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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代理合同4篇 簽署前你需要知道的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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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代理合同是指保險公司與保險代理人之間簽訂的合同,以代理人名義爲保險公司的客戶提供保險服務。該合同明確規定了各方的權利與義務,是保險代理業務的重要法律依據。本文將對保險代理合同進行介紹,幫助讀者瞭解該合同的要點及注意事項。

保險代理合同4篇 簽署前你需要知道的要點

第1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公司營銷服務部管理辦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及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保險個人代理事項達成一致,簽訂本保險代理合同。

第一條本保險代理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且乙方保證人在《履行保險個人代理保險代理合同保證書》上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個月,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甲乙雙方的關係爲保險代理保險代理合同關係,不直接或間接構成勞動關係。

第三條甲方委託乙方在本保險代理合同授權範圍內爲甲方代理保險業務。

甲方授權乙方在甲方經營區域 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區、州、盟) 縣(市、區、旗)代理保險業務。

(一)甲方授權乙方代理下列保險業務(按險種列明)

2、將投保人填寫的投保單及相關的投保材料交付甲方;

3、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並將甲方簽發的保險單、保險費收據等相關單證交付給投保人;

第六條本保險代理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爲辦理保險業務的行爲,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超越本保險代理合同甲方書面授權範圍的行爲,由乙方承擔責任。

(一)乙方應在收到保險費當日將代收的保險費全額解付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特殊情況下經甲方同意,解付期限可以延長爲收到保險費二十四小時之內。

(二)乙方不得使用非甲方帳戶收取保險費,不得將保險費挪作他用。

(一)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雙方約定的各險種手續費標準是:

(二)甲方按列明的手續費率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但乙方所得代理手續費產生的稅款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按每一會計月份的實收保險費以現金或轉帳方式結算乙方代理手續費,結算日爲次月日,遇節假日順延。

(四)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以及甲方業務管理需要,可調整手續費標準,如乙方不能認可新的手續費標準,本保險代理合同自動終止。

(五)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乙方纔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六)乙方代理的業務發生退保或變更,甲方相應調整乙方的手續費。

(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制定個人代理管理制度,並據此對乙方與保險代理有關的行爲進行管理;

(三)乙方越權代理及違反本保險代理合同其他約定的,甲方有權解除本保險代理合同;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四)在本保險代理合同有效期內留存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六)瞭解乙方代理業務完成情況和代理客戶詳細信息。

(一)根據本保險代理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二)對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理的保險業務承擔保險責任;

(四)將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報保險監管部門備案並辦理年度檢驗;

(五)爲乙方提供從事保險代理業務所需展業證件、業務單證和甲方認爲必要的宣傳材料;

(一)在授權範圍內爲甲方代理保險業務,並獲得甲方支付的代理手續費;

(三)取得甲方提供的有關代理業務的展業證件、業務單證、宣傳材料;

(四)享有甲方爲其提供的與保險代理業務有關的培訓;

(一)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以及甲方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遵守職業操守,維護甲方及投保人、被保

(二)參加甲方組織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專業技能;

(三)向投保人全面說明保險保險代理合同內容,並按照甲方的要求就保險標的和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對於保險保險代理合同中的責任免除條款,向投保人明確說明;

(四)協助甲方瞭解投保標的的真實情況和風險狀況;

(五)按本保險代理合同約定向甲方解付代收的保險費;

(七)非經甲方書面授權,不爲甲方以外保險機構代理保險業務;

(八)按甲方要求確定展業身份稱謂,不向投保人作任何與保險業務有關的虛假宣傳和承諾;

(九)在接到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出險通知後,及時通知甲方;

(十)保險保險代理合同訂立後,在接到投保人要求變更、終止或者解除保險代理合同的請求後,及時轉告甲方。

乙方請 作爲乙方履行本保險代理合同的保證人,由其出具的《履行保險個人代理保險代理合同保證書》是本保險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

(一)在本保險代理合同有效期內,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依法對保險代理的地域範圍、險種範圍、代理手續費標準、保證人等保險代理合同內容進行變更,並訂立補充協議予以約定。

