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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站工作計劃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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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在認真的進行了工作計劃的制定之後都是可以讓自己的工作更有效率的,我們只有認真寫好一篇工作計劃,纔可以讓自己的工作效率提高,本站小編今天就爲您帶來了考試站工作計劃6篇,相信一定會對你有所幫助。

考試站工作計劃6篇

考試站工作計劃篇1

隨着期末考試的來臨,爲進一步加強考風建設,嚴肅考風考紀,營造良好的期末考試環境,08數控設備團支部認真貫徹學校有關精神,開展以“引導學生養成自主學習和終身學習的習慣”爲主題的考試月系列活動,教育學生,使之成爲具有寬厚的專業知識和紮實的基本功、具有寬闊視野、創新意識和實踐應用能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人格修養的複合型、應用型、自主學習型的高素質人才,考試活動月工作計劃。

具體措施如下:

1 開展關於“考試活動月”的主題團課08數控設備團支部將通過本班舉行一次主題團課的形式,使每一位學生認識到養成自主學習和終身學習的習慣的重要性。要求各團小組積極準備、認真組織,通過閱讀了解學校規章制度與案例分析相結合的方式向同學們闡釋考養成自主學習和終身學習的習慣所帶來的好處,提醒同學們時刻保持一名大學生所應有的素質。

2 舉辦考試違紀警示教育 支部將以往考試作弊的個別案例通過展覽的形式進行宣傳,使同學們認識到考試作弊所帶來的嚴重後果,工作計劃《考試活動月工作計劃》。通過舉辦考試違紀警示展覽的形式,提醒考生,一定要認清新形勢,高度重視此次考試,認真遵守考規考紀,同時還要注意避免無意識犯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懸掛考風考紀教育條幅;

通過在班級博課上懸掛考風考紀教育條幅的形式時刻提醒同學們培養良好的學風和考風,在校園網內張貼、懸掛標語。不僅營造了考風考紀教育的環境氛圍,更形成了對違紀舞弊者的高壓態勢,使考生不敢也不能舞弊,使舞弊者付出應有的代價,堅決杜絕違紀舞弊現象的發生。

4、在網站設立學風、考風建設專題欄目 網站是又一宣傳學風、考風建設的陣地,本班博課一直秉承“一切爲了學生,爲了學生一切”的宗旨。爲了此次“引導學生養成自主學習和終身學習的習慣”活動,將開設學風、考風建設專題欄目,同學們可以在上面瞭解到關於機械分院學風、考風建設的最新動態,還可以暢所欲言,發表自己的觀點,真正做到學生與學院之間的互動。根據機械學院一直強調三點:

一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考風考紀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二要加強班委管理,明確責任,把考試組織管理工作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三要嚴格管理,維護學校規章制度的權威性、嚴肅性。“人無信則不立”,誠信自古以來都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嚴格的紀律、嚴明的處罰以及嚴肅的宣傳,讓學生們都充分認識到考試作弊的嚴重性,增強了“誠信考試”的自覺性,也切實促進了廣大學生踐行“誠信考試,遠離作弊”的承諾和養成自主學習和終身學習的良好習慣。

考試站工作計劃篇2

一、工作內容。

1、xx月xx日8:30——xx月xx日17:00:網上報名、網上支付。報名網站爲xx人事考試網。

2、xx月xx日——13xx:各縣(市、區)審覈點受理新報考人員的相關證明材料。

3、xx月xx日—xx:市直審覈點受理新報考人員的相關證明材料。

4、xx月xx日前:向省上報有關報名材料。

5、xx月上旬:省組織報考資格終審。

6、xx月xx日開始:考生登錄報名網站打印准考證。

二、考試。

1、xx月xx日(星期xx)。

(1)上午:

8:30——11:00經濟學與價格學基礎理論。

(2)下午:

①13:00——15:30 法學基礎知識。

②16:30——19:00 價格政策法規。

2、xx月xx日(星期xx)

(1)上午:

9:00——11:30 價格鑑證理論與實務、

(2)下午:

①14:00——16:30 價格鑑證案例分析、

②11月上旬。

三、省公佈考試成績。

考試站工作計劃篇3

各教學單位:

根據學校20xx年度教學工作計劃安排,20xx—xxxx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考試即將開始,爲做好本期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

