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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門衛責任書8篇 校門衛職責明確,校園安全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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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門衛責任書”是學校管理制度之一,要求門衛在執行任務過程中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並確保學校設施設備正常運行。門衛義務清晰,責任明確,規範了門衛的職責,爲學校管理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學校門衛責任書8篇 校門衛職責明確,校園安全有保障。

第1篇

爲了強化崗位職責意識,構建完善的學校治安防控體系,使學校各級人員擔負起保一方平安的責任,堅決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確保學校師生安全,學校決定全面簽訂安全教育和管理責任狀。門衛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部門,根據門衛職責要求,特於門衛簽訂以下責任書。

1、教學時間,按規定準時開關校門;學校假期校門關閉。

2、非開門時間,學生要進出校門,及時詢問、報告;教學時間,無教師審批外出的學生不得讓其外出;非教學時間,嚴禁學生進入校園。

3、關注校門口的'通道,不讓物資在門口停放,保證門口暢通無阻,及時清掃校門口衛生

4、經常檢查校門的牢固程度,發現有異常現象及時報告校長或總務處,催促學校及時處理。

5、教師進出校門時要及時開關。妥然安排好來學校參觀、考察、指導、檢查的領導和教師進出校門。家長、客人及其他人進出校園辦事要詢問、登記,然後讓其進入。制止商人、閒散人員進入校園。

6、督促自生行車進出校門下車推行;督促摩托車經過校門放慢速度行使;勸阻與校活動無關的機動車輛進入校內。

7、校內物資出門必須進行查對登記,經有關部門同意後可出門。

8、門衛房屋及相關設施經常檢查,尤其是用電狀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並處理。

10、夜間巡視校園在一次以上,檢查各教師、辦公室廚房及其他用房的安全情況,檢查有無可疑人員進入,做好放盜、放火工作。

11、接受學校領導和教師對門衛工作的安全檢查,實事求是地彙報有關工作,不得隱瞞、謊報。

12、及時向校長和總務處反映門衛、安全等情況,對需要緊急處理的,周密考慮,及時而完好地處理。二、處理

1、門衛違反上述有關規定,有失責任行爲,由領導班子會議研究,給予一定的處理。

2、發生校園失竊、非教學時間學生進入校園出事等重大事故,門衛有失責行爲,給予的嚴肅處理;嚴重的交由上級部門或司法機關處理。

三、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門衛和學校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學校門衛責任書8篇 校門衛職責明確,校園安全有保障。 第2張

第2篇

爲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切實爲廣大師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學習環境。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規定,實施“一崗雙責”,並結合我校實際,現就門衛的安全責任明確如下:

一、門衛負責學生出入的安全工作,按學校《安全教育工作管理制度》加強對學生進、出校安全教育,以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範能力,使之養成良好的安全行爲習慣。

二、嚴把入口關,嚴禁閒雜人員進入校園,凡校外人員進入校門,須經接待人員同意,並認真作好外來人員的記錄(何時來校、姓名、性別、年齡、尋找對象及出校時間)。嚴禁學生家長在上課期間進入教學區域,無關人員(含拾撿垃圾,叫賣東西,推銷產品和自招生人員)嚴禁入內。按時開門關門,否則,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和安全事故由門衛人員負責。

三、早、中、晚時間,是本校學生方可出校,入校時排隊出門,門衛要嚴格檢查,不誤放一個社會人員入校門,如因工作失誤造成的安全問題由門衛負責。

四、嚴把開、關校門的.時間。原則上早上七點開門。如有學生提前到校,仍應將學生放入學校,正式上課後,大門一律關閉,放學時間才能打開。學生離校後就要關閉大門,特殊情況報行政值周。

五、平時學生因病、因特殊事出校,門衛必須認真驗證,憑本人申請,班主任簽字,學校行政值周審批的假條,確認無誤後方可放行。(門衛應熟悉學校領導的筆跡,以防學生假冒),若誤放,發生一切安全事故,由門衛負責。

六、學生放假歸校時,值周教師與門衛必須檢查學生所帶包袱,嚴禁學生將管制刀具、火源、易燃易爆等物品以及食品帶入校園,如因門衛失職發生的安全責任,將追究門衛責任。

校內任何公共財產未經校長同意,一律不得外出,不得讓收購廢品等人員入校,如因履行職責不力而造成的財產及經濟損失,追究門衛進行賠償。

七、門衛必須堅持每天二十四小時值班,若因離崗、脫崗,發生安全事故,由門衛負責。

八、對進入校園尋釁滋事者,要堅決予以阻止,並及時與學校領導、派出所聯繫,以確保師生安全。

九、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門衛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即產生法律效力。有效期限一年。

