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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砌築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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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砌築合同

編號:

分包工程:

施工地址:

發 包 方:

分 包 方: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公司統一文本】

牆體砌築工程承包合同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爲明確雙方在建築施工合作中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分包內容:

1、該單位工程、樓層圖紙範圍內砼空心砌塊、多孔粘土磚及實心粘土磚的砌築工程。

1) 乙方自備一切使用工具、運輸工具(垂直運輸機械由甲方提供),加班的照明設施和自身的安全防護設施全部自理。

2)按甲方的限額進行領料並按配合比進行砂漿攪拌。

3) 圈樑、過樑、構造柱、門窗洞口砼預製塊,砌塊的切割製作、防水樑的支模及澆築、鋼筋安放綁紮。

4) 砌築用材料的場內運輸及搬運工作。砌築工作場地及攪拌場地的清理工作。新磚到場的淋水及工作面的溼潤工作,砌筑後的砌體養護工作。

5)自檢交接、清掃場地。清理:包括清理攪拌機及拌料場地、樓內殘灰、殘渣、落地灰、碎磚等;施工前、後所有材料及垃圾均須分類堆放在甲方指定的地點。

各工序自檢合格後報甲方現場檢驗。

6)包括圖紙範圍內所有砌體結構相關的其他工作。

第二條 分包方式:

甲方提供以上承包內容所需的主要砌築用材料,乙方提供完成以上承包內容所需的工具、機具(砂漿轉運斗車除外),零星材料,輔助材料。以包人工、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的一次性包乾單價的方式進行分包。

第三條 合同工期:

本工程從合同鑑定之日起,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成。本工程的所有工期均指日曆天數,包括所有法定假期、休息日、暴風雨霧、高溫等天氣。各種分包工程工序配合所需時間及分包單位延誤的工作時間在內。

第四條 分包單價:

1、甲方將本項目牆體砌築工程承包給乙方,承包工程量按實際砌築方量計算。

1)標準層高三點六米部分,粘土多孔磚及實心磚砌築按/m3,砼空心砌塊砌築按 元/ m3,層高大於三點六米部分,粘土多孔磚及實心磚砌築按 元/ m3 (其中地下室/ m3)。趕工、返工及其他任何情況均不另行計價,所有分包範圍內的工作均含在此單價內。

2)按實際發生測量計算砌築方量,根據施工預結算規則扣除所有相關洞口工程量,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拆改變更部分根據甲方與業主的確認工程量另行計算。

具體單價見附件1:實物量單價表。

對分包單價的明確: 單價均含現場施工所用的輔材、機具等;單價確定後不隨任何文件或市場環境而調整 。

第五條 提供作業人員:乙方根據工程需要,提供作業人員共 人。

第六條 價款的結算與支付

注: 本工程無預付款。

1、價款的結算:

1)根據乙方在施工中實際完成的工程量以及合同約定的分包單價,經甲方勞資員根據施工任務書出具結算單,項目統計員、項目經濟師、項目經理簽字齊全並報分公司人力資源科、審計科、主任經濟師審覈後由甲方財務部門辦理結算入賬手續。其他人員簽字的任何憑據都不作爲結算依據。

2)甲方出具的結算單必須有乙方委託的代理人簽字確認,乙方委託的代理人沒有簽字確認的以甲方出具的結算單爲準。

2、結算時間:

按月進行結算:定爲每月的 號。

3、價款的支付:

1)費用結算後,乙方向甲方出據工程所在地建築業專用發票作爲收款憑證;在建設單位付款正常條件下,甲方按月進度結算額的 % 經銀行轉賬形式撥付給乙方,在工程竣工後付至 %。

2)工程竣工後留質保金,待工程質保期滿後未出現質量問題,全額返還。

第七條 工程質量

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質量檢驗標準、施工驗收規範和施工圖組織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議應徵得甲方同意,並辦理變更手續後方可改變施工。

2、質量標準,雙方約定如下:

質量標準:合格 。

3、具體質量要求:

1)施工質量必須符合GB50203-2002《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相關規定、工程施工圖紙、甲方施工技術交底的要求,如驗收不合格,必須無條件返工,其工料費損失由乙方承擔,結算時視甲方損失大小按5%作爲違約處罰金;由於施工質量原因造成業主、監理單位下發的一切罰金均由乙方承擔。