1、集會考試時間

集會考試時間爲第19周(20xx年1月11—1月xx日)。第9周結束教學的課程,考試時間爲第10周(20xx年11月9日—11月13日),其具體要求參照執行上學期的期末考試要求。

如果因學生人數多,在規定時間無法安排的,可以提出申請提前安排專業課考試。

2、分散考試時間

分散考試一般安排在分散考試課程教學結束當週最後一次上課時間隨堂進行。

需安排統一時間考覈的分散考試課程,由開課單位提出申請,教務處協調解決考場安排問題。

二、課程考覈組織形式與考覈方式

1、課程考覈組織形式

(1)課程考覈組織形式分爲集中組織和分散組織兩種,其中,集會考覈課程一般爲4門左右。

(2)通識教育課考覈組織形式由教務處與開課單位協商確定。學科基礎課考覈組織形式由開課單位教學副院長(副主任)與教學班多數學生所在院系協商確定,意見不一致時由開課單位教學副院長(副主任)決定。專業課考覈組織形式由開課單位教學副院長(副主任)確定。

(3)課程考覈組織形式一般在課程結束前適當時間採用隨機方式確定,不能將選修課固化爲分散考覈組織形式。

(4)課程名稱及其代碼相同的課程應採用同一考覈組織形式。

2、課程考覈方式

(1)考覈方式包括閉卷考試、開卷考試、口試、面試(或答辯)、操作、討論、論文、設計等,可以根據課程特點和要求選擇單一考覈方式,也可選擇多種方式結合的考覈方式。課程具體考覈方式由課程負責人確定,無課程負責人的由開課單位教學副院長(副主任)確定。

(2)課程名稱及其代碼相同的課程應採用相同考覈方式,同一教學班的同一門課程必須統一考覈方式。進行課程教學範式改革或考試改革的教學班,可以申請採用不同於其他班級的考覈方式。

(3)無論是集會考覈還是分散考覈,不採用命題出卷方式(閉卷或開卷)考試的,應制定詳細的考試方案。

3、考覈組織形式與考覈方式確認

(1)考覈組織形式與考覈方式確定後,由開課單位在教務管理系統(考試管理—考試方式)進行確認,並填報《xx財經政法大學課程考覈方式確認表》,20xx年11月30日前報教務處。不採用命題出卷方式(閉卷或開卷)考覈的,應另附考覈方案,各單位要對考覈方案嚴格審查把關。

(2)《xx財經政法大學課程考覈方式確認表》應包括本學期所有課程的`“考覈組織形式”和“考覈方式”。

三、命題與制卷

1、命題教師

一門課程只有一個任課教師的,任課教師爲命題教師。一門課程有多個任課教師的,由課程負責人或教研室主任從中指定命題教師。實行“教考分離”的,由開課單位教學副院長(副主任)在不擔任該課程教學的校內外教師中指定命題教師。

2、命題依據

命題應以課程教學大綱和考試大綱爲依據,試題內容、範圍、深度均應符合有關規定,可以適當兼顧使用教材、參考書及講授內容。

3、命題質量

(1)試題應具有代表性,符合教學大綱中對知識、能力的基本要求,較全面的地覆蓋課程的基本內容,並體現課程的重點內容,同時要兼顧對學生能力的考覈。在考覈基本知識、基本理論、基本技能的基礎上,重點考覈學生的綜合應用能力。屬基本要求的題目應占70%—80%,屬應用性、綜合提高性的題目應占20%—30%左右。

(2)試題應難易適度、題量適當。比較容易的題目一般佔30%,中等難度的一般佔50%,比較難的一般佔20%。考覈成績基本符合正態分佈,優秀率(90分以上成績)一般不高於20%,不及格率(60分以下成績)一般不高於10%,能夠反映學生達到教學目標和要求的程度。絕大多數學生能在2小時內做完答題。

