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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的借款合同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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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不能隨便應付合同,這是關乎到我們的權益的,時代在不斷進步,我們需要使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本站小編今天就爲您帶來了規範的借款合同5篇,相信一定會對你有所幫助。

規範的借款合同5篇

規範的借款合同篇1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商業銀行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急需資金,以出質人個人儲蓄存款/國債爲質押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有關規定,經貸款人、借款人、出質人三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貸款人同意貸給借款人個人貸款,借款人取得借款主要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金額:(幣種及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質押率: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放款日期以貸款借據爲準,還款日如遇銀行節假日,則相應順延至節假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第四條 借款利率:_______月利率:________%,按日計息,按月結息,在借款期限內如遇基準利率調整,貸款期限未超過一年的合同利率不變;貸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次年______月______日調整利率,上下浮動的比例不變。

第五條 質押擔保

1.質物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憑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金額利率: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日:____________________

到期日:____________________

質物合計金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出質人自願以其處分權的上述財產作爲本合同載明借款的質物,出質給貸款人;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複利、罰息、訴訟費、律師代理費、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和實現質權的費用等。

3.質物移交時間爲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4.當質物出現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時,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提供相應的擔保。借款人不提供的,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提前歸還剩餘貸款本金和利息,或處置質物,所得價款用於提前清償擔保的債權。

5.質押的撤銷。借款人向貸款人還清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及其他應付款項後,貸款人將質物退還出質人。對已辦理質押登記手續的,由貸款人、出質人向登記部門辦理註銷登記手續。

第六條 借款歸還

1.借款期一年(含一年)的,實行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借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的償還,以方式還本付息。

3.提前還款:借款人若要提前還款,須提前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向貸款人提出申請。徵得貸款人同意後,借款人可以提前還貸,貸款利息按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4.逾期還款: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期歸還貸款,即爲貸款逾期。對逾期貸款,貸款人將自逾期之日起按約定利率加收50%罰息。逾期超過一個月時,出質人授權貸款人無徵求借款人和出質人的意見,由貸款人主動將本合同約定的質物按序號由小到大順序變現,以歸還貸款人的貸款本息及罰息,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借款人和出質人負責。

規範的借款合同篇2

簽訂合同時爲了維護交易更加公平的進行,無論是哪一方利益虧損,只要簽了合同,就都有法可循,有法可依,從而使交易更加順利並且完美化。下面是小編跟大家分享的有關合同的信息,僅供參考。

借款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甲方擬與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實業發展公司等單位共同發起設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股份公司”)

2.乙方擬以發起人身份出資認購股份公司______萬股股份;

3.乙方因資金緊張、擬向甲方借款以認購股份公司股份,甲方擬向乙方提供相應借款。

因此,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約定如下:

一、借款

1.1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萬元(下簡稱“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該等借款。

1.2乙方同意,其從甲方取得的借款只能用於認購股份公司的股份,不得用於任何其他目的或用途。

1.3雙方同意,作爲借款的對價,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資金佔用費,資金佔用費的計算方法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時間與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雙方同意,乙方應於三年內清償借款,並按約定向甲方支付資金佔用費。

1.5如發生下列事項,乙方應立即償還借款,同時支付資金佔用費:

1.5.1乙方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權消滅,包括但不限於乙方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公司股權或股份公司回購乙方持有的股份公司股權;

1.5.2雙方另行確定的其他情形。

二、違約責任

如果乙方在本協議未第1.4條規定的期限內償還借款,或乙方未在本協議第1.5條規定的事項發生後立即向甲方清償借款,則每延遲一日,其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借款總金額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三、生效

本協議在雙方授權代簽署後生效。

四、爭議解決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其他規定

5.1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均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各方共同簽署。

5.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規範的借款合同篇3

合同編號:

借款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貸款人:中國銀行分(支)行

保證人:

身份證件號碼:

抵押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特別提示:

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請認真閱讀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尤其是用黑體字表明的條款,對於不理解的條款,可以向貸款人徵詢,貸款人將進行解釋。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一旦簽訂本合同,即認爲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已理解並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借貸條款

第一條貸款金額。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經審查同意向借款人發放個人貸款(以下稱貸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

