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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電代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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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電代銷合同

甲方:

家電代銷合同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押方產品_______在指定地區進行代理並作市場推廣的一系列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授權期限

甲方授權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作爲雙年度甲方產品在_______省_______市的_______級代理/經銷商,授權爲_______年,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

二、甲方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的市場推廣進行支持,並對乙方的市場推廣活動的具體實施保留監督權;

2、負責處理用戶關於對產品功能性問題的投訴;提供熱線電話XXXXX

3、合作期間,配合乙方進行市場宣傳;

4、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兄和代理商的業績調整代理商制度、代理商結構、代理價格和代理折扣,並將在網站上及時公佈或通過電子由件、傳真等其它方式通知乙方變更後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價格信息。更新後的各種信息自公佈於甲方網站或通過電子由郵件通知之時起生效,非特殊情況上述變更甲方均不另行通乙方;

5、甲方應保證所供產品的質量標準符合檢驗合格的各項標準要求。若有不良品,屬甲方漬任的,甲方保證包修、包換;

6、甲方根據市場行情周整代理價格後應及時通知乙方;

7、甲方根據市場情況定期或不定期舉辦代理商探討會、培訓等活動。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向客戶進行甲方產品的銷售,在維護甲方品牌的條件下,自行負責開市場與發展客戶;

2、在代理甲方產品的同時不得代理其他廠家的同類產品;

3、在代理業務中-保證向客戶提供良好的服務,不得以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員害客戶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聲譽;

4、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壞甲方的價格政策,不得有任何破壞甲方商譽及品的行爲,並負責對本代理協議的內容進行保密;乙方違反此義務時,甲方有權單方面取消乙方的代理資格;同時,乙方違反此義務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5、乙方應承售後服務之義務,對市場因產品原故或顧客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反應,作出相應的解釋,退換或維修的服務行爲,以維護恆-盛品牌和共同服務大衆的宗旨;

6、維護甲方企業形象,利用自身企業優勢進行甲方產品及服務的市場推廣;

7、協議終止後,乙方無權繼續使用甲方的任何資料包括商標、商號及L060等,否則乙方應承擔造成的一切後果;

8、乙方應對甲方明確提示爲保密資料的信息給予保密。

9、乙方將應邀參加甲方組織的定期或者不定期的代理商探討會、培訓等。

四、支付/結算條款

1、乙方需甲方供貨時以傳真正式訂單爲依據,提早十天計劃訂單,讓甲方確認發貨時間

2、乙方在收到甲方確認發貨時間時,應付全款,以匯款憑證爲準。甲方確保發貨時間,不得超過十個工作日。

3、甲方按要求爲乙方開具發票(發票總金額不超過乙方所匯的實際金額)並以掛號件形式寄至乙方登記的地址;如乙方在發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爲客戶分別開票等),須在匯款傳真件上詳細說明。

五、違約責任

1、乙方與甲方是相互獨立的縮約人,在合作期間,必須嚴格的遵守本協的條款,除了本協議中已表達的之外,每一方都有獨立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均不得將其債務強加於另一方誠影響已賦予另一方的權利,若因任何一方的行爲引起第三方訴訟、索賠,均由該訪獨立承責任。

2、由於一方原因違反本協議其他條款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六、免責條款

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響甲方正常的供貨時,不視作甲方違約,乙方此表示認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且無法避免的客觀事件,如戰爭、自然災害、政府禁令等。

七、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餘,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提前七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簽的;

3、一方當事人主體資格消失,如被撒消或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進行重組、名稱變更、分立或與第三方合併等不在此列;

4、一方未履行或違反依據本合同所應承擔的義務,經另一方給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義務或不予採取補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據本合同的預期利益無法實現或合同繼賣履行沒有必要,另一方有權解餘合同;

5、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沒有必要,雙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後,雙方依據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應履行的義務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卜,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應償因合同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八、爭議解決

1.協商

在發生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時,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如果爭議在一方送交書面要求開始協商的通知後60天內未能解決,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規定將爭議提交仲裁:

(i)裁應在寧波仲委員會按照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

(ii)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合同雙方具有約束力,雙方同意受該裁決約束,除非仲裁員另行裁定,否則仲裁的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2.持續的權利和義務

當產生任何爭議及任何爭議正在仲裁庭仲裁時,除爭議事項外,雙方應繼續行使其剩餘的相關權利,履行其本合同下的其他義務。

九、其他約定

1、合同有效期:20XX年x月X日到208X年X月x日;

2、以上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附件是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一起組成一份完整的協議,共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盡事妨另協商解決,商定的內容以協議、紀要、附件、治商等形式,經簽字蓋章後具有同等效力;

4、合同到期後,經雙方協商後可以籤。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E-MAIL: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

簽名(蓋章):________簽名(蓋章):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