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後相信大家一定都掌握了寫合同的技能,雙方在正式簽訂合同後是具有法律效應的,以下是本站小編精心爲您推薦的融資居間合同5篇,供大家參考。
融資居間合同篇1
甲方(聘任方):
地址:
乙方(受聘方):
地址:
項目,引薦 提供項目貸款,併爲該筆貸款提供融資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融資服務內容
1.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爲甲方項目提供融資服務,推薦資金方與
甲方開展合作,並促使甲方順利完成項目融資。
1.2協助甲方與相關機構進行談判;
1.3協助甲方設計和實施融資方案;
1.4爲甲方融資相關事宜提供諮詢建議;
1.5乙方爲甲方提供融資資金總額爲 2 億元,資金約定使用期限 1 年,(以實際融資額度和資金約定使用期限爲準)並使得甲方融資年綜合成本不超過 18 %(包括但不限於資金方收益、乙方融資服務費及其他中間機構費用)。
2、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規定的要求來完成融資顧問工作。
2.2應向乙方及時如實地提供乙方從事融資顧問工作所必須的相關資
料,並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融資項目情況等。
2.3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及時支付融資服務費用。
2.4按照當期融資要求提供乙方所需相關文件。
3、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在甲方與乙方推薦的資金方融資成功,甲方收到資金之後,乙方有
1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作爲甲方融資的特聘顧問,爲甲方旗下
權按照本協議約定收取融資服務費用。
3.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從事融資服務的工作便利。
3.3對甲方提供的保密資料負有保密義務。
4、融資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4.1如乙方促成有出資意向的出資方與甲方簽署融資合同,甲方應向乙
方支付融資服務費,融資服務費爲實際融資額的 %。
4.2融資服務費的具體支付方式:乙方促成有出資意向的出資方與甲方
簽署融資合同,該出資方資金到位後,甲方則在到達甲方指定帳戶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按實際到帳總額的 %向乙方支付融資服務費;如融資資金分批到達甲方指定賬戶的,甲方按資金實際到賬日,三個工作日內分別向乙方支付實際到賬資金 %融資服務費。
4.3 乙方收取融資服務費指定帳戶:
戶 名:、 、
賬 號: 、 、 (如有賬戶更改,乙方會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4.4 乙方收到款後,乙方應於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開具符合財務規定的
正規合法發票。
5、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5.1 如在本協議生效後4個月內,乙方未能促成融資資金到達甲方指定
賬戶的,則本協議自動終止,且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6、保密義務
6.1乙方承諾,乙方對其人員獲悉的關於甲方的保密資料承擔保密義務。
6.2保密義務不因本合同終止、解除或無效而終止。
7、違約責任
7.1如乙方推薦的資金方要求提供抵押擔保的,則乙方需保證在抵押人
辦理完畢抵押物抵押手續後4個月內促成相應融資資金全部到達甲方指定賬戶;否則甲方有權調整或相應解除抵押物。
7.2甲方逾期支付顧問費用,每逾期一日,應按應付金額的千分之三向
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2 開戶銀行:、 、 、
8、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8.1對由於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盡最大努力
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應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9、附則
9.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9.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代理人:
乙方: 代理人:簽約日期: 3 年 月日
建設工程居間協議
委託人或單位名稱:以下簡稱甲方
居間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13章之規定,經過努力,居間人向甲方(委託
人或單位)如實提供了訂立石家莊市國際貿易城工程合同的媒介服務,促成甲方與總包方或建設方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成立,因此,經委託人或(單位)與居間人共同商定,按照合同約定的工程量,甲方從工程量總額中提取%作爲報酬支付給乙方,因此雙方特訂立如下居間協議作爲依據,具體條款如下:
1、支付方式:合同簽訂好後先付筆工程款時乙方,必須按總額的 %支付給乙方;甲方在收到建設方第二筆工程款時,必須按總額的 %支付給乙方;甲方在收到建設方第三筆工程款時必須將餘額全部支付給乙方。
2、在居間服務期範圍內,無論價格變化、合同名稱變化、甚至在乙方不在場的情
況下,只要甲方與總包方或建設方工程施工合同成立,包括因工程而引起的其他工程續包合同,甲方都要支付相應的居間報酬。
3、在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法人代表變化或單位名稱變更或合同轉讓,此居間
協議依然有效。
4、甲方不按時、按量支付居間報酬時,乙方有權通過總包方或發包方從該工程款
中直接扣留乙方所得的所有居間報酬。
5、甲方與總包方或發包方正式簽訂施工合同後,把合同書複印件兩份加蓋公章後
交給乙方保存。
6、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由於經濟問題發生爭執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
4
以向當地法律部門進行仲裁解決。
7、乙方居間報酬不支付稅金,所有稅金有甲方承擔。
8、甲方與總包方簽訂合同後,乙方的任務就算完成,以後的事就由甲方與總包方
去聯繫。
9、此居間協議雙方簽字後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生效。
10、糾紛的處理,在工程所在地仲裁或法院處理解決。
11、此居間協議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各當事人各乙方,總包方一份作爲證明
用
甲方簽字蓋章(或指模) 乙方簽字(指模)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年 月 日
融資居間合同篇2
委託人:
居間人:
見證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居間人受委託人的委託,雙方就融資、借貸委託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事項及具體要求:以委託人本單位實業等資產作抵押從銀行或社會融資、借貸,借貸人民幣金額共計五千萬元。
第二條 居間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居間報酬與支付期限:居間人促成融資、借貸成立的,居間報酬爲促成融資、借貸成立金額的 %,委託人應在每筆融資、借貸成立後的當日支付上述報酬。
第四條 居間費用的負擔:居間人促成融資、借貸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未促成融資、借貸成立的,委託人不向居間人支付費用。