第二條貸款用途。貸款用於。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貸款挪作他用。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貸款人有權就挪用貸款部分自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上浮%計收罰息。若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調整,則分段計收罰息。

第三條貸款利率。按照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確定貸款利率爲月利率‰,利息從貸款放款之日起開始計算並按月結息。借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前述貸款利率爲固定利率,無論法定利率是否調整,均執行本合同的約定利率,不分段計息;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前述貸款利率一年一定,於每一年度的貸款發放日根據當天的法定利率確定應執行的利率,貸款人將在營業場所對法定貸款利率調整情況進行公告。

第四條貸款期限爲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款借據爲準,借款借據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後,以借款人名義將貸款以轉帳形式劃入在銀行開立的帳戶(開戶行:;帳號:),以支付本合同第二條所列用途之款項。上述行爲視爲借款人提用了借款,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第六條貸款人與借款人雙方商定,自貸款發放次月起,借款人按月歸還貸款本息(一次性還本付息除外),還款日爲每月日。借款人自願按下列第種方式歸還貸款本息(如放款日與扣款日不同,首期、末期還款金額按實際天數計算):

(一)等額本息還款法:每月歸還本息之和元;

(二)等額本金還款法:首期歸還本息之和元,利息逐月遞減;

(三)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四)其他:

第七條借款人在中國銀行開立帳戶,戶名,帳號,並保證在每期還款日前存入當期足額還本付息的存款,同時授權貸款人於每月還款日從該帳戶中扣收貸款本息。如果該帳戶內資金不足償還當期款項,貸款人即可將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其他帳戶內的資金與貸款債權相抵銷。帳戶幣種與貸款幣種不同的,按抵銷當天人民銀行對外公佈的匯率折算。貸款人爲上述扣收行爲時,應通知借款人。

第八條借款人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歸還貸款本息,貸款人有權對逾期貸款本息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上浮%計收罰息。若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調整,則分段計收罰息。借款人以長城信用卡歸還貸款本息發生透支,應立即無條件歸還透支本金,並按信用卡透支利率支付透支利息。貸款人有權按追償信用卡透支款辦法直接向借款人催收。

第九條借款人需提前還款的,應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貸款人,經貸款人確認後即不可撤銷。同時,貸款人有權按提前還款金額的‰計收損失補償金。

第十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的,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事件發生時,宣佈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提前到期,並向借款人和保證人發出《提前還款函》,要求借款人在《提前還款函》規定的期限內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

(一)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款,足以使貸款人認爲借款人將不履行或不能履行歸還貸款本息的義務的;

(二)借款人本人因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而無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或受遺贈人;

(三)借款人的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或受遺贈人拒絕爲借款人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四)借款人連續三個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內累計六個付款期未按時償還貸款本息;

(五)借款人連續三個付款期以信用卡透支方式償還貸款本息;

(六)借款人挪用借款的;

(七)根據本合同擔保條款約定,因擔保人違反擔保條款的約定,致使擔保人需提前履行義務或貸款人提前處分抵押物的;

(八)根據合同法第68條規定,貸款人有確切證據證明的借款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貸款人貸款本息的情形。$page$

第十一條貸款人和借款人雙方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借貸條款,均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意見,同時徵得擔保人書面同意後方可變更。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訂立、執行本合同所需有關費用,按照以下方式承擔:

抵押條款

第十三條抵押人自願將其享有處分權的財產抵押給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作爲償還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之借款的擔保,並保證承擔法律責任。抵押物詳細情況見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單》。

第十四條抵押擔保範圍爲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所計收的罰息、按本合同第八條約定所計收的罰息)、因償還貸款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實現債權的各項費用。

第十五條抵押期間從抵押登記之日起至主債務履行完畢止。抵押人在本合同抵押設定並登記完畢之日,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或抵押登記證明交存於抵押權人保管。

第十六條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檢查。

第十七條抵押物抵押期間由於抵押人的過錯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應由抵押人承擔責任,抵押人應在三十天內或貸款人規定的期限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抵押人不能提供價值相當的擔保的,抵押權人可以選擇提前處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權。