(3)開卷考試、非命題出卷考試應以理解性和應用性題目爲主,不能出認知性的題目,其答案不應含有可從教材或其他允許攜帶的資料上直接抄錄的內容。

(4)雙語教學課程考試命題還應符合《xx財經政法大學雙語教學管理規定》。

(5)課程教學範式改革課程考試命題還應體現相應要求。

4、試卷要素

(1)試題卷、答題卷、參考答案及評分標準上的課程名稱應與人才培養方案上的課程名稱一致。

(2)卷首學年學期、使用院系、班級或選課號等信息填寫完整正確。

(3)總分分值爲100分,大小題分值均標示準確。

(4)每頁標註頁碼。

(5)答題卷左邊密封線內爲姓名、學號、班級或選課號、座號。

(6)凡需要使用計算器或詞典等輔助工具的閉卷考試課程,須在試卷上註明並提前告知學生;開卷考試的,應在試卷上註明學生可以攜帶的資料或輔助工具並提前告知學生。凡未註明者,考試時學生一律不準使用相關工具或規定以外的資料,否則以作弊論處。

5、試卷(含答題卷)格式

試卷(含答題卷)應統一使用《xx財經政法大學試卷模板》。命題出卷考試使用a4紙模版,試題卷和答題卷分開;非命題出卷考試用a3幅面專用答題卷。文字、數字、符號要統一規範,每個大題包括本題答題要求、每小題分數及總分。試題一律打印,採用原稿製版印刷,答題捲上每題下面要預留出考生解答的空白位置。命題教師需在試卷母卷袋上註明試卷名稱、使用班級、印刷份數。

6、試題套數

(1)每門課程應統一命a、b兩套試卷,建有試題庫的課程應使用試題庫組成a、b卷。a、b卷的題型、題量、覆蓋面、難易程度應基本相同或相當,重複率不超過10%。同一課程試題與最近四年我校已使用過的試題重複率不得超過20%,不得采用同類考試中已經使用過的試卷作爲考試試卷。

(2)a、b卷均應包括試題卷、答題卷、參考答案及評分標準。

(3)不同班級的同一門課程由兩名及以上教師承擔的,要統一命題,使用相同試題。

7、參考答案及評分標準

(1)參考答案及評分標準應註明“xx財經政法大學20xx—20xx學年第1學期《課程名稱》a(或b)卷參考答案及評分標準”。

(2)參考答案及評分標準中應說明給分標準,並註明得分點。

(3)參考答案及評分標準格式使用《xx財經政法大學參考答案及評分標準模板》。

8、命題時間

各教學單位務必於12月14日前完成命題工作,並報送《xx財經政法大學試卷審批表》、《xx財經政法大學期末課程考覈一覽表》。

9、試卷(含答題卷)審覈

命題教師是命題質量第一責任人,教研室主任及教學副院長(副主任)應負責審覈把關。試卷經審覈後由教學副院長(副主任)密封並在封口處簽名,由教學辦公室主任(教學祕書)檢查後簽字簽收。

試卷審覈後,a、b卷分別密封,參考答案及評分標準另行密封。印製前由命題單位教學副院長(副主任)從中隨機抽取一套印製供考試使用,另一份保持密封作爲備用。試題交接要有完備的程序,有關人員要簽字。

10、試卷(含答題卷)印刷

開課單位負責試卷(含答題卷)印刷,要嚴格保管和分發,確保試卷的保密與安全。

集會考試試卷均由主考單位在學校指定地點統一印刷,並負責試卷的考前保管、分發與回收工作。學生所在院系教學辦公室主任(教學祕書)在考試前按教務處要求覈對考試科目,到主考單位領取考試試卷,主考單位與學生所在院系進行試卷轉交時要有憑證,並簽字備案。

各主考單位應於20xx年12月25日前將印刷試卷分發完畢,印刷份數應按照教學班實際人數加5份印刷(登陸正方教務系統—選課管理—查詢打印—點名冊打印),考試人數較多的課程,應準備2包備用試卷(各50份),並由開課單位妥善保管。

四、考風考紀教育

1、各院系在考前須加強對學生的考風考紀宣傳教育,組織學生認真學習學校《學籍管理規定》、《課程考覈管理規定》、《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文件。強調對於考試作弊或違紀達到一定程度的學生,學校將取消其學士學位申請資格;所有考試違紀、作弊學生信息將錄入教育部學生學信檔案,確保每位學生知道考試違規的後果及應承擔的責任。教育學生誠信考試、遵守考場紀律,消除考試違規的動機。

2、課程緩考一般不予辦理。學生確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課程考覈,最遲應於考前一天持有關證明向所院系提出緩考申請,經教學副院長(副主任)和教務處長批准後到教務科辦理緩考手續,並由院系教學辦公室通知任課教師。考前不辦理緩考手續者,無論何種原因,均不能補辦手續,該門課程只能重修。

