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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勞動合同2篇 「無疆域合作,共商共贏——個人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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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達成的一種法律約束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責任。本文將從合同內容、簽訂程序等多個角度對個人勞動合同進行解讀,以幫助讀者瞭解並正確執行勞動合同。

個人勞動合同2篇 「無疆域合作,共商共贏——個人勞動合同」

第1篇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住所:乙方(勞動者)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居民身份證號碼: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雙方約定的試用期至年月日至年月日

乙方同意從事(崗位或工種)工作,工作地點在,在合同期,根據實際情況甲方可以變更乙方工作地點和工作崗位(工種)或其他工作。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服從甲方安排的工作,並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甲方根據資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批准的不定時工作制以及本企業實際情況,安排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根據公司的經營績效、依據國家的相關規定,參照當地的一些因素,制

定相應的勞動報酬,採用計時、計件、定額等不同方式計算勞動報酬,按月發放。但是,乙方按照正常生產以後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800元。

2、甲方依法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甲方鼓勵乙方以個人名義參加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等基本保險,甲方按基本保費的80%補給乙方,交夠20_年者公司不予補助。乙方臨近退休時或有意願退休時可提前兩年_甲方公司,甲方按規定爲乙方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和相關手續。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四川省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語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1、乙方應自覺遵守公司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宏揚正氣,保護公司利益,維護公司形象,服從安排、聽從指揮,忠於企業,尊重同事,保守企業祕密,並積極主動參加公司組織的學習和活動。

2、遲到、早退、中途脫崗連續三次,按一次曠工處理;一年內累計曠工三次(天)以上的,公司按照有關規定無條件予以開除或者解除勞動關係。

1、乙方違反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如窩工、怠工、罷工、拉幫結派等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作出開除和解除勞動關係,並且可作出各項處罰的決定。故意損壞公司財產的,乙方應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公司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無條件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甲方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2、甲方付給乙方工資中已經包含了失業金等相關費用,如因企業虧損嚴重,無力繼續經營,導致破產、關閉等,甲方不給乙方任何經濟補償。如正常辭退,甲方補償給乙方每個工作年不得超過800元,對於月收入未達800元的個別工種,則按實補償。如乙方自動辭職的,甲方一律不給經濟補償。

3、對於不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和工傷保險的人員,首先應向甲方寫出申請並承諾,並說明由此造成的工傷、醫療衛生和意外傷害等情況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4、乙方在工作中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按實賠償。

5、乙方在甲方簽訂勞動合同時,必須提供能否從事本崗位(工種)的健康證明(縣級醫療機構證明),如不提供,則乙方在崗(職)或離(職)時,對於所有傷、病、殘等一切責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6、凡提前退休、退職、病退等一切費用,或一次性應繳的費用,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7、凡公司的簽約人員和公司委託的相關人員開發研究的成果全部歸甲方所有,不得外泄,如有違反甲方將追究經濟和法律責任。

願意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努力工作,爲公司的健康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

個人勞動合同2篇 「無疆域合作,共商共贏——個人勞動合同」 第2張

第2篇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自20_年9月1日起至20_年8月31日止。

(二)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乙方實行輪流運轉工作制。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依法給予乙方加班加點工資。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甲方應當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爲每月1300元(含個人上繳的社會保險);考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覈確定。

(三)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按30元/天,10元/夜的標準發放。

(四)乙方病、事假期間,甲方扣除工資的標準爲病假20元/天,事假40元/天。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由乙方按年度繳納社會保險費(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職工意外傷害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乙方憑繳費單到甲方報銷(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爲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爲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並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2、乙方不能履行工作職責,經甲方多次教育仍然未改的;

(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續訂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二)當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過失違反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並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規定或者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繫。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