的業務單,或業務員尋找回來的業務信息,經過團隊的努力而促使成交的單,均屬於該業務人

員的業績,並遵循如下分配原則,對該單進行相關提成:

②經業務人員或團隊人員散發廣告及相關推廣效應,自動上門而簽約成功的客戶,則按下分配原則進行業務提成:

第六條, 乙方僅運作甲方物業商鋪的招商業務,至於出租商鋪合同約定的相關事項,全由甲方履行和負責。同時甲方任何的

債權債務及相關法律責任,均與乙方無關,乙方不負擔任何責任。

第七條, 在實踐運作當中,甲、乙雙方應秉着真誠團結、互體互諒的宗旨,就諸如甲方在廣告投入、市場推廣等細節問題進

第八條, 在本協議中,甲、乙雙方未盡事宜,可另行相商或補充。

第九條, 本協議生效日起,甲、乙雙方均需自覺履行,如有違約,則應承當相應的違約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十條, 本協議履行時如有糾紛,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諸仲裁機構或法院解決。

第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商鋪合作合同3篇

第2篇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提供房屋與乙方聯合經營××品牌商品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1.1位置:依本合同列明的條款,在本合同期限內,甲方同意將座落於——市——區——路××號×××廣場(以下簡稱本廣場)××××室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作爲聯營條件提供給乙方使用(位置如附件一房屋位置圖所示,該附件圖僅爲該房屋位置的標示)。乙方願意按本合同約定使用該房屋進行經營。

1.2面積:該房屋的套內建築面積爲×××平方米(自與其他場地的相鄰牆中心線計算面積,非牆體部分以門、窗之內表面開始計算面積。門、窗及門窗外表面不包括在房屋面積內)。

2.1合作期限爲×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雙方共同確定的開業日爲××××年×月×日。

2.2裝修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爲甲方給予乙方的裝修期。裝修期間乙方須按本合同第四條標準交納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等所有費用。

2.3房屋移交日:裝修期起始日即爲房屋移交日,乙方須於該日自行至甲方辦理房屋的接收手續。

3.1甲方負責提供該房屋作爲經營場地,乙方自行辦理營業手續,並負責提供屋內裝修、商品貨源、營業員、產品的合法有效證明等全部經營事宜。

3.2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債務糾紛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解決,與甲方無關。

4.1該房屋僅限乙方經營××品牌商品,經營業種及範圍爲××。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變更房屋部分或全部區域經營其他品牌或業種的,視爲違約,乙方須按人民幣××××元/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自甲方提出書面警告之日起15日內乙方未整改者,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2除本合同約定之外,乙方的營業執照記載的經營範圍及任何理由均不得作爲超出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範圍的依據。

5.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由甲方負責統一收銀管理,甲方每月提取乙方當月銷售額(含稅)的××%作爲甲方收益。

5.2甲方每月應提取的收益,在次月的第一個工作日結算,甲方可於乙方每月銷售額中直接劃扣,雙方結算後5日內,由甲方將扣除相關費用後的剩餘銷售額返還給乙方。

5.3每日營業結束後,乙方應將當天的商品銷售額和其它營業情況,以甲方規定的書面形式向甲方報告,當天的銷售款由甲方管理。但雙方結算的銷售額以收銀設備結算完畢後的金額爲準,乙方獨自統計的銷售額不視爲結算依據。

5.4乙方的每日銷售額由甲方於次日正式營業前,提交銷售報表,乙方須對該銷售報表予以簽字確認。

5.5在本合同期內,乙方及乙方營業人員不得以代繳款或其他任何名義私自收取任何銷售款項,一經發現,乙方須向甲方承擔私自收取款項2倍的違約金,如出現三次,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期內,乙方須按人民幣×元/月/平方米(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的標準向甲方支付物業管理費。月總物業管理費爲人民幣×××元。乙方每月應交納的物業管理費,由甲方於次月第一個工作日從乙方當月的銷售額中直接劃扣,如乙方當月的銷售額不足支付上述費用的,乙方須以現金方式補足。物業管理費由本廣場物業公司出具物業管理費發票。

6.2.1乙方經營所產生的水費、電費等公用事業費,由乙方自行承擔。空調費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收取。

6.2.2該房屋移交乙方經營使用前,乙方應當向甲方一次性預交水費人民幣×××元),電費人民幣××××元、空調費人民幣××××元。以後乙方須於每月前十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交納上個月費用。