第五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或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六條 委託人的違約責任:如融資、借貸成立,委託人不按時支付給居間人上述報酬,按上述應支付報酬金額的雙倍向居間人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居間人的違約責任:融資、借貸不成立,居間人支出的居間費用由居間人自行負擔。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法律規定執行。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委託人、居間人、見證人各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委託人(章): 居間人(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見證人:
身份證號:
融資居間合同篇3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乙方接受甲方委託,雙方就融資業務諮詢服務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乙方提供融資服務項目的名稱:
內蒙古準格爾至興和運煤重載高速公路。
第二條甲方委託乙方提供融資服務的項目融資總額爲:
118億元(大寫:壹佰壹拾捌億元)。
第三條諮詢服務費用金額
1、如經乙方與銀主協調,最終銀主按其投資總額的年固定回報率12.5%收取xx年固定回報。則甲方按總投資額(118億)的0.5%×xx年=6%給予乙方獎勵(按銀主實際到位金額計付),有關該獎勵款應繳納的稅款由乙方負責繳納,由甲方代扣代繳(優惠引資獎勵稅收控制在20%以內)。甲方應同時向乙方提交合法的相應金額的稅務發票。
2、如經乙方與銀主協調,最終銀主按其投資款的年固定回報率12%收取固定回報。則甲方按總投資額(118億)的0.5%×xx年=6%給予乙方獎勵(按銀主實際到位金額計付),有關該獎勵款應繳納的稅款由甲方負責繳納,。甲方應同時向乙方提交合法的相應金額的稅務發票。
第四條費用支付的監控
本合同第三條所述費用由乙方授權熊利民先生監控(銀行帳戶開戶時加簽)至該項融資全部相關應付費用支付完畢時止。
第五條費用支付方式
投資款項(118億)一次性或分次性到達甲方銀行帳戶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按銀主實際到位金額的0.5%×xx年=6%以支票或其他銀行轉帳方式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六條商業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約定,未經甲乙方任何一方書面同意,均不得將本協議內容向第三方泄露。否則,承擔全部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履行以甲方與銀主的投資合作成功爲準,投資合作成功,以投資款到達甲方銀行帳戶爲準。投資合作不成功,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任何費用。
第八條一般性條款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
融資居間合同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地: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地: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信、互利的原則,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項目融資居間相關事宜,達成本協議,並保證認真遵守及充分履行。
第一條 甲方聲明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協議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甲方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實的。
3、甲方提供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文件、資質、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
第二條 乙方聲明
1、乙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協議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或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權利和行爲能力的自然人),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實的。
3、乙方提供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文件、資質、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
第三條 委託事項
甲方欲爲項目的建設及開發募集資金,募集資金的目標爲人民幣元。爲了順利實施此計劃,現委託乙方:
在委託期限內,乙方爲甲方介紹引進符合其融資條件的機構或個人(以下簡稱“目標投資人”),爲甲方與目標投資人進行斡旋和談判,並協助促成甲方與目標投資人簽定投資協議或合同等文件。
第四條 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自年月 日至年 月 日。超過以上期限沒有完成融資目標或者仍需要融資居間服務的,雙方另行簽訂居間協議或以書面形式將本協議委託期限延長。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積極配合乙方,爲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2、根據乙方的要求及談判進展的需要,及時向乙方提供與項目有關的資料、信息及融資條件等,以便於乙方爲甲方物色合適的投資人。
3、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協議的內容和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取的目標投資人的信息(屬於公共領域的信息除外)向本協議居間業務直接相關人員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協議而使用。
4、不得在委託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後 日內與乙方介紹的意向投資人或目標投資人進行私下交易。
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彙報居間進展,並全程派員參與和目標投資人及其股東進行斡旋和談判。
第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應盡力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通過在各行業的豐富網絡及資源,爲甲方物色目標投資人,按照甲方提出的條件與目標投資人充分溝通,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彙報,爲甲方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並促成甲方與目標投資人達成合作協議。
2、應保證爲甲方提供的資料已經事先覈實;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3、對甲方及目標投資人提供的文件資料、商業祕密等祕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協議的具體內容向第三方泄露;也並不得將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獲取的對方任何信息向本協議居間業務直接相關人員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協議之目的而使用。