(二)雙方如不能就變更事宜達成一致意見,本保險代理合同自動終止。

(一)本保險代理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可以向對方提出續簽保險代理保險代理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保險代理保險代理合同。

(二)在本保險代理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保險代理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隨時單方解除保險代理合同:

5、使用不正當手段強迫、引誘或者限制投保人、被保險人投保或轉換保險人;

10、違反本保險代理合同約定中乙方的任何一項義務。

4、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被保險監管部門吊銷;

(五)本保險代理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須將甲方核發的《保險代理人展業證書》、代理期間有關的單證材料、代理客戶資料、乙方和保證人留存的代理保險代理合同原件和借用甲方的物品交還甲方,並辦理有關手續;甲方交還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六)本保險代理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義從事保險代理活動。

(一)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本保險代理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除應如數支付代理手續費外,每拖延壹日,要向乙方支付應支付代理手續費金額 %的違約金。

(二)乙方未在本保險代理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甲方解付保險費,除應如數上交保險費外,每拖延壹日,要向甲方支付應交付保險費金額%的違約金。

(三)甲乙雙方違反本保險代理合同約定,除本條第一、二款的情形以外,須支付壹百元至伍百元的違約金。

(四)乙方超出甲方授權範圍或者在代理保險代理合同終止後仍以甲方名義進行的活動,除經甲方追認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五)甲方不履行保險代理合同義務或違反保險代理合同約定,乙方有權提出解除本保險代理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六)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違反本保險代理合同約定造成甲方損失的,須按照損失金額支付賠償金。

甲乙雙方就本保險代理合同發生爭議時,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仲裁或提起訴訟。

本保險代理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乙方保證人各持一份,報甲方所屬分公司備案一份。

保險代理合同簽訂地點: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地區、州、盟) 縣(市、旗、區)。

根據你公司與保險個人代理人(以下稱“被保證人”)簽訂的第 號《保險個人代理保險代理合同書》(以下簡稱《保險代理合同書》),本保證人自願爲《保險代理合同書》項下被保證人所應負的民事責任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一、本保證人是,在不具備擔保資格或能力時,本保證人保證及時通知你公司。

二、本保證人與他方簽訂的任何保險代理合同、協議均不影響本保證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按原保險代理合同條款續簽保險代理合同。新保險代理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且乙方保證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保險代理合同簽訂地點: 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區、州、盟)縣(市、旗、區)

保險代理合同4篇 簽署前你需要知道的要點 第2張

第2篇

保險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同意將本合同列明之事項的代理權授予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其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規,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爲辦理人身保險業務的有關事宜,一致達成本合同。本合同包括委託代理合同、培訓合同、擔保合同及甲方關於個人代理人管理有關規定組成。委託代理合同爲主合同,培訓合同、擔保合同及甲方關於個人代理人管理有關規定爲附合同。

乙方應將本人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提交甲方保存,換取甲方頒發的《展業證書》;甲方應妥善保存乙方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因甲方過錯造成該證書損毀、丟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本合同代理期限爲1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乙方在代理期限內實施的代理行爲方爲有效。

代理期限屆滿,甲乙雙方未做任何終止本合同的行爲及意思表示,本合同將自動延長一個代理期限。

乙方實施甲方授權代理行爲的.地域範圍,以中國保險監管部門批准的甲方經營區域爲限。乙方不得在前述經營區域外進行人身保險代理業務。

□(4)經保險監管部門許可的其他險種( )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的行爲僅限於向第三人宣傳、介紹、推薦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及產品的組合,無權決定是否承諾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的要約;乙方應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之要約(投保書)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訂立保險合同的決定。

2.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乙方應代理甲方收取投保人預繳及續繳之保險費,向投保人出具臨時收據,並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

乙方應自收到保險費48小時內,將保險費交付甲方。如最後24小時爲節假日,則順延爲節假日結束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的甲方業務時間