3、未註冊、未選課和不在任課教師的授課名單內的學生,不能參加考試,擅自參加考試者,任課教師對其答卷不予評分或登分。

五、監考

1、監考是教師的基本工作職責之一,各單位所派監考人員應爲本單位在職人員,不允許安排研究生或其他人員參加監考工作。每個考場配備監考人員標準爲:學生人數50人以下的,安排2名監考;學生人數50—100人的,安排2—3名監考;學生人數100人以上的,安排3—4名監考。一名教師不能同時擔任多個考場的監考。

監考人員如因不可抗拒因素而不能參加監考,必須至少提前半天以上向所在單位請假,由所在單位另行安排人員接替。凡無故不監考的,按相關規定處理。

2、各單位在考前應召開期末考試培訓工作會,組織全體教師認真學習學校《課程考覈管理規定》、《學籍管理規定》、《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學和教學管理事故認定與處理辦法》等文件規定,進一步明確考試工作要求,重申考試工作紀律。

3、監考教師應在開考前到本單位教學辦公室領取試卷,並提前xx分鐘進入考場。髮捲前應檢查、覈對學生證件,安排學生按指定位置就坐。認真組織學生徹底清理考場,要求學生將手機、書籍、筆記、書報、紙張等所有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板書考試相關要求,尤其要板書“攜帶資料、小抄、手機等參加考試是作弊行爲”。宣讀《考場宣講內容》,並請考場內兩名學生代表簽字確認。

4、監考教師在考前5分鐘面向考生展示密封完好後當場開啓試卷密封袋,清點試卷份數,並按當場學生實考人數分發試卷。

5、監考教師在考試中應認真監督學生考試,發現學生有違規行爲時應當及時制止,並當場進行認定,暫扣學生證件,收繳其試卷、違規所用材料及物品,終止其繼續參加考試,在試卷上標明“違紀”或“作弊”字樣,在《考場記錄單》上如實記錄其姓名、學號及違規的詳細情節(必要時附情況說明),由考生簽字後責令其離開考場。考生拒不簽字的,由監考人員在記錄單註明相關情況。考試結束,監考人員應及時將《考場記錄單》、違規考生試卷和違規所用材料、物品隨正常試卷交到相應教學單位。學生所在院系必須在該課程考試結束後一小時內拿出處理意見,並報教務處。

6、監考教師應完整、準確地填寫《考場記錄單》。

7、考試監考實行誰監考誰負責制,監考教師考前應認真熟悉監考職責,在監考過程中,應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對考場的考試紀律負責。因清理考場不徹底、不宣讀或不認真宣讀《考場宣講內容》、工作疏忽,造成較多學生考試違規的,按《教學和教學管理事故認定與處理辦法》嚴肅處理。

學校巡考組發現學生考試違規的,將視情節在《教務簡報》上通報監考教師及其單位,並按相關規定處理。

8、集會考試完畢後,監考教師應將試卷(含答題卷)等所有考試材料送交本單位教學辦公室主任(教學祕書)密封裝訂、保存。

六、試卷評閱

1、評閱試卷時應密封含答題卷,在評卷教師所在單位適宜的辦公或教研場所評卷。嚴禁拆封評卷,不允許在規定以外地方評卷。

2、各單位在評卷前應進行評卷培訓,評卷教師正式評卷前應先進行試評,流水評卷的應統一把握評卷標準。

3、一門課程只有一名任課教師的,該教師爲評卷教師,也可以安排其他教師參加進行流水評卷。一門課程由兩名以上任課教師的,實行統一地點、統一時間、集體評閱、流水作業。一門課程由三名以上教師承擔的,流水評卷的教師人數可適當減少,但至少爲三人。

4、評卷教師應嚴格按照參考答案及評分標準進行評閱,保證客觀、公正、準確,杜絕人情分。

5、用紅色鋼筆或圓珠筆評卷,採用給分制,分值使用阿拉伯數字,在規定位置規範書寫得分數字與簽名,嚴禁使用“×”、“√”、“-”等符號。主觀題應給出得分點得分。所有卷面得分合計無誤後填寫在題首與卷首得分處,嚴格做到卷面、題首、卷首三處分數統一,數字書寫無誤。所有大題批閱完畢,合計出總分,填寫在卷首“總分”處。