如遇政府部門或公用事業部門調整水、電費等公用事業費價格,乙方須按調整後甲方覈算的價格執行。

6.3乙方經營如需安裝電話,由乙方直接向市政電信部門申請,並自行向其交費。

6.4乙方經營中需交納的消殺費、環保檢測費、衛生檢疫費、排污費及其他本合同未做說明但實際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並直接向市政相關部門交納。確需由甲方代繳代扣之款項,乙方須按甲方發出的收費通知按時交納至甲方。

乙方自行承擔經營中產生的稅金和工商管理費,並自行向稅務及工商部門交納。

爲求本廣場整體營業之發展,提高本廣場業戶的經營效益,在日後經營中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管理公司將不定期對本廣場進行宣傳、發佈廣告,舉辦各項推廣及促銷活動,乙方應給予積極配合並承擔相應費用。現雙方確定乙方每年應承擔的宣傳推廣費用爲人民幣×萬元,乙方應於每年×月×日前交納給甲方。

6.7消費者使用信用卡結帳購物時,其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7.1乙方須於本合同簽署同時,向甲方一次性交納全部履約保證金,金額爲人民幣××萬元整。

7.2本合同期滿×個月後,如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甲方將無息返還保證金;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或其他第三方蒙受損失、出現消費者投訴,或因乙方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等而產生罰款、違約金、賠償金,以及未按規定時間內交納宣傳推廣費等任何費用,乙方現同意甲方有權直接從履約保證金中抵扣。

7.3如在本合同期內履約保證金少於前述第7.1條規定的數額,或出現乙方保證金不足以抵扣相關費用時,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5日內補足。逾期未補足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8.1乙方自行承擔裝修費用,乙方的裝修須遵守國家、地方政府之規定以及《××廣場商場管理規定》(見附件五)和甲方臨時頒佈的通知,乙方的裝修須事先取得甲方的許可及政府相關部門的批准,如乙方的裝修、改動違反政府法規,被政府有關部門要求恢復原狀或被行政處罰時,不論事先是否獲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8.2若乙方需要改動房屋內設備、設施,必須在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但不得損害原有建築結構,不得損壞防水層、防水設施和妨礙本廣場的正常經營。

8.3乙方須自費按照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移除本廣場內任何乙方建造的構築物、建築物,乙方並須承擔因前述事件所引致的法律責任。

9.1乙方應保證甲方所移交的房屋及所有設施設備(見附件二交屋條件及設施設備清單)的完好無損,且不得損壞公共區域及公共區域的任何設施、設備。如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使用不當、故意破壞等原因造成損壞的,甲方統一維修,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9.2乙方自行安裝的設備、設施、裝修出現破損,乙方應自行及時修復,在甲方書面通知規定日期內仍未修復的,甲方有權委託相關單位維修,以保持本廣場的統一水準,所需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9.3乙方未獲得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在該房屋內安置或准許他人安置任何重量超過該房屋樓板所能承受的建築荷載(每平方米不超過××××kg)的設備或物品。

9.4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儲存易燃、易爆、易腐蝕、易腐爛、危險和散發令人不快氣味以及違反國家相關規定的物品。

9.5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外設置影響本廣場環境和其他客戶正常經營的音響、廣播或做出任何擾人的噪音。

9.6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外飼養或容留任何動物、寵物,並須自費採取甲方所要求之所有預防步驟及措施,以防止害蟲在該房屋內生存、蔓延。

9.7對於乙方擅自在該房屋外的任何位置存放貨物、加裝設備、標誌、招牌等,甲方有權不作預先通知而予以清除,甲方不需爲此承擔任何責任,清理及處置費用由乙方承擔。

9.8乙方保證該房屋內設施、裝修等以及該房屋與建築物其他區域通道必須無條件符合國家消防、環境、衛生要求。乙方應當自行滿足其經營用途所需的消防、環境、衛生要求,並須保證本廣場的各通道的暢通。

甲方有權在乙方人員的陪同下,進入乙方房屋內檢修房屋及設備,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如需維修的,甲方在發出通知後,有權暫時終止任何設施、設備的使用,以進行維修,乙方不得提出異議。如遇火警或其他緊急情況,甲方及其代表有權在未經乙方同意的情況下進入該房屋排除險情,採取措施搶救、保護財物,而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10.1乙方應當於本合同期滿之日的次日(合同提前解除的.,乙方應當於合同解除之日起三日內),將該房屋及其設施、設備保持完好交還甲方,乙方的財產(不包括第10.3條所列的裝修和財產)由乙方自行運出本廣場,並拆除乙方的各種標識等,同時交出所有鑰匙。