甲方按照本合同訂立時執行的手續費標準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對現行的代理手續費標準進行變更時,應徵得乙方或乙方推選的集體代表同意,並就協議一致的手續費標準訂立集體合同,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原因。需要調整手續費標準的,如調整後的標準是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最高限額的,可直接與乙方或乙方推選的代表訂立新的關於手續費支付標準的集體合同,並對乙方具有約束力。如乙方不能認可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手續費標準,則本委託代理合同終止。

甲方支付乙方手續費的依據是乙方於上月15日以後(含15日)至本月15日代理的至本月25日仍有效的代理權限內的保險費收入。

甲方於每月30日前在代爲扣除乙方應付稅款後支付乙方當期手續費收人。延期支付的,甲方應支付利息。

乙方應提供兩個甲方認爲具有保證人資格的自然人作爲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人,並與甲方簽訂《擔保合同》;

乙方應同提交單證、票據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乙方不得代理其他保險公司的保險業務,也不得幫助其他保險公司及其代理人與甲方競爭。

此協議終止後6個月內,乙方不能爲其他保險公司代理個人人身保險業務。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定期培訓,每年培訓時間不得少於60小時;乙方應按時參加甲方的培訓,如乙方不能按要求參加甲方的培訓,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乙方應遵循《保險法》及《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誠實代理,並保守甲方及客戶的商業祕密及個人隱私。

甲方應與乙方或乙方推選的代表就合同變更事宜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對本合同進行變更。

甲方與乙方個人協商對合同進行的變更,應訂立補充合同;甲方與乙方推選的代表協商,對本合同所作的變更,對乙方所有成員有效,不能同意變更後事項的乙方個別成員,作解除合同處理。

2.甲方發生分立或合併,分立或合併後新的組織沒有承諾本合同繼續有效並承擔本合同甲方權利義務的;

3.乙方辭去委託或者甲方撤銷委託。乙方辭去委託時,不必取得甲方同意,但必須提前日通知甲方,如因辭去委託使甲方受到損失,乙方應負賠償損失的責任;甲方撤銷委託時,不必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支付乙方已代理業務的手續費。如因撤銷委託使受託人受到損失,甲方應負賠償損失的責任。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持有的屬於甲方的單證、票據、業務資料、客戶資料以及其他物品;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償還甲方爲乙方支付的培訓費,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應收回《展業證書》,退還乙方《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並在乙方歸還甲方的單證、票據、業務資料、客戶資料以及其他物品後,退還乙方保證金,如上述單證、資料、物品有缺失、毀損,應相應扣減保證金,並將保證金餘額退還乙方;如保證金不足以補償以上損失的,可以在應支付乙方的手續費中扣除不足部分。

乙方應對在代理過程因本人過錯導致的第三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乙方在代理過程因過錯導致的第三人的損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履行賠償責任後,有向乙方追償的權利。

甲乙雙方因過錯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均應承擔賠償責任。

本合同解除後,並不排除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因過錯行爲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調解、仲裁或提出訴訟。

乙方同意甲方制訂關於代理手續費的規定和有關壽險代理員管理的辦法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修訂時,與甲方簽訂集體合同,並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乙方提供的擔保人與甲方簽訂的擔保合同,爲本合同的附合同,本合同終止後,對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的行爲的保證責任不當然解除。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蓋章,乙方親筆簽字,並在甲方收到乙方《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原件、單證票據保證金、《擔保合同》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第3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公司營銷服務部管理辦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及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保險個人代理事項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且乙方保證人在《履行保險個人代理合同保證書》上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__個月,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 甲乙雙方的關係爲保險代理合同關係,不直接或間接構成勞動關係。

第三條 甲方委託乙方在本合同授權範圍內爲甲方代理保險業務。

甲方授權乙方在甲方經營區域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市(地區、州、盟)_______縣(市、區、旗)代理保險業務。

3.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並將甲方簽發的保險單、保險費收據等相關單證交付給投保人;

第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爲辦理保險業務的行爲,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超越本合同甲方書面授權範圍的行爲,由乙方承擔責任。

