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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晚婚可休10天婚假 休婚假不得扣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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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晚婚可休10天婚假 休婚假不得扣工資
“五一”臨近,又到了結婚的高峯期。近日,天津市勞動保障部門的有關專家對晚婚、再婚等休婚假事宜進行了明確解釋。同時,勞動部門明確指出,婚假期間職工的工資和福利待遇均不受影響,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據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有關法律專家介紹,天津市法定婚假期限爲3天。但初婚的男女雙方達到晚婚年齡的,除享受規定的婚假外,再增加7天,不包括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總計爲10天。

  晚婚是指男女雙方按法定結婚年齡推遲3年以上結婚(再婚人員不算晚婚),天津市的晚婚年齡規定爲,男25週歲、女23週歲以上初婚登記。

  再婚同樣可休婚假

  天津市有關法律專家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職工休假問題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再婚者與初婚者在法律上的地位是相同的,所有用人單位對再婚職工應當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給予同初婚職工一樣的婚假待遇。即使夫妻雙方均爲再婚,照樣享受婚假待遇。假如企業執意不批准婚假的話,建議當事人可以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沒休完婚假可補休

  據介紹,不少人在結婚時沒有休婚假或者沒有休足婚假。對此,天津市勞動保障部門專家表示,關於婚假的具體執行程序在法律中並沒有明確規定,各單位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根據自身的情況自行制定,但是不能任意剝奪員工的婚假。員工可以根據本單位的規定申請休婚假,一旦獲得批准,就成爲員工的應得假期。如果員工因用人單位工作需要沒有休完婚假就上班工作了,建議用人單位應給予補休,如果實在安排不了補休,可以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