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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黨員量化管理考覈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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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區黨員量化管理考覈評定

社區黨員量化管理考覈每半年進行一次,總分100分,分日常考覈、民主評議兩部分,其中日常考覈佔60分、民主評議佔40分。其他工作得分作爲加分項目。本站小編社區黨員量化管理考覈評定資料,歡迎參閱。

社區黨員量化管理考覈評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對社區黨員的日常教育、監督和管理,提高社區黨員的責任意識、服務意識、紀律意識和大局意識,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黨內有關規定,結合街道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社區黨員量化管理考覈工作由街道成立社區黨員量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一組織實施。

第三條 社區黨員量化管理考覈每半年進行一次,總分100分,分日常考覈、民主評議兩部分,其中日常考覈佔60分、民主評議佔40分。其他工作得分作爲加分項目。

第二章 量化內容

第四條 日常考覈

日常考覈每次100分,內容爲參加組織活動、履行崗位職責、遵紀守法、樹立黨員形象等四個主要方面。內容包括:

(一)社區黨組織活動(20分)

1、社區黨員必須按時參加社區黨組織生活會、黨員代表會、黨員大會、集中學習、義務勞動等集體活動,不得遲到、早退或無故缺席。全勤出席會議的得滿分;找人替會的,每次扣10分;無故缺席,每次扣5分;遲到或早退,每次扣4分;因事請假未能參加的,每次扣3分。

(二)履行工作職責(30分)

2、基本職責(10分)。按時完成黨員承諾、黨員聯戶和崗位職責中規定的各項工作任務,每有一項未完成的扣5分。

3、重點工作(20分)。在上級安排的重點工作中發揮示範帶頭和溝通勸導作用以及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的得滿分。未能按時完成工作的,每次扣10分。對區、街道及社區的決議或佈置的工作不配合、不執行,產生消極影響的,視情節嚴重性給予扣分和相應的組織處理。

(三)遵紀守法(30分)

4、黨風黨紀(20分)。堅持黨性原則、遵紀守法的得滿分。對涉賭、參賭、打架、擾亂治安等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每發現一次扣10分,造成惡劣影響的,本項不得分,情節嚴重的,予以黨紀處分;違反信訪條例,參與集體上訪或越級上訪的,本項不得分,情節嚴重的,予以黨紀處分;本人違反計劃生育相關政策的,本項不得分,並按規定給予黨紀處分;違反社區其它規章制度和相關政策的,視情節嚴重性給予扣分和處分。

5、繳納黨費(10分)。按時足額交納黨費的得滿分。延期半個月內交納的扣2分;延期一個月以上交納的扣5分,無故延期2個月以上未交納黨費的,本項不得分。

(四)樹立黨員形象(20分)

6、家庭鄰里關係(10分)。家庭和睦、團結鄰里、履行贍養義務的得滿分,違反其中任一項不得分。

7、社會公德(10分)。遵守社會公德,在羣衆中口碑良好的得滿分;不遵守社會公德,在羣衆中影響較差的扣5分;參與封建迷信活動的,此項不得分。

以上四個主要方面扣分不設上限。

第五條 民主評議

每半年開展一次對社區黨員的民主評議。評議參與者爲社區“兩委”成員、黨員、居民代表及黨員聯戶代表。民主評議總分爲100分,其中班子成員評議佔30分,黨員、居民代表評議佔40分,聯戶代表評議佔30分。

第六條 加分項目

1、對積極參加突發性事件應急工作的,每次加10分;對積極參加公益事業的,每次加5分;積極參加上級或有關部門組織的各項活動,並取得成績的,每次加5分。

2、個人獲國家、省、市、區、街道級單項榮譽稱號的,分別加25分、20分、15分、10分、5分。

3、經認定,能充分發揮黨員模範帶頭作用的,或典型經驗被市、區、街道進行宣傳推廣的,經社區研究,報街道社區黨員量化管理管理領導小組同意後,酌情加分。

4、年內,在量化管理考覈中名次前移幅度較大的,或在完成街道、社區拆遷、騰地等重點工作中有突出表現的,經社區研究,報街道社區黨員量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後,酌情加分,以及在年終給予表彰。

第七條 評分定等

半年考覈總分爲100分,其中日常考覈60分、民主評議40分(按比例折算)。半年考覈結果分爲三個等次,得分高於90分的,爲優秀等次;得分在61-89分之間的,爲合格等次;得分低於60分的,爲不合格等次。