第3篇

學校安全工作事關師生個人安全,事關千家萬戶,事關社會穩定。門衛(學校保安)是學校安全穩定的重中之重,因此,門衛決不能掉以輕心,要堅守崗位、警鐘常鳴、常察細看、消除隱患。爲進一步強化門衛安全工作意識,有效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教育教學秩序,學校特與門衛簽定此安全目標責任書。

門衛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責任人,負責學校安全與保衛工作,確保學校安全穩定,爲我校創平安校園貢獻力量。

1、門衛人員上崗執勤要衣冠整齊,要文明執勤,禮貌待人,以理服人;認真填寫值班日記,不準脫崗;門衛人員不得在門衛室留宿他人;無關人員不準進入門衛室;門衛人員要自覺愛護公共財物,搞好室內外環境衛生,門衛室不準存放與工作無關的個人物品和他人物品;大門內外 10米 不得張貼標語、宣傳品及廣告等。

2、凡本校人員出校門,學生必須憑班主任的證明(請假條)。自行車進出校門一律下車推行,外來機動車輛必須減速、接受檢查,未經准許不準進入校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門崗周邊擺攤設點、堆放雜物及停放車輛。

3、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要有充分的理由,並填寫來客登記表,未經准許不準進入校門。來訪人員不得擅自進入被訪者無關的.部門、辦公室、實驗室、倉庫等。來訪者攜帶物品進出校,應自覺接受門衛的檢查。

4、嚴禁進入出租車、拖拉機、三輪車、農用車、畜力車、載重車,特殊情況需進入的,必須經學校行政值周領導(或分管安全的領導)同意,方可進入校內,且不得影正常的教學秩序;任何私人推銷、收購廢品未經准許不準進入校園;嚴禁小商販進入校園;嚴禁校外閒雜人員進入校園晨練、晚逛、溜寵物、停放車輛和從事非法活動。

5、凡運輸或攜帶公物出校門必須經學校行政值周領導(或分管安全的領導)同意,方可出校園。

6、加強課間巡邏,防止學生課間打跳、瘋跳等引發的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年終由學校安全辦公室組織考覈,考覈得分納入學校綜合標考覈評定,凡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當年不評優、不評職、不晉級,實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情節嚴重者學校將嚴肅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四、此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門衛各一份,若有人員變動,由接任者繼續履行

第4篇

(2)學生出入校門必須檢查兩證(學生證和出門證),並做好登記。在值班期間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置或上報值班領導。

(3)做好交接班工作,交班時對本班出現的問題和接班人員交代清楚,應該注意的問題應作詳細記錄和交接。

(4)對外來人員進出學校必須填寫《進出學校登記表》來訪人姓名、工作單位,做好記錄,電話聯繫被訪人,經被訪人允許方可進入。

(5)嚴禁不明車牌的車輛入校,嚴禁收購廢品人員進入校園。學校教職工攜帶物品出校門要進行盤查。學校公物出校門必須有相關科室出具證明,

(6)上課或課餘時間除上級領導、辦理公事或經領導同意需要進入校園的車輛外,其他車輛一律停放在學校大門東側嚴禁學生騎自行車上下學。

(7)值班期間不做私人工作,遇有特殊情況,偶發事件必須及時處理,並及時上報學校。

(8)夜間要加強值班巡邏,24小時不能脫崗、睡覺。如遇突發事件及時向值班領導報告,能自己處理的事件,在第一時間處理,不能處理或重大事件由值班領導向校長報告,撥打110、119、120,999。

(9)如因玩忽職守出現失盜事件,或重大安全事件將追究責任人責任,照價賠償或辭退。

(10)要隨時保證學校大門口的暢通無阻,保護學生的安全,發現打架鬥毆的現象及時阻止,並上報值班領導。

(11)學生上學、放學期間,值班門衛應在大門附近巡邏,密切注視進出學校人員,對可疑人員要及時上前詢問,對社會青年或閒雜人員在校園打架鬥毆要積極主動的於與制止。不得推諉或不作爲。

(12)責任人違反以上規定,犯故意、過失、失職、瀆職或出現安全事件後不積極主動的.進行處置和不作爲造成學校、師生財產損失或師生傷害的,視情節輕重,將追究責任人民事、行政直至刑事責任。

(13)如在值班期間違反《門衛值班巡邏制度》《出入校門制度》等規章制度,發生學校財產被盜按照相關法力法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14)如在值班期間違反《門衛值班巡邏制度》《出入校門制度》等規章制度,因管理不善發生社會青年到校(從大門進入校園的)打架鬥毆等安全事故。發現一次給予全校通報批評。

第5篇

爲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學校門衛及巡邏值班人員必須履行以下責任:

一、門衛、巡邏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準遲到、早退,不準擅離職守,否則按值班規定追究責任。