6、評卷中凡是分數改動處,必須劃掉原分數,另寫正確分數並將其劃圈圈住,並在所劃圈的右下角簽寫改動教師的全名。

7、所有試卷評閱後都要進行復核,複覈簽字手續要齊全。只有一位任課教師的課程,由教研室主任指定另一位教師進行復核。

8、總分合計人應在試卷“總分合計人”處簽名,試卷複覈人應在“試卷複覈人”處簽名。總分合計人與試卷複覈人簽名不能是同一人。

9、試卷分析

(1)試卷分析以教學班爲單位,即每門課程每個教學班做一份試卷分析。試卷分析由任課教師負責。

(2)不同教學班的同一門課程命題質量分析應完全相同,應根據命題教師意見作出;各班考試結果不同,其所反映出的教與學問題和改進教學的思考與建議應不同。考試成績嚴重偏離正態分佈的,要特別分析原因。

(3)“綜合分析”部分應注意與《試卷審批表》上“試題難易比例”、《試卷分析》前半部分的教務管理系統自動統計數字、《考場記錄單》上“交卷情況”的協調與一致。

10、平時成績

平時成績是學生平時學習狀態的集中反映,平時成績管理是過程管理的重要內容。平時成績應是根據平時各項考覈成績及其比例計算出的,評定要有合理依據,嚴禁隨意給出平時總評成績。建議平時成績佔總成績的比例爲30%以內(含30%)。任課教師應在課程考覈方式確認表中註明平時成績記載規則說明。

11、評卷簽名實行誰評卷誰簽名、誰簽名誰負責,嚴禁冒用他人簽名。

12、集體評卷時間定於20xx年1月12日—18日進行。需提前評卷的應提出申請,以課程名稱、評卷時間的格式報教務處教務科。評卷期間,教務處將組織檢查各單位是否按評卷安排進行評卷。

七、成績錄入及打印

1、成績錄入

成績應錄入教務管理系統。平時成績在期末集會考試之前錄入,錄入時應先設定平時成績與期末成績所佔總成績比例,然後錄入平時成績,提交保存;在期末集會考試後將試卷成績錄入“期末成績”一欄,但平時成績不能做修改。對於緩考、考試違紀或作弊的學生由教務處統一錄入,任課教師只需錄入有試卷成績及《考場記錄單》上“缺考”學生情況,其他的有名單沒試卷或有試卷沒名單的請及時通過本單位教學辦公室與教務科聯繫。

2、成績打印

成績錄入完畢提交後,按教學班打印《考試成績登記表》(格式二,成績登記表一般打印格式二,如有實驗成績,考試成績登記表則需打印格式一)和《試卷分析》(格式三)一式兩份,並由任課教師按要求填寫其中相關信息,一份隨同試卷留存所在院系存檔,一份交主考教師所在單位,由主考教師所在單位送教務處教務科。

3、20xx年1月20日前完成成績錄入及成績單打印。

八、試卷管理

1、命題教師應對試卷安全負責,嚴格控制電子版試卷的傳遞,不得通過互聯網傳遞電子版試卷,考試後試卷及標準答案禁止對外公佈。

2、教學副院長(副主任)、教學辦公室主任(教學祕書)以及接觸試卷的相關人員,要做好安全保密工作,謹防試卷泄密。

3、集會考試試卷由開課單位在學校指定地點統一印刷,並負責試卷的考前保管、分發與回收工作。各單位教學辦公室主任(教學祕書)在考試前按教務處要求覈對考試科目,到主考單位領取試卷。主考單位與學生所在院系進行試卷轉交時要有憑證,並簽字備案。

各主考單位務必於20xx年12月25日前將所印刷試卷分發完畢,印刷份數應按照教學班實際人數加5份印刷(登陸正方教務系統—選課管理—查詢打印—點名冊打印),參加考試人數較多的課程,應準備2包備用試卷(各50份),並由開課單位妥善保管。

4、評卷結束後,每門課程試卷以教學班級爲單位整理裝袋保存。內附考試樣卷、參考答案及評分標準、考場記錄單、考場簽名表、考前5分鐘給學生宣講的內容、成績登記表(格式一或格式二)、試卷分析(格式三)、平時成績記載簿。試卷袋封面內容應按照要求進行填寫。