第十八條抵押物抵押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須通知貸款人;抵押人以變賣、抵償債務、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所有權的,須徵得貸款人同意。抵押人擅自處分抵押物引起貸款人的損失,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第十九條設定抵押物需要到相關主管部門進行抵押登記,抵押人應與貸款人、保證人合作。

第二十條因發生本合同第十一條所述情況,貸款人宣佈提前收回貸款而未受清償的,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第二十一條借款人須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並以抵押權人爲保險第一受益人。抵押期間,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消保險。爲防止保險中斷,貸款人可以代替借款人投保,保險費用由借款人承擔,保險權益屬貸款人。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內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爲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用於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二十二條本抵押條款所設立的擔保具有獨立性,無論何種情況,本抵押條款將不因其所擔保的借款條款的無效或可撤銷而無效或可撤銷。

保證條款

保證人根據借款人的請求,同意爲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提供保證擔保,保證人承諾並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條款:

第二十三條保證人自願爲借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在借款人沒有按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時,保證人承諾按貸款人要求履行還款義務。

第二十四條保證責任範圍爲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所計收的罰息、按本合同第八條約定所計收的罰息)、因歸還貸款本息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二十五條保證期間從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到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債務最後一期還款履行期屆滿之日起經過兩年。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借貸條款中的約定,宣佈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償部分或全部債務,保證人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六條若保證人不按合同履行保證責任,貸款人有權向保證人追索,而且僅需通知,貸款人即可將保證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內的資金與擔保債權相抵銷。帳戶幣種與貸款幣種不同的,按抵銷當天人民銀行對外公佈的匯率折算。

第二十七條保證人承諾督促借款人按時歸還貸款,並按貸款人的要求,幫助貸款人追收借款人的債務。

第二十八條貸款人與借款人、保證人商定,在貸款人認爲必要的情況下,貸款人僅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將債權轉讓給保證人或第三人。保證人同意接受轉讓的債權,轉讓的價格不低於借款人所欠貸款本息及罰息、罰金、違約金等之和。

第二十九條貸款人由於國家利率政策調整而執行新利率的,無須徵得保證人的同意。

第三十條本合同中“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保證條款”的效力,保證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其他條款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合同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採用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一)由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二)向下述第項所列人民法院起訴。

1、被告所在地;

2、合同履行地;$page$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自借款人、貸款人、抵押人、保證人簽字或蓋章之後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條款在辦妥抵押登記之後生效。

第三十三條借款人按期償還本合同約定的債務並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告終止。貸款人將協助借款人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並將抵押物的所有權權屬證明文件退還借款人。

第三十四條借款人、抵押人、保證人不依本合同約定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貸款人享有追索權。貸款人因行使上述追索權而支出的合理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三十五條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違反本合同時,貸款人可以採用下述第

方式進行強制執行:

(一)通過公證直接強制執行,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自願接受強制執行;

(二)經司法機關裁決後進行強制執行

第三十六條貸款人有權向有關個人徵信系統提供貸款信息;借款人嚴重違約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時,有權通過向社會公告的形式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各執一份,登記、公證機構各存檔一份。

第三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1.

2.

3.

貸款人(蓋章):授權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借款人(簽章):抵押人(簽章):

保證人(蓋章):法定或授權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署日期:年月日

合同附件:

抵押物清單

抵押人姓名抵押物名稱

抵押物座落

建築面積(平方米)評估值或原值(元)房屋產權證編號

備註

經雙方協商,上述抵押物財產由抵押人保管(使用),按合同要求負責管理。在抵押期間,抵押人出售、贈與、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所有權的,須徵得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出租、再抵押抵押物的,須通知抵押權人。

抵押人(簽章):

貸款人(蓋章):授權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簽字時間:年月日

規範的借款合同篇4

借款抵押人:(甲方)

借款抵押權人:(乙方)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借款作爲流動資金。雙方經協商,在甲方以其所有的(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爲借款抵押物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在借款期限內,甲方還清借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爲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第二條 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於 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第三條 借款期限爲: 個月,即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本借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 。

