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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會2020年工作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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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會2020年工作要點

省人大常委會2020年工作要點

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收官之年,也是推進“強富美高”新江蘇再出發的起步之年。做好今年省人大常委會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根本遵循,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及對地方人大設立常委會四十週年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緊緊圍繞省委貫徹落實黨中央大政方針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依法助推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攻堅重大事項,緊緊圍繞保障人民權益、增進民生福祉,守正創新做好各項工作,持續提升依法履職的水平和成效,更好發揮地方國家權力機關在推進省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中的重要作用,爲決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開啓基本實現現代化新徵程作出更大貢獻。

新的一年省人大常委會將以更高站位強化政治建設,以更實舉措貫徹省委部署,以更好成效展現擔當作爲。在立法工作方面,堅持切合省情、問題導向、質量第一的原則,擬安排6件繼續審議項目、17件正式項目、14件預備項目和20件調研項目,涉及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地方金融監管、水污染防治、中國(江蘇)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等,以立良法保善治的新作爲新成果爲高質量發展提供法治保障。在監督工作方面,堅持正確監督、有效監督,聚焦決勝高水平全面小康建設的重點問題、影響法律法規實施的突出問題、人民羣衆普遍關心的熱點問題,擬聽取審議重大產業項目推進、知識產權審判等13個專項工作報告,開展土壤污染防治、安全生產等3項執法檢查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專題詢問,評議優化營商環境和民生實事成效兩個重要事項,組織“十四五”規劃綱要編制、退役軍人服務保障體系建設等10項專題調研,綜合運用多種法定監督方式,促進各有關方面貫徹落實憲法法律規定,全面提升履職爲民成效。在代表工作方面,堅持尊重代表主體地位,進一步密切常委會與代表、代表與人民羣衆的聯繫,着力提升議案建議辦理工作水平,不斷健全代表履職服務保障制度,支持和保障廣大代表在全省高質量發展大局中發揮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築牢法治根基,保障高質量發展

1.加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立法。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階段新需求,注重發揮立法對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優化經濟結構、轉換增長動能的引領、推動和保障作用。制定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將近年來“放管服”改革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經驗上升爲法規。制定中國(江蘇)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聚焦貿易試驗區制度創新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充分利用制度和政策資源,賦予自由貿易試驗區更充分的改革自主權,推動試驗區更好更快發展。制定崑山深化兩岸產業合作試驗區條例,創新政策舉措,破解發展體制機制障礙,依法促進兩岸產業合作和文化交流。制定地方金融條例,提升防範和化解重大金融風險能力,發揮金融服務經濟社會的作用,重在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制定農村水利條例,推進基礎設施建設,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修改農民專業合作社條例,推動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專業合作社發展新機制,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更好發展。修改公路條例,加強公路建設和管護,促進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修改土地管理條例,健全土地資源保護利用和土地資產管理機制

2.注重社會治理領域立法。以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爲工作取向,通過立法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及省委的決策部署,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關鍵時刻作出決定,依法規範全省範圍內防控疫情的有關活動及其管理工作,爲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及時有力的法治保障。制定殯葬管理條例,鞏固殯葬改革成果,革除喪葬陋俗,規範殯葬行業,使逝有所安的最基本需求得到切實保障。制定社會信用條例,聚焦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等重點領域的關鍵環節,着力構建良好的社會信用環境。修改志願服務條例,推進志願服務制度化、常態化,弘揚奉獻、友愛、互助的志願精神,促進社會文明進步。制定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依法加強警務輔助隊伍建設管理,制度化平衡治安需求與警力不足的矛盾,深化平安江蘇建設。作出關於加強檢察公益訴訟工作的決定,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的重大決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推進公益訴訟制度在我省有效實施。繼續審議促進政務服務便利化條例,把便民利民的創新措施制度化,努力爲公衆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公共服務。繼續審議農村公路、中醫藥、電動自行車管理等條例、作出關於加強小餐飲管理的決定,以小切口立法解決民生大問題。繼續審議反間諜安全防範工作條例,築牢國家安全“防火牆”。