(一)乙方應在收到保險費當日將代收的保險費全額解付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特殊情況下經甲方同意,解付期限可以延長爲收到保險費二十四小時之內。

(二)乙方不得使用非甲方帳戶收取保險費,不得將保險費挪作他用。

(一)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雙方約定的各險種手續費標準是:

(二)甲方按列明的手續費率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但乙方所得代理手續費產生的稅款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按每一會計月份的實收保險費以現金或轉帳方式結算乙方代理手續費,結算日爲次月_______日,遇節假日順延。

(四)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以及甲方業務管理需要,可調整手續費標準,如乙方不能認可新的手續費標準,本合同自動終止。

(五)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乙方纔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六)乙方代理的業務發生退保或變更,甲方相應調整乙方的手續費。

(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制定個人代理管理制度,並據此對乙方與保險代理有關的行爲進行管理;

(三)乙方越權代理及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留存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六)瞭解乙方代理業務完成情況和代理客戶詳細信息。

(二)對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理的保險業務承擔保險責任;

(四)將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報保險監管部門備案並辦理年度檢驗;

(五)爲乙方提供從事保險代理業務所需展業證件、業務單證和甲方認爲必要的宣傳材料;

(一)在授權範圍內爲甲方代理保險業務,並獲得甲方支付的代理手續費;

(三)取得甲方提供的有關代理業務的展業證件、業務單證、宣傳材料;

(一)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以及甲方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遵守職業操守,維護甲方及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利益,維護甲方的社會形象;

(三)向投保人全面說明保險合同內容,並按照甲方的要求就保險標的和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對於保險合同中的責任免除條款,向投保人明確說明;

(七)非經甲方書面授權,不爲甲方以外保險機構代理保險業務;

(八)按甲方要求確定展業身份稱謂,不向投保人作任何與保險業務有關的虛假宣傳和承諾;

(九)在接到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出險通知後,及時通知甲方;

(十)保險合同訂立後,在接到投保人要求變更、終止或者解除合同的請求後,及時轉告甲方。

乙方請______________ 作爲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人,由其出具的《履行保險個人代理合同保證書》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依法對保險代理的地域範圍、險種範圍、代理手續費標準、保證人等合同內容進行變更,並訂立補充協議予以約定。

(二)雙方如不能就變更事宜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動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可以向對方提出續簽保險代理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保險代理合同。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隨時單方解除合同:

5.使用不正當手段強迫、引誘或者限制投保人、被保險人投保或轉換保險人;

4.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被保險監管部門吊銷;

(五)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須將甲方核發的《保險代理人展業證書》、代理期間有關的單證材料、代理客戶資料、乙方和保證人留存的代理合同原件和借用甲方的物品交還甲方,並辦理有關手續;甲方交還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六)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義從事保險代理活動。

(一)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除應如數支付代理手續費外,每拖延壹日,要向乙方支付應支付代理手續費金額_______%的違約金。

(二)乙方未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甲方解付保險費,除如數上交保險費外,每拖延壹日,要向甲方支付應交付保險費金額____%的違約金。

(三)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除本條第一、二款的情形以外,須支付壹百元至伍百元的違約金。

(四)乙方超出甲方授權範圍或者在代理合同終止後仍以甲方名義進行的活動,除經甲方追認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五)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違反合同約定,乙方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六)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甲方損失的,須按照損失金額支付賠償金。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時,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仲裁或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乙方保證人各持一份,報甲方所屬分公司備案一份。

第4篇

被代理方(以下簡稱甲方):中國××保險公司××分公司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共和國保險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及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保險業務,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以甲方的名義爲甲方代理保險業務。

(一)甲方授權乙方代理下列保險業務(按險種列明)

(二)乙方爲甲方代理險種的承保限額(按每一危險單位):