第五條 借款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借款期限內主動還本付息。

第六條 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七條 抵押內容:爲確保甲方履行還款義務,甲方自願以其有權處分並擁有所有權的位於 ,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房屋產權證號爲的合法房產抵押給乙方,作爲履行本合同的擔保。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優先用抵押財產償還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爲止。

第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 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管局辦理他項權利證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規範的借款合同篇5

承典人:xx典當有限公司

住 所:

聯繫電話:

出典人:

身份證號:

住所(址):

聯繫電話:

出典人因其所需向承典人申請典當業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現特制定以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履行。

一、出典人將以下第 種作爲當物典當給承典人:

1、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作爲當物質押給承典人;

2、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位於屋產權(產權證號爲: ,使用性質爲: ,面積爲: ㎡)作爲當物抵押給承典人;

3、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位於土地(土地證號爲: ,土地面積爲: ,土地使用年限爲: ,土地性質爲: )作爲當物抵押給承典人;

4、出典人以其位於的在建工程(國土證號爲: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

爲: )作爲當物抵押給承典人;

5、出典人以其所享有的的財產權利作爲當物質押給承典人。

6、其他:

二、當物估價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爲: 萬元。(當物估

價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出典人確定房地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出典人承擔。)

三、當金數額雙方協商確定爲 萬元。

四、日起至年月

五、承典人向出典人收取典當綜合費用,典當月綜合費率爲當金數額的 %,出典人於每月的 日支付給承典人。典當當金利息按當金數額的 %的月利率計算,出典人應當按月/季度/一次性支付給承典人;當金利息按月/季度支付的,第一筆利息於合同簽訂之日支付,此後的當金利息應當在下一個月/季度到期前支付。

六、出典人逾期支付典當綜合費用和當金利息的,按應繳納款額的每日向承典人支付違約金,如逾期繳款超過一個月則視爲絕當,當物按本合同第十二條處理。

七、出典人如要求提前部份或全部歸還典當當金需經承典人同意。如雙方達成協議,出典人歸還當金部份承典人不再收取當金利息和綜合費用。

八、典當期限內及典當期限屆滿後五日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當。續當期限由雙方另行約定。續當前,出典人應當結清前期利息和當期費用。

九、典當期限或續當期限屆滿後,出典人應在五日內贖當或續當,逾期不贖當也不續當的爲絕當。

十、在符合以下第 種情況時,承典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出典人交付當金:

1、出典人將本合同當物交付給承典人並辦理合同公證之日,承典人向出典人交付合同約定的當金,辦理公證所需費用由出典人承擔;

2、出典人按照法律、法規規定辦理了本合同當物的抵押登記手續並辦理合同公證之日,承典人向出典人交付合同約定的當金,辦理抵押登記和合同公證所產生的費用由出典人承擔,如需購買保險的,投保義務人爲出典人,保費由出典人支付;

3、其他:

十一、承典人在當物典當期間有權收取當物所生的孳息,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

十二、如發生絕當,出典人無條件同意承典人按下列方法處理絕當物品,承典人處理絕當物品時無需另行通知出典人:

(一)絕當物估價金額在叄萬元以上的,雙方約定由承典人進行選擇,委託四川衆誠拍賣有限公司拍賣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相關規定主張債權。絕當物處置後所得款項,在扣除拍賣費用及當金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執行費、律師費等)後,所餘部份退還出典人,不足部份承典人可向出典人追索。

(二)絕當物品估價金額不足叄萬元的,承典人可以自行變賣或折價處理,損益自負。

十三、典當成交後,因當物所有權權屬糾紛或其它非承典人的原因所引起的糾紛造成承典人損失的,由出典人承擔賠償責任。

十四、典當到期後,出典人全部履行了本合同項內所有應繳款義務後,承典人退還出典人當物或配合辦理抵押注銷手續,本合同得以終止。

十五、本協議主體部分所預留地址爲雙方唯一聯繫地址,往來信函均以該地址爲準。如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其他方,未告知的,視爲未變更。

十六、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交產權處、經管處、公證處各一份。

十八、本合同附件如下:

1、出典人身份信息的基本情況(附件一);

2、當物的權屬證明及抵押登記證明(附件二);

承典人: 出典人:

法人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