3.推進生態文明領域立法。根據生態文明建設的需要,落實關於聚焦突出環境問題依法推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議要求,健全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制定水污染防治條例,及時固化水環境保護的實踐創新成果,爲打好碧水保衛戰提供更加有效更加周全的制度供給。依據上位法,作出關於確定資源稅法有關授權事項的決定,進一步發揮稅制對資源節約集約利用、保護生態環境的激勵和約束作用。

4.發揮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健全人大主導立法工作的體制機制,加強對立法工作的組織協調,發揮人大在立法選題、法案起草和審議把關中的主導作用,加強對法規中重大制度設計的深入論證和統籌協調,更好發揮立法機關在表達、平衡、調整社會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探索區域協同立法,就涉及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的相關議題,同步開展立法調研,共同研究解決方案,以區域聯動的法規制度建設,推進長三角更高質量一體化發展。

5.堅持科學、民主、依法立法。完善立法論證、評估、聽證制度,做好法規草案通過前和立法後評估工作,使制定的每一項法規既符合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又符合人民羣衆意願,真正體現法治精神和公平正義的價值追求。健全法規草案公開徵求意見和公衆意見採納反饋機制,拓寬常委會組成人員和人大代表全程深度參與立法渠道,建立法規草案有針對性徵求相關領域代表意見的制度。注重發揮基層立法聯繫點接地氣、察民情、聚民智的“直通車”作用,廣泛凝聚社會共識。在法定權限和程序範圍內立法,確保每一件法規都體現憲法精神。

6.做好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推進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修改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條例,形成備案審查銜接聯動機制。落實覈查通報制度,推動聯網審查,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切實維護國家法制統一。

7.加強對設區市立法工作的支持指導。強化立法項目統籌,保證省市之間立法計劃相互協調,科學合理配置地方立法資源。對設區市立法實施全方位審查,着力形成省市立法聯動機制。注重對設區市人大立法工作人員的培訓,多措並舉,促進設區市立法水平的不斷提升。

增強監督質效,推動法律法規實施

8.推動經濟穩健發展和轉型升級。聽取審議上半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報告,聽取2019年全省高質量發展監測指標體系完成情況報告,加快推動經濟發展的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圍繞我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完成情況及“十四五”規劃綱要編制情況開展調研,爲審查“十四五”規劃綱要作必要準備。聽取審議2020年重大產業項目推進情況報告,促進以高質量產業項目牽引經濟高質量發展。聽取審議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情況報告並開展評議,聽取審議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情況報告,推動政府各部門加快建設和完善快捷、高效、規範、透明的政務服務體系,營造一流營商環境。上下聯動聽取審議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科技進步法實施情況報告,聽取審議全省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情況報告,促進政府深化科技體制機制改革,推動創新驅動發展取得新突破,推動全省法院完善知識產權審判體系和審判機制,更大力度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聽取《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規劃綱要》實施情況報告,推動政府圍繞“六個一體化”要求完善合作機制,以務實有效的作爲將國家重大戰略轉化爲江蘇發展優勢。聽取審議推進旅遊強省建設情況報告,推動構建大旅遊發展格局,打造旅遊強省。聽取審議全省鄉村產業振興發展情況報告,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以鄉村產業振興帶動農民致富。聽取中國(江蘇)自貿區規劃建設管理情況報告,督促有關部門切實履行協調指導服務職責,把自貿區建設成爲新時代江蘇改革開放新高地。圍繞友城交往工作、省保護和促進香港澳門同胞投資條例實施等開展專題調研,應對外部環境的新變化,推動對外開放水平的提升。

9.增強預決算審查監督實效。聽取審議2019年省財政決算草案報告、2019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工作報告、2020年上半年省級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等,促進政府及有關部門全面落實積極財政政策,提升財政資源配置效率,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和政策實施效果。對預算審查前聽取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意見建議工作作出制度化安排,推進預決算全口徑、全過程實時監督。

