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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業管理委託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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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方(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受委託方(物業管理企業,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方通過(□招投標,□協議選聘)方式將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服務。爲保障本物業正常運行,爲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環境,根據國家、省物業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物業類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四至範圍:_________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商場_________平方米,辦公樓_________平方米,工業廠房_________平方米,停車場(庫)_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三。
第二條 委託管理服務期限:物業管理服務期限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不超過整個物業管理區域房屋交付使用後2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合同期未滿,業主大會成立後業主委員會與所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三條 甲方在該物業接交2個月前提供一次性開辦費_________萬元,用於購買相關辦公用品和設備,所形成的固定資產產權歸該物業管理區域業主委員會所有。所購買辦公用品和設備的清單明細乙方在物業接交後2個月內交甲方備案。
  甲方在該物業接交2個月前一次性提供給乙方_________萬元的前期物業管理接管費。乙方應根據甲方的需要派員進行物業管理提前介入,並負責包括但不限於簽訂物業管理合同、公共部位二級清理、接管驗收、交房、人員招聘、人員培訓等接管有關事宜。
  甲方(□需要,□不需要)乙方提供前期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如需乙方提供前期物業管理顧問服務的,前期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合同另行簽定。
第四條 乙方參與本物業的竣工驗收,並在物業移交接管時,與甲方辦理物業管理書面交接手續。
第五條 本物業交付使用後的質量責任,根據國家《建設工程管理質量條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等規定執行。設施設備保修期如下:電梯_________月,監控智能化設備_________月,消控設備_________月,電信設備_________月,道路_________月,綠化_________月,_________。保修時間確定及計算:由各項工程竣工及設備安裝完畢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物業公司及有關專業部門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對所完成的建築、設備進行外觀、調試和運行等方面的檢查測試,並經簽章之日起爲保修的起始日期。
  本物業共有部分保修責任內,如存在質量問題,按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一)甲方負責返修;
    (二)甲方委託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費用;
    (三)_________。
  本物業共有部分超過保修期的,由乙方組織養護和維修,依據養護及維修的範圍,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定,在物業管理費或在專項維修資金中支出。
  在物業專有部分(包括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等)保修責任內,如存在質量問題,按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一)甲方負責返修;
    (二)甲方委託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費用;
    (三)_________。
  本物業專有部分超過保修期的由業主自行承擔,業主、物業使用人要求乙方提供服務的,乙方可以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六條 在物業交付使用後,乙方提供下列選定的物業管理服務事項(採取招投標的以中標文件爲準),其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
    (一)□包括但不限於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___等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保修、大修、更新、改造等非日常維護除外);
    (二)□包括但不限於道路、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照明、鍋爐、暖氣線路、消防設施、安全設施、溝渠、池、井、_________等物業管理區域市政設施和房屋共用設備設施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保修、大修、更新、改造等非日常維護除外),供電線路、煤氣線路、路燈按有關規定處理;
    (三)□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和清運等;
    (四)□公共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五)□安全防範,維持公共秩序,包括但不限於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等;
    (六)□交通和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七)□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爲的管理;
    (八)□物業維修和養護費用的帳務管理;
    (九)□物業檔案資料的保管;
(十)□物業其他共同事務的管理服務;
    (十一)□業主委託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採取招投標的以中標文件爲準)見附件二。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附件二所約定的目標;對達標的理解有異議的,由雙方共同認可的第三方予以評定。評定費用由對達標的理解有錯誤的一方承擔。申請評定時由雙方各半支付,最終結算。
第八條 甲方在物業交付使用前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由乙方無償使用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有償使用_________平方米,有償使用部分,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的標準租用。
  由乙方無償使用部分的物業服務費用不需要繳交。由乙方有償使用部分的物業服務費用(□需要,□不需要)繳交。如需繳交,其收費標準爲:_________。
  甲方所提供的管理用房需達到簡裝修標準。
第九條 在前期物業管理階段,實行物業服務費用包乾制,物業服務費按月計收。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業主與使用人對費用負擔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商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會所: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他:_________。小高層、高層住宅另行收取電梯水泵運行費:_________元/月/平方米。上述收費標準由甲方在售房同時與購房者在《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中約定,由乙方向業主收取。甲方未出售的空置房和出租房由甲方全額交納。