二、門衛、巡邏人員在當班期間,要盡職盡責,不做與值班無關的事,不得在值班室閒談或搞娛樂活動。

三、加強門衛管理,嚴格各類人員出入手續,對外出人員攜帶貨物一律實行查問檢驗手續,把情況弄清楚後方可出門。

四、加強外來人員管理,對外來人員必須持有效身份證件,問清原因,並詳細登記,無正當理由一律不準進入校園。對確因工作需要時,須請示領導批准後方可進入,外來車輛入內須經校長辦或德育處同意。

五、門衛、巡邏人員必須提高警惕,熟記外來人員的年齡、身高、面貌特徵及進出時間,對發現的可疑情況要及時報告。

六、巡邏值班人員對整個學校進行巡邏,加強對教學區,生活區的值班巡邏,對各要害部位加強防盜、防火巡邏。保證在自己的'管轄時間內不出現安全事故。

七、學校師生離校後,巡邏值班人員要實行清校,檢查用電設備是否全部關閉,鎖好所有的安全防護門。

八、嚴格交接班手續,詳細記錄值班或巡邏情況,搞好室內外衛生,確保良好的值班環境。

九、因工作不力造成盜竊、安全事故等,將按照學校有關制度處理。

第6篇

爲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切實保障學校師生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確保師生在校區內的工作、學習與生活不受外界不良因素的影響和干擾,使師生身心不受傷害,特簽定本責任書。

1、學校設專職保安、門衛,並明確保安、門衛職責,嚴格執行《保安人員職責制度》。

2、上班時間不得允許非本校教職員工隨便出入學校,節假日及其他重要時期,學校安排教師值班協助保安門衛做好校區安全保衛工作。

3、保安門衛要將教室、辦公室、活動室、食堂、幼兒園等其他重要場所要按時關門上鎖,並關好窗,上好搭扣,並告誡、杜絕本校師生不得采用非法手段進入。

4、嚴格禁止一切不安全行爲。教育學生不準在教室、寢室生火,不準亂動各種電器設備,不準將易燃、易爆、有毒物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區,不準爬越攀登危險物,不準逞強鬥毆,不準拋擲磚頭瓦塊等。

5、保安門衛不得允許學生上課期間中途離校,確因需要,應由有關老師開具證明或求證後方可允許離校,並告知學生按時返校。

7、監督學生節假日期間無特殊情況不得到校打球、玩耍等。

8、在校期間,若發現陌生人或行跡可疑者,要查問,並及時報告;非學校車輛不得隨意出入,學生無人接不能離開學校。

第7篇

爲加強對學校門衛室的`管理,強化門衛人員的責任;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秩序,特制訂本責任書.

2、門衛室每天要保證24小時有人值班;學校行政人員不定期對值班情況進行檢查.

3、節假日要有人值班。若在此期間學校有財產遺失,值班人員要承擔賠償責任。

5、要熱情接待來訪人員;對要求進入校內的來訪人員,首先要詳細詢問情況,並作好登記。社會青年及閒散人等一律不準入內。一經發現,每人次扣5元。

6、學生憑假條出校園。對學生要關心愛護,不得體罰學生或私下罰款。

7、教職工上午第1節至第4節課,下午第5節至第8節課爲規定坐班時間,上班時間內,教工外出要憑年級主任及主管領導簽字條子方可放行。

8、學生自行車要整齊擺放,妥善看管;校內遺失的自行車由當班門衛照價賠償。

第8篇

按照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爲了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校的安全防護工作,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校財產和師生人身安全,爲全校師生營造安寧的`工作學習環境,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根據門衛職責要求,特與門衛簽訂以下責任書。

1、按時到崗、履行職責、服從領導,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因門衛工作失職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2、學校實行24小時門衛管理制度。門衛必須全天24小時到崗值班。

3、門衛必須服從學校的工作安排。遵紀守法,禮貌待人,熱情服務,堅持原則,恪盡職守,大膽工作。不善自離崗,保證值勤時間不空崗,不與外人閒談,中午放學和下午放學期間必須保證有人值勤等。

4、門衛必須做好來客登記(所有外來人員)。接待來客要熱情、大方、禮貌,並問清來意,排除安全隱患。來客必須經過聯繫人或接納部門同意後方能進入學校。

5、學校學生在校期間一律不準外出,特殊情況必須由班主任批准,家長帶領方能離校,教師外出必須先登記並寫明事由後出校。

6、學生早晨、下午入校後,必須將大門關好,無特殊情況,外來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小商小販等閒雜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園。

7、遇到學校重大活動或臨時性活動時,門衛工作人員必須服從學校統一安排和調遣。

8、發現異常情況或可疑行爲要及時報告,發現不文明行爲及時制止。如發現打架鬥毆情況及時與學校政教處或有關部門聯繫。

9、門衛個人安全自負,因公出現特殊情況可與學校協商處理。因病、因事不能到崗必須向學校領導請假。因個人原因造成的財產安全、人身安全責任事故應有其本人負責。

10、如上級有關部門對學校門衛有相關規定,學校將執行上級規定。

12、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各持一份,相互監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