10.助力三大攻堅戰決勝收官。聽取審議2019年度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專項報告,審議2019年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綜合報告,推動政府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和風險防範。聽取審議全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情況報告,督促有關部門採取有效措施,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鞏固脫貧成果,促進農民增收致富和鄉村振興。聽取審議2019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報告,促進突出環境問題整治,確保完成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既定目標。上下聯動開展土壤污染防治法貫徹實施情況執法檢查,推動有關方面依法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聽取審議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情況報告,推動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和應急管理體系完善。上下聯動開展安全生產法和我省條例貫徹實施情況執法檢查,促進有關方面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全方位全過程落實安全生產法定責任。開展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貫徹實施情況執法檢查,推動健全氣象災害預報預警機制,加強防災減災基礎設施建設。圍繞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決議中問題清單整改、長三角水環境協同治理等開展專題調研。

11.促進民生改善和社會治理創新。聽取審議2020年度民生實事工程實施情況報告並就民生實事成效開展評議,督促有關部門辦實辦好政府工作報告明確的年度民生實事項目,兌現對人民羣衆的莊重承諾。聽取我省新大學聯考招生制度實施情況報告,檢驗新大學聯考制度的實際效果。聽取審議我省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情況報告並開展專題詢問,推動有關方面整合社會救助資源,擴面提標不斷完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圍繞省養老服務條例實施、全省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改善蘇北地區農民住房條件專項資金使用績效,以及全省退役軍人服務保障體系建設、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隊伍建設等開展專題調研。

12.做好羣衆來信來訪工作。及時轉辦督辦羣衆反映的信訪事項,注重對信訪反映突出問題的分析研究,依法維護人民羣衆合法權益。圍繞常委會立法和監督工作,主動受理人民羣衆意見建議。不斷完善涉法涉訴信訪事項辦理反饋和工作協調機制,加強對交辦信訪件處理情況的跟蹤監督。

13.增強人大監督實效和權威。制度化推進明查暗訪相結合,常態化實行上下聯動,發揮執法檢查“法律巡視”監督利劍作用。創新專題詢問組織方式,突出針對性、注重實效性、增強互動性,促進問題有效解決。探索開展對政府專項工作的評議,提升監督工作的剛性和效力。認真開展對審議意見反饋報告滿意度測評工作,以審議意見落地落實保證監督事項落地落實。加強對近兩年來新制定的省級地方性法規實施情況的跟蹤監督,確保法規的全面貫徹實施。

保障代表履職,充分發揮代表作用

14.深化常委會與代表的聯繫。堅持和落實常委會組成人員分工聯繫基層代表制度,每逢雙月由常委會領導輪流主持開展接待代表日活動,每逢單月有序邀請人大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並召開列席代表座談會。更富成效拓展代表參與常委會工作的廣度和深度,更多邀請熟悉有關情況的代表參與立法工作、執法檢查、專題調研等活動,依靠代表做好人大各項工作。繼續以《代表之聲》“綠色通道”及時精準反映重要民情民意。

15.拓展代表聯繫羣衆渠道。落實代表聯繫羣衆機制,線上線下相結合拓展聯繫方式、豐富聯繫內容,推進代表活動載體平臺提檔升級並向村居社區延伸。鼓勵支持市縣人大定期組織代表接待選民、聯繫羣衆的主題實踐活動。重視代表聯繫人民羣衆收集意見的處理工作,推動實際問題的有效解決。

16.提升代表議案建議工作質效。規範和細化代表議案建議從提出到辦理、督辦到落實等各個環節流程,推動落實辦理工作責任制。完善省政府領導牽頭領辦、人大常委會領導聯繫督辦工作機制,對涉及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和羣衆利益實際問題的建議進行重點處理,推進建議辦理工作由“答覆型”向“落實型”轉變。對本屆前兩年承諾代表三年內基本解決所提問題的建議進行“回頭看”。完善優秀代表建議和先進承辦單位評選工作,促進代表提高建議質量、承辦單位提升辦理實效。啓用新版代表建議處理系統,實現建議工作全流程信息化。

