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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話演講比賽評分標準

職場規章制度 閱讀(8.11K)
普通話演講比賽評分標準
一、內容(40分)

1、主題(15分):主題明確、深刻,觀點正確、鮮明;見解獨到。

2、材料(15分):材料真實、典型、新穎,事蹟感人、實例生動,反映客觀事實、具有普遍意義,體現中華民族傳統美德與現代文明結合的時代精神。

3、結構(10分):結構完整合理、層次分明,論點、論據具有邏輯性;構思巧妙,引人入勝。

二、表達(60分)

1、語音(20分):語音規範20分,較規範17分,不夠規範14分,不規範不得分。

2、感染力(20分):語速恰當、聲音洪亮,表達自然流暢,節奏張弛符合思想感情的起伏變化,具有感染力。

3、熟練程度(10分):因不熟練,每停頓一次減0.1分。

4、態勢語(10分):自然得體,端莊大方。

時間:演講時間爲8——10分鐘。不足時、超時,均以10秒爲計時段,在總分中減0.1分,不足10秒按10秒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