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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外住宿責任協議書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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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校外住宿責任協議書五篇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做與學生身份不符的事,不從事任何損害學校形象的活動,按時到校上課和參加學院的各項活動。以下是本站和大家分享的學校外住宿責任協議書資料,提供參考,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歡迎你的閱讀。

學校外住宿責任協議書五篇

學校外住宿責任協議書一

本人是 系 班學生 ,按學院“關於學生在學校外住宿的有關規定” 申請在學校外住宿,特慎重承諾如下:

1、提供的在學校外住宿的證明材料等相關信息真實可靠。

2、保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做與學生身份不符的事,不從事任何損害學校形象的活動,按時到校上課和參加學院的各項活動。

3、學校已經向我詳細說明校外住宿可能產生的後果和我本人應承擔的責任,我承諾將加強人身和財產安全的'自我保護。一旦發生各類傷害事故,將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2號)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及其他有關法律的相關規定承擔責任,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學校承擔責任。

4、如果我的居住地點發生變化,我將立即向學校報告居住房屋的詳細地址、有效聯繫方式。

以上內容經本人、家長簽字後即發生法律效力,對本人產生約束力,本人若有違反本承諾內容的行爲,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本承諾書未盡事宜,遵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2號)及其他有關法律的相關規定執行。

居住地址:

電話:

學生簽字:__年__月__日

家長簽字:__年__月__日

學校外住宿責任協議書二

本人 ,學號 ,經家長同意2___-2___學年在校外住宿,時間自2___年9月1日開學開始。本人承諾,在校外住宿期間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校規,提高安全防範和自我保護意識,所發生的一切事故、糾紛,均由本人和家長自行解決、負責。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__年__月__日

附:父親或者母親的身份證複印件

學校外住宿責任協議書三

本人系 學院 專業 班學生,學號: 自願申請校外住宿,作出以下承諾:

一、在校外住宿期間,自覺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自覺遵守社會公德,不參與黃、賭、毒、傳銷等違法活動。

二、自覺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爲準則》和《廣東科技學院學生手冊》中的有關規定。自覺遵守學院作息時間,按時上課,積極參加學院和所在系組織的各項活動,不從事有損於學院和班集體形象的活動。

三、在對校外住址周邊情況全面瞭解的基礎上,如實、準確地填寫《廣東科技學院學生校外住宿申請表》。

四、定期向輔導員老師彙報校外住宿情況,願意接受學院保衛處、學生處處等部門有關校外住宿情況的檢查。若變更校外住宿地址,須及時告知並提交新的聯繫方法。

五、校外住宿期間,在校外或往返學校途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完全由本人承擔,如違反法律法規,由司法機關處理;如違反校規校紀,按《廣東科技學院學生手冊》的有關規定接受處理。

學生家長(簽名):

學生本人(簽名):

__年__月__日

學校外住宿責任協議書四

1、學生申請外住手續只在每學年的第一學期的第一個月內集中辦理,無特殊情況,逾期不予受理。有效期爲一年,到期後需重新提出申請。

2、學生申請外住的事由必須實事求是,符合申請條件第三條規定的,如發現學生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材料或在校外私自租房等行爲,將取消該生外住資格。必須限期搬回指定的公寓居住。對拒不搬回的,一律按夜不歸宿給予紀律處分。

3、學生在走讀期間必須嚴格遵守正常上課學習作息制度,按學校、系、班要求參加各項集體活動。

4、被批准外住的學生,必須與家長共同到場和學校簽定外住協議,走讀期間學生在校外一切安全責任由其本人及家長負責。

5、學生走讀期間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不得在校內外從事違法亂紀活動或有違反大學生行爲規範的活動,如由此造成一切後果,由學生本人承擔。

6、學生在走讀期間,輔導員、班主任要與學生及家長經常保持聯繫,掌握學生走讀期間學習、生活、行爲規範等方面情況。

7、被批准外住的學生在走讀期間如個人表現已不符合申請走讀條件的,將取消該生走讀資格。

8、批准外住的學生在走讀有效期期滿後,學生所在系要對走讀學生綜合情況進行調查瞭解。如符合條件,可以批准繼續申請;如不符合條件,必須將相關情況通知學生家長,取消該生外住走讀資格。

9、因特殊情況在學期中途提出退宿申請,經學校批准後,其所交住宿費學校不予退還。

學校外住宿責任協議書五

因本人(身體健康、生活習俗,家庭)等原因需要在校外住宿。我志願與學校簽訂《貴州大學明德學院學生校外住宿安全責任承諾書》。作爲貴州大學明德學院的學生,在校外住宿期間,我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1.保證所提供的校外住宿資料的真實性和可靠性。

2.保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不做與學生身份不符的事,不從事任何損害學校形象和聲譽的活動。

3.保證按時到校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積極參加學院的各項活動。

4.對校外住宿地址及聯繫電話發生變更的,本人應及時與學院聯繫變更地址和聯繫電話。

5.學院已向我詳細說明校外住宿可能產生的後果和我本人應該承擔的責任,我保證加強本人人身和財產安全的保護,一旦發生事故,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和第二十條以及相關法律的規定,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學院承擔責任。

校外住宿地址:

本人聯繫電話:

家長聯繫電話:

學生簽名:

__年__月__日

家長簽名:

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