2)砌築施工必須樣板引路,先砌築樣板牆,經甲方、監理單位共同驗收合格後方可以大面積施工。樣板驗收不合格,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對大面積施工質量驗收兩次不合格的,不按照要求整改,不服從甲方管理的,每發現一次罰款500元,甲方有權即時解除本合同,根據情況乙方支付甲方已完成合格工程量費用的5%作爲違約賠償金。

3)新砌牆體垂直,砌體水平面一致,接縫均勻整齊,加氣砼砌塊砌築時爲避免牆體開裂應重點控制豎縫的飽滿度,砌築時必須排底,對大於200mm的砌塊,必須全部砌築到牆體並且不能集中砌築在同一道牆,砌築完成一層工完場清

後通知甲方質檢部門組織進度驗收,驗收合格後,甲方通知乙方下一步的樓層位置,如質量不合格或工完場不清,甲方有權在乙方整改完成之前不通知下一步工作量,相應的停工費用由乙方自負,甲方未通知下一步工作量乙方私自施工的不計任何費用。

4)砌體工程外牆施工縫處嚴禁留直槎;爲控制砌體的平整度和標高,縱橫牆、內外牆交接處直線段每5米處必須設置皮數杆;砌體工程嚴禁出現暗通縫;內外牆灰縫不得出現透亮和瞎縫現象,砂漿飽滿度必須達到90%以上;外牆洞口、外挑的陽臺、外牆陽角及陰角處必須通直,上下左右偏差不大於10mm。

按規範要求留置施工縫,接縫時做好清縫工作,嚴禁出現夾渣爛根現象;砼施工必須落實專人看筋、看模、保養;模板支立必須按專項方案進行施工,現澆結構內鋸沫及建築垃圾必須清除乾淨後,經檢查合格方可進入下道工序施工。模板工程必須工完料盡場地清,堆放整齊,每施工段必須及時清理。

5)注意成品保護,派有經驗的施工技術人員進行補爛、修復、處理砌築工程當中的質量通病。

6)嚴格執行三檢制度,做到自檢、組檢、交接檢查人員名單上牆,嚴格控制砌築質量。

7)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滿足施工要求,工程進度必須按照合同工期完成,每拖延一天支付給甲方1000元作爲違約賠償金,直接從人工費中扣除。

第八條 安全施工及安全事故處理

1、安全施工:

1)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

2)乙方使用的各類機械、腳手架及防護設施,應由甲方主管部門(或指定的負責人)進行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確認符合安全標準時,持有本人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方可操作。

3費用由乙方承擔。

2、傷亡事故處理:乙方人員發生傷亡事故時,雙方應盡力搶救傷者,同時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者必須移動現場設備,須做出書面記錄或拍照。鑑於乙方爲具有法人資格的獨立主體,由乙方所聘用的施工人員(包括但不限於技術人員、農民工等)與乙方形成勞動關係,與甲方之間不存在任何關係。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致使財產、人員傷亡所產生的一切損失及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因政府及其他原因致使甲方承擔了該項損失賠償,則視爲甲方替代乙方履行,甲方替代乙方對外承擔了上述損害賠償後,有權向乙方主張權利。

第九條 環境控制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遵守國家和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定,避免造成環境污染,對產生的揚塵、固體廢棄物、噪聲、有害氣休、污水等加強管理與控制。

第十條 機具設備供應

1、由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爲:

攪拌機、垂直物料提升機、四輪農用車 。

2、由乙方自備的工具爲:

廣線、安全帽、安全帶、靠尺、線墜子、燈線、燈泡、等。

3、乙方自備的工具須自帶入現場,由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防護用具由甲方採購並供應到施工現場

4、乙方應遵守和執行甲方材料機具領用規定,履行書面領、還手續,對借用甲方的機具,要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加強維修保養。

第十一條 雙方義務

1、甲方

1)對乙方進駐甲方施工現場的人員及時進行遵紀守法、安全消防及企業內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

2)及時提供乙方生產所必需的技術資料,並向乙方駐工地代表做施工技術、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節約等文字交底,提供生產必需的材料。如因乙方