4、依照甲方要求完成居間任務,可要求甲方依據協議約定支付佣金。
第七條 委託事項的終止
“終止委託事項”是指完成本協議第三條所列全部委託融資事項後終止雙方合作。乙方僅爲甲方提供信息,或爲甲方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的,甲方與合作方未簽定協議或合同等確定融資關係的文件,均視爲委託事項未完成。
第八條 佣金與費用
1、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託事項後應得的報酬。乙方完成融資事項的,甲方按照每一次投資人的投資款額的 %向乙方支付佣金。
甲方同意如果與目標投資人簽署確定融資交易的協議或其他相同性質的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出資協議、投資協議、融資協議等),則視爲乙方居間服務成功;甲方應在確定融資的協議簽訂的當日將佣金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委託事項未完成或未在委託期限內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但委託期限到期時,融資居間服務事項正在進行的除外,雙方應當就此合理延長委託期限。
2、居間活動費用
居間活動費用是指乙方爲完成委託事項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乙方完成委託事項的,居間活動費用由乙方承擔。
非因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委託事項未完成或未在委託期限內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間活動費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如實列明,並出具相關票據,做出合理解釋。
除佣金和居間活動費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費用(押金、信息費等)。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後,雙方可以以書面形式協商解除本協議。但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擅自解除的,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
2、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保密義務的,守約方可解除本協議,並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守約方實際損失高於違約金的,可要求違約方承擔實際損失。
3、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甲方與目標投資人私下籤約的,乙方仍有權要求取得約定的佣金,並可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照佣金的% 計算。
4、甲方未如約支付佣金、居間活動費用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可依據佣金 %的標準收取違約金。
第十條 權利義務的轉讓
除協議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協議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的轉讓,均屬無效。
第十一條 協議生效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協議一經生效,即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協議內容進行變更或對未盡事項做出補充規定。變更或補充規定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特別約定
1、就本協議而言,如果簽訂投資協議的一方系乙方引進的目標投資人的控股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親朋,以及上述主體所控制的附屬公司、聯營公司及關聯公司,而另一方面爲甲方的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親朋,以及上述主體所控制的附屬公司、聯營公司及關聯公司,則該本融資交易協議視同爲甲方與目標投資人簽訂,甲方承諾將知會乙方有關交易的進展細節並按照本協議向乙方支付佣金。
2、甲方不得在委託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後日內與乙方介紹的意向投資人或目標投資人進行私下交易,否則視同爲乙方的居間服務成功,甲方承諾將知會乙方有關交易的進展細節並按照本協議向乙方支
付佣金。
融資居間合同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信、互利的原則,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項目融資居間相關事宜,達成本協議,並保證認真遵守及充分履行。
第一條 甲方聲明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實的。
3、甲方提供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文件、資質、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
第二條 乙方聲明
1、乙方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實的。
第三條 委託事項
甲方欲爲項目的建設及開發募集資金,募集資金的目標爲人民幣________萬元(以投資款項實際到達甲方賬戶爲準)。爲了順利實施此計劃,現委託乙方:在委託期限內,乙方爲甲方介紹引進投資方,協助甲方與投資方進行斡旋和談判,並盡力促成甲方與投資方簽定投資合同。
第四條 委託期限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_個月內爲委託期限。超過以上期限沒有完成融資目標則本協議自動解除。若仍需要融資居間服務的,雙方另行簽訂居間合同或以書面形式將本合同委託期限延長。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積極配合乙方,爲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2、依據乙方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文件。
3、對乙方及投資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資料予以保密。
4、不得在委託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後________個月內與乙方介紹的他方進行私下交易。
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彙報居間進展,並全程派員參與與投資方進行斡旋和談判。
第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應盡力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按照甲方提出的條件與投資方充分溝通,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彙報,爲甲方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並盡力促成甲方與投資方達成合作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