  上述物業服務費中(□包括,□未包括)物業管理責任險。如物業服務費中未包括上述保險費用,除乙方未盡管理責任外,所造成的損害責任由甲方承擔。物業服務費中包括上述保險費用的,而乙方未及時投保所造成的損害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本物業區域內停車庫的停車位使用費歸停車位的權利人所有。甲方未出售的停車庫(□委託,□不委託)乙方出租。停車位的權利人應按_________元/月/個向乙方交納停車位管理服務費,甲方未出售的且未出租的按_________元/月/個繳交。停車位管理服務費由甲方在銷售車位過程中與購買車位者書面約定,由乙方向停車位的權利人收取。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露天車位的停車位使用服務費由乙方收取,收費標準在《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中約定。《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中未作決定的,按不高於當地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價格執行。
  本條第一款的停車位管理服務費和第二款的停車位使用服務費用於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乙方收取上述停車位使用(管理)服務費,對車輛及車內物品的保管責任,甲方與業主在售房時作的約定需徵得乙方書面同意;乙方與業主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
第十一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屬甲方所有的下列配套設施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經營管理收費約定如下:
    (一)健身房:_________
    (二)棋牌室:_________
    (三)乒乓球:_________
    (四)網球場:_________
    (五)籃球場:_________
    (六)游泳池:_________
    (七)其他:_________
  該部分物業服務費用(□需要,□不需要)繳交。如需繳交,其收費標準爲:_________。
第十二條 甲方提供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經物業主管部門確認的屬全體業主所有的經營性商業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的標準,□_________)出租經營,其收入(□用於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_________)。該部分物業服務費用(□需要,□不需要)繳交。如需繳交,其收費標準爲:_________。
第十三條 乙方可以依照下述約定,在委託其物業經營的收入中提取費用,並專項用於管理該項物業的成本支出:
    (一)乙方受託經營停車場(庫)的,按下列標準提取管理成本:_________;
    (二)乙方受託經營相關配套設施的,按下列標準提取管理成本:_________;
    (三)乙方受託經營商業用房的,按下列標準提取管理成本:_________;
    (四)_________。
第十四條 物業共用部分共用照明、水電、高層住宅電梯水泵運行費全部納入物業服務成本,平均分攤。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聘請,□不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進行審計。
  雙方約定審計的,進行年度例行審計時,聘請專業機構的費用,在物業服務費中立項開支。應甲方要求進行的非年度例行審計,聘請專業機構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另行開支。
  專業機構由(□雙方協商選定,□甲方選定,□乙方選定)。
第十六條 前期物業管理階段,在成立業主委員會之前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使用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七條 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負責達到國家有關部門驗收標準要求;
    (二)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負責制定《業主臨時公約》,在售房過程中與購房者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同時與購房者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要求購房者對《業主臨時公約》予以書面承諾,並將其作爲房屋銷售合同的附件;物業竣工交付使用時,負責向購房者提供房屋質量保證書和房屋使用說明書


前期物業管理委託合同

 (三)在物業管理接管驗收時,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下列物業資料:
      (1)規劃圖、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安裝、使用說明、產品合格證明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各專業部門驗收材料;
      (5)房屋及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屬清單(包括業主姓名、聯繫方式等);
      (6)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四)授權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採取勸阻、制止、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報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訴訟等方式進行處理;
    (五)審定乙方擬定的各項物業管理制度;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六)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七)負責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八)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九)及時繳納未出售的空置房和出租房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十)不干涉乙方在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範圍內的管理、經營業務;
    (十一)在整個物業區域房屋交付使用2年的期限內,配合行業主管部門街道、社區及業主籌建業主委員會;
    (十二)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十三)_________。
第十八條 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對項目設計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議;
    (二)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並委派有崗位資格要求的人員履行本合同;
    (三)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本物業項目的《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並負責監督;
    (四)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自主開展各項物業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五)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六)建立、保存物業管理帳目,及時向業主公告本管理區域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每_________個月公佈一次物業服務費用收支賬目;