第三章 量化實施

第八條 日常管理

1、社區在開展黨組織活動時,要提前向街道政工科和片總支報告。

2、各片總支、政工科具體負責社區黨員參加黨組織生活的考勤工作,由政工科工作人員和包社區幹部進行現場簽到。黨員因個人原因不能參加活動的,要及時向社區黨組織書面請假,經社區黨組織書記簽字同意後,報街道備案。

3、社區黨組織日常要全面掌握黨員的工作動態,有加分和罰分現象出現的,要及時上報街道審批、備案。

第九條 量化考覈

1、街道社區黨員量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考覈工作。

2、半年考覈中的“參加組織活動”部分由街道政工科負責考覈;“履行工作職責”、“樹立黨員形象”由各片總支和社區黨組織負責;“遵紀守法”部分由街道紀工委、政工科和社區黨組織負責。民主評議工作和加分項目由各片總支、街道政工科負責。

3、每年6月底和12月底,由街道政工科負責對各社區黨員日常考覈成績進行彙總,確定初步考覈結果後,報街道社區黨員量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審覈確定。

第四章 量化結果使用

第十條 日常考覈結果使用

1、日常考覈結果在社區半年民主評議會上,向全體黨員、居民代表進行通報,扣分情況作爲黨員評議重要參考依據。

2、每半年內,按照日常考覈扣分多少給予當事人以下處理:

(1)扣分達到20分的,在社區範圍內通報批評,並張貼警示榜;

(2)扣分達到30分的,在社區黨員會上作書面檢查;

(3)扣分達到40分的,除對當事人進行通報批評和書面檢查外,經社區黨員大會討論,定爲不合格黨員。

3、年內,連續兩次扣分達到30分以上的,年終直接定爲不合格黨員。

4、無正當理由,連續半年不參加組織生活或不繳納黨費的,嚴格按《黨章》有關規定進行勸退或除名。

5、對無理阻撓上級安排重點工作、捏造事實上訪的,直接定爲不合格黨員,視情況嚴重性,嚴格格按《黨章》有關規定進行處分。

6、受黨紀處分的,直接定爲不合格黨員。

7、半年內參加組織活動次數低於50%的,在社區範圍內進行通報批評,並張榜公示。年內參加組織活動次數低於60%的,直接定爲不合格黨員。

第十一條 半年考覈結果使用

半年考覈結果公佈要結合半年民主評議會一同進行,評議結束後,由社區黨組織負責,現場根據日常考覈成績和民主評議成績,確定半年考覈結果,並在黨員、居民代表會議上公佈和張貼公開欄。

1、建立“社區黨員光榮榜”。半年量化考覈在90分以上的,確定爲優秀黨員,張榜公示。其中上下半年兩次考覈均在90分以上的,按社區黨員總數的10%,上報街道黨工委,經街道黨工委會議研究審覈後,由社區頒發“五帶頭”優秀共產黨員證書,並推薦參加區、街道“優秀共產黨員”或“黨員示範戶”評選。

2、建立“社區黨員警示榜”。半年民主評議結果低於60分的、被通報批評的、在黨員會上做書面檢查的,或被評爲不合格黨員的,進行張榜警示。

3、根據《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規定,對不履行黨員義務的不合格黨員,由各片總支負責對其進行教育幫助,指出其存在問題,督促其限期(改正期爲半年)改正。年底,街道將組織不合格黨員進行集中教育培訓,並由社區黨支部召開黨員、居民代表大會,對其在改正期內的表現進行評議,根據培訓和評議結果確定是否繼續認定爲不合格黨員。

第十二條 年內,當事人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經社區黨員大會討論決定,報街道黨工委批准,按規定勸其退黨。

1、對連續兩次被認定爲不合格黨員的;

2、被認定爲不合格黨員,本人無意留在黨內,又不願意改正的;

3、限期改正期滿仍不符合黨員條件的;

4、黨員本人累計出現二次違章建築的。

對應勸告退黨的黨員堅持不肯退的,提交社區黨員大會討

論,並報街道黨工委批准,予以黨內除名。

第十三條 預備黨員參照上述考覈辦法進行考覈,如果在預備期內被定爲不合格黨員的,直接取消預備黨員資格。

第十四條 對於因年齡、身體等原因常年不能參加集體活動的黨員,經社區黨員會議表決通過後,可不參加量化管理考覈,會議表決結果要及時上報街道備案。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五條 對社區黨員進行量化管理是加強社區黨員作風建設的重要手段,各社區要高度重視,積極配合,加強對本社區黨員的管理,切實提高社區黨員總體素質,樹立良好形象,確保社區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第十六條 本考覈辦法由街道社區黨員量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