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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黨員民警個人先進事蹟材料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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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黨員民警個人先進事蹟材料三篇

優秀黨員民警個人先進事蹟材料三篇

 

以下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優秀黨員民警個人先進事蹟材料,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優秀黨員民警張韜個人先進事蹟材料一

張韜同志現爲台州支隊一大隊政工兼職民警。

作爲大隊政工民警,張韜同志政治理想信念堅定,對黨絕對忠誠、絕對負責;黨的理論知識豐富、黨務工作功底深厚,積極協助推進黨支部黨建工作;有大局觀,講團結、講整體,不計較個人利益得失;牢記、踐行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在隊伍中樹立了模範作用。

該同志不僅綜合能力突出,而且有“敢於啃硬骨頭、敢於涉險灘的”氣魄,能夠做到見任務就上、見紅旗就扛。G20杭州峯會安保期間,他主動要求調入天台公安檢查站工作。期間,他身兼日常執勤、宣傳、後勤等數職,不僅工作成績突出,個人查獲網上逃犯1名、吸毒人員8名,查獲各類治安類違法案件5起,查獲數在站內名列前茅,而且加碼工作,幾乎完全利用休息時間來完成站內照片素材拍攝收集、各類材料撰寫以及後勤保障等工作;因表現突出,多次受到總隊通報表揚,並被省公安廳評爲安保先進個人。

張韜同志幹工作敬業勤勉、盡職盡責,經常性“白加黑、五加二”式的加班加點工作。他身兼財務、後勤、宣傳以及政工等多項內勤工作,積極爲大隊班子建言獻策,替民警操勞衣食住行;同時還要經常性參與日常集中整治、路面巡邏以及節假日保暢、重大活動安保等業務類工作。作爲大隊的筆桿子和宣傳幹事,多年來,他能夠細心收集和深度挖掘隊伍當中的先進事蹟,通過新聞媒體宣傳報道、內部簡報等方式,助推多位民警成爲先進典型,爲整個團體樹立了良好的正面形象。個人稿件在國家級媒體上發表的數量位居支隊前列。

曾獲獎勵和榮譽:

2008年度、2009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個人嘉獎各一次

2016年度優秀公務員一次

2016年10月被浙江省公安廳評爲G20杭州峯會安保工作先進個人

優秀黨員民警朱祖林個人先進事蹟材料二

朱祖林,2008年從部隊轉業至支隊,現爲台州支隊二大隊外勤民警。從警以來,朱祖林一直腳踏實地、謹言慎行,牢記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宗旨。時刻做到兢兢業業工作、誠誠懇懇爲民,體現了一個軍轉幹部默默無聞、忠誠愛崗的本色。

對於政治學習,朱祖林是十分認真的,他積極參加支隊、大隊組織的每一次專題教育學習活動,詳細做好筆記,並深刻領會,撰寫心得。而且還利用業餘時間,汲取新的營養,充實自己,完善自己,不斷堅定理想信念。正是基於其注重政治思想修養和業務知識的學習,鑄就了朱祖林同志十年如一日獻身高速交管事業的忠誠。在極其枯燥又繁重的執勤執法過程中,他沒有因辛苦而埋怨,沒有因枯燥而退縮,把自己的滿腔熱情全部投入到每天的工作之中。

朱祖林的工作態度,在大隊是有目共睹的,不僅能不折不扣完成路面交管、施工監管、違法查糾等規定工作,還能主動加壓,對大隊轄區的流量、事故等數據進行分析研判,根據不同路段、時段的通行特點提出管控建議。工作時,他兢兢業業,認真履職。在2016年、2017年,朱祖林共上路檢查施工60多次,開具違規施工抄告12張。參與集中整治100餘次,查獲各類違法1700餘起,處理交通事故200餘起,適用法律條文準確,責任認定精確,無一信訪投訴案例。多次被評爲“季度優秀民警”和支隊“糾違王”。

“工作要做好、做細緻,黨員要有黨員的樣子”這是朱祖林在黨組織生活會時的發言,根本沒有慷慨激昂,有的只是樸實無華。而恰是這種質樸,成就了他在平凡的崗位上無私奉獻,書寫忠誠的閃光點。

曾獲獎勵和榮譽:

2011年度、2013年度個人嘉獎各一次

2015年度優秀公務員一次

優秀黨員民警尤明輝個人先進事蹟材料三

尤明輝,現爲台州支隊三大隊科技、秩序兼職民警。在2016—2017年度的工作中,他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積極工作,爲大隊交管工作作出突出貢獻。

作爲大隊秩序兼職民警,他積極主動參與大隊組織的各項整治行動,有效改善路面交通秩序,遏制路面違法高發。在大隊“8.29”死亡逃逸事故案件偵破中,作爲主要偵查人員之一,他與專案組民警一起廢寢忘食、連續作戰、長途奔波,採用“白加黑”的工作模式,每天工作十六、七個小時,先後調取觀看了500餘G的視頻資料,比對了1000餘張車輛照片,電話調查車主駕駛員100餘人次,到現場複覈三次,到停車場查看車體痕跡十餘次,準確判斷出了肇事車型,查清了交通事故事實,嚴厲打擊了肇事逃逸行爲。

除了日常的施工管理、路面隱患排查等工作之外,他在總隊的“立創”工作中,積極參與調研,有針對性地分析交通流的各種數據,大小車的流量變化、高峯點位、事故多發路段等等,爲大隊交管工作,特別是事故預防工作獻計獻策。

除了日常的設備巡檢、維護外,他還積極投入到支隊、大隊的科技創新工作中,總隊下發的硬路肩抓拍神器的改造應用,將設備功能最大化,不僅僅抓拍硬路肩行駛的違法行爲,還在特定路段對貨車違反禁令標誌的違法行爲進行抓拍,有效遏制了相關違法行爲,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路段的通行效率,優化了行車秩序。除此之外,協助支隊做好隧道內的實線變道抓拍、停車帶自動預警系統、低速預警系統等等科技設備在高速交通管理工作中的應用,並進行不斷的嘗試和改進,在實際工作中取得了明顯的效果。

作爲支隊辦案組的輪訓人員,三天一輪的大隊事故值班,酒駕、醉駕的先期處置,協助專職事故內勤辦案。身兼數職,加班是日常事,特別是節假日的事故處理,往往送走最後一個事故當事人後,時間都接近午夜時分甚至是凌晨,但即便再晚,他也從不抱怨,默默實踐着高速老黃牛的精神。

曾獲獎勵和榮譽:

2008年度、2013年度、2016年度個人嘉獎各一次

2014年度優秀公務員一次

2006年09月因在爲期三個月的交通秩序整治活動中成績突出,被記個人嘉獎一次

2008年03月因春運及抗冰雪工作突出,被記個人嘉獎一次

2015年12月因黃土嶺隧道涌水事件,被記個人嘉獎一次

廳直機關2015年度民主評議優秀黨員

總隊2016年度、2017年度民主評議優秀黨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