考試試卷及材料均由開課單位負責保管,具體保管期限執行《xx財經政法大學教學檔案管理細則》規定,採取試題卷與答題卷分開出卷的,只需保存答題卷和兩份空白試題卷。

5、試卷袋內容經開課單位教學副院長(副主任)審查後,由開課單位教學辦公室審覈後上架妥善保管。

6、分散考試的課程,也以教學班級爲單位保存考覈檔案,包括成績登記表(格式二)、試卷分析(格式三)、平時成績記載表等相關信息檔案。以試卷形式考試的,需要打印格式三。

九、考試組織

1、爲了加強期末考務工作的組織領導,學校成立期末考務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期末考務工作。安排督導工作組、巡視檢查組進行巡視,加強考風考紀檢查,對全校考務工作進行檢查評比,擬評選出六個考務先進單位。考試期間,教務處定期編印考務簡報,並按教學文件下發、保存。

考試站工作計劃篇4

爲服務北京奧運,緩解我省外語導遊人員短缺現狀,根據國家旅遊局關於加快培養和儲備外語導遊人員的要求,河北省旅遊局擬於20xx年春季組織外語導遊人員資格考試。

一、報名條件

河北省20xx年春季外語導遊人員資格考試面向全社會招考。凡具有高級中學、中等專業學校或者以上學歷,身體健康,無違法和不良行爲記錄,有適應外語導遊需求的基本知識和語言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均可報名。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本次導遊人員資格考試實行計算機信息系統管理,即報名、交費、上傳照片、打印准考證、安排考場等工作實行計算機管理併網上進行。網上報名時間爲20xx年2月20日至3月10日。網上交費等事宜將在該網站陸續發佈,請隨時關注。

三、考試科目、內容和分值

(一)筆試

1、導遊基礎知識:包括全國導遊基礎知識、河北省導遊基礎知識。參考教材爲河北省導遊人員資格考試參考教材編寫委員會編輯、中國旅遊出版社20xx年5月出版的《導遊基礎》。

該科目分值150分。其中客觀題(標準化試題)100分,主觀題50分。

2、導遊綜合知識:包括旅遊政策法規、旅遊職業道德、導遊服務規範、短句短文翻譯。參考教材爲河北省導遊人員資格考試參考教材編寫委員會編輯、中國旅遊出版社20xx年5月出版的《旅遊政策法規與職業道德》、《導遊服務規範》和中國旅遊出版社20xx年1月出版的《河北經典旅遊景點英語導遊詞》。

該科目分值150分。其中客觀題(標準化試題)100分;筆譯題50分,即用所報考語種進行短句、短文筆譯。

(二)面試

筆試結束後次日即進行面試。

面試內容爲導遊模擬講解、導遊應變能力知識問答等。分值爲100分。

考生須用所報考的語種進行面試。

(三)加試

已取得《導遊人員資格證》申請加考其他語種的考生,須與初考人員同時網上報名。考試時只參加筆譯和麪試。

四、考試時間、地點

(一)考試時間:20xx年3月22日至23日。

具體安排如下:

項目

日期

時間

科目

筆試

3月22日(週六)

上午9:00—11:30

導遊基礎知識

下午14:00—16:30

導遊綜合知識

(加試考生筆譯)

面試

3月23日(週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17:30

(二)考試地點:石家莊市(具體地點以准考證所註明地點爲準)。

五、收費標準

根據河北省財政廳、河北省物價局批准的收費標準,考試收費爲300元/人。加試考生收費210元/人。

六、考試組織、資訊發佈及諮詢、監督

河北省20xx年春季外語導遊資格考試由河北省旅遊局統一組織。

聯 系 人: 楊瑞傑龍媛媛

監督機構:河北省旅遊局監察室

監督投訴:0311—85895664

河北省旅遊??

