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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協議共3篇 "共同出資協議,共享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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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爲股權轉讓協議共享模板,包含了股權轉讓的基本條款和條件,涵蓋許多方面的安排,如價格、支付方式、保證和陳述、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模板爲股權轉讓交易提供了明確的指導,幫助雙方更好地理解和落實股權轉讓的具體事宜。

股權轉讓協議共3篇

第1篇

深圳市x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於20xx年3月9日在深圳市設立,由甲方與xxx合資經營,註冊資金爲人民幣50萬元,其中,甲方佔50%股權。甲方願意將其佔合營公司5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佔有合營公司50%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章程規定,甲方應出資人民幣25萬元,實際出資人民幣25萬元。現甲方將其佔合營公司50%的股權以人民幣11萬元(大寫:壹拾壹萬元整)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將股權轉讓款以銀行轉帳方式分三次支付給甲方,具體支付安排如下:

第一期,應在20xx年4月1日前支付轉讓款5萬元(大寫:伍萬元整);

第二期,應在20xx年8月1日前支付轉讓款4萬元(大寫:肆萬元整);

第三期,應在20xx年12月31日前支付轉讓款2萬元(大寫:貳萬元整)。

所有支付的轉讓款應轉賬至以下賬戶,否則視爲乙方未支付轉讓款項: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1、本協議書生效後,乙方按受讓股權的比例分享合營公司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2、如因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合營公司在股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爲合營公司的股東後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合營企業爲外商投資企業的,須報請審批機關批准)。

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 承擔。

因本協議書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書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在深圳進行仲裁;×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後(合營企業爲外商投資企業的,報請審批機關批准後)生效。雙方應於協議書生效後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營公司、深圳市公證處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股權轉讓協議共3篇

第2篇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南京晨燦機械製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章程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有利於該公司發展的原則,簽訂本股權轉讓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3、甲方承諾所轉讓的股權擁有完全的處分權利,不存在第三人的請求權,沒有涉及任何質押及任何爭議、訴訟等任何瑕疵。

4、甲方承諾對該公司及乙方辦理股權轉讓相關審批、變更登記等法律手續提供必要協作與配合。

2、上述款項乙方已經以公司賬外交割方式支付給甲方。

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除有權要求違約承擔違約責任,還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協議生效之日即爲股權轉讓之日,該公司據此更改股東名冊,並向登記機關申請相關變更登記。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該公司存檔一份,申請變更登記一份。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3篇

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就佛山市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的股權轉讓事宜,於 年 月 日在 訂立。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同意將持有本公司 %的股權共 萬元出資額,以 萬元的轉讓價格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及金額購買上述股權。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訂立十五日內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轉讓價款。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在本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並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其股權後,甲方在本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權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3、乙方承認本公司章程,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義務和承擔責任。

本公司經佛山市順德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股東變更登記後,乙方即成爲本公司股東,按章程規定分享公司利潤與分擔虧損。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3、由於一方或雙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爲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1、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報佛山市順德區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本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