    (七)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八)本合同終止時,向甲方或業主委員會移交全部物業管理用房、物業檔案資料和屬甲方或業主委員會所有的其他資產,並辦理交接手續;
    (九)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託給第三方;
    (十)接受業主、使用人、甲方和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等的監督,不斷完善管理服務,每_________月向甲方報告本合同履行情況;
    (十一)與甲方一起在整個物業區域房屋交付使用2年的期限內,配合星夜主管部門、街道、社區及業主籌建業主委員會;
    (十二)法規政策規定由乙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十三)_________。
第十九條 在管理過程中,因下列事由所致的損害,不論其爲直接或間接,均構成對乙方的免責事由,乙方均不負賠償之責:
    (一)天災、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由所致的損害;
    (二)暴動、搶劫、破壞、爆炸、火災、刑事犯罪等違法行爲等事由所致的損害,但因乙方故意或過失所致者,不在此限;
    (三)因本合同標的物本身固有瑕疵所致的損害;
    (四)因甲方或第三者之故意、過失所致的損害;
    (五)甲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專有部分的火災、盜竊等所致的損害;
    (六)因乙方書面建議甲方改善共用部分(含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或改進管理措施,而甲方未採納所致的損害;
    (七)因20%以上業主延遲交付物業服務費用所致的損害;
    (八)因甲方(包括業主委員會)或他方指揮調派乙方工作人員所致的損害;
    (九)本合同標的物之共用部分(含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自然或人爲的任何損壞。但因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的,不在此限;
    (十)停車場內,車輛被竊、被破壞或車內財物被竊的損害;但依照本合同約定承擔保管責任的,不在此限;
    (十一)除上述各款外,其它不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的。
第二十條 爲維護公衆、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 甲方在購房者購房時明確購房者除前期物業管理費、電梯水泵運行費外應繳納的涉及物業管理的有關費用如下:
┌─┬───────────┬──────┬──────┬────────┐
│ │   項目名稱    │ 收費標準 │ 收費總額 │  收費單位  │
├─┼───────────┼──────┼──────┼────────┤
│1 │裝修垃圾清運費    │      │      │        │
├─┼───────────┼──────┼──────┼────────┤
│2 │裝修保證金      │      │      │        │
├─┼───────────┼──────┼──────┼────────┤
│3 │汽車車庫物業管理費  │      │      │        │
├─┼───────────┼──────┼──────┼────────┤
│4 │汽車車位物業管理費  │      │      │        │
├─┼───────────┼──────┼──────┼────────┤
│ │           │      │      │        │
├─┼───────────┼──────┼──────┼────────┤
│ │           │      │      │        │
└─┴───────────┴──────┴──────┴────────┘
  如乙方違反甲方與購房者的約定,擅自收費或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甲方承諾雙倍返還購房者擅自收費部分或超出標準的部分的款項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二條 包括但不限於30%以上業主延遲交付物業服務費用等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導致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管理目標,責任由違約方承擔,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同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導致不能完成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逾期未整改且嚴重違約的,經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後,甲方可另行選聘物業公司。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託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業主委員會。
  本合同期滿,業主委員會沒有將續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見通知乙方,且沒有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乙方繼續管理的,視爲合同自動延續。延續期限爲本合同的期限。合同自動延續期間,業主委員會決定不委託乙方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託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業主委員會。
第二十五條 第二十一條和第二十二條項下物業管理合同終止後,在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接管本物業項目之前,除甲方或業主委員會要求乙方提前撤離外,乙方應當應甲方的要求爲甲方提供3個月的過渡期物業管理服務,過渡期物業管理服務標準和物業服務費標準不變,由乙方收取;3個月過渡期滿後,必須按規定進行交接、撤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除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外,責任方須按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_萬元的違約金。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移交物業管理權,撤出本物業,協助甲方或業主委員會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或業主委員會移交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專項維修資金及帳目等。乙方在合同終止後,不移交物業管理權,不撤出本物業或移交管理用房及有關檔案資料等,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第二十八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第二十九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條 《江蘇省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db32/t538-XX》爲本合同附件。本合同之附件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頁,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決。
    (一)提交(□蘇州,□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由蘇州市房產管理局解釋。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