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區界山鎮人民政府關於印發2021年度汛期地質災害防禦羣衆轉移預案的通知
各村委會、各直屬各單位:
爲認真貫徹落實《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國發〔2011〕20號)、《福建省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閩政〔2011〕8號)和省、市、區文件精神,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爲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充分調動各有關部門防災減災的主動性,確保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有效地做到“不死人、少損失”,結合我鎮地質災害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 防治災害領導小組
組 長:劉勇芳(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林開輝(鎮黨委副書記、政法委員、鵝頭村工作組長)
王碧山(鎮黨委三級主任科員、獅東村工作組長)
林明財(鎮黨委統戰委員、人武部部長、槐山村工作組長)
莊燕紅(鎮黨委宣傳委員、副鎮長人選、嶺頭村工作組長)
陳 連(鎮黨委委員、祕書、下朱村工作組長)
肖小斌(鎮黨委組織委員、東張村和玉山村工作組長)
邱東華(副鎮長人選、大前村工作組長)
阮建姐(副鎮長人選、玉湖村工作組長)
林 強(鎮司法所所長、東涼村工作組長)
莊碧青(鎮綜合便民服務中心主任、鳩林村和界山村工作組長)
李文富(鎮社會事務服務中心主任、河陽村工作組長)
成 員:柳寶能(鎮國土資源所所長)
鄭傑聰(鎮財政所所長)
陳 贇(鎮黨政綜合辦公室負責人)
莊海平(鎮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人)
連國平(鎮社會事務辦公室負責人)
林寶川(鎮綜合執法隊負責人)
二、 預案編制的依據
1.《2021年泉港區地質災害防治方案》(泉港自然〔2021〕61號)文件精神;
2.關於做好2006年度羣衆安全轉移預案修編工作的通知(泉政辦〔2006〕56號)文件精神。
三、羣衆安全轉移
1.信息運行。依據我鎮地質災害防災抗災網絡圖,由領導組長根據上級有關防治抗災佈置要求,召開緊急會議,部署有關精神,由分管副組長依據網絡圖立即通知各片區分管領導和村負責人(責任人),各村負責人在接到信息後馬上通知本村的具體災害點。
2.安全轉移信號。
※警戒險情:由各村負責人和掛鉤領導及各駐村工作組按照網絡圖所區分的災害點,通知到各家各戶,並預先通知危險險情的信號。
※危險險情:除完成上述規定外,採用敲鑼、廣播、通訊等形式進行宣傳。
3.轉移路線及注意事項。
(1)根據各村的不同情況,由各村對災害點逐個進行預先擬定,其中包括疏散路線、人員安置情況(詳見各村災害點羣衆安全轉移方案)。
(2)鎮、村負責人應深入受災點將羣衆轉移到安全地帶並及時處理具體工作,確保轉移工作的安全、穩定。
(3)各村要組織民兵應急分隊,協助受災害點安全轉移,一是做好安保工作,二是協助抗災、救災。
四、警報解除
當險情解除後,由領導小組負責聯絡各片及各村負責人通知各家各戶或轉移到安全地帶的所有羣衆,並嚴密監視動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