10.2未按期交還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承擔人民幣×××元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該房屋內乙方財產經甲方要求限期移除而仍未移除的,視爲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置,同時甲方可依法追究乙方逾期交還該房屋的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造成甲方向後一承租方、合作方逾期交屋的違約責任及甲方處置乙方遺留物品所發生的費用,且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

10.3乙方的裝修及不可移動財產(包括雖可移動但移動將造成甲方建築物損壞的),除甲方書面通知乙方拆除、清運外,乙方不得拆除、移動。雙方同意按下列方法處理:

1)合同期滿的,無償歸甲方所有,甲方不給予任何賠償、補償;

2)因甲方原因導致合同提前解除的(本合同第13.1條款約定除外),甲方只對乙方裝修及不可移動財產按下列標準予以補償,乙方同意由甲方聘用有資格的工程造價機構對乙方的裝修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甲、乙雙方各佔50%);裝修或不可移動財產添置的日期至約定的合同期屆滿之日的期間,在五年以下的(含五年),按該期間平均折舊,按折舊後的餘值進行補償,(例如:添置日至租期屆滿爲2年的,折舊率爲每年50%);在五年以上的,按每年20%進行折舊,按折舊後的餘值進行補償,超過五年,甲方不予補償。

3)因乙方原因合同提前解除或終止的,不可移動財產無償歸甲方所有,甲方無需給予任何賠償、補償。

11.1乙方自行負責辦理經營所需許可證件。本合同簽訂同時或乙方開業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證件的原件及複印件供甲方查、存。相關資料如有變更或終止,乙方應在10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上述證件及資料需要年檢的,乙方應在辦理完年檢後3日內重新向甲方提供。如乙方虛假提供上述證件、資料,而給甲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甲方並有權解除本合同。

11.2乙方經營期間關於商品的訂購、發送、接收、保管、銷售及售後服務等均由乙方負責。

11.3乙方的經營須遵守國家、地方、行業相關法令法規,不得侵害他人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代理權、肖像權等合法權利,若由此侵害任何第三方權利,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11.4乙方應保證提供的商品及服務的品質和安全性,並提供完善的售後服務。不準出售假冒僞劣商品,不作虛假宣傳、表示和承諾。

11.5乙方在合同期內,應依法納稅和交費,若因乙方偷稅、漏稅、欠交各種費用受到有關部門處罰或被勒令停業的,均由乙方承擔責任,乙方不得拒付被勒令停業期間應向甲方交納的一切費用。

11.6乙方應保證其經營往來的所有發票、憑證均合法、有效。

11.7乙方經營需自行聘用員工,其薪資、福利及相關待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並由乙方直接支付給其所聘用的人員。乙方的用工應符合國家勞動法及其他法規、政策的規定。乙方員工上崗前須經甲方統一培訓、考覈合格,相關的培訓費用由乙方承擔。

11.8乙方及乙方的工作人員應遵守法律法規及《××廣場商場管理規定》(見附件五)及各項規章制度(包括臨時頒佈的通知)。乙方員工如有違規,必須按本廣場規定進行處理,並向甲方書面報告處理意見,凡因此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11.9乙方自行負責處理經營中發生的顧客投訴,不得因此影響甲方的商譽。如因此導致媒體曝光或被消費者投訴,乙方須負責爲甲方挽回影響,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1.10凡在該房屋內發生的或由乙方經營原因導致的乙方或第三方的人身、財產受到損害或損壞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11.11在乙方裝修、經營期間,因乙方原因妨礙相鄰房屋的經營,引起爭議、糾紛及經濟損失,概由乙方負責,同時按照甲方要求排除妨礙。

11.12乙方經營該房屋及進行各種銷售活動,如需使用甲方的標誌、資料、名稱等,必須事先將相關活動內容以書面形式送交甲方審覈,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使用。

11.13乙方的營業時間應遵守《××廣場商場管理規定》的規定,甲方並可根據該房屋所在地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和季節變化,適當調整營業時間,乙方應當按甲方調整後的時間營業,乙方對此沒有異議。