17.強化代表履職服務保障。貫徹全國人大要求,制定出臺加強和改進省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見。圍繞代表關注和履職需要,開展各種類型特別是小型化、差別化、精準化培訓活動。精心組織代表專題調研和集中視察,統籌做好代表跨行政區及聯組考察、視察活動。完善代表履職管理制度,升級完善人大代表履職服務平臺app,健全代表履職電子檔案。修訂省人大代表向原選舉單位報告履職情況暫行辦法。根據全國人大統一要求,做好在蘇全國人大代表履職的服務保障工作。

18.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堅持黨管幹部與人大依法任免相統一,嚴格認真組織好擬任職人員任前法律知識考試、擬任職發言、頒發任命書和憲法宣誓等各項工作,增強任職人員的公僕意識和法律意識。

強化自身建設,夯實依法履職基礎

19.堅持黨的全面領導。把堅定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作爲最高政治原則,不折不扣落實好中央和省委的決策部署,把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紮根在思想深處、落實到具體行動中。認真落實省委人大工作會議精神,把省委指導意見4個方面22條規定作爲人大工作的明確取向和重要內容,逐項作出具體安排,務求落地見效。落實向省委請示報告制度,充分發揮常委會黨組在人大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重要作用。支持機關黨組履行職責,規範專工委分黨組建設,保證省委重大決策和省人大常委會黨組部署要求的落實。加強機關基層黨建工作。

20.加強思想理論武裝。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和統領人大工作,系統化常態化長效化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把全面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作爲重大政治任務,建立和落實“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的長效機制,鞏固拓展深化主題教育的成果和效應,深入推進“三個表率”模範機關建設。

21.踐行嚴謹務實廉潔作風。推進常委會履職制度和機關管理制度建設,加強制度執行檢查力度,保證各項制度規範的剛性約束力。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實施細則精神,鞏固和拓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集中整治成果,切實改進會風、文風和調研之風。在立法調研、視察檢查、代表活動等各個方面,力戒“留痕主義”,減輕基層負擔。大力精簡不解決問題的會議活動和文件簡報,把更多精力放到重點工作的調查研究和推動落實上。完善和落實人大機關黨風廉政建設體系,支持派駐機關紀檢監察組履行監督職責,確保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用來爲人民謀利益。

22.提升依法履職水平。完善和豐富常委會專題講座,針對性地開展常委會組成人員的理論和業務學習,有計劃、分層次開展機關幹部能力培訓。充分發揮專門委員會特點和優勢,重視發揮決策諮詢專家的作用。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推動人大幹部培養鍛鍊和交流,努力建設高素質專業化人大幹部隊伍。

23.深化人大理論研究。圍繞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落實十九屆四中全會的部署要求,緊貼新時代人大工作實際,加強人大理論研究和工作研究。發揮人大工作理論研究會作用,密切與高校、研究機構等方面的協作,組織研討交流和成果評選,努力形成一批高質量研究成果,推進新時代人大工作理論和實踐創新。

24.強化新聞宣傳效應。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辦好《人民與權力》雜誌、江蘇人大網和人大微信公衆號,發揮好主流媒體人大專欄作用。落實宣傳主體責任,構建大宣傳工作格局,講好人大故事,樹創人大形象,爲人大依法履職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加強機關信息化建設,發揮信息技術在常委會行使職權、信息公開、服務代表和提高工作效率中的重要作用。

25.密切上下左右聯動協同。加強與市縣人大聯繫和指導,更多采取上下聯動的方式開展立法、監督等工作協同,增強全省人大工作的整體實效。以督促落實省委人大工作會議精神爲抓手,推進地方人大工作和建設,實現全省人大工作整體推進、同步發展。有序開展人大系統幹部培訓,提升依法履職能力。發揮基層人大工作聯繫點的示範效應,總結推廣基層創新經驗。做好縣鄉人大換屆選舉工作的前期準備。加強長三角區域人大工作協作,共同推動長三角區域一體化國家戰略實施。

26.推進對外交流交往。按照服務國家整體外交大局、服務江蘇經濟社會發展、服務人大中心工作的總要求,深化與外國議會的交流與合作,走出去、請進來雙向發力,不斷拓展對外交往的區域和領域,努力提升交流合作的層次與水平。