20xx年一月十日

考試站工作計劃篇5

各教學單位:

本學期期末考試即將開始,爲做好期末考試的各項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

1、考查課程(包括公共選修課)的考覈時間xxx年12月26日—30日

2、考試課程的考試時間xxx年1月3日—8日

考試時間統一安排爲:上午10:30—12:30;下午4:00—6:00(均爲北京時間)。

3、各學院考試安排表請於xxxx年12月23日前報送教務處教務科,紙製版和電子版各一份(注:考試安排表從教務系統導出)。

二、考前準備工作

1、考風考紀宣傳教育

各學院要高度重視考前考風考紀宣傳教育工作,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以班級爲單位,組織學生學習《考場規則》、《考試違紀處理規定》(xxxx版學生手冊)等規章制度。各學院應精心組織安排期末考試宣傳教育,以展板、牆報、標語、橫幅、專欄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考風考紀(展板要擺在醒目之處),使考生端正考試態度,確保考試正常進行。

2、考試科目與考查科目

考試與考查科目按照人才培養方案的規定執行。如需調整須向教務處提出書面申請,審批同意後方可調整。

3、緩考

各學院要切實把好緩考關(緩考模板見附件1),確實因病(或意外事件)不能參加考試的,考生必須提出申請,教務處經覈實審批後方能緩考,不辦理緩考手續者,均按曠考處理,不得參加下學期的開學初補考,直接參加畢業清考。

4、審覈考試資格

各學院應根據學生學籍管理有關規定,在考試前一週做好學生考試資格的審查,把應取消考試資格的學生(註明原因)於考試前三天通知學生本人,並把本學院所有取消考試資格的學生名單彙總後上報教務科;任課教師在登記該學生成績時應註明“取消考試資格”的字樣,取消考試資格學生不得參加下學期的開學初補考。

5、主、監考及考場安排

在期末考試中,專業課考試的主、監考均由本學院自行安排,對於公共課的考試,主考由公共課開課學院派出,監考由各學院自行負責。如各學院主、監考數量不足且自身無法協調的情況下,可提前一週向教務處提出書面申請,由教務處負責協調。

各學院要根據班級人數來安排考場,考生人數不得超過該考場實際容量的1/2,考試人數超過40人的考場應安排3名監考。

三、命題及考試事宜

1、關於課程考覈改革

根據《關於改革課程考覈的意見》的精神,各任課教師都應結合課程及學生實際,積極進行課程考覈的改革。根據學生課程論文、作業、機試、作品、調查報告、實踐教學、社會調查、聽力考試、面試(口試)、職業素養、職業道德、課堂表現及參考閱讀等成績及期末考覈成績綜合評定。

2、考試課程

(1)試題的覆蓋面要廣,應有一定的難度和區分度,考試成績總體應符合正態分佈。試題應儘量避免死記硬背型的,應反映學生的理解力、知識點的掌握程度、知識的綜合運用能力和創新能力。努力克服命題的主觀隨意性和片面性,確保命題的客觀性和公正性。命題、審查等情況要認真填入《喀什大學命題審批表》(見附件2)。

(2)針對不同類型的學生應分別出卷。不同類型的學生包括:民語言班的學生和漢語言班的學生、本科學生與專科學生、普通專業學生與特殊專業(體育與藝術專業)學生等。

3、關於考試課程的試卷要求

(1)上學期開始,學校已經啓用新試卷格式(見附件3),各學院務必按照學校統一制定的試卷格式編制期末考試試卷,特殊專業的課程試卷格式可根據具體情況編制,但須報教務處備案。

(2)試卷由各學院指定專人統一到印刷廠印刷、封存,由教學祕書保管。在考試前15-30分鐘交監考教師。公共課開課學院必須於考前一週填寫《喀什大學公共課試卷印製申請單》(見附件4),到教務科覈對人數後方可印刷試卷。

(3)試卷裝訂時只裝訂正考卷樣卷和學生試卷等相關材料,補考樣卷下學期開學初補考結束後與學生的補考試卷一起裝訂(裝訂試卷按照新的封皮格式裝訂)。

4、考查課程(包括公共選修課)

應着重考覈學生應用所學理論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不得超出多數學生的能力範圍,適當放寬時間、空間的限制。考查課的考覈方式、成績評定必須有書面依據,並由學院教學祕書存檔。

5、實驗課程

實驗課程考試各學院根據本學院的實驗課程考覈辦法執行。學校不作統一要求。

6、公共選修課

公共選修課任課教師必須於xxxx年1月4日之前將成績單、記分冊和《公共選修課總結表》交到學務科,並做好成績錄入工作,沒有按時上交或教務系統成績未錄入者不予發放課時費,並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7、閱卷