(三)乙方爲甲方在本條(一)、(二)款規定的險種及承保限額內代理展業。

(四)乙方應使用甲方提供的標準格式保單。對於該標準格式保單乙方無最終條款解釋權、出具批單處理權、查勘定損理賠權。

(一)乙方在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權範圍內代爲辦理保險業務所產生的保險責任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有下列行爲之一者,乙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1.甲方在乙方爲其代理保險業務的過程中,有向乙方所做業務客戶詆譭、排斥乙方,給乙方造成工作不利,關係不暢,損壞代理人聲譽的行爲;

3.甲方在授權乙方爲其代理保險業務的過程中有損害代理人、被保險人利益的行爲;

4.甲方在乙方爲其代理的業務出險時,不能及時理賠,並按規定賠付;

5.甲方在處理乙方代理業務的賠付時,有假賠案等欺詐行爲。

(三)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者甲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1. 乙方超越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權範圍,而事後又未經甲方以書面形式追認;

2. 乙方通過代理權的行使損害投保人、被保險人利益;

3. 乙方與被保險人或其他第三方隱瞞重大事項欺騙甲方;

乙方在甲方出具保險單後 日內或收入款項達到 萬元××幣時將所收

的保險費(保險儲金)劃繳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 。

(一)甲方根據乙方實收保險費的數額及險種的不同,按國家財政部、保監會的規定支付代理手續費。

(二)手續費按月(季)結算,並於每月(季)初___天內將代理手續費以轉帳方式付給乙方。

(1)在簽發保險單前,甲方對乙方在授權內範圍代理的保險業務有最後確認權。

(4)有權要求乙方在從事代理業務中遵守最大誠信原則,履行告知義務。

(1)甲方應爲乙方提供相關代理業務所需的宣傳材料、業務單證、條款等必要的用品。

(3)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建立相關代理業務所需的各種帳簿、報表。

(4)對於乙方反映的問題,甲方要積極協助解決,提供必要的幫助,對於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甲方要認真聽取,積極採納,促進代理工作發展。

(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相關的條款、單證、業務資料等。

(4)有權對保險代理工作及甲乙雙方相關的一些工作提出各種合理化建議,並有權向甲方上級單位及國家保險監管部門反映。

(1)乙方應將收取的保險費,保險儲金以及存款利息於規定交款日劃繳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2)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保險條款、費率、單證、實務等有關規定代理保險業務,並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單證、資料。

(3)乙方在代理業務時,應遵循"最大誠信"原則,履行告知義務。

(5)乙方應協助甲方爲保戶做好防災防損工作,協助甲方做好勘查理賠工作。

(一)本合同有效期爲 年,自合同簽字之日起計算。

(二)本合同期滿前 天內,甲乙雙方如願繼續保持代理關係,應重新簽訂代理合同。

在合同有效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對本合同的有關內容以書面形式進行變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代理合同即告解除。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如有違約應承擔相應的民事經濟賠償責任。

(二)甲方不按規定將代理手續費支付給乙方,經乙方促告仍未在規定期限內劃繳的,除應如數劃轉外,還應承擔相應利息。

(三)乙方不按規定劃繳保險費、儲金,經甲方促告仍未在規定期限內劃繳的,除應如數劃繳保險費、保險儲金外,還應承擔相應利息。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要及時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時,可提請仲裁或訴訟。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正本、副本各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正本爲憑。

編號: ___________________鑑於你方不能履行(違反)與我公司依法訂立的第 號《保險代理合同書(保險代理公司)》第____ 條第_____ 款,有關__________________的規定,自____年 _____月_____日起,提前終止與你方的委託保險代理關係,解除第_____ 號保險代理合同。並請你方按原合同第__條第__款規定,於__年 月__日前辦理好如下事宜:

一、將爲我公司代收的保費及利息等相關款項劃繳我公司____銀行帳戶,超過規定日期,按每日___%收繳利息。

二、將使用我公司的單證、條款、宣傳材料等交回我公司。

三、到我公司 部門辦理清算交接手續,填寫《終止保險代理合同清算交接單》。

如你公司自本通知送達之日起30天內沒有回覆,視爲默示同意,我公司將依法按本通知書執行。自終止之日起,你方不得再以我方名義和使用我公司業務單證或條款開展代理業務活動。否則,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由你方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