11.14乙方的工作人員、訪客、代理人、供應商、承建商等人員的行爲,均視爲乙方的行爲,產生責任、糾紛,均由乙方承擔。

11.15本合同沒有約定的,乙方的經營須遵守《××廣場商場管理規定》。

12.1甲方:負責本廣場公共區域的保安、保潔;負責公用設施設備的維護;負責廣場整體經營活動、公共秩序的管理。

12.2乙方:負責該房屋內的安全、清潔和經營秩序;負責該房屋內自行安裝的設施設備的維護;負責乙方設施及財物的保管;負責乙方人員及財物的安全。

13.1在本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將房屋的整體或部分轉租、分租、轉借、分割,不得與他人互換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3.2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第三人或與第三人合作經營或有其它損害甲方權益的行爲,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3.3在合同期內,如乙方在該房屋內註冊新的公司或其他組織(凡與乙方的名稱不符且使用該房屋的任何公司、組織),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於新公司成立後五日內向甲方提交願意與乙方共同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權利、義務和責任,作爲共同義務人的承諾書,否則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阻止其營業,並有權解除本合同。

14.1乙方應爲該房屋內乙方的財產投保財產一切險和公衆責任險,並在開業後15日內向甲方提交其保單的原件及複印件(原件供甲方審查,複印件供甲方存檔),乙方須保證該保險在經營期內始終有效。

14.2無論乙方是否按14.1規定參加保險,乙方在該房屋內、外放置的商品或其他財產的損壞、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15.1甲方逾期移交該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承擔人民幣×××元的違約金。逾期達六十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5.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納任何一項款項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承擔應付款項千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達十五日仍未交清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5.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未如期開業或乙方在營業期間擅自停業的,乙方每日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的違約金,乙方逾期未開業或擅自停業達十五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5.4除15.2至15.3條規定外,乙方未履行本合同其他任何一項條款或違反其他任何一項規章制度的,甲方可通知其限期改正或履行,期滿仍未改正或履行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阻止乙方經營,並有權解除本合同。

15.5凡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解除或終止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萬元的違約賠償金,如該違約賠償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到的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15.6本合同期內,若因不可抗力造成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終止,雙方均不承擔賠償責任。

在本合同期滿前二個月內的任何合理時間內,甲方有權對該房屋進行招租,包括在該房屋的適當位置張貼、懸掛招租廣告;甲方以任何方式發出招租信息,帶領意向承租人、使用人或買受人進入該房屋參觀等,乙方不得拒絕或阻撓,即使甲、乙雙方正在進行續租協商而未達成合同。

17.1爲維護本廣場大多數經營業戶的利益,甲方有權依據本廣場和區域經營狀況,就乙方所經營使用的該房屋位置、面積或業種進行調整。如乙方同意甲方調整的,需按甲方要求在甲方規定期限內進行調整。

如乙方不同意甲方調整的或在甲方規定期限內對該調整事宜未作出任何表示或未接受甲方安排的,視爲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雙方按本合同約定標準進行結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給予乙方任何賠償、補償。合同解除後,如乙方未能及時交還該房屋的,甲方有權採取相關措施阻止乙方繼續經營並收回該房屋。

17.2甲方保留對××廣場重新命名的權利,無需對乙方做出補償,但應至少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17.3乙方可自行辦理本合同的備案登記。

17.4乙方同意甲方有權讓任何第三方在本廣場內、外的公共區域舉行展覽、展銷等活動,並承諾不以此爲由要求減付物業管理費、宣傳推廣費等各種款項。

17.5保密:乙方應當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的內容及甲方的所有商業祕密,並願意承擔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

17.6非甲方原因給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損失或損壞,由責任人自行承擔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7.7乙方在經營活動中,需使用甲方的標誌、資料、名稱時,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向甲方支付使用費。

18.1甲方根據本合同發出任何通知書及文件予乙方,乙方確認以下地址爲其通信地址。

根據本合同發出的所有書面通知及文件,以特快專遞發送的,國內郵件在寄出三日後視爲送達;國外郵件在寄出十五日後視爲送達。

18.2所有乙方根據本合同發出予甲方的書面通知,應直接送達到甲方的固定辦公地址,即上海市楊浦區周家嘴路××號×樓。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上述條款由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共同確定。乙方特此聲明,對本合同的全部內容完全明白和同意。

22.1份數: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

22.3修改和補充:對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簽署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商鋪合作經營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將座落於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______層______區______號,使用面積______㎡商鋪交給乙方,用於乙方在商鋪內從事商業經營。