駐工地代表未履行應盡義務發生的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負。

3)負責安排好乙方人員的連續生產,避免停工、窩工現象發生。若不能保證連續生產,應出據相應的文字材料同意乙方人員或部分工種在其他合作單位中進行合理調劑。

4)爲乙方工人提供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宿條件,食宿費用自理。將乙方納入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管理。

5)嚴格履行合同規定內容,監督乙方工人工資的發放。

6)及時辦理現場簽證的義務,將實際發生的停工、窩工及零星用工按協議要求列入結算。

2、乙方

1)應與其提供的工人簽訂勞動合同,保證人員的身體素質和技術水平,工人年齡不低於18週歲,不超過55週歲,持有本人身份證和施工省、市要求必備的證件,並將工人按甲方要求進行登記造冊備案,現場工人不允許用當地及附近村民。

2)保證其隊伍人員的相對穩定,如有變更註冊人員,要在進場文字通知甲方,否則後果自負。確保安全、質量目標,按期完成甲方下達的生產任務,服從甲方統一調動、安排。當甲方不能保證連續生產時,乙方在不影響甲方生產任務完成的前提下,可將人員進行臨時調整,對所調整的人員向甲方出據書面通知。

3)在施工中應注意保護成品、半成品。愛護使用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及其工具,如發生損壞或丟失應折價賠償。

4)對其工人進行安全生產、食品衛生、交通安全及意外傷害等方面的教育。乙方人員應遵守甲方有關安全生產、消防保衛、文明施工等規章制度,服從甲方有關人員的監督和檢查,及時向甲方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5)乙方應每月及時支付工人工資,並每月向甲方提供真實的工資支付表。

6)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規,爲所屬施工人員、施工財產購買相關保險,並將所買的人身保險和工人身份證複印件交到甲方勞資部門。如乙方未給乙方施工人員購買相關保險,甲方將從結算款中扣除,代其購買。因施工安全措施不當,造成人身作亡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乙方自負。乙方因自身看守不當造成

財產損失,責任由乙方自負。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

1)由於安排任務或材料機具供應不及時造成停工、窩工應按實際發生的工日,雙方現場洽商做好記錄,作爲結算憑證。

2)任務不足時,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雙方協商後可提前終止合同。

3)由於甲方施工人員指揮錯誤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其經濟損失及有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2、乙方

1)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誤或工程質量嚴重不符合要求時,甲方可終止合同,其工料損失由乙方負擔,結算時按情況扣除全部損失費用。因乙方駐工地代表未向其工人交底或交底不清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

2)施工過程中無故撤走部分或全部工人,並因此對合同工期造成影響,甲方可通知乙方在 2日內出示書面答覆材料,乙方未書面答覆,甲方有權拒付其未結算的價款費用、終止合同,並有權索賠。

3)進場人員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進行調整。乙方無法調整時,甲方有權暫不安排施工任務(窩工損失乙方自負),並書面通知乙方,直至終止合同。

第十三條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時,本合同允許變更或終止。

第十四條 如國家政策性調整致使合同項目不能繼續實施時,雙方協商解決並做好善後工作。

第十五條 爲保證合作順利進行,乙方 爲派駐工地的代表,負責日常的管理、協調工作。

第十六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同意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解決。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法定代表應出示身份證明,委託代理人應出示委託證明。

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內容、結清分包工程尾款後,即宣告終止。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 六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列入補充條款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在本合同之外簽訂的協議等,內容與本合同相牴觸者無效。

補充條款:

1、在麥收、秋收等需要正常施工期間乙方人員必須保證足夠的作業人數和施工能力,不得以此爲由向甲方追加費用。

2、乙方施工人員的來回工地路途費用由自己負責,甲方不再承擔任何費用。

3、乙方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施工,做好文明施工。如若不能夠滿足合同單價包括的工作內容,另外出現材料清理,拆模運輸等用工費用將從乙方結算款中扣除。

4、乙方不得以資金暫時不到位等問題而停工或罷工等惡性事件,如若發生,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5、週轉工具實行領退料制度,其他按《週轉工具管理協議》執行。

6、工程重複運輸費用及因質量原因重複用工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7、合同訂立後,不能再行追加合同以外的任何費用,合同中已包含一切的風險。

甲 方 籤 章: 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

分公司主任經濟師審批: 通訊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1: 實物量單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