(1)每門課程考試後,考卷一律交教學祕書統一保管。爲保證評閱卷工作的公正性,所有考試課程均由各學院統一組織,在指定地點、限定時間內採取全封閉形式流水判卷,每門課程至少有3位以上教師參加閱卷。各學院要將本單位所有的監考安排表及閱卷安排表作爲教學檔案保存。

(2)閱卷教師要嚴格按照我校試卷批閱的要求,認真評閱。各學院要組織本單位教學督導組對本學院試卷的評閱情況進行復查,學校也將對試卷進行抽查,出現錯批、漏批、塗改等情況嚴重的,將以教學事故論處。

8、成績的錄入與報送

(1)成績單從教務系統中直接打印,教務管理系統成績錄入時間爲xxx年12月26日上午10點—xxxx年1月10日下午19點,逾期將不再開通,並按教學事故處理。

公共課成績報送截止日期xxx年1月8日

專業課成績報送截止日期xxx年1月10日

(2)本學期實習學生(實習支教學生除外)的實習成績同步錄入系統。

(3)轉入漢語言教學班的少數民族學生的課程成績計算按有關規定處理(換算後的成績應在試卷及紙質版成績單上備註)。

9、查卷

學生對考試成績如有異議,可申請查卷,但須經院長同意、教務處批准後方可查卷;發現有錯批、錯登分現象應及時予以改正,任課教師要對改正原因寫出書面說明,書面說明一式三份,一份上報教務科,一份學院(部)留存,另一份附於該生試卷後。未經批准,任何人均不得隨意查卷或更改成績。

10、留級生及跟班試讀學生留級和跟班試讀前的每門不及格課程均有一次補考機會,請各學院務必要通知到學生及時申請補考。如有提出申請參加補考的,各學院根據有關規定,應在開學初補考時予以安排。

四、考試結束後有關工作

1、補考學生的通知

考試結束後,各學院要及時統計各班級的補考學生名單,由班主任以紙質版的形式通知補考學生做好下學期開學初的補考準備。補考將在下學期開學第一週進行(第一週週六、日將進行公共課補考;本學期實習支教學生和下學期實習班級學生的補考也同時進行,不再另行安排補考;下學期實習支教班級學生的補考在支教完畢後的下一學期進行),請各學院做好補考學生統計工作。

2、學生的書面警示

各學院將所有課程成績登記完畢後,應儘快對學生的學分進行統計,要將達到留級或退學標準(參見《喀什大學學生手冊》xxxx版)的學生名單及時通知學生本人。對各學期累計不及格課程超過16學分的學生要發出書面警示(附件5)。

五、監考及其他注意事項

1、考前各學院要組織教職工認真學習《監考人員職責》(xxxx版學生手冊),嚴禁其他人員(如研究生)監考,凡不按要求或私自調換監考教師將按《喀什大學教學事故認定辦法》的相關規定處理。考試期間要保持考場的清潔,對於教室衛生較差的學院將通報批評。

2、凡參加考試的學生必須攜帶身份證及學生證,未帶者不得參加考試,並按曠考處理。

考試站工作計劃篇6

各國中:

爲切實加強教學研究,全面提高教學質量,經研究決定11月8、9、10日三天爲我市國中學校學生期會考試時間。區教育學會相關專業委員會爲了解學校教學情況,加強教學研究,檢驗減負增效的實際成果,將對部分學科提供試卷樣捲進行調研,各校可自主選擇使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命題學科:

七年級:語文、數學、英語、政治、歷史

八年級:語文、數學、英語、物理、政治、歷史

九年級: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政治、歷史

二、具體要求:

1.期中試卷樣卷的形式與以往類似。考試結束後各校可以及時進行教學質量情況分析,但不能以學科成績對班級或個人進行排名。

2.各學科教學進度見區教育學會質量調研測試範圍。

3.選用區教育學會專業委員會提供樣卷的學校,按統一規定的日程和時間進行質量調研,一律不得擅自更改。

4.選用區教育學會專業委員會提供試卷樣卷的學校,將下列訂單填寫後於10月30日前發區教師發展中心資料室徐志學郵箱(xx)收。

5.選用區教育學會提供試卷樣捲進行期中質量調研的學校,於11月7日上午到教師發展中心資料室領取試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