經營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使用期共計______年。

(一)______層______區______號商鋪每年費用爲人民幣______元(其中:公共設施使用費、廣告宣傳費、保安費等綜合管理費______元),甲方按______年期共收取費用______元(其中:公共設施使用費、廣告宣傳費、保安費等綜合管理費______元)。付款(結算)方式:按______度分______次付清。

(二)先交付______年費用,再向銀行貸款交付______年費用。首先於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結清______年的費用款共計______元;其餘費用的交付(結算)時間及數額見本合同備註。

(三)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元。

(四)本合同期滿後如雙方不再續簽合同,在乙方沒有違約並沒有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情況下,甲方在一個月後向乙方如數返還保證金(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一)經營期間,甲方對商鋪及附屬公共設施定期予以檢查、修繕,乙方應予以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二)商鋪及公共設施正常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管理、使用不善等原因造成商鋪及附屬公共設施損壞,其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一)如乙方需改變商鋪的內部結構,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對商鋪及附屬公共設施進行改造或增設它物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二)如乙方決定裝修,必須在非經營時間進行,並須提前五個工作日向甲方提交裝修方案,以供甲方審覈,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因違反甲方規定造成損失,需由乙方負責賠償。

(三)乙方提交的裝修方案至少應包括設計圖紙、施工週期、用料說明、施工設備明細、用電、用水申請、施工人數、現場負責人等內容。

(四)甲方應在接到乙方裝修方案後五個工作日內進行審覈,並給予答覆。

(五)乙方進場裝修前必須到甲方辦理有關登記手續,進場裝修必須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規定和施工現場管理規定,服從甲方管理,違反規定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六)因乙方裝修而增加的設備、設施的購置、運行、維護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七)合同期滿或因其它原因終止合同,乙方不得拆除裝修及其它改造設施,其所有權歸甲方。

(一)經營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如乙方逾期付款將承擔每日______‰的滯納金。

1. 甲方承擔公用區照明和商鋪內原配置照明的電費,乙方照明區增加的用電設施所需電費由乙方承擔,依照供電單位規定的電價計收,由甲方代收代繳。

2.乙方按季度向甲方交納商鋪物業管理費(______元/月/㎡)。

3.電話費由乙方按實際發生額承擔,由甲方代收代繳。

(二)乙方經甲方同意製做發佈的廣告,其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遷移或安裝電話,使用的是甲方已完成的入戶電話工程,其每部電話乙方需向甲方交納工程費及電話押金 元。

(四)在經營期間,如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費用且與乙方使用該商鋪有關的,其費用由乙方支付。

(五)因法定節假日及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等突發事件停業的,該停業時間正常計費。

(六)若乙方合同書或票據丟失,乙方應向甲方交納保證金金額5%的罰金,方可補辦手續。

(一)乙方應該按甲方規定的統一時間開業和營業,並保證開業時店堂貨品充足。

(二)乙方所售商品必須保證證件合法、齊全、有效,商品質量符合有關標準。

(三)乙方商品銷售批發、零售價格不得高於乙方在其它商場所銷售同類商品的銷售價格。

(四)乙方與顧客發生糾紛,應當接受甲方管理部門的處理意見。

(五)爲了保持良好的店堂形象和商品展示形象,乙方展示貨品應當接受甲方的指導和監督。

(六)乙方不得銷售假冒僞劣商品,不得欺騙顧客。如有此等不良行爲,致使甲方聲譽受到損害,乙方應當負責消除影響,恢復甲方聲譽,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七)乙方銷售商品應當使用甲方統一印製的售貨憑證和信譽卡。上述憑證向甲方購買。

(一)乙方經營所需的從業人員,應當接受甲方統一培訓,並須向國家和地方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甲方收取的培訓費用不得超過150元/人。

(二)乙方從業人員應按甲方要求統一着裝(經甲方同意,也可由乙方自費提供服裝),佩帶甲方統一製作的胸卡及其他標誌,保持儀容儀表整潔。服裝、胸卡及其他標誌由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對於第一批進入九隆廣場及在經營過程中更換的從業人員,乙方應當提前 天將其個人資料送交甲方審覈備案,併到有關部門辦理進場手續。

(四)乙方上述人員應當遵守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和服務規範。對於違反勞動紀律和服務規範人員,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給予相應的懲處。

(五)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對其聘用的從業人員進行教育和培訓,保證其服從甲方管理,愛護甲方營業設備和設施。

(一)如果乙方未在經營期限界滿三十日以前提出續簽合同的要求,乙方應在該期限界滿之前三日內清點、轉移貨物,清理商鋪,書面通知甲方到場驗收。乙方應在經營期限界滿之前清理完畢商鋪,將其移交甲方管理。

(二)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各有關方面在驗收記錄上簽字以後,辦理商鋪交接和退還保證金手續。

合同期滿,乙方要求繼續經營,需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續營手續,甲方未改變經營格局,乙方按甲方要求未改變經營範圍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經營權。

(一)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我國有關安全防火的法律規定,認真貫徹執行公安消防管理機關的有關規定並接受監督檢查。

(二)甲方負責公用設施、公共走廊的安全防火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甲方負責安全防火工作的宣傳,行使日常管理監督的職能,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四)乙方必須全面負責商鋪和劃定的安全防火責任分擔區的安全防火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除本合同已有約定外,甲方享有和承擔以下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及九隆廣場正常營業的需要制定統一經營管理規定,並要求乙方遵守。

2.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等,指導、監督乙方經營活動。

3.尊重乙方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正常經營活動。

4.維護正常經營秩序,保證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行,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爲向有關部門舉報。

6.甲方統一製作租賃商鋪標誌(編號),並監督乙方在商鋪的統一位置或者場地明顯處懸掛或張貼。

(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乙方享有和承擔以下權利和義務:

1. 要求甲方提供本合同中約定的正常經營所需的物業保障。

2.在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自主經營。

3.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

4.愛護經營場地及相關設備、設施,對因自身原因發生的損害承擔責任。

7.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及商場的各項管理規定。

1.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公司重大公益性活動或其它原因致使甲方關閉經營場所時,乙方應同意並積極配合閉店,費用照繳。

2.在經營期間,甲方有權依據經營狀況,調整行業佈局,進行划行歸類。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繼續經營或自行退還商鋪。屆時,甲方應視情況退還乙方剩餘的費用及保證金。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商鋪,並不退還保證金及剩餘的費用,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2.拖欠費用、拖欠銀行還貸費用累計達5天、無正當理由閒置商鋪達3天的。

4.嚴重損壞甲方名譽、利益及嚴重違反甲方管理制度的。

② 業者與業者之間,業者與顧客之間爭吵、打仗造成影響的。

③ 業者本人及其親友在商場無理取鬧、挑釁滋事的。

5.未按工商部門覈准的經營範圍經營的;經銷假冒僞劣商品的、從事損害消費者權益活動的。

6.不經過正常渠道解決糾紛而罷市或煽動他人罷市和鬧市的。

7.依甲方規定正式開業之日起,乙方所經營的商鋪,三日內仍不掛貨布展的,視爲乙方自動終止合同,甲方收回商鋪,保證金不退。

3.遇不可抗力(指地震、火災、水災等自然災害,及戰爭、國家政策的重大變更等)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如因特殊原因無力繼續經營,應提前五個工作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批准同意後方可辦理轉營轉兌手續。

3.乙方連續轉營二次以上,視爲無力經營,甲方有權收回商鋪。

(一)乙方如在經營過程中違反法律、法規,由乙方自行解決,並承擔後果,甲方對此不承擔連帶責任。

(二)經營期間甲乙雙方均應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將按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乙方逾期交付費用的,每逾期一日,將按未交付費用部分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三)經營期間,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甲方不退還剩餘費用及保證金。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剩餘費用及保證金。

(一)爲保護乙方人身和財產安全,乙方自簽定合同之日起,須自行辦理人身和財產保險,否則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賠償責任。

1.乙方主業人員須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財產保險。

2.乙方聘用的從業人員的人身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第十八條 合同期滿,乙方應自已向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稅務機關辦理停業廢業手續。

第十九條 在合同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營銷售檢查和考覈。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經過協商,在三十日內未能達成協議,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爲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存檔。

一、乙方須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付(結算)層 號商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費用人民幣______元給銀行,用於償還銀行貸款。

二、乙方須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付(結算)層 號商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費用人民幣______元給銀行,用於償還銀行貸款。

三、乙方須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付(結算)層 號商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費用人民幣______元給銀行,用於償還銀行貸款。

四、乙方須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付(結算)層 號商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費用人民幣______元給銀行,用於償還銀行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